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GDW 11564.2-2016 高原电网建设与运维医疗卫生保障第2部分:运维检修医疗卫生保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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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原电网建设与运维医疗卫生保障 第 2部分:运维检修医疗卫生保障 Medical and sanitation insurance of high altitude grid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maintenance Part 2:Medical and sanitation insurance of operation&maintenance 2017 - 10 - 30 发布 2017 - 10 - 30 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ICS 29.240 Q/GDW 国家电网公司 企业标 准 Q/GDW 11564.2 2016 Q/GDW 11564.

2、2 2016 I 目 次 前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 原则及流程 . 2 4.1 基本原则 . 2 4.2 流程 . 2 5 组织保障体系及工作内容 . 3 5.1 领导组织 . 3 5.2 管理部门 . 3 5.3 医疗卫生保障专(兼)职人员 . 4 6 作业人员健康监护 . 4 6.1 工作程序 . 4 6.2 健康检查类别 . 4 6.3 高原作业禁忌证 . 5 6.4 健康档案 . 6 7 高原习服 . 6 7.1 习服点的选择 . 6 7.2 习服方式 . 6 7.3 习服期注意事项 . 7 8 高原脱习服 .

3、7 9 高原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 . 7 9.1 高原体力劳动强度 . 7 9.2 体力劳动作业时间 . 8 9.3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 9 9.4 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健康保护 . 9 10 高原卫生防疫 . 10 10.1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 10 10.2 食品卫生 . 11 10.3 饮水卫生 . 12 10.4 环境卫生 . 12 11 急性高原病的预防、判断及应急处理 . 13 11.1 急性高原病的预防 . 13 Q/GDW 11564.2 2016 II 11.2 急性高原病的判断及应急处理 . 14 12 慢性高原病临时处理 . 15 12.1 高原红细胞增多症 . 15 1

4、2.2 高原性心脏病 . 15 13 高原其它常见疾病的判断和初步处理 . 15 13.1 上呼吸道感染 . 15 13.2 急性 支气管炎 . 15 13.3 急性 胃肠炎 . 15 13.4 雪盲 . 16 13.5 外伤出血、骨折、冻伤、蛇咬伤 . 16 14 伤病员转送注意事项 . 16 15 高原吸氧 . 16 15.1 吸氧适应证 . 16 15.2 控制吸氧 . 16 15.3 常用吸氧方法 . 16 15.4 高原吸氧注意事项 . 17 16 特殊情况下的现场医疗卫生保障 . 17 16.1 有限空间作业 . 17 16.2 高处铁塔作业 . 17 16.3 高原极寒条件下现场

5、医疗卫生保障 . 17 17 医疗物资及用房 . 18 17.1 医疗物资 . 18 17.2 医疗用房 . 18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急性高原病应急预案 . 19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高原健康检查不合 格项目 . 21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高原电网运维检修药品、物品配备 . 24 编制说明 . 28 Q/GDW 11564.2 2016 III 前 言 为规范高原电网运维检修作业人员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高原电网运维检修医疗卫生保障在公司系统内的实际运用,制定本部分。 高原电网建设与运维医疗卫生保障标准分为 3个部分: 第 1部分:工程建设医疗卫生保障; 第 2部分 :运维检修

6、医疗卫生保障; 第 3部分:应急抢险医疗卫生保障。 本部分为高原电网建设与运维医疗卫生保障标准的第 2部分。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后勤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高原病防治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薛峰、李华、王旭、冯向民、孙曼琳、邓天富、何清华、曹洪飞、张尧、唐丹、李军、施溪江、刘丽娟、刘红卫、周晓梅、倪蓉、马林、许茂清、马蓓、林建华、朱可、刘道福、段卫平、李建成。 本部分首次发布。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 家电网公司科技部。 Q/GDW 11564.2 2016 1 高原电网建设与运维医疗卫生保障 第 2

