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 T 1121-2015 电梯安全评估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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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91.140.90 Q 78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11212015 电梯安全评估规则 Elevator safety assessment 20150929发布 2015 10 29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41/T 1121-2015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1 5 安全评估程序 3 6 安全评估项目及要求. 3 7 风险评定和风险类别. 4 8 安全评估 6 9 评估报告 7 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评估等级方法说明 . 8 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曳引(液压)驱动电梯评估项

2、目及要求 13 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评估项目及要求 31 13 附录D(规范性附录) 曳引式(液压)电梯评估报告格式 41 14 附录E(规范性附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评估报告格式 . 48DB41/T 1121-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江、刁立军、汪洋、刘爱国、欧俊、马跃东、张强。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赵素梅、张华军、杨西廷、张国臣、徐腾、蔡宛涛、李剑、苏晓峰、 卫小

3、兵、刘书彦、杨蕾璟、史继红、范卫力、蒲国辉、付华、王海涛。 DB41/T 1121-2015 1 电梯安全评估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安全评估的一般要求、程序、项目及要求、风险评定和风险类别、评估及评估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液压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4、T 100582009 电梯技术条件 GB 16899201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20438 电气 电子 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 GB/T 209002007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估和降低的方法 GB/T 244742009 电梯乘运质量测量 GB 238212009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T 244782009 电梯曳引机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GB 75882003、GB 16899 2011和GB/T 20900200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一般要求 4.1 评估对象和依据 4.1

5、.1 评估对象: a) 电梯连续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拟继续使用的; b) 设计使用年限低于十五年,连续使用到期后拟继续使用的; c)a)、b)情况下,安全评估后拟继续使用满三年的; d)受当地政府委托或新装电梯超一年未注册的; e) 电梯故障率高于GB/T 100582009中4.1规定的; f) 使用单位认为有必要的。 4.1.2 评估依据: DB41/T 1121-2015 2 a) 现行电梯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b) 本标准。 4.2 评估机构 从事电梯安全评估的机构应是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资质,并具有下列专业技术能力: a) 机构

6、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评估业务; b) 技术负责人,从事电梯相关工作15年以上,具有机械电子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和相应的业务技术水平及组织能力; c) 有15名(含15名)以上符合4.3规定的评估人员; d) 满足评估所需要的办公场所、档案资料存放处所和专用仪器设备间; e) 有健全的评估管理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并且有效实施; 4.3 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a) 具备机械电子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 b) 熟悉电梯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 c) 从事电梯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d) 具有电梯评估和电梯事故处理

7、经验。 4.4 评估现场环境 评估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通往电梯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底坑等各部位的通道应畅通; b) 电梯评估现场应无且影响评估工作的、与电梯相关交叉作业。 4.5 评估仪器 评估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应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其精度应满足表1的规定。试验载荷宜用标准砝码。 表1 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 5 安全评估程序 序号 仪器设备、量具名称 序号 仪器设备、量具名称 精度要求 1 加速度振动综合仪 9 钳形电流表 对质量、力、距离、速度为1%; 对电压、电流为5%; 对温度为5; 对记录设备应能检测到0.1s变化的信号。 2 钢丝绳探伤仪 10 绝缘电阻测

8、量仪 3 电梯/人行道多功能检测仪 11 接地电阻仪 4 平衡系数检测仪 12 照度计 5 全站仪 13 声级计 6 电梯轨距及共面性激光测量仪 14 转速表 7 电梯钢丝绳张力测试仪 15 随新技术、新装备发展用于评估工作的其他测试仪器 8 红外线测温仪 DB41/T 1121-2015 3 5.1 协议与接受 了解申请单位的评估需求,与其协商需评估的项目,签订评估协议。 5.2 成立评估组 成立由组长负责的评估组,指定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或担任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的评估人员担任评估组组长。 评估组应至少由2名以上(含2名)评估人员组成,必要时设立与相关专业匹配的评估项目小组。 5.3 编制评估

