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 9009-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安全规程.pdf

上传人:孙刚 文档编号:35966 上传时间:2019-07-08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288.6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JB 9009-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安全规程.pdf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JB 9009-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安全规程.pdf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JB 9009-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安全规程.pdf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JB 9009-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安全规程.pdf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JB 9009-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 安全规程.pdf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JB 9009一1999前言本标准是对ZB J80 013. 7-894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的修订。修订时仅对原标准作了编辑性修改,主要技术内容没有变化。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ZB J80 013. 7-89.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起重设备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恩远、宫本智、卢长瑞、崔振元、郝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 9009一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Electric wire rope hoists-Safety rules代替ZB J80 013. 7-89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途的钢丝绳电动葫芦(以下简称电动葫

2、芦)的设计制造、使用管理、检查维修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对于特殊用途的电动葫芦亦应参照采用本标准。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丁5973一1986钢丝绳用楔形接头GB/T 8918-1996钢丝绳GB/T 10051. 1-1988起重吊钩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GB 10051. 3-1988起重吊钩直柄吊钩使用检查JB/T 9008. 1-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型式和基本参数J

3、B/T 9008. 2-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技术条件JB/T 9008.3-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用锥形转子电动机JB/T 9008.6-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电器控制设备验收技术条件3设计制造3.1电动葫芦的设计与制造应符合JB/T 9008. 1,JB/T 9008.2.JB/T 9008. 3和JB/T 9008. 6的有关要求32主要零部件3.2. 1吊钩3.2.1.1不得采用铸造的吊钩3.2门2电动葫芦用吊钩必须有吊钩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3.2. 1. 3吊钩应设有防止吊重意外脱钩的钩口闭锁装置。3.2.1.4吊钩的力学性能和材料应符合GB/T 10051.1的有关规定。3.2.2

4、钢丝绳3.2-2.1电动葫芦用钢丝绳应优先采用线接触式钢丝绳,其结构型式应符合GB/T 8918中的绳18X7和绳6X37,其公称抗拉强度不低于1 570 MPao3.2.2.23.2.2,3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表1中要求的数值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按顺序整齐排列。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一06一28批准2000一01一01实施JB 9009一1999机构工作级别全系数M44.5愁M52.43.2.2.5除外)。3.2-2.63.2-2.73.2.33.2.3.1由多根钢丝绳支承载荷时,应设有使各根钢丝绳受力均衡的滑轮装置。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安全圈必须不少于2圈(固定绳尾

5、的圈数用楔形接头固定钢丝绳时,应符合GB/T 5973的有关规定用于吊运熔化金属的电动葫芦,对钢丝绳应采取有效的防辐射热隔板等措施卷筒卷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固定装置在设计时应考虑在计及安全圈的摩擦作用情况下,能够承受2. 5倍的钢丝绳额定拉力。钢丝绳与卷筒面之间的摩擦系数p=0. 1.3.2-3.2卷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d的比值h,应不小于表2的数值表2机构工作级别M3M4M5M6M7M8h,141618 f253.2-3.3卷筒绳槽半径:的最小值(r=0. 525 d)应符合表3规定表3nlln钢丝绳直径d3456789绳槽半径r1.62. 22.73.23.74.

6、24.8钢丝绳直径d10111213141516绳槽半径r5.36.06.57.07.58.08. 5俐丝绳直径d17181920212223绳摘半径r9.09. 51010. 511.012.012.5钢丝绳直径d242526272829绳摘半径r13.011514.015.015.016.03.2.4滑轮32.4.1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h:应不小于表4的数值表4机构工作级别M3M4M5M6M7M8hi16182022.425283.2.4.2平衡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6h23.2-4.3滑轮组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绳槽的装置。3.2.4.4滑轮不得有毛刺、缺损等。3.2.

7、5起升机构的制动器3.2.5,电动葫芦必须有常闭式制动器。3.2-5.2制动器在额定载荷下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z3.2-5.3制动器应有补偿磨损的调整机构。3.2-5.4制动器应有符合相应工作级别的热容量。3.2-5.5采用锥形制动器时,锥形制动环必须在制动状态下全部包容(或被包容)在制动轮上,其尾端dB 9009一1999不允许露出在制动轮外(见图1)侧动环正确不正确图I3.2. 5.6电动葫芦使用在特别重要的场所时,应装设第二制动器。3.2. 6电气部分3.2.6门电气设计须保证传动性能和控制性能准确、可靠、安全,且应装设紧急断电开关3.2.6.2电器元件应与电动葫芦的机构特性、工况条件和环

