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30 B47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 33/T 217 2015 代替 DB33/ 217.1-2007,DB33/T 217.2-2007 等 蚕种质量及检验检疫 The silkworm egg quality,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2015- 03 - 01 发布 2015- 03 - 31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217 2015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33/ 217.1-2007桑蚕种 第 1部分:桑蚕种质量、 DB33/T 217.2
2、-2007桑蚕种 第2部分: 桑蚕种质量检验规程、 DB33/T 217.3-2007桑蚕种 第 3部分:桑蚕种母蛾检疫规程、 DB33/ 698.1-2008雄蚕种 第一部分:质量要求、 DB33/T 698.2-2008雄蚕种 第二部分:质量检验检疫规程 ,本部分与 DB33/ 217.1-2007、 DB33/T 217.2-2007、 DB33/T 217.3-2007、 DB33/ 698.1-2008、DB33/T 698.2-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桑蚕种质量、桑蚕种质量检验规程、桑蚕种母蛾检疫规程整合成蚕种质量及检验 检疫; 将雄蚕种质量要求和雄蚕种检验检疫规程纳入蚕种
3、质量及检验检疫; 将卵量和卵质指标分为“检验项目”、“检疫项目”两大类。在检疫项目中,提高了“病蛾率”质量要求,增加了“病卵率”检疫及相应的检疫方法(见表 1、表 2、表 3, 6.3); 增加了原种“折净率”及相应的检验方法(见表 1、 5.4.1.2); 将浸酸种“纯度”、“杂交率”调整为备检项目(见表 2、表 3); 调整了雄蚕一代杂交种的实用孵化率(见表 3); 在判定规则中,增加了 2 种不合格蚕种的情况(见 8); 增加了一代杂交种成品卵微粒子病检疫抽样数量与不合 格判定标准(见附录 B)。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
4、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浙江省蚕种公司、浙江省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蚕桑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金钱、吴海平、徐杰、楼霞、谷利群、祝新荣、张三妹、潘美良、孟正乐。 本标准代替了 DB33/ 217.1-2007、 DB33/T 217.2-2007、 DB33/T 217.3-2007、 DB33/ 698.1-2008、DB33/T 698.2-2008。 DB33/ 217.1-200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 217.1-1998、 DB33/ 217.1-2002、 DB33/ 217.1-2007; DB33/T
5、217.2-200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T 217.2-1998、 DB33/T 217.2-2002、 DB33/T 217.2-2007; DB33/T 217.3-200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T 217.3-2007; DB33/ 698.1-2008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698.1-2008; DB33/T 698.2-2008的历次版本 发布情况为: DB33/T 698.2-2008。 DB33/T 217 2015 1 蚕种质量及检验检疫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蚕种质量及检验检疫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疫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蚕种