9、方案 依据评估协议书及本标准,编制评估方案,评估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电梯基本概况; b) 评估项目与人员分配; c) 评估仪器准备; d) 评估进度计划; e) 评估意见的汇总。 5.4 现场风险及状态识别与评估 评估组应听取申请单位对电梯使用情况的介绍,查阅申请单位提供的资料,对电梯设备实施现场评估工作。 参照附录B和附录C确定的风险隐患,对电梯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和记录。 5.5 电梯现状分析 5.5.1 根据采集的电梯情况以及危险状态识别情况,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其危险状态进行综合分析。 5.5.2 不同品牌电梯及其部件的固有安全品质不同,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

10、电梯及其部件固有安全品质也不相同,评估分析时应给予充分考虑,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研讨分析。 5.6 评估结果 应按照本标准进行现场检查、测量、试验及综合分析和判定后,应给出相应的评估结果。 6 安全评估项目及要求 6.1 通则 电梯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应符合附录B和附录C的规定,同时应满足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对于本标准未涉及的项目,应按第7章给出的方法进行风险等级评定、风险类别划分,并给出相应的要求和检验检测方法。 电梯评估的项目至少包括以下三部分: a) 电梯使用管理分析; b) 电梯的修理保养分析; c) 电梯本体分析。 6.2 评估项目 DB41/T 1121-2015

11、4 6.2.1 电梯运行的环境条件 主要对电梯运行的条件、零配件供应、电梯配置与建筑物实际使用性质合理性、使用环境状况、运行使用状况、维护保养情况、管理状况、及有关资料等相关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价。 6.2.2 曳引和液压驱动电梯 对曳引和液压驱动电梯的相关项目按照附录B内容及要求,进行风险分析和评定,项目不仅限于此。 6.2.3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相关项目按照附录C内容及要求,进行风险分析和评定,项目不仅限于此。 7 风险评定和风险类别 7.1 通则 评估项目的风险等级由其伤害的严重程度(S)等级和伤害发生的概率(P)等级组合而成,每一个评估项目都有对应自身的风险

12、等级。根据评估项目降低风险需求的轻重缓急,将所有组合而成的风险等级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类别。 对各个风险类别给予不同的加权赋值,以便于按给定的数学模型计算电梯的安全评估分值。 7.2 伤害的严重程度(S) 根据评估项目的风险,既可能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后果,将其严重程度评定为表 2 所列的等级之一。 表2 伤害的严重程度(S)等级 严重程度 等级 说 明 高 1 死亡、系统(安全部件)缺失、违背现行标准和政府指令、严重的环境损害 中 2 严重损伤、严重职业病、主要系统和部件功能降低、环境损害 低 3 较小损伤、较轻职业病、次要系统和部件功能降低、环境损害 可忽略 4 不会引起伤害、职业病及系统

13、、环境损害 7.3 伤害发生的概率(P) 根据评估项目发生的概率、暴露于危险中的频次和持续时间以及影响、避免或限制伤害的可能性,将其发生的概率评定为表 3 所列的等级之一。 表3 伤害发生的概率(P)等级 发生的概率(频次) 等级 说 明 频繁 A 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和部件很可能经常发生 很可能 B 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和部件仍可能会发生数次 偶尔 C 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和部件有可能发生二次 极少 D 未必发生,但在使用寿命内有可能发生一次 DB41/T 1121-2015 5 7.4 风险等级 通过综合衡量评估项目伤害的严重程度(S)等级和发生的概率(P)等级,按照附录A的方法组合成表4中不同

14、的风险等级。 表4 风险等级 伤害发生的概率(频次)(P) 等级 伤害的严重程度(S)等级 1 2 3 4 A 1A 2A 3A 4A B 1B 2B 3B 4B C 1C 2C 3C 4C D 1D 2D 3D 4D E 1E 2E 3E 4E F 1F 2F 3F 4F 示例: 如果严重程度(S)等级和概率(频次)(P)等级分别评估为“1”级和“B”级,则风险等级为“1B”级。 7.5 风险类别分组 将所有风险等级按表5划分成四组不同的风险类别。 表5 风险类别 7.6 风险类别的加权赋值 将四组风险类别按照表 6 所示加权赋值。 表6 风险类别的赋值 风险类别分组 加权赋值 0 1 2

