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 T 1032-2015 非承重蒸压粉煤灰空心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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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非承重蒸压粉煤灰空心砖Nonlaod bearing autoclaved fly ash hollow brickDB43/T 10322015 ICS 97.100.25Q 10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2015-07-08 实施2015-05-18 发布DB43/T 10322015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规格、等级和标记 1 5 一般要求 2 6 技术要求 2 7 试验方法 4 8 检验规则 5 9 产品合格证、贮存和运输 6 DB43/T 1032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格式严格按照 GB/T 1

2、.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湖南省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岳阳市汇山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所、岳阳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晓文、赵生元、张卫星、陈志忠。 DB43/T 10322015 1 非承重蒸压粉煤灰空心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承重蒸压粉煤灰空心砖的术语和定义,规格、等级和标记,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合格证、堆放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潮层以上的非承重结构部位用蒸压粉煤灰空心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

3、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42 砌墙砖试验方法 GB/T 4111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18968 墙体材料术语 GB/T 24492 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 GB 26541 蒸压粉煤灰多孔砖 JC/T 409 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粉煤灰 JC/T 621 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生石灰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96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非承重蒸压粉煤灰空心砖 Nonload bearing auto

4、claved fly ash hollow brick 以粉煤灰、生石灰或电石渣为主要原料,可掺加适量石膏等外加剂和其他集料,经坯料制备、压制成型、高压蒸汽养护而制成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潮层以上的非承重结构部位用蒸压粉煤灰空心砖,产品代号NFHB。 4 规格、等级和标记 4.1 规格 非承重蒸压粉煤灰空心砖的规格尺寸见表1。 表1 规格尺寸 单位:毫米(mm) 长度(L) 宽度(B) 高度(H) 360、330、290、240、190、140 240、190、115、90 115、90 注:其他规格尺寸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 DB43/T 10322015 2 4.2 等级 4.2.1

5、 按抗压强度分为MU5、MU7.5、MU10三个强度等级。 4.2.2 按表观密度分为(kg/m3): 1200、1100、1000、900、800、700、600七个密度等级。 4.3 标记 4.3.1 非承重蒸压粉煤灰空心砖按产品代号(NFHB)、规格尺寸、强度等级、标准编号的顺序进行标记。 4.3.2 标记示例 规格尺寸为240mm115mm90mm,强度等级为MU7.5的非承重蒸压粉煤灰空心砖标记示例如下: NFHB 240mm115mm90mm MU7.5 DB43/T 10322015 5 一般要求 5.1 原材料 5.1.1 粉煤灰 应符合JC/T 409的规定。 5.1.2 生

6、石灰 应符合JC/T 621的规定。 5.1.3 其它材料 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5.2 孔洞 5.2.1 孔洞应与砖砌筑承受力的方向一致。 5.2.2 铺浆面应为盲孔或半盲孔。 6 技术要求 6.1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外观质量要求 单位:毫米(mm) 项 目 指 标 个数应不大于(个) 1 缺棱掉角 三个方向投影尺寸的最大值应不大于 15 裂 纹 裂纹延伸的投影尺寸累计应不大于 20 弯曲应不大于 1 层 裂 不允许 DB43/T 10322015 3 6.2 尺寸偏差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尺寸偏差 单位:毫米(mm) 技术指标 尺寸 样本平均偏差

7、样本极差 长度 +2.0,-1 4.0 宽度 +2.0,-1 3.0 高度 2.0 2.0 6.3 孔洞率 孔洞率应不小于25%,不大于35%。 6.4 强度等级 强度等级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强度等级 单位:兆帕(MPa) 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 强度等级 密度等级范围 kg/m3 五块平均值 单块最小值 五块平均值 单块最小值 MU10 1200 10 8.0 1.8 1.5 MU7.5 1100 7.5 6.0 1.5 1.2 MU5.0 900 5 4.0 1.2 1.0 6.5 密度等级 密度等级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密度等级 单位:千克每立方米(kg/m3) 密度等级 表观密度

