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科3)423-2018 国家电网公司海外研究院科技项目管理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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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科 /3)423-2018 国家电网公司海外研究院科技项目 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海外研究院科技项目的规范化、 精益化管理, 明确管理流程及职责, 依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海外研究院自身特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海外研究院科技项目是指由公司系统有关单位承担, 并需委托公司海外研究院组织开展海外技术研发的公司科技项目(以下简称“海外研究院项目” ) 。 第三条 本细则是对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补充,纳入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体系。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的海外研究院

2、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海外研究院主要包括美国研究院、欧洲研究院和葡萄牙研发中心等公司驻外科研机构。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海外研究院项目纳入公司总部管理项目范畴,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有效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六条 国网科技部是海外研究院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海外研究院项目的立项组织、指导协调和整体验收等工作。 第七条 项目承担单位 负责项目整体组织 ,主要职责包括: (一) 负责项目的总体策划、 申请、 组织实施和自验收等工作; 2 (二) 负责委托海外研究院开展海外技术研发, 并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三) 负责审核项目在海外研究院的项目负责人和海外合作单位; (四) 负责海

3、外研究院研发成果质量管理, 对研发成果进行验收; (五) 负责组织实施国内外技术研发,形成项目整体成果; (六) 负责向国网科技部提交项目变更或终止申请。 第八条 海外研究院负责海外技术研发, 主要职责包括: (一) 统筹管理海外研究院技术研发经费; (二) 依据所在国 /地区法律法规完成技术出口报批工作; (三) 提出项目在海外研究院的项目负责人人选及海外合作单位建议; (四) 负责研究团队和实验能力建设, 提供技术研发条件, 对研发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五) 对海外技术研发进行过程管理; (六) 向项目承担单位提交委托合同规定的研发成果; (七) 对海外合作单位研发工作进行监督; (八)

4、按照项目承担单位要求,开展技术研发的决算和审计; (九) 针对公司与所在国科研机构战略合作的前期沟通、 合作洽谈、协议落实等事宜,提供技术、人员、场地等资源支持。 第九条 海外研究院主管单位负责监督管理海外技术研发过程, 主要职责包括: (一) 对海外研究院的日常运转、 经费使用、 技术研发等各项 3 业务进行全面督导管理; (二) 组织开展海外研究院技术研发的自验收; (三) 负责海外研究院研发成果的管理。 第十条 对于公司控股的海外研究院技术研发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承担单位负责, 接受海外研究院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 (一) 提出研发团队组建建议; (二) 按照合同要求, 制

5、定研发计划, 把握研发路线, 对项目质量、成果和知识产权保护承担责任; (三) 检查海外研发进展, 按时向海外研究院主管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报备; (四) 对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变更、 主要研究人员变动以及其它可能影响项目顺利完成的重大事项, 及时向海外研究院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第三章 项目立项 第十一条 海外研究院项目申报按公司科技项目申报流程执行, 不符合海外研究院发展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应在申报前, 与海外研究院就委托开展海外技术研发内容、 预期成果、 项目经费、 知识产权和海外合作单位等事项进行协商, 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二条 海外技术研发工作应符合

6、所在国 /地区的法律法规要求,在立项评审前应根据需求通过所在国 /地区的技术出口管制审查。 4 (一) 由项目申报单位联合海外研究院, 确定技术出口报批所需的技术要点; (二) 海外研究院负责依据所在国 /地区法律法规,完成技术出口报批工作。 第十三条 对于预期可取得重大成果、 研发风险大的研究项目,支持海外研究院依托本单位自筹经费开展前期预研, 具体申报流程参照公司各单位管理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依托海外合作单位开展部分或全部研究的海外研究院项目,需依据所在国 /地区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充分考虑技术出口审查、合同签署周期等因素,合理确定项目执行周期。 第四章 项目预算编制 第十五条

7、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项目预算编制实施细则 ,项目申报单位需编制海外研究院项目整体预算, 海外研究院需编制海外技术研发预算。海外研究院预算经费占项目总预算的比例不受上限限制, 在海外研究院的自我研发能力充实之前, 海外合作单位预算经费占海外研究院预算的比例暂不受上限限制, 根据费用发生情况据实列支。海外技术研发预算可适当考虑项目执行期的汇率变化。 第十六条 海外技术研发预算上限标准如下: (一) 人工费、 资料费、 印刷出版费、 会议费、 专家咨询费可结合当地实际费用标准编制预算; (二) 人工费总额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海外研发经费的 65%,但对于研究成果为报告、 自行开发软件等以智力投入为主的