15、3 不大可能 E 在使用寿命内不大可能发生 不可能 F 概率几乎为零 风险类别 包括的风险等级 所应采取的措施 I 1A、1B、1C、2A、2B 需要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 II 1D、2C、3A、3B 需要采取防护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 III 1E、2D、2E、3C、3D、4A、4B 需要复查,在考虑解决方案和社会价值的实用性后,确定进一步采取防护措施或加强监护。 IV 1F、2F、3E、3F、4C、4D、4E、4F 不需要任何行动。 DB41/T 1121-2015 6 8 安全评估 8.1 单个项目评估 电梯安全评估应对所涉及的项目逐项评估,单个项目评估结果为“存在有风险”时,

16、应给出其风险类别,描述其伤害的“原因”和“后果”。 8.1 电梯安全等级评定 8.2.1安全评估分值计算 电梯整体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通过统计评估出的每个风险类别组的项目个数,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1)计算电梯的安全评估分值D。 0,=nii if1 =0 10031=nnii,=nii if10(1)式中: D 电梯安全评估分值; vn 所有参与评估的总项数; 第i个风险情节对应的风险类别分组的加权值(i = 1,n); 3 在=nii if10,参与评估计算的、三种风险类别。 8.2.2 安全等级 根据电梯评估分值D对照表7得出五种电梯安全等级。 表7 评估分值与安全等级对照 电梯评估分值

17、D 0 3349 5066 6799 100 电梯安全等级 D D D D D D级:电梯安全性不可接受,应立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风险; D级:电梯安全性可接受,应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风险; D级:电梯安全性易接受,需要采取安全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 D级:在考虑解决方案和社会价值的实用性后,对指出的部分风险项目进行复查,确定进一步采取防护的措施或加强监护; D级:电梯安全性能良好。 示例1: 如电梯安全评估有1项风险类别为的(赋值为0)的项目,则01=niiv,电梯安全评估分值为0,电梯整机评估等级为D级。 D = DB41/T 1121-2015 7 示例2: 如电梯安全评估有风险类别

18、为的(赋值为1)的项目数量为20个,即120;风险类别为 的(赋值为2)的项目数量为100个,即2100;风险类别为的(赋值为3)的项目数量为20个,即320。则: 032120100201401=viiii=1401=(120)+(2100)+(320)=2 80 D=nii=31401100=1403280100=66.767 根据上述计算,评估分值按电梯整体状况四舍五入取整数D=67,电梯安全评估等级为D9 评估报告 级。 9.1 通则 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基本信息、评估依据、电梯评估概况、评估项目、评估情况和风险评估分析评定、电梯应采取的降风险措施、评估结论和见证材料等。 评估报告

19、的结论页应有评估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的签字和评估机构专用章或者公章。电梯评估机构和委托单位应将电梯评估报告存档保存,保存期至少为4年。报告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录D。 按附录D和附录E的规定,根据电梯评估的情况,对被评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部件进行描述,提出消除或降低安全隐患的建议。 9.2 评估建议 评估建议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a) 新部件之间、新部件与现有部件之间的匹配; b) 对存在的安全风险采取对应的措施; c) 重大修理、改造、更新投入成本与实际价值的综合考虑; d) 其它情况等。 9.3 结论性意见 评估机构应根据曳引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各项目的评估结果,

20、结合零部件更换的情况、技术条件和成本,提出对电梯采取修理、重大修理、改造或者更换新梯的以下建议: a) 如电梯安全等级评为Db) 如电梯安全等级评为,严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且无修理改造价值的,应建议电梯拆除,或者更换新电梯; D和Dc) 如电梯安全等级为,影响电梯安全运行,应建议通过重大修理或改造降低安全风险; D和D,应建议通过修理和增加日常维护频次降低安全风险。 DB41/T 1121-2015 8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评估等级方法说明 A.1 伤害的严重程度 当评估伤害程度时,应考虑下列所有因素: a) 所影响对象的性质: 1) 人员; 2) 财产; 3) 环境; 4) 其他因素

