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ICS 59.060.10 W 41 备案号: 13656-2003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 4112003出口九根以上桑蚕捻线丝检验规程 Inspection rules for thrown silk of more than 9 strands for expot 2003-05-26 发布 2003-06-26 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T 4112003 I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丝类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福敏、王伶
2、、杜爱娟。 DB33/T 4112003 出口九根以上桑蚕捻线丝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桑蚕捻线丝的组批、抽样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 9 根以上 24 根以下、800 捻/m 以 下,其原料在 33D(37dtex)及以下的绞装桑蚕捻线丝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位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应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43.1 纱线捻度的规定 直接计数法 GB/T 8
3、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8693 纺织纱线的标示 GB/T 8694 纺织纱线及有关产品捻向的标示 GB/T 14033-1992 桑蚕经纬捻线丝 3 捻线丝的标记 线丝的标记、符号应符合 GB/T 8693 要求。捻向符合 GB/T 8694 要求。 4 组批与抽样 4.1 组批 以“生丝品级及公量证书”所列产品为一原料批,每批为十箱(五件) ,也可二十箱(十件)组批。 4.2 抽样方法 在外观检验的同时,抽取重量和品质检验样丝。抽样应遍及件与件内不同部位,并按边、中、角的比例抽取,每把中限抽 1 绞样丝。 4.3 抽样数量 4.2.1.1 十箱(五件)组批的,按下列要求抽取: a)
4、重量检验样丝每批抽 2 份,每份2绞; b)品质检验用样丝每批 10 绞。 4.2.1.2 二十箱(十件)组批的,抽样数量按比例计算。 5 检验 5.1 重量检验 5.1.1 设备 量程为150kg, 最小分度值0.05kg 电子称; 量程为5OOg, 最小分度值1g 电子秤; 量程为1000g,最小分度值0.01g 天平;带有天平的烘丝设备。 5.1.2 检验方法 5.1.2.1 净重 全批丝抽样后,逐箱(件)在电子秤上秤重核对,得出毛重。用电子秤称出不少于 5 只纸箱(包括DB33/T 4112003 箱中的防潮纸)或不少于 2 只布袋的重量,并任选 5 把,拆下纸、绳、称记重量,由此推算
5、全批丝的皮重。将全批丝的毛重减去该批丝的皮重即为全批丝的净重。毛重复核时允许差异为 0.05kg,以第一次称记的毛重为准。 5.1.2.2 湿重 抽取的重量检验样丝以份为单位,立即在天平上称重、核对,得出湿重。湿重复核时允许差异为0.20g,以第一次湿重为准。两份样丝的湿重差异为:20g。 5.1.2.3 干重 将称过湿重的样丝以份为单位,松散地放置在烘篮内,以不超过 145的温度烘至恒重,得出干重。干重的允许差异:第二次称重与第一次称重比较或相邻两次称重允许差异为 0.20g。 5.1.3 检验结果计算 5.1.3.1 回潮率按式(1)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二位。 W =OOGGG100
6、(1) 式中: W-回潮率,; G-样丝的湿重,g; GO-样丝的干重,g。 若两份样丝的回潮率差异不超过 1%,则以两份样丝的湿重之和与干重之和计算该批丝的回潮率;若两份样丝的回潮率差异超过 1%,则应抽取第三份样丝,按 5.1.2.2 及 5.1.2.3 得出湿重与干重,再与前两份样丝的总湿重和总干重合并计算为该批丝的回潮率。 5.1.3.2 公量按式(2)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二位。 G G WWK+100100(2) 式中: G 公量,kg; G 净量,kg; W 公定回潮率,; W 实际回潮率,。 5.2 品质检验 5.2.1 外观 5.2.1.1 设备 灯光装置:内装日光荧光灯的
7、平面组合灯罩或集光灯罩,光线以一定的距离柔和均匀地照射在丝把的端面上,其照度为 450L X-500LX;检验台 ;直尺。 5.2.1.2 检验方法 5.2.1.2.1 全批受验丝逐把拆去包装纸一端,排列在检验台上,以感官检验全批丝的外观质量。 5.2.1.2.2 在整批丝中发现有附录 B 中表B.2 所列各项外观疵点的丝绞、丝把应予剔除。 5.2.1.2.3 一把丝中疵点丝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则整把剔除: a)12 绞成把者 2 绞; b)24 绞及以上成把者 4绞。 5.2.1.2.4 需要拆把检验时,拆把数量:每批十箱(五件)为 10 把,每批二十箱(十件)为 20 把。拆开一道棉纱绳,进
