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T 869-2012(2015) 在用电梯风险评价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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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91.140.90 Q78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 33/T 869 2012 在用电梯风险评价规则 Regulation for risk assessment of existing lifts 2012 - 11 - 29 发布 2012 - 12 - 29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869 2012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 1 5 基本原则 . 2 6 风险分析 程序 . 2 7 第 6 步:风险评定 . 5 8 第 7 步:风险是否已被充分降低 . 5

2、9 降低风险 保护措施 . 5 10 风险评价报告 .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在用曳引式电梯风险评价项目、内容要求 . 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价项目、内容要求 . 16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在用电梯风险评价报告格式 . 25 DB33/T 869 2012 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台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测中心、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树新、 虞煜磊、徐金

3、海、刘乐雄、袁剑锋、郑波、孙晓慧、郑尚透、李存岑、刘松国、曹光敏、丁高耀、王盛、卢明技、董灵军、温爱民。 DB33/T 869 2012 1 在用电梯风险评价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电梯风险评价的基本规定、基本原则、风险分析程序、风险评定、风险是否被充分降低、降低风险措施和风险评价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的曳引式电梯以及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用来识别各种危险、危险状态,综合设计、使用、安装、维修、检验检测、事故以及有关伤害的知识和经验来评价电梯使用期间的风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

4、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24-2008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10058-2009 电梯技术条件 GB/T 16899-201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T 20900-2007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 GB/T 24474-2009 电梯乘运质量测量 DB33/T 771-2009 电梯能源效率评价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 2008和 GB /T 20900-20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5、3.1 在用电梯 existing lift: 已投入使用的电梯 4 基本规定 4.1 在用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单位可以申请电梯风险评价: a) 不满足使用要求的; b) 在用电梯故障率明显偏高于 GB/T 10058-2009 中 4.1 规定的 ; c) 使用期限超过十五年的。 4.2 在用 电梯风险评价 应 由 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机构 进行。 4.3 电梯风险评价机构 受理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风险评价申请后, 应当组成评价组,评价组由三人以上(含三人)有电梯检验资格的电梯检验人员或电梯相关领域技术专家组成,组长应由具有电梯检验师DB33/T 869 2012 2

6、以上(含电梯检验师)检验资格的人员担任。根据本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在用电梯的使用状况进行风险评价。 4.4 对于评价的在用电梯,最终的评价总体意见应为下列之一: a) 该电梯无不可接受风险的,可继续使用; b) 该电梯需采取 降低风险 的 保护 措施,建议对某系统进行更新、维修、改造(说明更新或维修改造的部件、部位)或其他措施; c) 该电梯整体综合风险 (值 )高且 降低风险 措施成本过高,建议报废。 4.5 进行风险评价 时,使用单位应当向 电梯风险评价机构 提供电梯相关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且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配合。 5 基本原则 5.1 安全的概念 本标准中的安全的概念按 GB/T 20900

7、-2007中 3.1的规定。 5.2 在用电梯风险评价的概念 本标准中的 在用电梯风险评价的概念 按 GB/T 20900-2007中 3.2的规定。 6 风险分析 程序 6.1 第 1 步:确定进行风险评价的目的 在风险评价过程开始之前,应先确定进行评价的目的。它可能是下列中的任何一个,但不限于下列这些。本标准主要针对证实与下列有关的风险被消除或被充分地降低: a) 电梯系统、电梯部件; b) 电梯 的维护保养、检验检测; c) 电梯的管理、环境场所、操作和使用。 6.2 第 2 步:成立风险评价组 6.2.1 总则 考虑到有关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技术的不同以及评价组成员知识和工作经验的

8、差异,为了减少偏见,应针对风险评价过程组建评价组,评价组成员人数要求应符合 4.3条规定。 6.2.2 评价组成员 评价组成员及组长的选取对于风险评价过程的成功是非常重要的。 评价组应由 4.3条 规定的人员组成。 具有专业知识、经验的专家可在风险评价的整个过程或适当的阶段中承担咨询任务。这种参与可有效地提高风险评价结果的质量。 6.2.3 评价组组长 对评价组组长的要求宜符 合 GB/T 20900-2007 中 4.2.3 的规定。 6.3 第 3 步:确定风险评价主题和相关因素 DB33/T 869 2012 3 6.3.1 评价主题的确定 一旦依据 6.1 确定了风险评价的目的,就应尽