6、的繁育、质量检验检疫和质量判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DB33/T 217.7 桑蚕种 第 7部分:桑蚕种 催青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原种、原原种、原原母种 parent eggs, grandparent eggs, great grandparent eggs 供繁育一代杂交种用的蚕种称原种,供繁育原种用的蚕种称原原种,供繁育原原种和品
7、种循环继代用的蚕种称原原母种。 3.2 一代杂交种 F1 hybrids 利用杂种优势,用不同地理系统的品种交配制成,供生产原料茧用的蚕种。 3.3 雄蚕种 male silkworm eggs 利用家蚕性连锁平衡致死系使 雌蚕在胚胎期或稚蚕期死亡,仅有雄蚕 正常 发育的蚕种。 3.4 平衡致死系 原种 parent eggs from balanced lethal silkworm strain 供制造雄蚕一代杂交种用的 平衡致死系 雄性 蚕种。 3.5 雄蚕一代杂交种 only-male F1 hybrids DB33/T 217 2015 2 利用杂 种 优势, 用 常规蚕品种雌 蚕
8、与平衡致死系雄 蚕 交 配 制成 ,供生产原料茧用的蚕种。 3.6 框制种 egg laying on flat sheet 以每只母蛾各自单独产卵的方式,产附于一定规格蚕连纸上的蚕种。 3.7 散卵种 loose eggs 产附 于蚕连纸或散卵布上的蚕卵,经脱落、比重等技术处理后的蚕种。 3.8 良卵 normal eggs 形态、色泽 等外观性状 符合 蚕品种 固有性状的蚕卵。 3.9 良卵率 normal eggs rate 良卵数占 调查 蚕卵总数的百分比。 3.10 折净率 reduced net good egg rate 原种 挖补后 ,底板中的原有卵圈数占调查卵圈总数的百分比。
9、 3.11 纯度 purity 原种、原原种、原原母种中符合该品种固有性状的蚕(茧)的数量占调查蚕(茧)总数的百分比。 3.12 杂交率 hybridization rate 符合该品种性状的一代 杂交种蚕(茧)的数量占调查蚕(茧)总数的百分比。 3.13 雄蚕率 male silkworm rate 雄蚕的数量占调查蚕总数的百分比。 3.14 实用孵化率 practical hatching rate 经过催青的蚕种,连续 2 d孵化最多的蚁蚕数占调查良卵总数的百分比。 3.15 DB33/T 217 2015 3 病蛾率 percentage of diseased moth 带微粒子孢子
10、的母蛾数占 制种批(段) 母蛾总数的百分比。 3.16 病卵率 percentage of diseased eggs 带微粒子孢子的蚕卵占 制种批 蚕卵总数的百分比。 4 质量要求 4.1 计量单位 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以张为单位, 一代杂交种 以盒为单位;平衡致死系原种以盒为单位,雄蚕一代杂交种以双盒为 1个单位。 4.2 卵量与卵质指标 4.2.1 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卵量与卵质指标 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的卵量与卵质指标,见表 1。 表 1 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卵量与卵质指标 种 别 检验项目 检疫项目 单蛾良卵数 (粒) 折净率 ( %) 良卵率 ( %) 实用孵化率 ( %)
11、 纯度 ( %) 病蛾率 ( %) 病卵率 ( %) 原原母种 原原种 春制 380 - 90.00 - 100 0.10 0 秋制 350 88.00 原种 春制 380 50.00 92.00 92.00 99.50 0.20 0 秋制 350 a 病卵率 和 纯度 项目 , 越年种 为必检项目, 浸 酸 种 为备检项目。 4.2.2 一代杂交种卵量与卵质指标 一代杂交种的卵量与卵质指标,见表 2。 表 2 一代杂交种卵量与卵质指标 项 目 检验项目 检疫项目 盒良卵量 (粒) 良卵率 ( %) 实用孵化率 ( %) 杂交率 ( %) 病蛾率( %) 病卵率( %) 一代杂交种 28000
