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6774-2011 车辆运输车通用技术条件.pdf

上传人:priceawful190 文档编号:257394 上传时间:2019-07-13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204.7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GB T 26774-2011 车辆运输车通用技术条件.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GB T 26774-2011 车辆运输车通用技术条件.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GB T 26774-2011 车辆运输车通用技术条件.pdf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GB T 26774-2011 车辆运输车通用技术条件.pdf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GB T 26774-2011 车辆运输车通用技术条件.pdf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ICS 43. 150 T 5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6774-2011 车辆运输车通用技术条件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ar transport vehicles 2011-07-20发布2012-01-01实施主?何liJ)伪JI/J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菇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车辆运输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6774-2011 *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

2、经销* 开本880X1230 1/16 印张0.5字数9千字2011年10月第一版2011年10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 1-43688定价14.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目。吕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GB/T 26774-2011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天津劳尔工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刘建农、聂玉明、曹庆

3、富、胡钢、刘洪庆、齐明、邬世锋、邱立夫。I GB/T 26774-2011 车辆运输车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辆运输车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随车文件、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在道路上行驶的专门为运输汽车设计的货车、挂车及列车,运载其他类车辆的专用车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

4、全技术条件GB/T 18411道路车辆产品标牌GB/T 23336 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JB/T 5943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QC/T 252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3 术语和定义3. 1 3. 2 3.3 3.4 3.5 3.6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车辆运输车car carrier 专门为运输汽车设计的货车、挂车及列车的专用车辆。车辆运输货车vehicle of car carrier 在己定型货车底盘上改装,具有单层或多层货台,用于装载运输各类车辆的专用车。车辆运输挂车trailer of car carrier 具有单层或多层货台,用于装载运输各类车辆的专用挂车(含半挂车、中

5、置轴挂车)。车辆运输半挂牵引车towing vehicle of car carrier 具有装载运输车辆货台的专用半挂牵引车。车辆运输半挂列车semi-trailer train of car carrier 半挂牵引车或车辆运输半挂牵引车与车辆运输半挂车的组合。车辆运输中置轴挂车列车center axle trailer train of car carrier 车辆运输货车与车辆运输中置轴挂车的组合。1 GB/T 26774-2011 4 技术要求4. 1 一般规定4. 1. 1 车辆运输车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 1. 2 外购、外协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有制造

6、厂的合格证,经整车厂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所有自制零部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配。4.2 工作条件车辆运输车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za) 环境温度-40.C 40 .C; b) 行驶道路等级不低于四级公路。4.3 整车4.3.1 车辆运输半挂车应符合GB/T23336的规定,中置轴挂车参照GB/T23336执行。4.3.2 车辆运输车的最大轴载质量、外廓尺寸应符合GB1589的规定。4.3.2. 1 在高等级公路上使用的整体封闭式厢式车辆运输半挂车组成的伎接列车长度不应大于18.1 m。4.3.2.2 车辆运输中置轴挂车列车长度不大于20m。4.3.3 车辆运输车的最小离地间隙不得小于150mm。

7、4.3.4 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安装应符合GB4785的规定。4.3.5 车身反光标识应符合GB7258的规定。4.3.6 焊接件的焊接质量应符合JB/T5943的规定,焊缝应平整均匀,元焊穿、漏焊、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焊渣清除干净。4.3.7 钢接应牢固,哪钉排列整齐,哪钉头不允许有裂纹、偏斜、残缺现象,哪钉头与金属贴合面的间隙不大于0.05mm。4.3.8 所有紧固件均进行表面防锈处理,各连接部位应牢固可靠。4.3.9 润滑脂嘴装配齐全并注满润滑脂,其他摩擦表面按规定涂加润滑脂。4.3.10 所有管路和电路应分布合理,固定牢固,夹持可靠,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允许发生摩擦干涉现象,油、气

8、、水管路不得有渗漏现象。4.3. 11 在取用方便的地方应至少设置2个符合有关消防规定要求的灭火器。4.3.12 备胎应装卸方便、固定可靠。4.4 车辆运输车专用装置4.4. 1 车辆运输车最上层甲板左右两侧应设置防护栏(网),其距最上层甲板上平面的高度不小于800 mm。在捆绑作业位置,护栏最下端距上层货台脚踩位置垂直距离需在O.5 m1. 0 m之间。4.4.2 车辆运输车货台的装载车辆行驶通道应有防滑性能,保证装卸车辆时不打滑。空载时上层活动货台在完全落到位时与支承座之间应贴合,但允许其中一边有不大于6mm的间隙。活动货台应动作灵活、可靠,无阻滞、干涉现象。4.4.3 连接货台与地面之间