21、。 b) 在电梯上可能发生伤害的范围: 1) 一个人; 2) 多个人。 A.2 伤害发生的概率 A.2.1 伤害发生的概率 当评估伤害事件(原因和后果)发生的概率和伤害事件发生时人员暴露于危险状态中的概率时,可能会用到下列因素: a) 电梯部件和电梯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的可靠性。当评价一个过程(如:维护电梯或培训维护作业人员)时,宜考虑该过程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b) 统计数据; c) 事故的记录; d) 伤害性质和程度的记录; e) 与类似的电梯装置、部件或过程的比较。 注1:触发伤害事件的原因可能是技术上的、自然的或人为的因素。 注2:当评估伤害发生的概率时,可以考虑区域性的统计数据,因为概率可

22、能受区域性的操作规程和法规的影响,如:涉及电梯系统的安装、维护、定期测试、检查等规程和法规。 A.2.2 暴露于危险中的频次和持续时间 当评估伤害发生的概率时,宜考虑下列因素: a) 考虑在电梯上工作或使用电梯的所有人员暴露于与特定的电梯状况或事件相关的危险中。评估电梯使用者或作业人员在危险中的暴露宜对一台电梯而言,而不是多台。 b) 暴露和持续时间可能是连续的。 示例: 当乘客进入或离开轿厢时,即使轿厢地坎与层站地坎间平层很好时,也可能存在乘客绊倒或坠落后果的危险。 c) 危险状态继续存在,但是可能不是经常暴露于危险中并且持续时间短,这意味概率等级比较低。 示例: DB41/T 1121-2

23、015 9 电梯井道内电梯部件间的相对运动对于在轿顶工作的作业人员可能存在危险,这可能引起剪切或挤压后果。然而,因为作业人员不常在电梯轿顶上工作,且当作业人员在轿顶上时,轿厢并非总是运动的,所以暴露于这些危险中的频次很少且持续时间短。只有轿厢移动且作业人员的身体凸出到轿顶边缘时,才存在对作业人员伤害的可能性。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危险意识一定会降低事件和后果的概率。 d) 虽然暴露频次可能是较少的,但是持续的时间可能不同。 示例: 如果层门或其附件的强度不足以满足任何可预见的误用,如:当轿厢离开层站时,人员撞击关闭的层门并撞开,就存在门被损坏和人员坠入井道的风险。同时,人员会暴露于可能坠入井道伤害后

24、果的危险中并遭受严重的伤害。然而,如果门被撞坏后入口仍无防护,则危险状态将会继续存在,使用者和过路人将会继续暴露于坠入井道的潜在的危险中。 e) 通常,当评估暴露的频次和持续时间时,应尽可能考虑所有相关的因素,如:接近潜在的不安全区域的需要和频次,以及在该区域花费的时间。 示例: 将为了维护电梯而进入电梯井道与为了乘运而进入轿厢两种情节相比较。持续时间的控制在置于最危险区域人员的操作。 A.2.3 影响、避免或限制伤害的可能性 当评估伤害发生的概率时,宜考虑下列要素: a) 谁是电梯的使用者?如: 公众,包括各年龄段的人员和身体残障人员;或 知道特定风险的经过训练的货物搬运人员或消防人员。 b

25、) 谁在电梯上进行工作?如: 熟练的作业人员; 检查人员; 具有有限电梯知识的被授权人员; 不熟练的人员。 c) 是否向 a)和b)中的人员提供所有必要的对策以协助他们避免或限制伤害?如: 必要的培训、操作程序和经验; 控制轿厢运行; 提示风险的方法,如:报警信号、指示装置; 适当的工作空间; 逃离危险状态的程序和方法。 d) 是否充分地考虑了所有人为因素?如: 人和电梯设备的相互作用; 人员之间的相互配合,如:当进行人员隔离维护作业时; 心理方面,如:情绪、任务的复杂性和幽闭恐怖; 人类工效学的影响,如:工作空间; 在特定的情形下,人员意识到风险的能力,这取决于他们的培训、经验和技能; 不遵

