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706-2008(2015) 再加工纤维制品通用安全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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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59.080.99 DB33W59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7062008再加工纤维制品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eneral safety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roducts with reprocess fiber 2008-08-26 发布 2008-11-26 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 7062008 I 前 言 本标准的第5章、8.1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是在GB 1840 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再加工纤维制品生产实际进行制定的,只对再加工纤维制品的通用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2、,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纤维检验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纤维检验局、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勤、余素英、余波、王一薇、严方平、梅玲玲、余玮、汤明河。 DB33/ 7062008 1 再加工纤维制品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加工纤维制品的分类、原料要求、安全要求、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再加工纤维为原料生产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和无纺产品(絮用纤维制品及附录B列出的产品除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

3、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 18401-2003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20384 纺织品 氯化苯和氯化甲苯残留量的测定 消毒技术卫生规范(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再加工纤维 rag flock 纤维制品或纤维制品下脚经开松等方式再加工而形成

4、的纤维。 3.2 再加工纤维制品 products with rag flock 以再加工纤维为原料生产的纱线、织物、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 4 分类 产品分类按GB 18401-2003 中4.1执行。再加工纤维及其制品不得用于生产婴幼儿用品。 5 要求 5.1 原料要求 下列物质不得直接或间接作为生产再加工纤维制品的原料: a)医用纤维性废弃物; b)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 c)来自传染病疫区无法证实其未被污染的纤维制品; d)穿着或使用过的纤维制品; e)其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纤维和纤维制品。 5.2 安全要求 5.2.1 余氯80 mg/kg 。 DB33/ 7062008 2 5.

5、2.2 有机氯载体1.0 mg/kg 。 5.2.3 其他安全性指标应符合 GB 18401-2003 的要求。 5.3 卫生要求 5.3.1 不得检出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菌。 5.3.2 不得对皮肤和粘膜产生不良刺激,引起过敏反应。 6 试验方法 6.1 余氯的测定按附录 A(规范性附录)执行。 6.2 有机氯载体的测定按 GB/T 20384 执行。 6.3 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的检验按 GB 15979 的要求测定。 6.4 皮肤刺激试验按卫生部消毒技术卫生规范实验技术规范“皮肤刺激试验”进行。 6.5 过敏反应试验按卫生部消毒技术卫生规范实验技

6、术规范“皮肤变态反应试验”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同一原料、同一工艺、同一颜色、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7.2 抽样以批为单位,随机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2 个,其中 1 个样品作为卫生指标样品。 7.3 布匹至少距布端 2 m 取样,样品尺寸为长度不小于 2 m 的整幅宽。纱线、服装或制品不少于 2 筒(件)。卫生指标样品不少于 500 g。 7.4 样品抽取后密封放置,不应进行任何处理。 7.5 微生物样品的抽取按 GB 15979 的要求执行。 7.6 测试结果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上的安全技术类别要求进行评定。未明示产品安全技术类别的,按 B类要求考核。 7.7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

7、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安全技术要求合格。如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为不合格。 8 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使用说明 8.1.1 使用说明应符合 GB 5296.4 的规定。 8.1.2 使用说明上应标明“本产品为再加工纤维制品”字样及使用的再加工纤维比例。 8.1.3 最终用途的产品(如服装、毯子等)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产品的安全技术类别,中间产品(如纱线、织物等)应在包装上明示其能达到的安全技术类别。 8.2 包装 包装材料应选择适当,保证不散落、不破损、不沾污、不受潮。 8.3 贮存 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易燃物、无污染的仓库内。 8.4 运输 运输时应注意防火、防污、防潮。