7、部分:运维检修医疗卫生保障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高原电网运维检修医疗卫生保障的基本原则及流程、组织保障体系及工作内容、作业人员健康监护、高原习服、高原脱习服、高原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高原卫生防疫、急性高原病的预防、判断及应急处理、慢性高原病临时处理、高原其它常见疾病的判断和初步处理、伤病员转送注意事项、高原吸氧、特殊情况下的现场医疗卫生保障、医疗物资及用房。 本部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海拔高度在 3000m及以上的高原电网运维检修中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2 规 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8、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609.1 职业眼面部防护 焊接防护 第 1部分:焊接防护具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3459 劳动防护服防寒保暖要求 GB/T 13641 劳动护肤剂通用技术条件 GB 14866 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 GB/T 26513 润唇膏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部 分:化学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DL/T 692 电力行业紧急救护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健康监护 hea

9、lth surveillance 以预防为目的,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地监测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分析作业人员的健康变化,以便适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作业人员的健康。健康监护主要包括健康检查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 3.2 高原病 high altitude disease 由高原低氧低气压环境所致的一种疾病,分为急性高原病、慢性高原病。 3.3 Q/GDW 11564.2 2016 2 高原习服 high altitude acclimatization 从平原进入高原或由高原进入更高海拔高度后,机体发生一系列可逆的、不遗传的生理性代偿变化,以适应高原低氧环境的过

10、程。 3.4 高原脱习服 high altitude deacclimatization 进入高原低氧环境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机体在机能和结构上会发生一系列改变以适应高原环境,当返回平原后,机体通过自身调节逐渐消除对高原低 氧环境的适应性,以适应平原环境,达到新的内外环境平衡的过程。 3.5 劳动强度 labor intensity 劳动的繁重和紧张程度的总和。 3.6 纯劳动时间 net working time 从上班开始至下班整个工作日从事各种劳动的时间总和,不包括休息和工作中间暂停的时间。 4 基本原则及流程 4.1 基本原则 医疗卫生保障应遵循下列原则: a) 不体检、不习服、不培训者

11、,不允许上岗; b) 以人为本、按需设置、精简高效、保障有力; c)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d) 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向低海拔地区转送。 4.2 流程 医疗卫生保障流程见图 1。 Q/GDW 11564.2 2016 3 作 业 人 员准 备 上 岗离 岗劝 退合 格合 格不 合 格上 岗 前 健 康 检 查高 原 习 服 和 培 训 不 合 格在 岗 期 间 疾 病 防 治参 加 运 维 检 修 作 业治 愈未 治 愈完 成 运 维 检 修 并 进行 离 岗 时 健 康 检 查进 一 步 治 疗并 劝 退图 1 运维检修医疗卫生保障流程图 5 组织保障体系及工作内容 5.1 领导组织

12、承担运维检修任务的单位应建立医疗卫生保障领导组织,其工作内容如下: a) 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高原医疗卫生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规范; b) 负责领导和协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c) 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急性高原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甲类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的应急处理工作; d) 负责监督检查医疗卫生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5.2 管理部门 指定具体部门,负责日常高原电网运 维检修医疗卫生保障管理,其工作内容如下: a) 组织所辖区域医疗卫生保障相关措施的实施并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领导组织; b) 按照附录 A制定急性高原病应急预案,并督促执行; c)

13、 负责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建立绿色通道,确保伤病员得到及时救治; d) 负责医疗卫生保障资料搜集、归档及信息报送; e) 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保障专(兼)职人员开展相关知识培训。 Q/GDW 11564.2 2016 4 5.3 医疗卫生保障专(兼)职人员 运维检修工区和有人值守变电站应至少配备一名经过培训的专 (兼 )职医疗卫生保障人员,其工作内容如下: a) 负责组织作业人员进行高原病、传染病等医疗卫生知 识的培训; b) 负责日常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关注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一旦发现有人身体不适时,根据情况进行初步处理,严重者及时转送低海拔地区或当地医疗机构; c) 负责医疗卫生保障药品、耗