26、守指定的和必需的安全工作规程的诱惑; 人员不按预定程序操作的可能性; 所提供的降低某个危险的保护措施是否可能引起另外的危险。 示例: 如果轿厢运行进入顶层空间,护栏扶手接近井道顶板时,防止作业人员从轿顶跌落的护栏扶手可能将他们挤伤。 DB41/T 1121-2015 10 e) 培训、经验和技能能够影响风险,但是,当由设计或安全防护来消除危险或降低风险的措施可实现时,培训、经验和技能不宜被用作代替这些安全措施。 A.3 其他要素 A.3.1 安全功能的可靠性 风险评估应考虑部件和系统的可靠性,应识别可能导致后果和最终导致伤害的情况,如:部件失效、供电系统故障、电气干扰等。 如果一个以上的与安全

27、有关的装置对安全功能产生影响,当考虑这些装置的可靠性时,这些装置的选择应使它们具有一致的性能。 当保护措施包括工作方式、特定行为、警示、个人防护装备的应用、技能或培训时,在风险评估中应考虑这些措施与已证实的技术保护措施相比具有较低的可靠性。 A.3.2 使保护措施失去作用或不使用保护措施的可能性 风险评估应考虑使保护措施失去作用或不使用保护措施的可能性和动机。 示例: 保护措施可能减慢在电梯上的工作,如:查找故障,或可能对工人较喜欢的工作方法有所妨碍,另外,保护措施可能不易使用。 使保护措施失去作用的可能性取决于保护措施的设计特性和类型,如:选择可调整的或可移去的防护装置,选择可编程的安全装置

28、而不选择非可编程的安全装置。 A.3.3 维持保护措施的能力 风险评估应考虑保护措施所提供的保护是否能保持在有效的状态,以达到需要的保护等级。 注:如果保护措施不易保持在其正确的工作状态,则可能促使人员取消或不使用保护措施,并继续使用电梯而不进行必要的修理。 A.3.4 可预见的误用、故意损坏行为和人为错误的影响 基于与普通电梯或特殊电梯场所有关的经验,风险评估应考虑电梯或其部件对于可预见误用和故意损坏行为的敏感性。这适用于设计、符合性评定程序或任何其他程序的风险评估。可预见误用和故意损坏行为包括:强行进入、超载、拆除部件、点火、喷漆、水浇入井道、撞坏层门及使井道入口无防护等。 在任何评估中应

29、考虑人为错误的可能性,如:忘记执行安全程序。 A.4 风险评定 A.4.1 当选择要评定的风险时,风险评价组应选择最高的风险等级,而不必是最高的严重程度。 示例: 如果导致风险被评估为2B(风险类别“”)的情节比“1E”(风险类别“”)的风险类别高。即使被评估为1E的风险等级有较高的严重程度,也应首先考虑有关2B风险类别的保护措施。但是,风险1E仍应被关注。 A.4.2 采取了措施后对于不可能降低伤害严重程度(S)的,可通过减少伤害发生的概率频次(P),重新给出风险类别作为残留风险保留。 DB41/T 1121-2015 11 A.5 风险要素S+P的组合 A.5.1 与特定的情节有关的风险源

30、自于下列要素的组合: a)伤害的严重程度; b)伤害发生的概率,它随下列因素而变: 1)人员暴露于危险中的频次和持续的时间; 2) 情节发生的概率; 3) 技术和人为避免或限制伤害发生的可能性。 A.5.2 风险要素如图A.1 所示。关于风险要素,可能伤害的严重程度和伤害发生的概率的评估过程按A.2 和A.3,最后依据A.5确定风险等级。 注:在许多情况下,这些要素不能被准确地确定,只能估计。这尤其适用于可能发生伤害的概率。 风险与所考虑的危险有关 = 严重程度由所考虑危险情节引起的可能伤害 + 1、发生的概率受下列因素的影响: 2、暴露的频次和持续时间: 伤害事件发生的概率: 3、避免或限制