9、可能准确地确定评价主题。评价主题可包括下列一个或多个,但不限于下列这些。 a) 完整的在用电梯,包括: 1) 具体的载重量、速度、提升高度或范围; 2) 使用场所类型,如:在室内或室外、在公共建筑物内或私人住宅内、在工厂或学校内; 3) 指定的或非指定的使用寿命(见 6.3.2.2); 4) 驱动型式; 5) 在公众可以接近或严格控制使用和接近的建筑物内; 6) 运送一般公众、特定人员、仅运送货物或既 运送人员又运送货物。 b) 本条 a)中电梯部件或电梯子系统,如: 1) 井道、机房或机器空间; 2) 曳引系统; 3) 电气系统; 4) 轿厢与对重; 5) 门系统; 6) 导向系统; 7)

10、安全装置和安全部件; 8) 扶手装置。 c) 与 a)中电梯相关的人员,如: 1) 电梯 乘客; 2) 在电梯部件所在区域内或运行区域内的人员,或能进入该区域的人员; 3) 对电梯或在附近进行作业的人员,如:检验检测、修理、改造、维护保养、操作人员; 4) 有某种身体残障的人员; 5) 行使特殊职能的人员,如:消防人员、医院运送患者的人员。 6.3.2 需考虑的附加因素和相关数据的确定 6.3.2.1 总则 除了风险评价的目的 (见 6.1)和主题 (见 6.3.1)外,在风险评价过程中,应确定可使主题变得更明晰的附加因素,且在评价的过程中宜考虑类似产品的经验。 6.3.2.2 所评价电梯及其

11、部件的使用寿命 所评价电梯及其部件的使用寿命的确定应符合 GB/T 20900-2007中 4.3.2.2的规定。 6.3.2.3 信息和历史数据 6.3.2.3.1 应考虑可获得的能够帮助定性和定量分析的信息和历史数据,如:事故和故障的历史记录,电梯日常维修记录,电梯的历史检验检测报告,包括:原因和后果;与评价主题有关或涉及类似的电梯产品或电梯改造、维修等信息和数据。 6.3.2.3.2 不应因事故历史记录的缺乏、少量的事故或事故 后果的严重程度低而得出低风险的假定。 6.3.2.3.3 在源于经验的专家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定量数据可用于补充上述数据。 6.3.2.4 用户的风险接受值 D

12、B33/T 869 2012 4 电梯的基本风险接受值应该有一个基本数值,但不同的用户对安全的需求不一致,能接受的电梯风险值不一致,应充分考虑特殊用户的高安全需求。 6.3.2.5 电梯及其部件固有的安全品质 不同品牌电梯及其部件的固有安全品质不同,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电梯及其部件固有安全品质也不相同。风险分析、风险评价时应予充分考虑。 6.4 第 4 步:风险情节的识别 (危险状态、原因和后果 ) 注 1: 附录 A 给出了在用曳引式电梯的 风险评价 项目、内容要求 ,本标准的使用者可根据评价的主题选择使用,从中进行危险状态识别。 注 2: 附录 B 给出了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 风险评价

13、 项目、内容要求 ,本标准的使用者可根据评价的主题选择使用,从中进行危险状态识别。 注 3: GB/T 20900-2007 附录 B 提供了电梯安全风险的实例。 ISO 14121 提供了涉及机械的危险、危险状态、伤害事件更多的通用和综合性的实例。 6.4.1 危险、危险状态识别 6.4.1.1 风险情节识别的关键是识别与评价主题相关的危险状态。附录 A、 附录 B 给出了在用曳引式电梯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价项目、内容要求,可根据评价的主题从中 进行危险状态识别。若本标准的使用者认为附录 A、附录 B 给出的风险评价项目、内容要求不适用所评价的主题,可参考 GB/T 20900-2