8、研究项 5 目预算可不受上限限制,根据费用发生情况据实列支; (三) 间接费总额比例不得超过海外研发经费的 30%。 第五章 项目合同管理 第十七条 海外研究院项目及有关技术研发委托合同按照责任分工,分别签署: (一) 根据公司综合计划和预算, 按照公司科技项目统一合同文本,由公司统一组织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技术研发委托合同; (二) 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立项阶段的协商结果采用直接委托方式与海外研究院签订海外技术研发委托合同; (三) 由海外研究院与海外合作单位签订海外合作研究或委托研究合同。 第十八条 海外研究院项目中涉外合同须符合中国和所在国 /地区法律规定。技术研发委托合同中应明确知识产权归

9、属和受委托方应履行的责任, 包括接受中间检查、 接受经费使用监督、 及时提出项目变更和终止执行、项目验收申请等。 第六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九条 海外合作单位受公司海外研究院委托,独立或配合开展海外技术研发,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 在符合所在国 /地区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海外研究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方式; (二) 海外合作单位承担的研究经费在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由项目承担单位审定 ;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由项目承担单位上报国网科技部, 履行公司总部 “三重一大” 决策程序后确定。 6 第二十条 海外研究院项目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文件实施过程督导。督导形式视具体情况, 可

10、采取远程视频、 委托第三方或现场督导等方式, 必要时邀请国外专家参与。督导材料视具体情况, 采用中文、英文或中英文相结合方式编制。 第二十一条 海外研究院应及时向海外研究院主管单位及项目承担单位上报项目实施情况、重大事项变更及项目终止执行申请等, 经项目承担单位汇总、审核后,上报国网科技部。 第七章 项目验收管理 第二十二条 海外研究院项目验收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总部管理科技项目实施及验收管理细则的要求,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 国网科技部负责组织开展项目整体验收; (二)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织海外技术研发成果验收和项目整体自验收; (三) 海外研究院主管单位负责组织海外技术研发成果自验收; (

11、四) 海外研究院依据所在国 /地区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海外合作单位研究成果进行验收,必要时项目承担单位提供支持。 第二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整体决算和审计;海外研究院负责所承担技术研发经费相关的决算和审计, 可根据科技项目经费出资方对于项目经费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以及海外研究院所在地的实际运营情况, 聘请当地审计机构出具相关的审计报告。各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 海外研究院项目验收可视情况采用远程视频、委 7 托第三方或现场验收等方式, 必要时邀请国外专家参与。验收材料视实际情况,采用中文、英文或中英文相结合方式编制。 第八章 项目经费管理 第二十五

12、条 海外技术研发经费应根据技术研发委托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或根据研究进度按以下流程拨付: (一) 由海外研究院提出申请, 经主管单位审核, 上报项目承担单位; (二) 项目承担单位审定后,应及时办理资金拨付事宜。 第二十六条 海外研究院的技术研发经费管理应符合所在国 /地区法律和公司有关规定, 由海外研究院主管单位负责全面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大额资金使用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第九章 知识产权管理 第二十八条 海外研究院项目形成知识产权的归属,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 海外技术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应遵循所在国 /地区法律规定。原则上由公司、 出资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

13、、 海外研究院主管单位和海外研究院共同享有,必要时可按所在国 /地区法律规定和海外合作单位实际, 通过合同约定知识产权归属, 并在合同中明确各单位的知识产权权力担保、 知识产权利用、 收益分享及成本负担等内容; (二) 项目承担单位依托海外技术研发成果形成的知识产权, 8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海外研究院项目成果,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进行转化实施。 第三十条 海外研究院项目执行的全过程须严格遵守中国和所在国 /地区的保密法律法规,及公司保密规章制度。对发生失泄密情况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未规定

14、的其它事宜,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及其细则等科技项目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由国网科技部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自 2018 年 4 月 10 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海外研究院科技项目管理细则 (国家电网企管 2014 1312号之国网(科 /3)423-2014)同时废止。 9 开始组织研发需求与建议征集联合项目申请单位 ,完成技术出口报批研发需求与建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下达任务书1 . 根据公司综合计划 , 由出资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公司科技项目统一合同文本 , 签订科技项目研发合同 。5 . 海外研究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