31、伤害的可能性 的函数 图A.1 风险要素 A.6 降低风险保护措施 A.6.1 降低风险的过程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a) 如果可能,应通过修改电梯设计或更换电梯部件来消除危险; b) 如果按照a),被识别出的危险不能消除,则宜进一步采取与设计有关的措施来降低风险。这些措施包括: 1) 重新进行设备设计,如:提高其可靠性、减少暴露; 示例: 提高可靠性的措施可包括:提高安全系数;对于有故障倾向的部件采用冗余法设计,如:传感器、门光幕、电磁继电器、电子和软件部分、冗余的制动系统、使用寿命试验等等。 2) 减少暴露于危险中的频次和(或)持续时间; 3) 根据具体情况,改变使用、维护、清洁程序; 4)

32、增加保护或安全装置,一旦电梯部件发生故障,这些装置将起作用; 示例: 保护装置包括与安全钳、缓冲器、安全制动器、人员探测器等类似的装置。 5) 增加将人员与危险设备或空间隔离的防护装置。 示例: 这些防护装置包括隔离电梯设备与公众可到达区域的井道围壁;运动部件上防止人员意外接触的护罩。 c) 如果按照a)或b),所识别的危险不能被消除或降低,应告知使用者该装置、系统或过程的遗留风险。这些措施包括: 1) 信息; 2) 培训的必要性和范围; DB41/T 1121-2015 12 3) 增加警告标志; 4)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等等。 d) 消除或降低使保护措施(如:防护装置、安全装置等等)失去作

33、用或不使用保护措施的可能性。 A.6.2 本标准风险类别主要是从安全性和可靠性来考虑的,但降低风险的具体行动措施要受到经济因素的制约,由于降低每种风险所采取的措施其费用各有不同且差异较大,因此,对于具体的行动措施应规定一个完成该措施的时间表。 DB41/T 1121-2015 13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曳引(液压)驱动电梯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 曳引(液压)驱动电梯评估项目内容及要求见表B.1 表B.1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1. 电梯运行条件 1.1 电梯运行资料 a)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b)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制造资料、安装资料、改造资料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

34、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 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 c)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d)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e)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2 电梯运行零配件 原配置零配件、可替代零配件的供应情况。 1.3 电梯配置与建筑物实际使用性质合理性 电梯置于建筑物内的合理性,配置的数量、梯速、载重量的合理性。 1.4 电梯使用环境状况 如机房、井道、底坑等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1.5 电梯维

35、护保养情况 有资质的单位和有资格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及有维修、保养记录、故障记录等符合规范要求的见证资料。 1.6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配备相关资格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7 电梯运行状况 以上一年电梯的维修和故障记录为基准,参照历年来的电梯维修和故障记录(日常维护、一般修理、重大修理、改造),记录内容至少包含TSG T50012009的要求。 1.8 定期检验报告 最近1 次的电梯定期检验报告(必要时)。 1.9 其他 注:上述评估项目(除1.2项外)鉴于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约束,暂不参于风险等级评定,可作为电梯安全评价的一个组成部分。 DB41

36、/T 1121-2015 14 表B.1(续)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风险要素 风险 类别 S P 2. 机房与井道土建 2.1 机房环境及通往机房和滑轮间的安全通道 应提供人员进入机房和滑轮间的安全通道。应优先考虑全部使用楼梯,如果不能用楼梯,可以使用符合下列条件的梯子: a)通往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不应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b)梯子应牢固地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c)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夹角应在65 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翻转; d)梯子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35m,其踏板深度不应小于 25mm。对于垂直设置的梯子,踏板与梯子后面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15m。踏板的设计载荷