12、 500 97.00 95.00 97.00 0.50 0.15 a 杂交率 和 病卵率 项目 ,越年种为必检项目,浸酸种为备检项目 ; b 病蛾率项目的具体抽样规定与判定标准,按附录 A 规定 ; c 病卵率项目的具体抽样规定与判定标准,按附录 B 规定。 4.2.3 平衡致死系 原种、雄蚕一代杂交种卵量与卵质指标 DB33/T 217 2015 4 平衡致死系 原种、雄蚕一代杂交种卵量与卵质的指标,见表 3。 表 3 平衡致死系 原种、雄蚕一代杂交种卵量与卵质指标 种 别 检验项目 检疫项目 盒 良卵量 (粒) 良卵率 ( %) 实用孵化率 ( %) 雄蚕率 ( %) 纯度 /杂交率 (
13、%) 病蛾率 ( %) 病卵率 ( %) 平衡致死系 原种 34000 500 88.00 35.00 - 99.00 0.20 0 雄蚕 一代杂交种 62000 1000 97.00 47.50 98.00 97.00 0.50 0.15 a 平衡致死系 原种盒良卵量指雄性卵卵量 ; b 纯度 /杂交率 和病卵率项目 ,越年种为必检项目,浸酸种为备检项目 ; c 雄蚕一代杂交种病蛾率、病卵率项目的抽样与判定,按表 2 脚注。 4.3 包装与标识 4.3.1 包装 4.3.1.1 框制种 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为框制种。原原母种、原原种每张 14蛾卵圈,原种每张 28蛾卵圈。 4.3.1.2
14、散卵种 一代杂交种 、平衡致死系原种 、雄蚕一代杂交种 为散卵种。 一代杂交种、平衡致死系原种,单盒容积应 50 cm3;雄蚕 一代 杂交种 原则上单盒装 31 000粒 , 双 盒容积应 100 cm 3。包 装要透气、牢固,无破漏和发霉,所用材料对蚕种无害。 4.3.2 标识 4.3.2.1 框制种 蚕连纸上应标明生产单位、执行标准、品种、生产期别、批号、序号。 4.3.2.2 散卵种 散卵盒上应标明生产单位、执行标准、品种、批号。 4.3.3 检验、检疫证明 用于销售的蚕种,应附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 5 检验方法 5.1 检验项目 5.1.1 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 检验项
15、目包括: a) 包装与标识 ; b) 折净率 ; c) 单蛾良卵数 ; DB33/T 217 2015 5 d) 良 卵率 ; e) 实用孵化率 ; f) 纯度 ; g) 盒良卵量(适用于散卵 原种 ) 。 5.1.2 一代杂交种 检验项目包括: a) 包装与标识 ; b) 盒良卵量 ; c) 良卵率 ; d) 实用孵化率 ; e) 杂交率 ; f) 雄蚕率(适用于 雄蚕一代杂交种 ) 。 5.2 抽样 5.2.1 抽样时间 越年种在蚕种冷库保护期间抽样,浸酸种在浸酸装盒后抽样。 5.2.2 抽样方法与数量 5.2.2.1 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 以制种批为单位,每批 在 3个以上点 进行 随
16、机抽样 。所抽样品先进行 包装与标识 检验,然后再随机抽取其中 2张,用于卵质检验。成品质量检验抽样数量,见表 4。 表 4 成品质量检验抽样数量表 批蚕种数量(张) 包装与标识检验(张) 其中用于 卵质检验(张) 500 10 2 501 1000 20 2 1001 30 2 5.2.2.2 一代杂交种、雄蚕一代杂交种、平衡致死系原种 以制种批为单位, 每批随机抽 10盒 ,先进行 包装与标识 检验;然后再从每盒取 2.50g卵混合成 1个 均匀 样品卵,用于卵质 各项目 检验。 5.2.3 样品保存 样品保存条件与所抽样的制种批相同。 5.3 检验流程 5.3.1 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
17、检验流程 检验流程,见图 1。 DB33/T 217 2015 6 11 图 1 检验流程图 1 5.3.2 一代杂交种、雄蚕一代杂交种、平衡致死系原种检验流程 一代杂交种、雄蚕一代杂交种、 平衡致死系原种检验流程,见图 2。 每盒 2.50g 图 2 检验流程图 2 5.4 检验方法 5.4.1 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 制种批 抽样 10-30 张张 包装标识 折净率检验 抽 2 张 取每张 1 7 号卵圈 病卵率检验 取每张 15 28 号 卵圈各 1/2拼接 良卵率检验 实用孵化率检验 单蛾良卵数检验 纯度检验 取每张 8 14 号卵圈各 1/4拼接 留样备用 取每张 15 28 号 卵