15、方式 。 海外合作单位承担的研究经费在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 由项目承担单位审定 ; 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 由项目承担单位上报国网科技部 , 履行公司总部 “ 三重一大 ” 决策程序 。签订科技项目研发合同与海外研究院签订技术研发委托合同向承担单位提交委托合同规定的研发成果验收项目整体研发成果结束验收海外技术研发成果 ; 自验收项目整体研发成果审核并发布申请指南联合海外研究院 ,编报申报材料监督管理海外技术研发过程1 . 国网科技部结合公司科技项目需求征集工作 , 向系统内各单位征集海外研发需求与建议 。2 . 系统内各单位从公司 、 电网及自身发展需求出发 , 梳理亟需

16、解决的前沿性 、 前瞻性技术问题 , 提出研发需求与建议申请 。3 . 国网科技部审核研发需求与建议 , 形成项目申请指南并发布 。4 . 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前 , 与海外研究院就委托开展有关技术研发内容和经费预算进行协商 , 达成一致意见后 , 编报申报材料 。5 . 项目申报单位联合海外研究院 , 确定技术出口报批所需的关键技术要点 ; 海外研究院依据所在国法律法规 , 完成技术出口报批 。2 . 项目承担单位与海外研究院签订技术研发委托合同 。6 . 海外研究院与海外合作单位签订合作研究或委托研究合同 。1 . 海外研究院向承担单位提交委托合同规定的研发成果以及决算审计报告 。2 .

17、 海外研究院主管单位负责监督管理海外技术研发过程 。3 .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对海外技术研发成果进行验收 , 并组织项目整体自验收 。4 . 国网科技部负责组织开展项目整体验收 。1 . 海外技术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 , 应遵循所在国 / 地区法律规定 。 原则上由公司 、 出资单位 、 项目承担单位 、 海外研究院主管单位和海外研究院共同享有 , 必要时可按所在国 / 地区法律规定和海外合作单位实际 , 通过合同约定知识产权归属 , 并在合同中明确各单位的知识产权权力担保 、 知识产权利用 、 收益分享及成本负担等内容 。2 . 项目承担单位依托海外技术研发成果形成的知识产权 , 按照 国家电网

18、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执行 。1000 万元以下 ?审批YN公司 “ 三重一大 ”审批公司海外研究院科技项目管理流程项目承担单位 国网科技部 海外研究院海外研究院主管单位海外合作单位 过程描述合同签订阶段项目执行阶段项目验收阶段知识产权管理立项阶段提交研发成果3 . 海外研究院项目成果 , 应根据 国家电网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进行转化实施 。与海外合作单位签订合作研究或委托研究合同确定采购方式根据委托合同要求 ,开展技术研发提交海外技术研发决算和审计报告向项目承担单位上报项目实施情况 、 重大事项变更 、 项目终止执行等事宜对海外合作单位研发工作进行监督项目总体质量管控 ,汇总 、 审核

19、海外研究院项目实施情况 、 重大事项变更 、 项目终止等事宜 , 上报国网科技部项目执行 / 变更情况审批3 . 海外研究院应及时向海外研究院主管单位及项目承担单位上报项目实施情况 、 重大事项变更及项目终止执行申请等 , 经项目承担单位汇总 、 审核后 , 上报国网科技部 。4 . 海外研究院项目执行的全过程须严格遵守中国和所在国 / 地区的保密法律法规 , 及公司保密规章制度 。 对发生失泄密情况的 , 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1 .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公司相关制度 、文件实施过程督导 。 督导形式视具体情况 , 可采取远程视频 、 委托第三方或现场督导等方式 , 必要时邀请国外专家参与 。 督导材料视具体情况 , 采用中文 、 英文或中英文相结合方式编制 。2 . 海外研究院对海外合作单位研发工作进行监督 。按照公司相关制度 、文件实施过程督导提出海外项目负责人建议审核海外项目负责人3 . 海外研究院提出项目在海外研究院的项目负责人人选及海外合作单位建议 。4 .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审核项目在海外研究院的项目负责人和海外合作单位 。7 . 对于公司控股的海外研究院技术研发实行项目负责人制 。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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