8、行全面检查,在拆把检验中发现有外观疵点,按附录 B中表 B.2 规定的批注数量给予批注。 5.2.1.2.5 在检验外观的同时,用直尺测量丝片周长。 DB33/T 4112003 5.2.2 捻度 5.2.2.1 设备 捻度试验仪;挑针。 5.2.2.2 检验方法 将捻度试验仪夹距调整为 500mm,预加张力为 1/18gfD,取丝锭 20只,每只丝锭试验一次,共测20 次。 5.2.2.3 检验结果计算 5.2.2.3.1 平均捻度按式(3)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一位。 平均捻度(捻/m)= LNXiNi=11000(3) 式中: Xi-每个试样数测试结果,捻; N-试验次数; L-试样长
9、度,mm。 5.2.2.3.2 捻度变异系数按式( 4)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二位。 捻度变异系数(%)=X1)/(N)X(XiN1i2=100 (4) 式中: X -平均捻度,捻 /m; Xi-每个试样捻度测试结果,捻/m; N-试验次数。 5.2.2.3.3 捻度偏差率按式(5)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二位。 捻度偏差率( %)XXX 100 (5) 式中: X-名义捻度,捻/m; X-平均捻度,捻/m。 5.2.3 纤度 5.2.3.1 设备 机框周长 1.125m,速度 270 rpm3 00rpm,附有计数及自停装置纤度机;电子纤度仪;量程 200g,最小分度值0.01g 天平。
10、5.2.3.2 纤度丝绞数量、回数及纤度总和与纤度总量的允许差异要求见表 1。 表 1 纤度总和与纤度总量的允许差异 捻线丝名义纤度 (D) 每批纤度丝数量(绞) 每绞纤度丝回数 (回) 每组纤度总和与纤度总量间允许差异 (D) 240 及以下 100 50 7 240 以上 100 50 14 5.2.3.3 检验方法 将丝锭用纤度机按表 1要求卷取纤度丝。以 50绞为一组,逐绞在纤度秤上称记,求得“纤度总和” ,DB33/T 4112003 然后与分组在天平秤上称得“纤度总量”进行核对。两者间允许差异见表 1,超过要求时,应逐绞复称至允差以内为止。 5.2.3.4 检验结果计算 5.2.3
11、.4.1 平均纤度按式(6)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二位。 平均纤度(D)=NfiDini=1(6) 式中: Di各组纤度丝的纤度,D; fi各组纤度丝的绞数,绞; n纤度的组数; N纤度丝总绞数,绞。 5.2.3.4.2 纤度变异系数按式(7)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二位。 纤度变异系数(%)=DN/)D-fi(Din1i2=100 (7) 式中: D -平均纤度 ,D Di-各绞纤度丝的纤度 D; fi-各组纤度丝的绞数,绞; n -纤度的组数; N -纤度丝总绞数,绞。 5.2.4 断裂强度及伸长率 5.2.4.1 设备 复丝强力机:量程 0N490N,附有自动记录器,夹距为 100mm
12、,下夹头下降速度为 150mm/min;天平:量程 1000g,最小分度值0.01g。 5.2.4.2 检验方法 取丝锭 5 个,按表 2 要求卷取样丝 5 绞。将样丝在温度(202)0C,相对湿度(65 土 5)%的检验室中调湿平衡 12h。将5 绞平衡后的样丝称计重量后,按绞理直平行,松紧适当夹于强力机上进行检验。 根据强力试验的记录图表,计算受验各绞样丝的断裂强度及伸长率,绝对强力读数精度为 1N,伸长率读数精度为 1%。 表 2 样丝卷取要求 名义纤度 D 每绞样丝回数 回 377 及以下 25 5.2.4.3 检验结果计算 5.2.4.3.1 断裂强度按式(8)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
13、后二位。 DB33/T 4112003 断裂强度(gf/D)=NiNiTDiPi11807.91000(8-1) 式中: Pi-各绞受验样丝断裂强度,N; Di-各绞受验样丝纤度,D; T -摇取样丝回数; N -受验样丝绞数。 断裂强度(cN/dtex)= =NiNiTDiPi111000(8-2) 式中: Pi-各绞受验样丝断裂强度,N Di-各绞受验样丝纤度,D; T -摇取样丝回数; N -受验样丝绞数; 1gf/D0.8827cN/dtex。 5.2.4.3.2 断裂伸长率按式(9)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一位。 断裂伸长率(%)=NiNi=1100 (9) 式中: i-各绞受检样丝