8、境条件相适应在额定条件下工作时,其温升不应超过额定允许值。工况条件和环境条件若有变动,电器元件应作相应的变动3.2. 6. 3按钮装置(手电门)应为安全电压控制。3.2.6.4电控设备的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1. 5 Mn3.2.7安全装置3.2.7门电动葫芦应设有上升极限位置限位器,且能保证当吊钩起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电路。3.2.7.2电动葫芦应设有超载限制器和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3.2. 7. 3限位器应具有错相保护的功能。3.27.4电动葫芦起升电动机应设有过热保护装置3.2-7.5单层缠绕钢丝绳的电动葫芦必须设有导绳器。4使用与管理4. 1使用4.,门对操作者的要求4.1.1.1身

9、体健康,年满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7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具体工作条件的要求。4门1.2熟悉操作规程和本规程以及有关法令。4.1.1.3熟悉电动葫芦的使用性能及安全装置。4.1.2安全技术要求4.12.,有下述情况之一者,操作者不应进行操作a)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斜吊等;b)电动葫芦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c)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d)作业地点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情况等。4.1.2.2操作者守则:a)每班作业前应对电动葫芦做日常检查,检

10、查项目及要求见表5;JB 9009一1999b)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c)不得在吊起重物的情况下调整制动器;d)吊重运行时不得从人的上方通过;e)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与维修;f)重物接近或到达额定载荷时,先应做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9)无下降限位器的电动葫芦,在吊钩处于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h)不得随意拆改电动葫芦上的任何安全装置。表5检查项目要求作业地点在操作者步行范围内无障碍物运行轨道由地面观察轨道上不应有异常按钮装置(手电门)起升、下降、左右运行动作应灵敏、准确;同时按动一组按钮,电动葫芦不得动作限位器空载吊钩上升至极限位置时,限位应准确可靠吊钩

11、装置 吊钩在圆周360。与垂直180。范围内应转动灵活;滑轮转动时无卡阻和碰擦;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无异常;钩口闭锁装置动作正常钢丝绳按GB/T 5972-1986中2.4.1.1进行日常观察制动器起升、下降及运行的制动应灵敏可靠导绳器及其他安全装置动作正常,安全可靠4.2管理4.2门对制造厂的要求4.2.1.1电动葫芦制造厂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力量、检验条件和管理制度,并应取得生产许可证。4.2.1.2当电动葫芦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时,如确属设计制造原因引起的,制造厂应承担法律责任。4.2.2对使用单位的要求4.2.2.1必须在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选购电动葫芦4.2.2.2使用

12、单位应根据电动葫芦的工作级别和本规程的要求以及使用的具体情况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4.2.2.3使用单位如有不符合制造厂对产品使用的要求,或欲改装则需经制造厂同意,并报请有关劳动保护主管部门批准。4.2.2.4使用单位必须对本单位的电动葫芦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a)电动葫芦出厂技术文件,如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等;b)安装地点及起用时间;。)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记录;d设备、人身事故记录;e)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5.1检查与维修试车检查JB9009一1999新安装或经过大修的电动葫芦在交付使用前以及闲置时间超过1年的电动葫芦在重新使用之前,均应根据劳动部门有关规定

13、做试车检查5.2月检根据电动葫芦各部分结构在安全运转上的重要程度、使用频繁程度.以及是否为易损件等来确定检验周期,一般分为3个等级:J级:每月必须检查1次;万级:每3个月必须检查1次;1级:每6个月必须检查1次。月检项目、要求和等级见表6表6检查项目要求等级运行范围内障碍物运行范围内与建筑物及其他设备的最小间距应不小于1oomm沉息行轨道轨道端部止档及连接螺栓或焊缝轨道端部止档不准有变形、破损等缺陷,其连接螺栓不得松动。采用焊接连接焊缝不得有裂纹I去固定轨道的连接螺栓螺栓不得有松动蚕轨道接头焊缝焊缝不得有裂纹等缺陷一 一轨道磨损轨道与车轮踏面及轮缘接触处不得有局部异常变形及磨损荟外观弓外壳及绝

14、缘物不得有损伤!酱悬挂电缆电缆上、卜两端固定应牢固可靠.不得有破损、断线等缺陷,须保证绝缘:I量按钮联锁装置卜下、左一右各组联锁应可靠,同时按动一组按钮电动葫芦不得动作喜触点触点不得有严重磨耗及损伤公接线及接地接线应牢固可靠.连接螺钉不得有松动皿曳动作状态触点的接触和打开动作应灵敏,不得粘连I蓬接线螺钉不得有松动现象目器触点不得有严重的损伤及磨耗1起君动作状态 动作灵敏、可靠,应调节到吊钩在上极限位置时吊钩装置的最高点与卷筒间的距离不小于50m。I蕊触点触点动作准确、灵敏,不得有损伤及严重磨耗“下缓螺钉不得有松动现象三滑线滑线不得有严重锈蚀和油垢支承安装应牢固.滑线不得有明显的下挠一起升机构的