37、应为1500N; e)靠近梯子顶端,至少应设置一个容易握到的把手; f)梯子周围1.50m的水平距离内,应能防止来自梯子上方坠落物的危险。 2 C II 2.2 机房及滑轮间警示标识 门应装有带钥匙的锁,它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在通往机房和滑轮间的门或活板门的外侧应设有警示标识。 3 B II 2.3 机房和滑轮间的防滑地面 机房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如抹平混凝土、波纹钢板等。 3 D 2.4 机房地面高度差和凹坑 机房地面高度不一且相差大于0.50m时,应设置楼梯或台阶,并设置护栏。机房地面有任何深度大于0.50m,宽度小于0.50m的凹坑或任何槽坑时,均应盖住。 2 C II 2.5 机

38、房和滑轮间有足够的照明 机房应设有永久性的电气照明,地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0lx。滑轮间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在滑轮间应有不小于100lx的照度。照明电源应符合GB 75882003中13.6.1的要求。 4 E IV 2.6 机房内用于搬运设备的金属支架或吊钩 检查机房或井道中用于搬运设备的金属支架或吊钩,以确定其使用是否安全、安装的位置是否合适以及是否有安全工作负荷的标记等。 3 D 2.7 温度控制 通风良好。机房内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 3 B II 2.9 工作安全区间 在控制屏和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其深度不小于0.70m,宽度为0.50 m或屏、柜的全宽(两者中的

39、大值),高度不小于2m;b)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以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不小于0.50m0.60m的水平净空面积,其净高度不小于2m。 2 D 2.10 旋转部件的安全防护 曳引轮、滑轮和链轮应设置防护装置。 2 D 2.11 井道封闭 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完全封闭;当建筑物中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具有防止火焰蔓延的功能时,允许采用部分封闭井道,但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应当设置无孔的高度足够的围壁,以防止人员遭受电梯运动部件直接危害,或者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的电梯设备。 1 D II DB41/T 1121-2015 15 表B.1(续)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风险要素 风险 类别 S

40、P B2. 机房与井道土建 2.12 同一井道中多台电梯在底坑的隔障 设置的隔障应至少从轿厢、对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m,无明显破损或损坏。并且有足够的宽度以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 1 D II 2.13 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运动部件间的隔障 按要求设置全高的隔障(当距离0.5m 时),无明显破损或损坏。 隔障宽度的要求(宽度至少等于运动部件或运动部件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0.1m)。 1 D II 2.14 通道与通道门 通道与通道门的要求及尺寸符合相关标准。 2 D 2.15 随行电缆 a)随行电缆两端应可靠固定; b)轿厢压缩缓冲器后,电缆不得与底坑

41、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c)随行电缆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3 D 2.16 补偿绳(链)及二次保护 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 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还应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3 D 2.17 顶部空间 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轿厢导轨提供不小于0.1+0.035v2(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b)轿顶可以站人的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1.0+0.035v2(m); c)井道顶的最

42、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不包括导靴、钢丝绳附件等)不小于0.3+0.035v2(m), 与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0.1+0.035v2(m); d)轿顶上方应当有一个不小于0.5m0.6m0.8m的空间(任意平面朝下即可)。 2 D 2.18 底坑深度 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底坑空间尺寸应当同时满足以下要求:a)底坑中有一个不小于0.50m0.60m1.0m的空间(任一面朝下均可);b)底坑底面与轿厢最低部件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0.50m,当垂直滑动门的部件、护脚板和相邻井道壁之间,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m之

43、内时,此垂直距离允许减少到0.10m;当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0.15m但小于0.5m时,此垂直距离可按等比例增加至0.5m;c)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0m。 2 F IV DB41/T 1121-2015 16 表B.1(续)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风险要素 风险 类别 S P 2. 机房与井道土建 2.19 井道检修门、安全门、检修活板门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应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上述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亦能将其关闭和锁住。检修门与井道安全门即使在锁住情况下,也应能不用钥匙从井道内部将门打开。只有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处于

44、关闭位置时,电梯才能运行。应采用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上述门的关闭状态。 检修门只能向井道外开启。 2 E 2.20 井道照明 井道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即使在所有的门关闭时,在轿顶面以上和底坑地面以上1m处的照度均至少为50lx。照明应这样设置:距井道最高和最低点0.50m以内各装设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不设照明。 3 C 3. 供电 设备 3.1 电源进线 目视各类接线外观颜色选择是否正确,接线是否整齐,走向是否规范,接线是否稳固可靠无松动拉弧等异常情况检查除电梯及相关设备以外,是否有与电梯无关设备与电源相连接;检查电源是否为三相五线制;检查是否有

