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87.040G52DB41河南省地方标 准DB 41/T 5072017代替 DB41/T 5072007醇酸漆稀释剂中有害物质限量2017-08-28发布 2017-11-28实施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1/T 5072017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41/T 5072007醇酸漆稀释剂中有害物质限量,与D B41/T 507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甲醇含量控制项目(见表 1);修改了甲苯、乙苯和二甲苯含量总和控制项目(见表 1,2007 年版的表 1);修改了卤代烃含量的控制项目(见表 1,2007 年版的表 1);增
2、加了苯酚含量控制项目(见表 1);修改了多环芳烃含量的控制项目(见表 1,2007 年版的表 1);修改了苯、卤代烃以及多环芳烃的限量值(见表 1,2007 年版的表 1);修改了卤代烃含量的测试方法(见 4.3,2007 年版的 4.4);增加了苯酚含量测试方法(见 4.4 和附录 A);修改了多环芳烃含量测试方法(见 4.4 和附录 A,2007 年版的 4.5 和附录 A);本标准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郑州双塔涂料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鹏、杨然存、夏涵泊、傅慧明、李建溥、吴韦辰、夏萌。本标准于2007年10月首次发布,201
3、7年6月第一次修订。DB41/T 50720171醇酸漆稀释剂中有害物质限量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醇酸漆稀释剂中有害物质容许限量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涂装及防护。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和工厂化涂装用醇酸稀释剂,其他室内装饰装修和工厂化涂装用油漆稀释剂也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9750 涂料产品
4、包装标志GB 18581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3 技术要求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 1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项 目 限量值苯含量 /% 0.3甲苯、二甲苯和乙苯含量总和 /% 40卤代烃含量a/% 0.1甲醇含量 /% 0.3苯酚含量 /% 0.2多环芳烃含量b/% 0.2a包括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四氯甲烷。b包括萘、蒽、菲、芘。4 试验方法4.1 取样按 GB/T 3186 规定进行,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求而定。4.2 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和甲醇含量的测试按
5、照 GB 18581 2009 中附录 B 的规定进行。4.3 卤代烃含量的测试按照 GB 185812009 中附录 C 的规定进行。4.4 苯酚和多环芳烃含量的测试按本标准中附录 A 的规定进行。DB41/T 507201725 检验规则5.1 型式检验5.1.1 本标准所列的全部要求均为型式检验项目。5.1.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b)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c) 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d)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 各级技术监督部门要求型式检验时。5.2 检验结果的判定5.2.1 单项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T 8170
6、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当修约后的检验结果为 0,0.0 时,结果以一位有效数字报出。5.2.2 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要求时,判该产品为符合本标准要求。如有一项检验结果未达到本标准要求时,应对保存样品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仍未达到标准要求时,该产品为不符合本标准要求。6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6.1 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 GB/T 9750 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6.2 产品在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曝晒、冰冻,并符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6.3 产品贮存时应保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冬季应采取适当防冻措施,产品应明确标示贮存期。7 安全涂装及防护7.1 涂