18、圈各 1/2拼接 包装标识 制种批 抽样 10 盒 g 良卵数检验 良卵率检验 杂交率 /纯度检验 留样备用 盒良卵量检验 样卵 25.00 g 实用孵化率检验 病卵率检验 DB33/T 217 2015 7 5.4.1.1 包装与标识 抽样后,检查包装与标识是否符合本标准 4.3的相关要求。 5.4.1.2 折净率 调查原种样品底板上原有的卵圈数,计算折净率。 100( % ) 调查卵圈总数底板原有卵圈数折净率. (1) 5.4.1.3 单蛾良卵数和良卵率 取 2张样品的 1号 7号卵圈,逐圈调查良卵数和不良卵数,计算单蛾良卵数和良卵率。 调查卵圈数调查卵圈良卵总数单蛾良卵数(粒). (2)
19、 100( % ) 调查卵圈总卵数调查卵圈良卵总数良卵率. (3) 5.4.1.4 实用 孵化率 取良卵数和良卵率检验后的 14个卵圈,按 DB33/T 217.7中简化催青标准催青,调查孵化蚁蚕的数量,计算实用孵化率。 100d2)%( 调查良卵数 最多孵化蚁蚕数连续实用孵化率. (4) 5.4.1.5 纯度 从 2张样品的 8号 14号卵圈中,每圈取 1/4拼接后,按 DB33/T 217.7中简化催青法进行催青。全部蚁蚕饲养至 4龄第 2 d,调查蚕的体色、斑纹,选出不符合品种固有性状的蚕(蚕期难以判别的,养至结茧,根据茧形判断其性状),计算纯度。在饲养过程中,不淘汰弱小蚕,防止个体遗失
20、。 100)(% 调查蚕(茧)总数 数茧不符品种固有性状蚕调查蚕(茧)总数)纯度(. (5) 5.4.2 一代杂交种、雄蚕一代杂交种、平衡致死系原种 5.4.2.1 包装与标识 在抽样 后 ,检查包装与标识是否符合本标准 4.3的相关要求。 5.4.2.2 盒良卵量和良卵率 包装与标识检验后的 10盒蚕卵,逐盒称量,其平均值即为该批蚕种的盒卵重量。再逐盒抽取 2.50 g蚕卵,混合成样品卵。从样 品卵中取 3个 1.00 g小样,分别调查良卵粒数、不良卵粒数,取平均值。计算盒良卵量、良卵率。 盒卵重量良卵数盒良卵量(粒)每 g . (6) 100% 调查总卵数 良卵数)良卵率(. (7) 5.
21、4.2.3 实用孵化率 DB33/T 217 2015 8 从 5.4.2.2制备的 样品卵中,取 2个样品卵,按 DB33/T 217.7中简化催青标准催青,调查所孵化蚁蚕的数量,计算实用孵化率。计算方法同 5.4.1.4公式( 4) 。 5.4.2.4 杂交率 /平衡致死系原种 纯度 从样品卵中取 0.50 g卵按 DB33/T 217.7中简化催青标准催青,全部蚁蚕饲养至 4龄第 2 d, 调查蚕的体色、斑纹,选出不符品种固有性状的蚕(蚕期难以判别的,养至结茧,根据茧形判断其性状),计算杂交率 /平衡致死系原种纯度 。 在 饲养过程中,不淘汰弱小蚕,防止个体遗失。 100)()(%/ 调
22、查蚕(茧)总头数 头数茧不符品种固有性状蚕总头数茧调查蚕)纯度(杂交率. (8) 5.4.2.5 雄蚕率 从样品卵中取 0.50g 卵, 按 DB33/T 217.7 中简化催青标准 催青,全部蚁蚕饲养至结茧 、 化蛹 , 雌、雄蛹鉴别后 ,计算雄 蚕率。 100( % ) 调查蛹总颗数 雄蛹颗数雄蚕率. (9) 6 检疫方法 6.1 检疫项目 检疫项目包括: a) 病蛾率 ; b) 病卵率 。 6.2 病蛾率 6.2.1 母蛾抽样 6.2.1.1 抽样要求 以制种批(段)为单位,抽样检疫。 6.2.1.2 制种批(段)的划分 生产单位应以同品种(品系)、同期别、相似环境条件下生产的蚕种划分为一个制种批。一代杂交种制种批内可按制种日分段, 原蚕区应按制种户分段 。 6.2.1.3 蛾盒规格 原原母种、原原种蛾盒每只 14格,原种蛾盒每只 28格,一代杂交种蛾盒每只 30格 。 蛾盒上应标明生产单位、品种名、批 号、段号、蛾盒号。 6.2.1.4 抽样数量 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以制种批(段)为单位,全部对号袋蛾,蛾盒号应与蚕种 序 号一致。一代杂交种以制种批(段)为单位随机抽样袋蛾,袋蛾数量按附录 A规定,每个批(段)首、末号蚕种的母蛾必须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