14、断裂伸长率,%; N-受验样丝绞数。 5.3 数值修约 本标准的各种数值计算,均按 GB/8170 数值修约规则取舍。 6 检验规则 6.1 交收检验 检验机构以批为单位,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重量和品质检验,并评定桑蚕经纬捻线丝的等级。 6.2 复验 在交收检验中,若委托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验一次。复验项目由双方议定,按本标准要求进行,复验结果为最后评等依据。 DB33/T 4112003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单根捻线丝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检验方法 A.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使用等速伸长试验仪(CRE)测定单根捻线丝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方法。 A.2 抽样方法与数量 取品质检验用
15、丝锭 20 只,每只丝锭试验 10 次,共 200 次。 A.3 检验方法 A.3.1 检验条件 在温度(202),相对湿度(655)%标准大气压下进行试验,样品应在上述条件下吸湿平衡12h 以上进行。 A.3.2 设备 符合 GB/T 39161997中5.1 要求的等速伸长试验仪(CRE) 。 A.3.3 检验程序 A.3.3.1 隔距长度为 500 mm,拉伸速度为 5m/min。 A.3.3.2 按常规方法从丝锭上退绕受验捻线丝 A.3.3.3 在夹持试样前,检查钳口准确地对正及平行,以保证施加的力不产生角度偏移。 A.3.3.4 试样嵌入夹持器时施加的预张力为(0.050.01 )c
16、N/dtex ( 1/18gf/D)。 A.3.3.5 自动或手动夹紧试样。在试验过程中 检查钳口之间的试样滑移不内超过 2mm,如果多次出现滑移现象应更换夹持器或钳口衬垫。舍弃出现滑移时的试验数据,并且舍弃纱线断裂点在钳口或闭合器5mm 以内的试验数据。 A.3.3.6 自动或人工记录断裂强力和短列伸长率值。 A.3.4 试验结果计算 断裂强力以 cN(gf)表示,断裂伸长率以观察的试样伸长与名义隔距长度的百分数表示,纤度以 D(旦尼尔)或 dtex 表示。 A.3.4.1 平均断裂强力按式(A.1)计算,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 平均断裂强力 ( )gfcN =( ) 试验总次数各次断
17、裂强力总和 gfcN(A.1) A.3.4.2 平均断裂强度按式(A2)计算,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 断裂强度 DgfdtexcN /(/ =( ) ()DdtexgfcN平均纤度平均断裂强力(A.2) A.3.4.3 平均断裂伸长率按(A3)计算,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 平均断裂伸长率(%)=)500( mmmm名义隔距长度试验次数)各次断裂伸长总和(100 (A.3) A.3.4.4 断裂强力变异系数按(A4)计算,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DB33/T 4112003 断裂强力变异系数 CV(%) =平均断裂强力试验总次数平均断裂强力)各次断裂强力2(100 (A.4)
18、A.3.4.5 断裂伸长率变异系数按式(A5)计算,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断裂伸长率变异系数 CV(%) = 平均断裂伸长率试验总次数平均断裂伸长率)各次断裂伸长率2(100 (A.5) DB33/T 4112003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出口九根以上桑蚕捻线丝检验的要求及包装标志 B.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出口 9 根以上 24 根以下、800 捻/m 以下,其原料在 33D(37dtex)及以下绞装桑蚕捻线丝的要求、包装及标志等。 B.2 要求 B.2.1 捻线丝的公定回潮率为 11%,实际回潮率不应低于 8%和不超过 13%。 B.2.2 品质指标见表 B.1。 表 B.1
19、品质指标 等级 检验项目 双特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200 捻/米及以下 5.50 6.50 8.50 10.50 12.50 201-500 捻/米 3.50 4.50 6.50 8.50 10.50 捻度偏差率 (%) 501-800 捻/米 3.00 4.00 5.00 6.50 8.50 200 捻/米及以下 8.00 9.00 11.00 13.00 15.00 201-500 捻/米 5.50 6.50 8.00 10.00 12.00 捻度变异系数 (%) 501-800 捻/米 4.50 5.50 6.50 8.00 10.00 断裂强度 gf/D(cN/dtex) 3.