8、范围 1200 11011200 1100 10011100 1000 9011000 900 801900 800 701800 700 601700 600 501600 6.6 抗冻性 抗冻性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抗冻性 抗冻指标 质量损失率 抗压强度损失率 D25 5% 25% DB43/T 10322015 4 6.7 线性干燥收缩值 线性干燥收缩值应不大于0.05mm/m。 6.8 软化系数 软化系数应不小于0.75。 6.9 吸水率 吸水率应不大于20%。 6.10 放射性核素限量 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 6566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按GB/

9、T 2542的规定进行。 7.2 孔洞率 按GB/T 2542的规定进行。 7.3 表观密度 表观密度按GB/T 4111的规定进行。 7.4 强度等级 7.4.1 抗压强度 按GB 26541附录A的规定进行。 7.4.2 抗折强度 按GB/T 2542的规定进行。 7.5 抗冻性 抗冻性试验方法按GB/T 4111的规定进行。 7.6 线性干燥收缩值 线性干燥收缩值按GB/T 4111的规定进行,其中手持应变仪的标距为150mm。 7.7 软化系数 软化系数GB/T 24492附录C进行。 7.8 吸水率 吸水率试验方法按GB/T 4111的规定进行。 DB43/T 10322015 5

10、7.9 放射性核素限量 按GB/T 6566的规定进行。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1.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的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孔洞率和强度等级、表观密度,每批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8.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的所有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应进行一次; d) 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

11、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2 批量 按同规格、同等级、同表观密度组批,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按一批计。 8.3 抽样 8.3.1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的检验样品采用随机抽样法从每一检验批中抽取,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后的样品抽取。 8.3.2 非破坏性检验项目的样品可用于其他检验项目。 8.3.3 抽样数量按表7进行。 表7 抽样数量 检验项目 抽样数量(块)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50(n1=n2=50) 孔洞率 5 密度等级 5 抗压强度 10 抗折强度 5 吸水率 3 抗冻性 20 软化系数 20 线性干燥收缩值 3 放射性核素限量 3 DB4

12、3/T 10322015 6 8.4 判定规则 8.4.1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外观质量采用二次抽样方案,首先抽以第一样本(n1=50),根据表3规定的质量指标,检查出其中不合格品数d1,按下列规则判定。 d15时,外观质量合格; d17时,外观质量不合格; d15,且d17时,需再次从该产品批中抽取第二样本(n2=50)进行检验,检查出不合格品数d2,按下列规则判定; (d1+ d2)12时,外观质量合格; (d1+ d2)13时,外观质量不合格。 8.4.2 孔洞率 孔洞率符合6.3的规定时判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8.4.3 强度等级 强度等级符合表4的规定时判为合格,且确定相应等级,否

13、则,判不合格。 8.4.4 密度等级 密度等级应符合表5的规定时判为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8.4.5 抗冻性 抗冻性应符合表6的规定时判为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8.4.6 线性干燥收缩值 线性干燥收缩值应符合6.7的规定时判为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8.4.7 软化系数 软化系数应符合6.8的规定时判为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8.4.8 吸水率 吸水率符合6.9的规定时判为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8.4.9 放射性核素限量 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6.10的规定,否则判不合格。 8.4.10 总判定 各项检验结果均符合第6章相应的技术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9 产品合格证、堆放和运输 9.1 非承重蒸压粉煤灰空心砖龄期不足7天不得出厂。 DB43/T 10322015 7 9.2 出厂产品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主要内容包括: a) 生产厂名、地址、联系电话和商标; b) 批量编号和数量; c) 产品标记和生产日期; d) 产品用途只限于非承重结构部位; e) 生产企业出厂检验专用章和检验人员签章。 9.3 堆放 产品堆放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做到按照强度等级、规格整齐堆放不得混杂。 9.4 运输 产品运输、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扔摔、翻斗倾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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