14、007 表 B.1 给出的典型的与电梯相关的危险,包括危险的说明和实例,来进行危险、危险状态识别。 6.4.1.2 危险对于电梯系统的功能可能是固有的。 示例: 当轿厢和对重靠近公众所使用的地板或楼梯运行时,它们对人员就存在固有的危险。在井道内,靠近轿厢运行的对重对于在轿顶进行工作的人员也存在固有的危险。 6.4.1.3 在许多情况下,只有当危险状态明确后,危险才显而易见。对于电梯系统的功能而言,非固有的危险包括下列各项: a) 与电梯系统、电梯部件 (零件 )或有关安全的系统 (部件 )的故障相关的危险; b) 与外界影响有关的危险,如:环境、温度、火焰、气候情况、雷击、雨、风、雪、地震、电

15、磁现象 (EMC)、建筑物的状况及其用途等等; c) 与不正确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或在电梯或部件上进行其他操作所相关的危险,以及与误用电梯系统或过程相关的危险。另外,忽视人类工效学原则也影响安全。 6.4.1.4 对电梯系统危险状态的识别方法可采用询问电梯的维护保养人员、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的使用者;查阅 事故和故障的历史记录、电梯日常维修记录、电梯的历史检验 检测报告;查阅远程监控系统记录; 依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本标准现场检验检测等方式。 6.4.1.5 电梯系统进行危险状态识别时应采 用 仪器对电梯系统整体性能进行检测和一段时间的在线监测,以此识别出 电梯系统在性能

16、上的危险状态。 6.4.2 风险情节的表述 风险情节的表述应符合 GB/T 20900-2007 中 4.4.2 的规定。 6.4.3 风险情节要素的记录 DB33/T 869 2012 5 因为在大多数情形下危险状态、原因和后果的描述说明了所考虑危险的类型,所以在明确地叙述有关危险状态和伤害事件之前不必列出所有的危险。在风险要素评估和风险评定进行之前,风险评价组(6.2)的所有成 员应对危险状态、原因和后果达成一致意见。 6.5 第 5 步: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 应符合 GB/T 20900-2007中 4.5的规定。 7 第 6 步:风险评定 风险评定 应符合 GB/T 20900-2007

17、中第 5章的规定。 8 第 7 步:风险是否已被充分降低 风险是否已被充分降低的评价 应符合 GB/T 20900-2007 中第 6 章的规定。 9 降低风险 保护措施 为降低风险而采取的保护措施 应符合 GB/T 20900-2007 中第 7 章的规定。 10 风险评价报告 10.1 在用电梯风险 评价报告是风险评价过程的具体体现和概括性总结,文字应简洁、准确。应 根据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严谨、明确地做出评价意见。 10.2 在风险评价报告中,对电梯各子系统应做出如下描述及评价意见 : 按照附录 A在用曳引式电梯风险评价项目、内容要求、附录 B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价项目、内

18、容要求 等的 规定从中进行危险、危险状态识别,对存在危险、危险状态的电梯各子系统的各评价项目分别进行风险情节描述,给出风险等级,提出需采取的保护措施。 风险类别为第类的项目采取更换或改造、修理等进一步的保护措施以降低风险;风险类别为第类的项目在考虑解决方案和社会价值的实用性后,确定是否需要采取 更换或改造、修理等进一步的保护措施来降低风险; 风险类别为第类为不需要任何行动。 10.3 在 各子系统评价的基础上,综合各子系统存在的风险和 降低风险保护 措施的成本, 风险评价报告中对于整个电梯系统可使用下列评价总体意见: a) 经风险评价, 该电梯无不可接受风险的,可继续使用 ; b) 经风险评价

19、, 该电梯需采取 降低风险 的 保护 措施,建议对某系统进行更新、维修、改造(说明更新或维修改造的部件、部位)或其他措施 ; c) 经风险评价, 该电梯整体综合风险 (值 )高且 降低风险 措施成本过高,建议报废 。 10.4 在用电梯风险评价报告的结论页应有评价组成员、组长、编制 、审核、评价机构技术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的签字和风险评价机构的专用章或公章。电梯风险评价机构和委托单位应将在用电梯风险评价报告存档保存,保存期至少为 3 年。 10.5 在用电梯风险评价报告的格式见附录 C。 DB33/T 869 2012 6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在用曳引式电梯风险评价项目、内容要求