9、的过渡跳板收放灵活、可靠,跳板宽度不小于380mm,且与地面的夹角不大于120,能保证装卸车时,装载车辆前后保险杠与路面之间有不小于30mm的安全间隙。4.4.4 甲板的各活动部位动作灵活可靠,无阻滞、干涉现象。4.4.5 车辆运输车应能使所装车辆可靠固定,应配备使装载车辆停放不发生移动的车轮停止装置,以GB/T 26774-2011 及快速、有效的装载车辆紧固装置。4.4.6 车辆运输车应能满足所装车辆的安全间隙。装载车辆之间的纵向最小间距、装载车辆与车厢前后端纵向最小间距、装载车辆顶部与上层货台或顶棚下端的最小垂直间距均不小于100mm;装载车辆底部与货台上面最小垂直间距不小于60mm;装

10、载车辆的两侧与运输车内侧的最小横向间距不小于50 mmo 4.4.7 装载的车辆其驾驶员一侧的前门开启角度应能保证驾驶员自行出人。4.4.8 停放车辆的货台上不允许有导致剌、划伤车辆轮胎的尖角和锐棱。4.5 升降装置4.5.1 升降操纵控制机构应设置在便于观察货台升降的位置,并且有操作指示标记。4.5.2 升降系统应设置安全保护机构,能防止货台自降,当升降系统失效时,装车货台不得跌落。4.5.3 举升、下降工作平稳,元卡滞现象。4.5.4 活动货台举升过程中,货台左右应保持同步升降,货台左右末端不同步偏差应不大于100mm。4.5.5 活动货台采用机械手动升降时,其操纵力不得大于260N。4.

11、5.6 装车货台采用液压升降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4.5.6.1 活动货台在额定承载质量升降过程中,在任意位置停留5min,货台末端自降量不超过10 mm。4.5.6.2 活动货台在额定载质量状况下,连续升降1000次后,液压传动装置的各零、部件不得出现任何损坏,货台末端自降量应符合4.5.6.1的规定。4.5.6.3 各总成液压油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且能保证液压系统正常工作。4.5.6.4 液压系统在1.5倍额定工作压力下保持1min,管路不应有渗漏及零件损坏等不正常现象。4.5.6.5 活动货台承受1.25倍工作负荷举升后,活动货台应元变形,液压系统管路不应有渗油、裂纹、局部膨胀及接头

12、脱开等现象。5 试验方法5. 1 车辆运输车定型试验按QC/T252的规定执行。5.2 车辆运输车强制性检验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5.3 液压系统在承受1.5倍额定工作压力下保持1min,观察液压系统有元渗漏及零件损坏现象。5.4 活动货台自降量试验活动货台均匀装载额定载质量,举升到任一高度停止,记录货台末端高度,保持5min再记录该点高度,差值即为活动货台自降量。6 检验规则6. 1 出厂检验6. 1. 1 车辆运输车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 1.2 车辆运输车出厂检验项目为:a) 外观;b) 制动性能;c) 整车装配调整;d) 灯光、信号装

13、置;的空载各活动货台空载举升;-FONl叮hhNH阁。GB/T 26774-20门液压系统耐压性能试验。f) 型式检验6.2. 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时;b) 产品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正式生产产量累计1000辆时;d)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e) 出厂检验与定型检验有重大差异时。6.2.2 型式检验时,属于6.2.1中a)、b)两种情况,应按照QC/T252和4.3、4.4、4.5的规定进行检验,属于6.2.1中c)时,应按照4.5的规定检验;属于6.2.1中d)、e)两种情况,可以仅对受影响的项目

14、进行检验。6.2 标志7 车辆运输车应在明显部位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安装及内容应符合GB/T18411、GB7258的规定。随车文件、运输、贮存随车文件应包括:a) 整车产品合格证;b) 使用说明书;c) 随车备附件清单。8.2 运输车辆运输车在铁路(或水路)运输时以自驶(或拖曳)方式上下车(船),若必须用吊装方式装卸时,需用专用吊具装卸,防止损伤产品。8.3 贮存车辆运输车长期停放时,应将冷却液和燃油放尽,切断电源,锁闭车门、窗,放置于通风、防潮及有消防设施的场所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定期保养。8 8. 1 侵权必究067ru 。-7/qu-nu 4-0 1A-A斗赞一nu FHJV-号一价书一定版权专有GB/T 26774-2011 打印H期:2011年11月11H F00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国家标准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