14、材的整理、检查、补充、更换,并做好记录; d) 负责建立健康档案; e) 遇有重大事件及时报告。 6 作业人员健康监护 6.1 工作程序 作业人员健康监护包括以下工作程序: a) 运维检修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部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高原运维检修健康监护工作计划; b) 运维检修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对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c) 医疗机构对健康 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向运维检修单位提交健康检查报告或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1) 所有受检者的检查结果; 2) 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症、不宜从事高原作业的人员名单; 3) 根据需要,分析发生健康损害的原因,

15、提出相应的干预措施、建议和需要向运维检修单位说明的其它情况等。 6.2 健康检查类别 6.2.1 高原健康检查 6.2.1.1 上岗前健康检查 委托有条件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上岗前高原健康检查,筛选出不宜从事高原运维检修作业的人员,对合格人员建立基础健康档案。检查内容见表 1。 表 1 上岗前高原健康检查内容 症状询问 体格检查 实验室和其他检 查 必检项目 选检项目 基本情况:身体状况,行动能力,反应能力等。 病史重点询问:高血压、心脏病、呼吸系统、造血系统以及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病史。 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检查血压、体温、心脏和呼吸系统; 外科常规检查; 神经系统常规检查; 耳鼻喉科常规检查

16、; 眼科检查:常规检查及眼底检查。 胸片(正侧位) 、 心电图 、 心脏彩超 、 腹部 B 超 (含肝、胆、胰、脾、双肾、输尿管、膀胱)、肺功能、血常规(包括红细胞压积)、 尿常规 、 血脂 、 空腹血糖 、甲状腺功能 、肾功能、肝功能。 头颅 CT、运动平板检查、 糖化血红蛋白、心肌酶学、 肌钙蛋白、血流变、血尿酸、癌胚抗原、甲胎蛋白。 Q/GDW 11564.2 2016 5 6.2.1.2 在岗期间健康检查 运维检修作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可委托县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也可由当地具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检查。检查内容见表 2。 表 2 在岗期间高原健康检查内容 症状询问 体格检

17、查 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必检项目 选检项目 基本情况 :同上岗前健康检查。 症状重点询问:头痛、头晕、乏力、睡眠障碍、发绀、心悸、胸闷、呼吸困难、咳嗽等。 同上岗前健康检查 胸片(正侧位) 、 心电图 、 腹部B 超 (含肝、胆、胰、脾、双肾、输尿管、膀胱)、肺功能、 血常规(包括红细胞压积)、 尿常规 、血脂 、 空腹血糖 、肾功能、肝功能、指脉氧饱和度。 心脏彩超、 糖化血红蛋白、心肌酶学、肌钙蛋白、血流变、血尿酸、甲状腺功能 、血清包虫抗体检测 。 6.2.1.3 离岗时健康检查 作业人员在离开高原作业岗位前,应进行离岗时高原健康检查,确定作业人员是否应进行康复治疗。可委托县级及以上的医疗

18、机构检查。检查内容见表 3。 表 3 离岗时高原健康检查内容 症状询问 体格检查 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必检项目 选检项目 同在岗期间健康检查。 同在岗期间健康检查。 胸片(正侧位)、心电图、心脏彩超、腹部 B 超(含肝、胆、胰、脾、双肾、输尿管、膀胱)、肺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血脂、空腹血糖、甲状腺功能、肾功能、肝功能、指脉氧饱和度。 糖化血红蛋白、心肌酶学、肌钙蛋白、血流变、血尿酸 、血清包虫抗体检测 。 6.2.2 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具体内容按 GBZ 188的规定执行,并委托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可与高原健康检查同时进行。 6.3 高原作业禁忌证 有下列情况者不宜到高原

19、地区从事运维检修作业: a) 患有下列疾病者: 1) 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或功能异常:癫痫、脑炎、脑血管病后遗症等; 2) 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 、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急性心肌炎、心包炎等; 3) 急、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慢性间质性肺病、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期、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活动性肺结核等; 4) 严重消化系统疾病: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急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等; Q/GDW 11564.2 2016 6 5) 泌尿系统疾病:肾功能不全、肾盂肾炎急性发作期等; 6) 风湿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等; 7) 内分泌系统疾病:未有效控制的糖尿病、甲状腺疾病