20、 A.1 设备管理状况 A.1.1 使用登记资料,要求登记资料与实物相符。 A.1.2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要求维保单位应取得相应资格、合同内容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A.1.3 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内容要求齐全适用,各项 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A.1.4 应有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A.1.5 应有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A.1.6 故障、事故和投诉记录: a) 应有故障、事故的次数、类别、排除情况等记录; b) 应建立用户投诉记录。 A.1.7 管理人员 、司机 ,电

21、梯使用单位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专职司机的设置应符合要求,管理人员和专职司机应称职。 A.1.8 重大维修、改造和部件更换情况记录: a) 重大维修记录,要求记录每次维修的日期、内容和维修单位; b) 改造记录,要求记录每次改造的日期、内容和改造单位; c) 部件更换情况,要求所更换的安全装置及 驱动主机、控制柜等主要部件应有型式试验合格证,所更换的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应有调试证书;更换的钢丝绳、接触器等应有合格证。 A.2 设备维护保养状况 A.2.1 维护保养项目、维护保养质量状况应满足要求。 A.2.2 维保单位资质情况及维保单位能力应适合使用及规定要求。 A.2.3 零配件供应应及时、

22、充足。 A.2.4 维护保养记录、自行检查记录应与实际的一致。 A.3 环境场所与使用状况 A.3.1 环境温度,电压波动情况应满足电梯设计要求,腐蚀、潮湿、易燃易爆等环境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存在有害材料。 A.3.2 使用频繁程度,载荷状态应符合电梯设计要求。 A.3.3 使用场所与设备型号应适合、适宜,选 型用途不应发生变更。 A.3.4 使用人员的使用状况应符合要求。 A.3.5 用户需求应得到满足。 A.4 曳引机 DB33/T 869 2012 7 A.4.1 曳引机性能 曳引机运行时不应有异常的振动和噪音。 A计权声级计测量的空载噪音不应超过下表规定的值。 表 A.1 空载噪音 项

23、目 曳引机额定速度 (m/s) 2.5 2.5 4 4 8 空载噪音 dB(A) 无齿轮曳引机 62 65 68 有齿轮曳引机 70 80 - A.4.2 制动装置 A.4.2.1 制动器应动作灵活,工作可靠。 A.4.2.2 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工作面上,松闸时应同步离开,制动轮与闸瓦不发生摩擦,间隙、制 动力、制动行程调整值符合设计要求。 A.4.2.3 制动器元件应齐全,无损坏,轮槽磨损不超限。 A.4.2.4 制动器温升不应超过设计要求。 A.4.2.5 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当至少分两组装设,应检测每组机械部件,如果有一组部件不起作用,则

24、曳引机应停止运行或不能启动,其余制动部件仍有足够的制动力,使载有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下行的轿厢减速。 A.4.3 紧急操作装置 A.4.3.1 有机房 : a) 松闸装置等紧急救援装置动作必须正常; b) 如果盘车手轮是可拆卸的,应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c) 松闸装置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 涂成黄色,可以拆卸的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d) 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e) 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A.4.3.2 无机房 : a) 紧急操作的装置应当能在井道外操作,在停电或停梯故障造成人员被困时,相关人员能够按照操作屏上的应急救援程序及时解救被困人员; b) 应当能够直接或者通过显示装置观察到轿厢运动方向、速度以及是否在开锁区; c) 装置上应当设置永久性照明和照明开关; d) 装置上应当设置停止装置。 A.4.4 电动机 A.4.4.1 电动机运转时,应平稳,工作应无异常、无异响。 A.4.4.2 电动机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 0.50M 。 A.4.4.3 对于电动机一般采用的 B级或 F级绝缘,其定子绕组的温升限值应分别为 80K或 105K。 A.4.4.4 轴承磨损及润滑状况应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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