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 160 X 94 备案号:17300-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YC/T 10. 2-2006 代替YC/T10.2-1993 烟草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冷作件Tobacco machinery-General requirements Part 2: Cold working 2006-02-23发布2006-03-01实施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060831000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烟草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z冷作件YCjT 10.2-2006 铃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
2、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每开本880X 1230 1/16 印张0.5字数9千字2006年5月第一版2006年5月第一次印刷祷书号,155066.2-16912定价8.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YC/T 10. 2-2006 前言YC/T10(烟草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分为如下几个部分:第1部分:切削加工件;一一第2部分z冷作件:一一第3部分z焊接件p一一一第4部分z灰铸铁件;第5部分:球墨铸铁件;一一第6部分E铸造碳钢件;一一第7部分z铜合金铸件;一一第8部分E铝合金铸件;一一第9部分z锻件p一一第10
3、部分z金属镀覆与化学处理;一一一第11部分:涂漆;一一-第12部分z装配;一一第13部分:包装;一一第14部分z电气控制系统F第15部分:电气控制系统装配。本部分为YC/T10的第2部分。本部分代替YC/T10.2-1993(烟草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冷作件。本部分与YC/T10.2-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一一般规定改成术语和定义(1993年版的第3章;本版的第3章)I 一一冲压件形状和位置未注公差,冲压件角度和尺寸公差直接引用国家标准(1993年版的4.2、5.2;本版的4.2.2)I 一一修订了板件、冲压件、弯管件、组合构件的一般技术要求(1993年版的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本版
4、的第4章); 一一修订了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1993年版的第8章;本版的第5章、第6章); 一一删除了标志、包装气1993年版的第9章;本版元)。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44)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机械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伟志、龚美华、朱成生、程梦玲。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一-YC/T10.2-1993。I 1 范围烟草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冷作件YC/T 10的本部分规定了烟草机械冷作件的一般要求、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本部分适用于烟草机械的冷作件。2 规范性引用文件Y
5、C/T 10.2-2006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YC/T1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116-1986 例钉技术条件GB/T 152. 1-1988紧固件佛钉用通孔GB/T 1184一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 13914-2002 冲压件尺寸公差GB/T 13915一2002冲压件角度公差GB/
6、T 13916-2002 冲压件形状和位置未注公差GB/T 15055-1994 冲压件未注公差尺寸极限偏差JB/T 4129-1999 冲压件毛刺高度JB/T 4381-1999 冲压剪切下料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YC/T 10. 3-2005烟草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焊接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YC/T10的本部分。3. 1 板件plate 用剪切或弯曲法形成的以平面为主的制件。3.2 ;中压件punch 用延伸法或冲裁、压制成形的制件。3.3 弯曾件bend 管子经弯曲后形成的制件。3.4 组合构件subassembly 上述三类制件即板件、冲压件、弯管件,采用焊接或哪接
7、组合而成的构件。YC/T 10.2-2006 4 技术要求4. 1 板件4. 1. 1 剪切宽度公差按JB/T4381一1999表1中的B级;剪切直线度公差按JB/T4381-1999表2中的B级;垂直度公差按JB/T4381-1999表3中的B级;剪切毛刺高度按JB/T4381一1999表4中的M级。4. 1. 2 板件经成型、组合、装配后的形状应正确,表面应平整。板件平面度要求按GB/T1184-1996 表1中的L级。4. 1. 3 矩形板件两对角线尺寸之差应符合表1规定。表1矩形板件两对角线尺寸之差单位为毫米两对角线长度差不大于对角线长度A级(精密)B级(中等)C级(粗糙)300 0.
