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 T 635-2010 LED工业照明灯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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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6352010 LED工业照明灯具 LED lamp for industrial lighting 报批稿 2010 - 09 - 07发布 2010 - 11 - 07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41/T 635201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河南省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协会、河南省照明学会、河南华阳能源发电科技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宏鑫、于冰、马汉杰、梁二芳、徐兰筠、董巨微、颜立潮。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刘霆、罗文、杨雷。 DB41/

2、T 6352010 1 LED工业照明灯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LED 工业照明灯 具 (以下简称 LED 灯具) 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 、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 发光二 极管(LED )为光源的工矿照明用灯具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700-2008 照明测量方法 GB 7000.1-2007 灯具 第 1 部分:一般要

3、求与试验 GB 7000.201-2008 灯具 第 2-1 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 GB/T 9969-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 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 (设备每相输入电流 16A) GB 17743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8595 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GB/T 24825 LED 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 性能要求 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SJ/T 11364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3.1 LED工业照明灯具 由LED 光源、 LED控制装置、散热器、外壳、铝反射罩、光源密封罩、升降悬挂装置等部件构成并将这些部件组合成一个整体适合工矿企业照明要求的组合式 LED照明装置。 3.2 LED灯具光效 LED灯具灯发出的总光通量与其所耗功率之比,以流明(lm )/ 瓦(W )表示。 DB41/T 6352010 2 3.3 初始光通量 老化100h稳定后的灯具光通量作为初始光通量。 3.4 光通维持率 LED灯具在规定条件下点燃,在寿命期间内某一特定时间的光通量与初始光通量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3.5 色温 当某一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完全辐射体(黑体)的色品完全或最接近

5、相同时,该辐射体(黑体)的绝对温度为此光源的色温,单位为开尔文( K)。 3.6 显色指数 光源显色性的度量,以被测光源下物体颜色和参考标准光源下物体颜色的相符合程度来表示。 3.7 寿命 单只成品LED 灯具 从点燃至下列任意失效条件时的累计时间: a)LED 灯具烧毁(对于功率型灯具,单颗 LED 光源个数 10%失效时,则整灯判为烧毁)。 b)LED 灯具光通维持率低于 70%。 4 分类与命名 4.1 分类 4.1.1 按 LED 灯具的调光类型可分为:调光型 (代号为 T)和非调光型(代号为 F)。 4.1.2 按使用 LED 模块的类型可分为:功率型 LED 器件组成的工矿 灯(代

6、号为 G)和集成式 LED 组成的工矿照明 灯(代号为 J)。 4.2 型号 公司代号光源类型(G表示功率式,J表示集成式)电源类型(交流AC,直流DC)灯具调光类型(调光型 T,非调光型 F)灯具类型(表示工矿灯)灯具标称功率,WGK设计序号(1,2,3. .)供电电压,VDB41/T 6352010 3 示例1: XX-GKJ100-AC220-T-1 表示为:某公司生产的第一次设计的供电交流电压220V,标称功率为100W的集成式调光型LED灯具; 示例2: XX-GKG20-DC12-F-2 表示为:某公司生产的第二次设计的供电直流电压12V,标称功率为 20W的功率型非调光型LED灯

7、具。 5 要求 5.1 外观及装配 5.1.1 外观: LED 灯具表面应无划伤、凹凸不平的现象,灯体放置应平稳,无倾斜现象。灯体内外应无尖角和毛刺。喷涂件表面色泽应均匀一致,涂膜光滑,厚度均匀,无流挂、堆积、露底、皱纹等影响外观的缺陷。 5.1.2 装配:工矿灯的铰链、螺钉和其他的外部构件应用不锈钢或其他耐腐蚀材料制成 ,密封件应耐温、耐老化和抵御厂房内的气体腐蚀,并方便更换。 5.2 正常工作条件 5.2.1 在温度 -40 +50范围内应 可靠的工作 。 5.2.2 在温度 -40 +85范围内应安全贮存。 5.2.3 在相对湿度 85%应可靠的工作 。 5.3 光性能 5.3.1 LE

8、D 灯具初始光效见表 1: 表1 LED灯具初始光效 等级 色温4001K 6500K 色温2700K 4000K 1 80 75 2 70 65 3 60 55 5.3.2 灯具配光特性 LED 灯具配光应符 合 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 。 5.3.3 LED灯具显色指数 LED 灯具的显色指数 70。 5.4 LED灯具电子控制装置性能 5.4.1 电子控制装置 电子控制装置性能应符合 GB/T 24825 的规定。 5.4.2 电子控制装置功率因数 电子控制装置的功率因数0.95 。 DB41/T 6352010 4 5.4.3 电子控制装置能效 电子控制装置

9、能效等级应符合 GB/T 24825 的 规定。 5.5 安全性能 5.5.1 标记 应符合 GB 7000.201-2008 第 5 章的规定。 5.5.2 结构 应符合 GB 7000.201-2008 第 6 章的规定 。 5.5.3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应符合 GB 7000.201-2008 第 7 章的规定 。 5.5.4 接地规定 应符合 GB 7000.201-2008 第 8 章的规定 。 5.5.5 接线端子 应符合 GB 7000.201-2008 第 9 章的规定 。 5.5.6 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 应符合 GB 7000.201-2008 第 10 章的规定。 5.5