20、等; 8) 未得到有效控制的高血压病; 9) 各种恶性肿瘤; 10) 各种血液病; 11) 各种精神类疾病; 12) 鼻出血反复发作; 13) 有重度急性高原反应、高原肺水肿、高原脑水肿、 高原红细胞增多症、高原性心脏病、高原衰退症等高原疾病史; 14) 感冒、腹泻发病期; 15) 其他直接影响工作的疾病。 b) 高原健康检查时发现不合格项目者,健康检查不合格项目见附录 B。 c) 有酗酒行为者、妊娠期妇女等。 6.4 健康档案 6.4.1 健康档案主要内容 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建立健康档案,其内容如下: a) 上岗前健康检查表; b) 习服登记表; c) 培训登记表; d) 在岗期间健康检查

21、表; e) 离岗时健康检查表。 6.4.2 健康档案的保存 健康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保管,保存时间应当自作业人员最后一次健康检查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十五年。 7 高原习服 7.1 习服点的选择 高原习服点的选址, 应根据预定上达海拔高度及运维检修工区或变电站情况进行选择,要求如下: a) 进入海拔 3500m以下高原地区,可在目的地就地习服; b) 进入海拔 3500m以上高原地区,在海拔 3000m左右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设初步习服点,此后每上升 500m设一个习服点; c) 习服点宜选择在通讯畅通、交通便利、能满足物资供应要求的地区,也可设在运维检修工区或变电站。 7.2 习服方式 可采取阶梯式上升

22、方式进入高原,宜先在较低的高原上停留一定时间,再逐步达到预定高度。习服方式及要求如下: a) 常规习服: 1) 初次进入海拔 3500m以下高原作业的人员应习服 1d 3d; Q/GDW 11564.2 2016 7 2) 需要进入海拔 3500m以上高原作业的人员,在海拔 3000m左右的习服点进行习服后,采用阶梯式上升方式,每个习服点习服 1d 3d 后,继续上升。在到达指定作业点后,休息 1d2d,可辅以轻度的体力劳动,再进行正常体力劳动作业。 b) 短期进出高原作业人员的习服: 1) 在初次进入高原时按常规习服方式进行习服; 2) 在短期(两个月)内再次进入海拔 3000m 4000m

23、高原地区,可采用在目的地就地习服 1d2d 的方式,进入海拔 4000m 以上地区应先在海拔 3000m 4000m 的习服点习服 1d 后,再进入海拔高度 4000m以上地 区,并采用阶梯式上升方式,每个习服点习服 1d 2d。 7.3 习服期注意事项 习服期间应注意下列事项: a) 在习服过程中如有身体不适,及时观察、初步处理,如症状无明显好转及时送至当地医疗机构治疗; b) 了解高原病及传染病防控等相关常识; c) 做好高原作业的心理准备; d) 进行适当体能锻炼,但不得剧烈运动,在海拔 3000m以上地区尤其应当注意; e) 维持正常饮食,控制刺激性、油腻性食物。饮食不宜过量,多吃新鲜

24、蔬菜、水果和易消化的食物,加强饮食卫生监督,坚持饮食卫生制度,防止“病从口入”; f) 控制吸烟,防治上呼吸道感染,对于气短、胸闷的作业 人员应合理吸氧,必须吸氧时应以间歇、少量、多次吸氧为宜。对于心率、收缩压偏高的人员,不应饮酒,控制饮浓茶、咖啡等兴奋性饮料。应保证每日 7h 以上的睡眠时间; g) 做好冻伤及紫外线灼伤等防护工作; h) 关注作业人员心理状况,有条件的单位可利用互联网等媒体方便作业人员与家人朋友进行沟通,排除作业人员的孤独感和被遗忘感。 8 高原脱习服 作业人员进入高原低氧环境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当返回平原时,可能出现脱习服反应,主要表现为疲倦、无力、嗜睡、胸闷、头晕、食欲减