7、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并远离火源。7.2 涂装时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7.3 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7.4 涂装后房间在使用前应空置一段时间。DB41/T 50720173AA附录A(规范性附录)苯酚和多环芳烃含量的测试本标准中的苯酚和多环芳烃含量采用气相色谱法或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测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为仲裁方法。A.1 气相色谱法A.1.1 材料和试剂A.1.1.1 载气:氮气,纯度99.995%。A.1.1.2 燃气:氢气,纯度99.995%。A.1.1.3 助燃剂:空气。A.1.1.4 辅助气体(隔垫吹扫和尾吹气):氮气。A.1.1.5 内标物:试样中不存在的化合
8、物,且该化合物能够与色谱图上其他成分完全分离,纯度至少为99%(质量分数)或已知纯度。例如:正庚烷、正戊烷等。A.1.1.6 校准化合物:苯酚、萘、蒽、菲和芘,纯度至少为99%(质量分数)或已知纯度。A.1.1.7 稀释溶剂:用于稀释试样的有机溶剂,不含有任何干扰测试的物质,纯度至少为99%(质量分数)或已知纯度。例如:乙酸乙酯、正己烷等。A.1.2 仪器设备A.1.2.1 气相色谱仪:配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及程序升温控制器。A.1.2.2 色谱柱:能够使被测物完全分离,如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细管柱或相当型号。A.1.2.3 进样器:微量注射器,10 L。A.1.2.4 配样瓶:约10
9、mL的玻璃瓶,具有可密封的瓶盖。A.1.2.5 天平:精度0.1 mg。A.1.3 气相色谱测试条件A.1.3.1 色谱柱: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细管柱,30 m0.25 mm0.25 m;A.1.3.2 进样口温度:240 ;A.1.3.3 检测器温度:280 ;A.1.3.4 柱温:初始温度50 ,保持5 min,然后以10 /min升至280 ,保持5 min;A.1.3.5 载气流速:1.0 mL/min;A.1.3.6 分流比:分流进样,分流比可调;A.1.3.7 进样量:1.0 L。注:也可根据所有仪器的性能及待测试样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气相色谱测试条件。A.1.4 测试步骤所有试验进行
10、二次平行测定。A.1.5 仪器参数优化DB41/T 50720174按A.1.3中的气相色谱测试条件,每次都应该使用已知的校准化合物对仪器进行最优化处理,使仪器的灵敏度、稳定性和分离效果处于最佳状态。进样量和分流比应相匹配,以免超出色谱柱容量,并在仪器检测器的线性范围内。A.1.6 定性分析A.1.6.1 按A.1.5的规定使仪器参数最优化。A.1.6.2 被测化合物保留时间的测定:将1.0 L含A.1.1.6所示被测化合物的标准混合溶液注入色谱仪,记录各被测化合物的保留时间。A.1.6.3 定性分析:称取约1 g的稀释剂样品用适量的稀释溶剂(A.1.1.7)稀释,用进样器(A.1.2.3)取
11、1.0 L混合均匀的试样注入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并与经A.1.6.2测定的标准被测化合物的保留时间对比确定是否存在被测化合物。或者通过质谱仪总离子流图(TIC)定性鉴定是否存在被测化合物。A.1.7 校准A.1.7.1 校准样品的配制:分别称取一定量 (精确至0.1 mg)A.1.1.6中的各种校准化合物于配样瓶 (A.1.2.4)中,称取的质量与待测试样中所含的各种化合物的含量应在同一数量级;再称取与待测化合物相同数量级的内标物(A.1.1.5)于同一配样瓶(A.1. 2.4)中,用适量稀释溶剂(A.1.1.7)稀释混合物,密封配样瓶并摇匀。A.1.7.2 相对校正因子的测试:在与测试试样相
12、同的色谱测试条件下按A.1.5的规定优化仪器参数。将适量的校准混合物注入气相色谱仪(A.1.2.1)中,记录信号图谱,按式(A.1)分别计算每种化合物的相对校正因子:ci isis ciimARmA.(A.1)式中:Ri化合物 i的相对校正因子;mci校准混合物中化合物 i的质量,单位为克(g);mis校准混合物中内标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Ais内标物的峰面积;Aci化合物 i的峰面积。注:测定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A.1.8 试样的测试A.1.8.1 试样的配制:称取稀释剂样品约1 g(精确至0.1 mg)以及与被测化合物相同数量级的内标物(A.1.1.5)与配样瓶(A.1.2.4)中,
13、加入适量稀释溶剂(A.1.1.7)稀释样品,密封配样瓶并摇匀。A.1.8.2 按校准时最优化条件设定仪器参数。A.1.8.3 将1.0 L按A.1.8.1配制的试样注入气相色谱仪(A.1.2.1)中,记录图谱,然后按式(A.2)分别计算试样中所含被测化合物(苯酚、萘、蒽、菲和芘)的含量。issis100iiimARwmA (A.2)式中:wi试样中被测化合物 i的质量分数,%Ri被测化合物 i的相对校正因子;DB41/T 50720175mis内标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ms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Ai被测化合物 i的峰面积;Ais内标物的峰面积注:如遇到采用A.1.3中色谱测 试条件不
14、能有效分离的被测化合物而难以准确定量测定时,可换用其他类型的色谱柱或测试条件,是被测化合物有效分离后再定量测定。A.1.9 精密度A.1.9.1 重复性同一操作者二次测试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应小于5%。A.1.9.2 再现性不同实验室间测试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应小于10%。A.2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A.2.1 材料和试剂A.2.1.1 载气:氦气,纯度99.999%。A.2.1.2 辅助气体(隔垫吹扫和尾吹气):氦气。A.2.1.3 内标物:试样中不存在的化合物,且该化合物能够与色谱图上其他成分完全分离,纯度至少为99%(质量分数)或已知纯度。例如:正庚烷、正戊烷等。A.2.1.4 校准化合物:苯