8、DB33/ 7062008 3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余氯含量测试方法(水萃取法) A.1 原理 再加工纤维制品上的余氯被水吸收萃取,萃取液用 N,N- 二乙基对苯二胺(DPD )溶液显色后,用分光光度计比色测定其余氯含量。 A.2 试剂 所有试剂均采用分析纯,所有用水均为 3 级水。 A.2.1 磷酸盐缓冲溶液(pH6.5) 称取 24.00g无水磷酸氢二钠(Na 2HPO4),46.00g无水磷酸二氢钾(KH 2PO4),0.80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Na 2-EDTA)和0.02g氯化汞(HgCl 2) 。依次溶解于纯水中稀释至 1000mL。 A.2.2 N,N- 二乙基对苯二胺(

9、DPD)溶液(1g/L) 称取 1.00g盐酸N,N-二乙基对苯二胺H 2NC 6H4N(C 2H5) 22HCl,或 1.50g硫酸N,N-二乙基对苯二胺H 2NC 6H4N(C 2H5) 2H 2SO45H 2O,溶解于含 8mL硫酸溶液(1+3)和 0.20gNa 2-EDTA的无氯纯水中,并稀释至 1000mL。储存于棕色瓶中,在冷暗处保存。 注:DPD 溶液不稳定,一次配制不宜过多,储存中如溶液颜色变深或褪色,应重新配制。 A.2.3 氯标准储备溶液(Cl 2)=1000g/mL 称取 0.8910g高锰酸钾(KMnO 4),用纯水溶解并稀释至 1000mL。 A.2.4 氯标准使用

10、溶液(Cl 2)=1g/mL 吸取 10.0mL氯标准储备溶液,加纯水稀释至 100mL。混匀后取 1.00mL 再稀释至 100mL。 A.3 设备 分光光度计;恒温水浴锅;电子天平, 精确至0.1mg。 A.4 试验步骤 A.4.1 试样的准备 将 1g(精确至10mg)试样分别放入 250mL 带塞子的锥形瓶中,加 100mL 水,盖紧盖子,放入 30水浴振荡 30min,然后用过滤器过滤至另一锥形瓶中。 A.4.2 标准曲线绘制 吸取 0,0.1,0.5,2.0,4.0,8.0mL 氯标准使用溶液置于 6 支10mL具塞比色管中,加水至刻度。各加入0.5ml 磷酸盐缓冲溶液,0.5ml

11、DPD 溶液,混匀,显色 10min 后,用 10mm 吸收池在分光光度计 515 nm波长,以水为参比,测定吸光度,以吸光度对浓度,绘制标准曲线。 A.4.3 试样的测试 吸取 10ml 过滤后的样品溶液置于 10ml 比色管中,加入 0.5ml磷酸盐缓冲溶液,0.5mlDPD 溶液,混匀,显色 10min 后,用 10mm 吸收池在分光光度计 515 nm 波长,以水为参比,测量吸光度,记录读数为A,同时测量样品空白值,在读数中扣除。 A.4.4 做三个平行试验。 A.5 计算 各试验样品用式(1)来校正样品吸光度: DB33/ 7062008 4 AA s-Ab -(1) 式中: A-校

12、正吸光度 As -试验样品中测得的吸光度 Ab -空白试剂中测得的吸光度 根据A读数从标准曲线查出样品中游离余氯的含量,按式(2)计算样品中余氯的含量 计算三次结果的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 m C 100 F= 式中: F-从样品中萃取的余氯含量,mg/kg; C-从标准曲线上查得萃取液余氯浓度,mg/L; m-试样的质量,g。 DB33/ 7062008 5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不属本标准范围的纺织产品目录 B.1 土工布、防水油毡基布等工程用纺织产品。 B.2 造纸毛毯、帘子布、过滤布、绝缘纺织品等工业用纺织品。 B.3 无土栽培基布等农业用纺织产品。 B.4 防毒、防辐射、耐高温等特种防护用品。 B.5 渔网、缆绳、登山用绳索等绳网类产品。 B.6 麻袋、邮包等包装产品。 B.7 医用纱布、绷带等医疗用品。 B.8 装饰挂件、工艺品等装饰小物件。 B.9 广告灯箱布、遮阳布等室外装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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