25、退、腹泻等。高原脱习服过程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a) 采用阶梯式下降方式,逐渐 降低海拔高度; b) 适当进行锻炼,逐渐增加活动量,不得剧烈运动,同时增强机体抵抗力,预防上呼吸道感染; c) 注意生活的规律性,保证充足睡眠; d) 节制饮食,防止体重增加而出现其他并发症; e) 可服用多种维生素、谷维素、红参或西洋参等进行调节; f) 如果出现内分泌功能紊乱、全身水肿或其他的并发症,应进行相应的对症治疗。 9 高原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 9.1 高原体力劳动强度 9.1.1 高原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Q/GDW 11564.2 2016 8 体力劳动强度主要以能量代谢率、劳动时间、劳动方式、性别、海拔高

26、度等综合计算出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根据指数大小分为五级劳动强度等级,级 -轻劳动、级 -中等强度劳动、级 -重强度劳动、级 -很重强度劳动、级 -极重强度劳动。运维检修主要岗位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见表 4。 表 4 运维检修主要岗位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工作岗位 体力劳动强度级别 劳动强度轻重程度 变电运行 轻 变电检修 中 高压试验 中 继电保护 中 通 信 中 线路巡视 重 线路维护 重 线路检修 很重 9.1.2 高原负重及行走速度 行走作业时,负重以自身体重 1/4为宜,最大负重不应超过自身体重的 1/3,持重的方式以肩、背、腰为宜,注意左右两侧负荷均衡平稳 ;步行适宜速度: 3km/h 4km

27、/h,每日最大行程 30km 40km,每 1h2h应休息 10min,上下坡时速度应减慢,不同海拔高度适宜行走速度见表 5。 表 5 不同海拔高度适宜行走速度 海拔高度 m 适宜行走速度 km/h 3000 4.0 3.0 3500 3.5 2.5 4000 3.0 2.0 4500 2.5 1.5 5000 2.0 1.0 注: 海拔 3000m以上高原坡度每增加 3,适宜行走速度递减约 0.5km/h。 9.2 体力劳动作业时间 9.2.1 体力劳动时间 高原体力劳动作业时间遵循如下 原则: a) 高原海拔在 3000m 4000m,日作业时间不宜超过 8h,纯劳动时间不宜超过 7h;

28、b) 高原海拔在 4000m 5000m,日作业时间不宜超过 7h,纯劳动时间不宜超过 6h; c) 高原海拔在 5000m 以上时,日作业时间应在 6h 内,纯劳动时间应在 5h内; d) 高原作业人员除应遵守日工作时间和纯劳动时间有关规定外,还应保证劳动时体力劳动强度、心率、能量消耗符合下列国家规定: 1) 体力劳动强度应杜绝级 -极重强度劳动,控制级 -很重强度劳动; 2) 人工作日( 8h)总能量消耗不应超过 6726kJ/d 或 7.824kJ/( min m2); Q/GDW 11564.2 2016 9 3) 工作日从事任何单项体力工作时,最大心率值不应超过 150次每分钟,各单

29、项作业时最大心率值平均不应超过 120次每分钟。 9.2.2 特殊作业时间 高原特殊作业劳动时间遵循如下原则: a) 有限空间作业: 1) 海拔 3000m 4000m,每日有限空间作业纯劳动时间不宜超过 6h,每次连续作业不超过 2h; 2) 海拔 4000m及以上,每日有限空间作业纯劳动时间不宜超过 5h,每次连续作业不超过 2h。 b) 高处作业: 1) 从事级高处作业时,在海拔 3000m 4000m,每日高处作业纯劳动时间不宜超过 6h,每次连续作业不超过 2h;在海拔 4000m 及以 上,每日高处作业纯劳动时间不宜超过 5h,每次连续作业不超过 2h; 2) 从事级及以上高处作业