45、可靠的接地,且没有零地混用情况;查看是否有单独接地情况。 2 B 3.2 电气设备的保护 检查各类保险丝规格应符合使用需求,尤其不得出现用铜丝等替代普通保险丝的情况。 检查各类过载保护如自动空气开关、热继电器的容量和规格是否符合实际使用需求,设置是否可靠、有效。 2 E 3.3 总电源开关 主开关应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应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以确保不会出现误操作。 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主开关的操作机构。如果机房为几台电梯所共用,各台电梯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易于识别。 1 D II 3.4 照明(开关) 轿厢、井道、机房和滑轮间照明电源应与电梯驱动主机电源分

46、开,这些插座是 2P+PE型。 2 D 4. 曳引 系统 4.1 减速箱传动 a) 传动副啮合面不应存在明显的啮合缺陷; b) 齿轮点蚀情况:齿面无点蚀、胶合等; c) 减速箱蜗轮通过传动套与曳引轮连接,设置有效保护装置的传动套 ; d) 对于高铝锌基合金材料铸造的蜗轮,存在蜗轮断齿等异常现象。 2 D DB41/T 1121-2015 17 表B.1(续)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风险要素 风险 类别 S P 4. 曳引 系统 4.2 减速箱 a)减速箱轴承磨损、碎裂影响运行; b)蜗轮副出现严重磨损; c)斜齿轮、行星齿轮磨损量大于原齿厚15; d)减速箱油温超过85,滚动轴承的温度不应超过9

47、5;滑动轴承的温度不应超过80; e)减速箱体出现裂纹; f)减速箱轴伸出端每小时渗漏油面积不超过25cm2外,其余各处不得有渗漏油; g) 油位正常,显示清晰; h) 油品无杂质、无泡沫; i) 上次更换油的日期。 2 D 4.3 曳引机振动 振动应满足下列要求: a)无齿轮曳引机以额定频率供电空载运行时,其检测部位的振动速度有效值的最大值不应大于0.5mm/s; b)有齿轮曳引机曳引轮处的扭转振动速度有效值的最大值不应大于4.5mm/s。 2 D 4.4 曳引轮 曳引轮满足下列情况: a)绳槽磨损造成曳引力满足GB 75882003 中9.3 的要求; b)绳槽槽面应采用与曳引绳耐磨性能相

48、匹配的材质,材质应均匀,槽面之间的硬度差异不应大于15HB; c)轮槽不应异常的不规则磨损,存在钢丝绳脱槽的风险; d)轮槽不应有缺损,存在损伤钢丝绳的风险; e)轮毂无裂纹。 2 C II 4.5 导向轮和反绳轮 导向轮和反绳轮满足下列情况: a)轮槽无异常的不规则磨损,不存在钢丝绳脱槽的风险; b)轮槽无缺陷,不存在损伤钢丝绳的风险; c)轮毂与轴承、轴与轴承不出现滑移; d)轮毂无裂纹; e)轴承无碎裂、无影响运行的磨损; f)非金属材料轮无严重变形、无老化龟裂。 2 D 4.6 旋转部件的防护 曳引轮、滑轮和链轮应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 a)人身伤害; b)钢丝绳或链条因松驰而脱离槽或

49、链轮; c)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2 D 4.7 曳引钢丝 绳 钢丝绳磨损、变形 磨损: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应不小于原公称钢丝绳直径的90%; a)变形或损伤:钢丝绳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 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b)严重锈蚀:钢丝绳出现粉末状物,内部或表面出现严重生锈。 2 C II DB41/T 1121-2015 18 表B.1(续)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风险要素 风险 类别 S P 4. 曳引 系统 4.8 曳引钢丝 绳 钢丝绳断丝 不应出现下列情况: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 2 C II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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