8、8 1. 0 1. 2 300500 1. 2 1. 6 2.0 5001000 1. 6 2.0 2. 5 10001600 2.0 2.5 3.0 16002400 2.5 3.0 3.5 24003500 3. 5 4.5 5.0 3500 4 6 8 注:采用B级精度时图样技术要求中可以不标注,采用A级、C级时应在技术要求中注明。4.2 中压件4.2. 1 冲压件的材料要求:a) 冲压件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有关金属材料标准的规定,并符合对材料的供货状态或其他方面的要求pb) 冲压件的原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当无质量证明书时,冲压件制造单位应按需要选择复验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的项目和内容如下z
9、1) 外观检验:检验材料表面缺陷、污痕等;2) 力学性能检验:检验材料的抗拉强度、屈服强度、硬度、伸长率及断面收缩率等;3) 化学分析、金相检验及其他性能检验等。4.2.2 冲压件的尺寸公差按GB/T13914-2002的规定;冲压件角度公差按GB/T13915一2002的规定;冲压件形状和位置未注公差按GB/T13916-2002的规定。4.2.3 冲压件弯曲角度的公差的极限偏差不低于GB/T15055-1994表6中的C级;冲压件未注公差成形圆角半径的极限偏差按GB/T15055-1994表4中的规定。4.2.4 冲压件除冲切面外,其表面状况要求与所用的板料一致。在成形过程中允许有轻微的拉
10、伸纹路和局部小的表面不平度。对冲压件的表面处理如有特殊要求,则应在图样技术要求中说明。4.2.5 各种冲压件应无缺损、多肉、拉裂、皱折。经剪切或冲裁的冲压件如不许有毛刺,应在图样中注明。毛刺高度按JB/T4129-1999的规定。4.2.6 冲孔件(包括筛板、滤板、通风板、透气窗等)应符合下列规定:2 a) 板边光整、形状准确,方形或矩形的冲孔两邻边的垂直度均不得低于GB/11184-1996中的L级;b) 孔的排列应整齐均匀,孔口无严重凹陷和突出的毛边,冲孔后板面应保持平整。YC/T 10. 2-2006 4.3 弯管件4.3. 1 弯管件的外表面不应有严重的划伤、凹坑、斑点、皱折等缺陷。4
11、.3.2 弯管件的形状和尺寸需符合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设计时应注意到工艺结构性的限制。4.3.3 弯管件最小的弯曲半径(内径)不小于管子外径的两倍。4.3.4 弯管件的弯曲半径偏差按表2规定。表2弯管件的弯曲半径偏差单位为毫米管子外径D弯曲半径R10-18 18-30 30-80 士2土3土4极限偏差80-180 :f: 3 土4:f: 5 180-250 :f: 4 土5:f: 6 250 土5土6土84.3.5 管子弯曲处的圆度公差按表3规定。表3管子宵曲处的圆度公差管子外径D弯曲半径R王三1010-18 R3D 0.4 0.6 注:圆度采用对称两点检测,直径差不大于表中数据的两倍。4.
12、3.6 弯管件的角度偏差按GB/T1804-2000表3中的C级。4.4 组合构件4.4. 1 组合构件按工艺分为焊接件、点接触焊接件和钢接件。18-30 1. 6 1. 0 4.4.2 组合构件及其组成零件均应光整,不应有飞边、缺损、沟痕、凸棱、折痕等缺陷。4.4.3 组合构件的点接触焊、缝接触焊和奸焊应符合YC/T10. 3-2005的规定。4.4.4 佛接件按如下要求制作:a) 娜接前应清除毛刺、铁渣、铁锈和钻孔后的金属屑等脏物;b) 锄钉用通孔按GB/T152.1-1988的规定;30 士6土8:f: 10 单位为毫米30 2.5 1. 6 c) 娜钉不应有影响使用的裂纹、浮锈、条痕、
13、飞边以及杆部末端的压扁。例钉的尺寸规格、材料、制作、性能应符合GB/T116-1986的规定;d) 娜钉应排列整齐,孔距一致,孔距公差值等级不低于GB/T15055-1994表1中的C级pe) 佛接面应平整贴合,两例接件的间隙在两倍锄钉直径范围内不大于O.lmm,其余贴合面不大于O.3mm(铝材为0.35mm)。5 试验方法5. 1 一般检验一般检验是根据图样要求和本部分的规定对冷作件进行外观检验和精度检验:a) 外观检验是依靠手摸、目视、光照反射、光照投射对冷作件的外观质量进行检验;b) 精度检验是用检验工具、夹具、量具、检具,检验冲压件的尺寸、形状、位置等;c) -般检验可按技术文件要求或采用标准样件作为对照判定的依据。SON-N.OFHuh YC/T 10.2-2006 5.2 补充检验补充检验是指硬度检验、磁性检验、探伤检验等,具体检验种类和范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检验规则6. 1 每批的首件和末件应进行一般检验。6.2 小批量生产的零件,每批抽检10%,且抽检数量最少不得少于三件。抽检样品中若有20%以上的不合格品则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中仍有不合格品则整批逐个检验。6.3 单件生产的零件应逐个进行一般检验。若有其他检验要求,应在生产时增加数量,以作为试样使用。6 。,究贝一必M一权会一侵一且贺创一有囚一专归一权包一价版书一定8.00元YC/T 10.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