20、6 (3.18) 3.5 (3.09) 3.50 以下 (3.09 以下)断裂伸长率 % 17.0 16.0 16.0 以下 10-13 根 4.00 4.50 5.00 6.50 8.00 14-17 根 3.50 4.00 4.50 6.00 7.50 18-21 根 3 3.50 4.00 5.50 7.00 纤度 变异 系数 (%) 22-24 根 2.50 3.00 3.50 5.00 6.50 清 洁(分) 95 90 84 洁 净(分) 90 86 82 注:纤度在378D以上的,断裂强度及断裂伸长率不作考核。 B.2.3 外观疵点分类及批注要求见表 B.2。 B.2.4 分级规
21、定 B.2.4.1 按捻线丝的品质指标和外观质量的综合,分为双特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级外品。 B.2.4.2 基本等级的评定 根据捻度偏差率、捻度变异系数、断裂强度、断裂伸长率、纤度变异系数、清洁和洁净的检验结果(清洁、洁净引用原料生丝证书中成绩) ,按表 B.1 要求,以其最低一项指标确定该批捻线丝的基本等级,若任何一项低于三级品指标时,作级外品。 DB33/T 4112003 表 B.2 外观疵点分类及批注要求 批注数量 疵点名称 疵点说明 整批 (把) 拆把 (绞)样丝 (绞)宽急股 单丝或股丝松紧不一,呈小圈或麻花状。 8 2 多根(股)与缺根(股) 股丝线中比规定出现多根(股
22、)或缺根(股) ,长度在 1.5m及以上者。 1 双线 双线长度在 1.5m 及以上者。 1 污染丝 丝条被异物污染。 8 2 杂物飞入 废丝及杂物带入丝绞内。 8 2 主要疵点 长 结 结端长度在 4mm 以上者。 8 2 缩曲丝 定型后丝条呈卷曲状。 8 2 切丝 股丝中存在一根及以上的断丝。 8 2 拉白丝 张力过大,光泽变异,丝条拉白。 8 2 色不齐 绞与绞,把与把之间颜色程度差异较为明显者。 10 以上 夹花 同一丝绞中颜色差异较为明显者。 10 以上 一般疵点 整理不良 绞把不匀,编丝留绪不当者。 10 以上 B.2.4.3 综合等级的评定 在基本等级的基础上,结合外观成绩进行以
23、下降级处理: a)外观检验评为稍劣者,按 B.2.4.2 确定的等级顺降一级; b)若按 B.2.4.2 已评为三级品者,则降为级外品; c)若外观检验评为级外品,则一律作级外品。 B.2.4.4 捻线丝的规格与该批丝的报验规格不符或原料混批,应作级外品处理。 B.3 包装和标志 B.3.1 绞装捻线丝的整理和重量要求见表 B.3。 表 B.3 绞装捻线丝的整理和重量要求 检验项目 重量要求 整理要求 每绞重量(g) 655 B955 20010 每把绞数(绞) 36 24 12 每把重量(kg) 约 2.4 每箱(件)重量(kg) 约30(60) 每箱(件)把数(把) 121(252) 丝片
24、周长(m) 1.12;1.27 丝片宽度(cm) 约 8 编丝规定 五洞六编四道 注:成绞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可在合同中注明。 每批净重或公量为 280kg315kg。件与件之间重量差异不超过 3kg,把重量不少于 1kg 和不大于3kg。 B.3.2 编绞线使用14 号(42S)四股或用 28 号(21S)二股白色棉纱线或 60Nm2 绢丝线。 编丝方法采用平扎绞编四道,编丝结头端长不超过 2cm,编绞线的底面线结 头应平齐一致,编绞线的长度一般为 3746cm。 DB33/T 4112003 B.3.3 每把捻线丝的外层用 58 号(10S)50根或28号(2lS)100根棉纱绳扎紧,丝片周
25、长为 1.12m,每把扎三道;丝片周长为 1.27m,每把扎四道。再包以白内衬纸和牛皮纸后放置商标,用 28 号(21S)B3 根三股棉纱绳捆扎三道。 B.3.4 捻线丝装入纸箱或布袋。箱 装丝在纸箱的正面按规定印刷商品 名称等内容,纸箱正面、侧面各贴验讫 1 张(注明厂代号、检验批号、箱号等) ,箱内放检验对照表;袋装丝用 28 号(21S)B3 根三股棉纱绳扎口。布袋外悬挂票签(注明厂代号、检验批号、件号等) ,布袋内应附有检验对照表。 B.3.5 包装应统一、牢固、安全和便于识别、运输。 B.4 其它 对规格、品质、包装及标志有特殊要求的,供需双方可另定协议。 _ DB33/T 4112003 编制说明 捻线丝是我国的传统丝类产品,现行的桑蚕捻线丝的一系列标准在制定时由于受到以往捻线丝加工工艺条件和应用领 域的限制,仅适用于 9 根及以下的桑蚕捻线丝。但随着服饰及装饰纺织品的 日新月异,捻线丝的加工工艺也在不断地改进,新产品层出不穷。近年来9 根以上的桑蚕捻线丝从无到有,出口量也逐年增加。目前对该类捻线丝的检验 尚无统一的检验标准,一般是参照 9 根及以下的捻线丝行业标准和“工贸协议”进行检验。为进一步规范检验工作、统一检验方法,促进 9 根以上捻线丝产品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检验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