10、.7 防触电保护 应符合 GB 7000.201-2008 第 11 章的规定。 5.5.8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应符合 GB 7000.201-2008 第 12 章的规定。 5.5.9 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 LED 灯具和 LED 控制驱动装置的防护等级应 IP65。 5.5.10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应符合 GB 7000.201-2008 第 14 章的规定。 5.5.11 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应符合 GB 7000.201-2008 第 15 章的规定。 5.6 电磁兼容性 5.6.1 LED 灯具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 GB 17743 的规定 。 5.6.2 LED 灯具的输入电

11、流谐波应符合 GB l7625.1 的规定。 5.6.3 LED 灯具电磁兼容抗扰度应符合 GB/T 18595 的规定。 5.7 灯具可靠性要求 5.7.1 光通维持率 在规定测试条件下, LED 灯具 在 1000h 光通维持率不低于 97%, 3000h 光通维持率不低于 93%, 6000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 90%, 30000h 光通维持率不低于 70%。 5.8 寿命 LED灯具寿命不低于 30000h。 DB41/T 6352010 5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所有试验均应在额定 功率下进行,灯具应置于自由空间中。 除特殊说明外,标准中要求的数值允许在额定值的 3%左右变

12、化。 6.2 外观与装配 6.2.1 外观: 目视外观,外观应符合 5.1.1的 规定。 6.2.2 装配: 按 GB 7000.1-2007 中 4.12 的 规定进行。 6.3 光性能测试 6.3.1 LED灯具光效 LED灯具 光效计算见式(1 ): = / ( 1) 式中: LED灯具 光效, lm/W; 灯具总光通量,lm ; 灯具输入有功功率,W。 6.3.1.1 分布光度计测试总光通量 将被测 LED 灯具夹持在分布光度计上,以标准测量姿态点燃,使被测 LED 的光度中心处于分布光度计的旋转中心。在足够多的发光平面上以足够小的角度间隔,测量光度探测器到被测 LED 灯具发光中心之

13、间的测量距离为半径的虚拟球面上的光通量。平面间角度间隔一般为 5,平面内的角度间隔一般 为1,当被测 LED 灯具尺寸较大或光束角较 窄时,应采用更小的平面间隔和角度步距。 6.3.1.2 积分球测试总光通量 将LED 灯具放在分光分色系统积分球入口处,使光线直接到达探测器,点燃LED 灯具 ,利用 对应的设备完成光通量的测试。 6.3.1.3 LED工矿灯灯具输入有功功率 用数字功率计(也称数字电数表)测量 LED 工 矿灯的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频率和输入电流谐波。灯具有功功率计算见式(2): P=UIcos (2) 式中: P灯具输入有功功率,W; U输入电压,V ; I输入电流,

14、A ; cos 功率因数。 由于并接于电路的电压取样存在一定的旁路电流,串接于电路的电流取样存在一定的电压降,因此 应用时要根据被测 LED 灯具的电压和电流的实际大小,来决定选取电流表内接法或电流表外接法。当电DB41/T 6352010 6 流较大,或引线较长时,可用四线法作电压取样。电路如图 1 所示: (a) 电流表内接 法 (b) 电流表外接 法 (c) 四线法电压取样 图1 电性能测量示意图 6.3.2 灯具配光特性 LED 灯具按规定安装后,按照 GB 50034-2004 中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来衡量灯具的配光特性。 测试方法及计算方法按照 GB/T 5700-2008 中的要求进

15、行。 6.3.3 显色指数 将LED 灯具放在分光分色系统积分球入口处,使光线直接到达探测器,点燃LED 灯具 ,利用 对应的设备完成光通量的测试。 6.4 LED电子控制装置测试 6.4.1 LED电子控制装置 LED 电子控制装置测试 按 GB/T 24825 的规定进行 。 6.4.2 LED控制装置功率因数 用数字功率计测量 LED 路灯的功率因数,测得的结果应符合 5.4.2 的规定 。 6.4.3 LED控制装置能效 用 0.5 级直流电流表、 0.5 级直流电压表以及交直流参数测试仪,按照图 2 的连接方式测量 LED 控制器能效。由交直流参数测试仪可直接读出 LED 控制装置的

16、输入功率及功率因数。由 LED 控制器输出端的电压表及电流表读出 LED 控制器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输出功率及电源能效由式(3)和式 ( 4)计算: P=UI (3) =Po/Pi (4) 式中: P输出功率,W ; U输出电压,V ; I输出电流,A ; 电源能效; Po输出功率,W; Pi光源板LED电子控制装置交直流参数测试仪AC输入AV+-+输入有功功率,W。 图2 LED控制能效示意图 DB41/T 6352010 7 6.5 安全性能 6.5.1 标记 按GB 7000.1-2007的第3 章规定进行 。 6.5.2 结构 按GB 7000.1-2007第 4章的规定进行。 6.5