15、制动环或蔽塑动片 锥形制动环磨损量不得大于原厚度的50%且不大于轴向调整量的最大值制动片的磨损量不得大于原厚度的5。%一一剔运行机构的平面制动环平面制动环的磨损量不大于原厚度的50%一制动环(、)的夕卜观不得有裂纹和损伤一 一一钩一目测不得有裂纹、异常磨损和钩口异常变形吊一轴回转应灵活、平滑钩一吊钩螺母锁紧装置不得有松动装一滑滑轮槽不得有异常磨损轮缘完整,不得有损伤上置一外“ 滑轮罩壳不得有损伤;挡轴板、挡圈及销不得有松动;钩口闭锁装置应动作正常1250JB 9009一1999表G(完)检查项目要求等级平Amt轮工作状态滑轮回转应平滑、灵活.外观滑轮不得有损伤,装配连接牢固运行小车墙板连接螺栓

16、不得有松动车轮踏面和轮缘不得有异常的磨损和伤痕钢丝绳绳端固定状况钢丝绳各尾端固定应牢固、可靠,不得有异常一)外观不得有扭结、灼伤及明显的松散、腐蚀等缺陷,绳L应有润滑油脂使用的安全程度(报废标准)按GB/T 5972-1986中2. 5.1-2.5.11的规定执行齿轮润滑状况开式齿轮表面应定期加油脂,闭式齿轮应定期加机油IFhfa外观电缆不得有外伤、异常的弯曲或扭转、老化等缺陷装配状况得奢籍氨开关的连接不得有松动,吊线环不得脱离滑道;支承igfk两端不集电器工作状况集电滑轮回转应灵活不得有明显磨损万外观连接螺栓不得有松动笋绝缘体不得松动和破损;弹簧不得失去弹性5.3年检正常工作的电动葫芦应每年

17、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于运行状况良好的电动葫芦,经报请有关安技管理部门同意也可每2年检查1次。年检项目及要求见表7,表7检查项目要求运行轨道工字钢踏面清洁度不得有附着的油污及大量的灰尘倾斜度不大于1/1000接头焊缝及轨道不得有裂纹,上下及两侧偏移量不得大于1 -磨损状况踏面磨损量不大于原尺寸的10%,宽度磨损量不大于原尺寸的5%(见图2)车轮轮缘 轮缘厚度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度的50%(见图3),轮缘与轨道侧向总间隙应小于车轮踏面宽度的50写(见图4)踏面 按踏面直径侧量磨损量应小于原尺寸的5%(见图3)踏面直径差应小于公称直径的1%.圆度差应小于0. 8 mm外观不得有裂纹、损伤制动器

18、按月检要求重复检查钢丝绳按月检要求重复检查齿轮起升机构齿轮的磨损第一级齿轮允许磨损量应小于原齿厚的10%;其他齿轮应小于20运行机构齿轮的磨损 第一级齿轮允许磨损量应小于原齿厚的15%;其他齿轮应小于25%;开式齿轮应小于30 %齿面缺陷检查 齿部不得有裂纹、断齿;齿面点蚀损坏不得大于啮合面的30%,且深度不得超过原齿厚的10%251JB 9009一1999表7(完)检查项目要求吊钩一外观表面不得有裂纹,螺纹部分、危险断面及颈部不得有塑性变形,缺陷不得补焊危险断面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尺寸的5%,(见图51开口度不得超过原尺寸的lo%0扭转变形不得超过10滑轮 轮槽不均匀磨损小于3 mm o轮槽壁厚

19、磨损量小于原壁厚的2。%;轮槽底部磨损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5%;不得有其他损害钢丝绳的缺陷轴齿轮轴的磨损磨损量不得超过原轴颈的1Y.其他轴的磨损磨损量不得超过原轴颈的2%卷筒不得有裂纹,筒壁磨损量小于原壁厚的10写键键与键槽连接不得有松动和变形以及异常磨损花键不得有异常磨损及变形滚动轴承不得有破损及裂纹油封电缆配合面不准有裂纹按月检要求重复检查集电器,开关按月检要求重复检查回路对地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 5 Mf1带电体与接地螺钉间电阻不得大于0.101)根据GB 10051. 3的规定.B- I4B -r,4-卑翻胭翻寸洲.00. 95B(皿旅碑相极限)图2图3252,is 9009一,999图4图s5.4检查记录月检、年检及试车检查均应做详细记录,归人设备档案保存5.5维修5.5门在日常检查、月检和年检中,凡不符合要求的均应立即维修、调整或更换零部件5.5.2维修应做到以下要求:a)维修时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b)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的材料、焊条及焊接质量等均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要求;c)电动葫芦处于工作状态时,不许进行维修和保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行业标准 > JB机械行业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