15、酚、萘、蒽、菲和芘,纯度至少为99%(质量分数)或已知纯度。A.2.1.5 稀释溶剂:用于稀释试样的有机溶剂,不含有任何干扰测试的物质,纯度至少为99%(质量分数)或已知纯度。例如:乙酸乙酯、正己烷等。A.2.2 仪器设备A.2.2.1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配有EI源。A.2.2.2 色谱柱:能够使被测物完全分离,如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细管柱或相当型号。A.2.2.3 进样器:微量注射器,10 L。A.2.2.4 配样瓶:约10 mL的玻璃瓶,具有可密封的瓶盖。A.2.2.5 天平:精度0.1 mg。A.2.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测试条件A.2.3.1 色谱柱:DB-5MS柱:30 m0.25 m
16、m0.25 m或相当型号;A.2.3.2 柱温程序: 初始温度为40 ,保持7 min;然后以15 /min升至250 ,保持5 min;A.2.3.3 进样口温度:250 ;A.2.3.4 色谱/质谱接口温度:280 ;A.2.3.5 载气:氦气,1.0 mL/min;A.2.3.6 电离方式:EI;A.2.3.7 电离能量:70 eV;A.2.3.8 监测方式:总离子流(TIC)方式;A.2.3.9 监测离子范围:40 m/z 650 m/z;DB41/T 50720176A.2.3.10 进样方式:分流方式,分流比100:1,分流可调;A.2.3.11 进样量:1 L。注:也可根据所有仪
17、器的性能及待测试样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测试条件。A.2.4 测试步骤所有试验进行二次平行测定。A.2.5 仪器参数优化按A.2.3中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测试条件,每次都应该使用已知的校准化合物对仪器进行最优化处理,使仪器的灵敏度、稳定性和分离效果处于最佳状态。进样量和分流比应相匹配,以免超出色谱柱容量,并在仪器检测器的线性范围内。A.2.6 定性分析A.2.6.1 按A.2.5的规定使仪器参数最优化。A.2.6.2 被测化合物保留时间的测定:将1.0 L含A.2.1.4所示被测化合物的标准混合溶液注入色谱仪,记录各被测化合物的保留时间。A.2.6.3 定性分析:称取约1 g的稀释
18、剂样品用适量的稀释溶剂(A.2.1.5)稀释,用进样器(A.2.2.3)取1.0 L混合均匀的试样注入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并与经A.2.1.4测定的标准被测化合物的保留时间对比确定是否存在被测化合物。或者通过质谱仪总离子流图(TIC)定性鉴定是否存在被测化合物。A.2.7 校准A.2.7.1 校准样品的配制:分别称取一定量 (精确至0.1 mg) A.2.1.4中的各种校准化合物于配样瓶 (A.2.2.4)中,称取的质量与待测试样中所含的各种化合物的含量应在同一数量级;再称取与待测化合物相同数量级的内标物(A.2.1.3)于同一配样瓶(A.2. 2.4)中,用适量稀释溶剂(A.2.1.5)稀释
19、混合物,密封配样瓶并摇匀。A.2.7.2 相对校正因子的测试:在与测试试样相同的色谱测试条件下按A.2.5的规定优化仪器参数。将适量的校准混合物注入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A.2.2.1)中,记录信号图谱,按式(A.3)分别计算每种化合物的相对校正因子:ci isis ciimARmA.(A.3)式中:Ri化合物 i的相对校正因子;mci校准混合物中化合物 i的质量,单位为克(g);mis校准混合物中内标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Ais内标物的峰面积;Aci化合物 i的峰面积。注:测定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A.2.8 试样的测试A.2.8.1 试样的配制:称取稀释剂样品约1 g(精确至0.1 mg
20、)以及与被测化合物相同数量级的内标物(A.2.1.3)与配样瓶(A.2.2.4)中,加入适量稀释溶剂(A.2.1.5)稀释样品,密封配样瓶并摇匀。A.2.8.2 按校准时最优化条件设定仪器参数。DB41/T 50720177A.2.8.3 将1.0 L按A.2.8.1配制的试样注入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A.2.2.1)中,记录图谱,然后按式(A.4)分别计算试样中所含被测化合物(苯酚、萘、蒽、菲和芘)的含量。issis100iiimARwmA (A.4)式中:wi试样中被测化合物 i的质量分数,%Ri被测化合物 i的相对校正因子;mis内标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ms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Ai被测化合物 i的峰面积;Ais内标物的峰面积注:如遇到采用A.2.3中色谱测 试条件不能有效分离的被测化合物而难以准确定量测定时,可换用其他类型的色谱柱或测试条件,是被测化合物有效分离后再定量测定。A.2.9 精密度A.2.9.1 重复性同一操作者二次测试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应小于5%。A.2.9.2 再现性不同实验室间测试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应小于10%。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