30、时 , 高处作业纯劳动时间,每日不宜超过 5h,每次连续作业不超过 2h。 c) 车辆驾驶员在行车途中每 2h 停车休息 10min 15min; d) 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劳动强度或作业时间可能超出规定标准时,应征求医疗卫生保障人员的意见,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加强现场监护工作。 9.3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见表 6。 表 6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表 防护部位 防护用品 备注 头 遮阳帽 / 防寒帽(低温环境) 材质选用动物毛皮 护目镜 镜片对紫外线的透过性能达到 GB/T 3609.1的要求,质量按 GB 14866 执行 身体 防寒服(低温环境) 防寒性能应达到 GB

31、/T 13459 的要求 防雨工作服、雨衣 / 手 防寒手套(低温环境) 材质选用动物毛皮 防冻防裂膏 卫生理化指标应达到 GB/T 13641 的要求 脚 防寒鞋(低温环境) 选用牛皮面,毛毡棉内衬 雨靴 / 防寒棉袜(低温环境) / 毛毡鞋垫 / 皮肤 防晒油 卫生理化指标应达到 GB/T 13641 的要求 口唇 润唇膏 卫生理化指标应达到 GB/T 26513 的要求 9.4 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健康保护 高原运维检修作业人员会接触到粉尘、锰及其化合物、苯、高温、紫外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在高原特殊的环境下更易造成作业人员身体损害,应按如下要求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健康保护: Q/GDW 11

32、564.2 2016 10 a) 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不应超过 GBZ 2.1和 GBZ 2.2规定的限值,如超出限值应加强防护措施; b)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c)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应按照 GBZ 188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d)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 所应有必要的防护设备,作业人员应按要求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10 高原卫生防疫 10.1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10.1.1 传染病防控原则 预防为主,加强监测,及时报告,属地化管理。 10.1.2 传染病防控工作内容 传染病防控工作内容如下: a) 建立运维

33、检修传染病防控领导组织,明确各自职责; b) 评估运维检修区域常见传染病的疫情,制定传染病的防控预案及管理规章制度; c) 与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联系,了解该区域的常见传染病疫情,接受其指导、监督,共同在相应区域内开展卫生防病、防疫工作; d) 对各运维检修管理人员和运维检修作业人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常规培训; e) 按照有 关传染病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10.1.3 传染病报告 10.1.3.1 一般规定 运维检修医疗卫生保障专(兼)职人员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人,应及时了解当地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的相关预防知识,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依法向属地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相

34、关领导报告。 10.1.3.2 甲类传染病的报告、管理流程 甲类传染病的报告、管理流程如下: a) 发现运维检修人员有传染病防治法所规定的疑似甲类传染病或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时,首先应尽快进行就地隔离,在变电站或线路巡查住地,应安排相对独立、通风良好,远离员工宿舍的房间实施隔离,防止其他人员与其 接触,并请相关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前来诊断; b) 在医务人员诊断考虑为传染病防治法所规定的疑似甲类传染病或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时,立即上报领导组织,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c) 根据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按照传染病防控预案对与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 d) 在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

35、对有关区域进行消毒。 10.1.3.3 乙、丙类传染病管理流程 乙、丙类传染病管理流程如下: a) 发现或疑似发生乙、丙类传染病时,其病人应及时送相应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或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就地进行治疗; b) 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病人接触的区域和人 群,按照相关传染病的传播方式,进行消毒和预防性干预,切断其传播途径。 10.1.4 传染病个人预防 Q/GDW 11564.2 2016 11 在运维检修过程中应加强传染病个人预防,具体要求如下: a) 学习卫生常识,提高健康意识,养成并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并坚持饭前、便后洗手;洗手宜用流动水,使用洗手液或洗手肥皂,洗手后自然干燥或使用自己专用手帕、一次性消毒纸擦干; b) 不接触死亡的动物,少接触家畜、家禽(如犬、羊、牛、鸡、鸭等); c) 不吃生、冷食物和没有完全煮熟的食品;应喝开水;生食案板(生食刀)与熟食案板(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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