17、.3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按GB 7000.1-2007第 11章的规定进行。 6.5.4 接地规定 按GB 7000.1-2007第 7章的规定进行。 6.5.5 接线端子 按GB 7000.1-2007第 4章的规定进行。 6.5.6 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 按GB 7000.1-2007第 5章的规定进行。 6.5.7 防触电保护 按GB 7000.1-2007第 8章的规定进行。 6.5.8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按GB 7000.1-2007第 12章的规定进行。 6.5.9 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 按GB 7000.1-2007第 9章的规定进行 。 6.5.10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按

18、GB 7000.1-2007第 10章的规定进行。 6.5.11 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按GB 7000.1-2007第 13章的规定进行。 6.6 电磁兼容性能 6.6.1 LED灯具的无线电骚扰特性试验按 GB 17743的规定进行。 6.6.2 LED灯具的输入电流谐波试验按GB l7625.1 的规定进行。 6.6.3 LED灯具的电磁兼容抗扰度试验按 GB/T 18595的规定进行。 6.7 灯具可靠性 6.7.1 光通维持率 在暗室中,灯具点亮 100h稳定后,用分布光度计测量LED 灯具此时的光通量为灯具初始光通量 ,此时开始计时,此后将灯具在常温状态不间断工作 1000h,测量灯

19、具的光通量 1,此后每隔 1000h测量一次灯具的光通量, 一直到 6000h,分别记为 2 6。 按式( 5)计算 1000h光通维持率: 1= 1/ (5 ) 式中: 1 1000h灯具光通维持率; 1 1000h灯具光通量 ,lm; DB41/T 6352010 8 灯具初始光通量, lm。 按式( 6)计算 6000h光通维持率: 6= 6/ (6 ) 式中: 6 6000h灯具光通维持率; 66.8 寿命 6000h灯具光通量 ,lm; 灯具 初始光通量 , lm。 将 LED 灯具新灯单灯按正常使用安装在环境温度为 25 5、相对湿度为 55%5% 的环境下,通以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

20、的电源,待灯具工作 30min 稳定后,测量初始光通量,然后在此环境条件下按正常使用连续工作 30000h,再测量光通量,此时的光通量应不低于初始光通量的 70%,否则 LED 灯具寿命试验不合格。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见表 3: 表3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外观 5.1 6.2 标记 5.5.1 6.5.1 结构 5.5.2 6.5.2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5.5.3 6.5.3 接地规定 5.5.4 6.5.4 接线端子 5.5.5 6.5.5 内部和外部接线 5.5.6 6.5.6 防触电保护 5.5.7

21、 6.5.7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5.5.8 6.5.8 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 5.5.9 6.5.9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5.5.10 6.5.10 耐热、耐火和耐起痕 5.5.11 6.5.11 LED 控制装置的性能 5.4.1 6.4.1 线路功率因素 5.4.2 6.4.2 LED 控制装置能效 5.4.3 6.4.3 无线电骚扰特性 5.6.1 6.6.1 输入电流谐波 5.6.2 6.6.2 电磁兼容抗扰度 5.6.3 6.6.3 DB41/T 6352010 9 表3(续) 检验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初始光效 5.3.1 6.3.1 灯具配光特性 5.3.

22、2 6.3.2 显色指数 5.3.3 6.3.3 光通维持率 5.7.1 6.7.1 寿命 5.8 6.8 注:表中“”为需检验项目,“”为无需检验项目。 7.2 出厂检验 7.2.1 每个灯具 应经企业检验部门逐台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明书后方可出厂 。 7.2.2 在检验过程中的所有不合格品,应加倍抽样进行检验复检。复验合格后,才能重新包装交付收方。 7.3 型式检验 7.3.1 型式检验应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

23、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3.2 型式检验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品 中抽取, 每次抽取 2 件, 若灯具光 、电性能 有一项 有 不合格 项,则判为不合格。其它项目中若有不合格项目,应在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仍不合格,则型式检验为不合格。 8 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 8.1 标志 每件灯具应在适当明显位置固定产品品牌,标牌应符合 GB/T 13306 的规定。 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产品的污染控制标识要求应符合 SJ/T 11364 的规定。 8.2 产品使用说明书 应符合 GB/T 9969-2008 的规定。 9 包装、运输、贮存 9.1 包装 9.1.1 灯具采 用瓦楞纸 箱包装或采用木箱包装。 DB41/T 6352010 10 9.1.2 在产品包装箱内,应装有下列技术文件: a) 装箱单; b) 产品合格证; c) 产品使用说明书; d) 附件及其它相关文件。 9.2 运输 灯具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振动、冲击和保持包装完好,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止雨雪淋袭的保护措施。 9.3 贮存 灯具包装后应存储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介质的仓库内,仓库内不应有各种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物品及有腐蚀性的化学物质。灯具不可重压,且应无强烈的机械振动、冲击和磁场作用。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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