1、备案号:2834-1997SB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58/T 1026710273-1996 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Professional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staurant industry and other six $0 ()n Qpening 1996-11-06发布1997-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发布目录SB/T 10267-1996 餐饮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SB/T 10268-1996 旅馆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7 SB/T 10269-1996 照相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
2、求.13 SB/T 10270-1996 美发美容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18 SB/T 10271-1996 洗染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24 SB/T 10272-1996 浴池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29 SB/T 10273-1996 印章刻字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34 S8/T 10270一1996前-L. 吕本标准是在我国美发美容业从业现状和行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对该行业的发展要求,首次制定为行业标准的。美发美容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不仅复盖面广,并直接关系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与身心健康,因此制定并贯彻实施本标准,以达到提高美发美容业的经营服务水平,促进
3、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的。本标准规定了美发美容业经营者依法独立开业,取得执业资格最基本的专业条件,也规定了从业人员取得从业资格应具备的业务技术能力的起点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全国美发美容业经营者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18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饮食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z北京市饮食服务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章文耀.S/T 10270-1996 目次前言1范围. . . . . 20 2 引用标准. . . . . . . . .20 3 定义. . . . . .
4、 20 4 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21 附录A(标准的附录对乡镇或街道简易理发店(摊的要求. 23 19 备案号:31一19971 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美发美容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Professional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hairdressing and bcauty industry opening SB/T 10270-1996 本标准规定了美发美容业的定义和开业应具备的经营服务场地、经营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和业务技术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行各业开设的各种经济成分的专业美理发美容公司、店、厅、馆、室、廊、屋和
5、饭店、宾馆、游船、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设的美理发美容厅、馆、室。2 引用标准下列法规和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法规发布和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规、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91年3月11日卫生部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GB 9666-199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美理发hairdressing根据宾客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为其设计、剪修、制作发型,提供肩部以上按摩及其相关服务。3.2 美容beauty
6、 根据宾客的商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多种美容技术、器械和化妆品,为其提供真皮层以上的护肤美容、化妆美容及其相关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6-11-06批准20 1997-07-01实施SB/T 10270-1996 4 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本章所列条款对乡镇或街道简易理发店(摊仅有参考作用,对乡镇或街道简易理发店(摊的要求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美(理发美容业开业应具备的专业条件包括:经营服务场地,经营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和业务技术等几个方面。4.1 经营服务场地一一门面装饰美观,有明显的标志,字号牌匾的文字书写规范、工整、醒目,店面橱窗布置整齐、洁净,有特色;一一室内整洁,通风良好,光
7、线充足,温度适宜,并有一定的等候面积和条件。4.2 经营服务设施一一理发座椅、美容床及所需各类工具、用具齐全;一一有与经营美容服务相适应的仪器和器械用具;一一洗发、烫发、染发、漂发、护发、固发、刮脸(修面及美容等服务项目所用的各种化学或天然物制成的用品,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一一上下水道畅通,消毒设备齐全,面巾、围布、胡刷、刀剪、推子等工具用具的消毒应有保证,并设有皮肤病患者的专用工具;一一消防安全设施齐备。4.3 经营管理一一严格按政府有关的法律、法令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组织经营管理;一一实行岗位责任制和服务规范化;一一应明示全部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和营业时间;
8、一一上岗人员一律着工作服,保持整洁,并佩带标志。4.4 业务技术4.4. 1 基本要求从业人员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一一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一一具有国家颁发的等级技师证书或是经过专业部门考核,达到岗位合格的要求;一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皮肤病(美容技术人员应无色盲),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4.4.2 岗位合格的标准a) 负责人一一熟知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经营美发美容业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定;一一掌握本店经营项目的有关知识,能解决服务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一一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b) 美(理发技术人员一一熟悉美理)发服务程序、
9、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岗位责任和规范要求;一一能独立进行洗发、剪发、吹风、梳理、刮脸(修面、烫发、染发、漂发、造型的技术操作,并掌握几种辫发、盘发的技法;一一掌握直线条、有层次发型的基本剪法和男士短发式推剪技法;21 s8fT 10270-:-1996 一一掌握头部经络、穴位的一般常切反按摩的程序和手法:一一熟练使用一般美(理发用品、工具、设备,并能对美(理发器具进行检查、排障、消毒和保养z力。一一掌握安全用电知识和方法;一一能按美(理发服务的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管理制度,接待顾客文明礼貌,涉外服务还应具备一定的外语会话能c) 美容技术人员-一了解皮肤、脸型、头型、体型的
10、类型特征及其不同美容工艺操作要求z一一了解皮肤结构、头部骨楠、肌肉构成及经络、穴位的一般常识;一一了解一般化妆美容、护肤美容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工艺质量标准;毒;一一具有护肤美容的基本技能,并能根据不同皮肤,选择合适的护肤用品;一一掌握本店所使用的各种护肤用品的性能、成分、特点和使用方法z一一掌握生活简妆、日妆、晚妆的化妆技能z一一能正确操作有关的美容仪器设备,并能进行般美容器械用具的维护、保养、清洗、消一一掌握安全用电知识和方法z一一懂得有关的化学及色彩常识;一一文明礼貌待客,涉外服务还应掌握一般的外语会话能力。22 附录A(标准的附录对乡镇或街道简易理发店(摊的要求Al
11、 服务设施一一应有圄定的服务场地z一一理发座椅、工具、用具及必需的消毒用品齐全z一一用水及主要用品、用具、工具(包括:面巾、围布、胡刷、刀剪、推子等消毒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对皮肤病患者应有专用工具。A2 经营管理一一严格执行政府的有关法律、法令和行业的有关规定E一一保证经营场地的整洁,并达到安全卫生的要求;一一应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营业时间;一一上岗着工作服,并保持整洁。A3 技术人员一一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文明用语,礼貌服务;一一身体健康,元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一一掌握推剪、洗头、刮脸(修面、吹风等技法;一一能理男、女式一般发型,并达到质量规定的要求;一一掌握各种工具、用具的排障、消毒和保养的方法;一一掌握安全用电的知识和方法z一一按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的卫生。23 白白白HlmhNOHIENCHHg华人民共和行业标准餐饮业等七个行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SB/T 1026710273-1996 国中国内贸易部标准编辑出版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十一号楼单位:国内贸易部科技信息研究所邮编:100045 电话:(010)68533526版权所有不得翻印准印证号:92一0683(京)1997年3月第一版1997年3月第一次印刷定价: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