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两型水产养殖DB43/T 13032017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Aquaculture of Resource-saving and Environment-friendly2017-08-05 实施2017-06-05 发布ICS 65.150B 52DB43/T 13032017 I 目 次 前言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场地设施 15 环境友好 26 资源节约 37 养殖生产 38 两型管理 49 评价 4附录A(资料性附录) 光合细菌培养方法 6附录B(规范性附录) 两型水产养殖评分细则 7DB43/T 13032017 II
2、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湖南文理学院,湖南省水产原种场。 本标准起草人:廖伏初、宋锐、杨品红、彭治桃、蒋国民、李小玲、肖维、万译文、高峰,邹志辉。 DB43/T 13032017 1 两型水产养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两型水产养殖的场地设施、养殖生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综合管理和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养殖场的两型建设和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3、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33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NY 5070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NY 536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 SC/T 1008 淡水鱼苗种池塘常规培育技术规范 SC/T 3108 鲜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 SC/T 9101 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DB43/T
4、 634 畜禽水产养殖档案记录规范 DB43/T 1154 两型农民专业合作社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两型社会 指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3.2 两型水产养殖 根据生态学原理,遵循产业链条扩展需求, 具备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和标准化生产等特点的水产养殖模式。 4 场地设施 4.1 池塘 DB43/T 13032017 24.1.1 以长方形为主,长宽比以3221为宜。池塘面积大于0.4 hm2时以东西向为主,或与生产季节的主要风向相一致。 4.1.2 底质应符合NY 5361的要求。 4.1.3 鱼、虾养成池、珍珠养殖池和亲鱼池深度应2.5 m以上,并设子堤
5、;龟鳖、虾蟹养殖池及鱼苗鱼种培育池深度应不低于1.5 m。 4.1.4 池底应向排水口区域倾斜,池底坡度0.8%1%。淤泥厚度控制在20 cm以内。 4.1.5 主埂顶面宽度不少于2.6 m,支埂顶面宽度不少于2 m。内坡比以11.512,外坡比以1213为宜。如用砌石、水泥板或混凝土等护坡,可酌情设定坡比。池埂应作防渗处理。 4.2 进排水系统 4.2.1 生产区、办公区进排水系统应分设。 4.2.2 每口池塘应有独立的进、排水口,分设于池塘两端,与进、排水渠相连。 4.2.3 进排水暗渠应设检查井,进排水干渠明渠应生态护坡。 4.2.4 水产养殖场应设置净化池或专门的水处理系统。 4.3
6、电力配套 4.3.1 池塘配备0.75 kw/667m2的动力电。供电线路宜采用穿管地埋电缆。 4.3.2 相邻池塘可共用一个配电箱。配电箱应符合室外安全要求,具有防水、防潮、防雷电等性能。 4.4 渔业信息化 4.4.1 基本信息应进入“湖南数字渔业信息系统”。 4.4.2 应建立水产品检疫、检测室,配备视频设备,“建立病害防控远程诊断系统”。 4.4.3 宜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4.4.4 应建立有关的技术服务与协作的网络交流信息平台。 5 环境友好 5.1 水质 5.1.1 水源充足,水质应符合GB 3838()和GB 11607的规定。 5.1.2 养殖用水水质应符合NY 5361的
7、规定,透明度不低于30 cm,溶氧不小于4 mg/L。 5.1.3 养殖排水应符合SC/T 9101规定。 5.2 绿化 5.2.1 池埂路应保持敞亮,不宜种植过多的乔木类树种。 5.2.2 进场主干道、非池埂路、孵化场坪、宅基地前后及其他边地均应种植树木花草,绿化美化环境。 5.2.3 人工湿地除栽培水质净化能力较强的湿地植物外,还可种植睡莲、莼菜、水韭等珍稀水生植物。 5.3 垃圾处理 5.3.1 建立垃圾分类存放和无害化处理制度,不可回收垃圾应纳入当地垃圾收运体系,集中处理。 5.3.2 池塘、道路、宅基地等水域和岸基不得有垃圾。不得焚烧白色垃圾。 5.4 废弃物处理 DB43/T 13
8、032017 3 5.4.1 一个或一组池塘,或一个养殖户应配套建设一个面积3m25m2或体积3m35m3的发酵氹,利用有益微生物菌群发酵有机废弃物,发酵物应在水产养殖场使用。 5.4.2 规模水产养殖场应配备焚烧炉等无害化处理设施。 5.4.3 螺蚌虾蟹等渔业副产品应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5.5 病死动物处理 病死动物应无害化处理,符合GB 16548的规定。 6 资源节约 6.1 节约用水 6.1.1 规模养殖场应建设专门的养殖排水净化系统。净化水场内循环使用、综合使用。 6.1.2 净化水循环利用率达90%以上。 6.1.3 水产养殖场应有3%5%的水面作为生态水源池,主养滤食性鱼类
9、等。生态水源池应不投饵施肥。 6.2 节约用地 养殖场应科学规划,节约、高效用地。养殖用地(含池埂路和青饲料地)不低于养殖场面积的70%。 6.3 节约用电 水产养殖场用电应符合DB43/T 1154的规定,且照明应100%使用节能灯。 7 养殖生产 7.1 放养 池塘放养应符合SC/T1008的规定。 7.2 投饵 7.2.1 饵料的投喂应符合养殖动物的摄食习性与节律。 7.2.2 饵料的使用应符合NY 5072的规定。饵料中不得添加抗菌素。 7.3 水质管理 7.3.1 需要时池塘宜使用生物有机肥、复合肥等培养水质,不得使用未经发酵的粪肥和有机肥。 7.3.2 湖泊、水库等增养殖水体中禁止
10、施肥。 7.3.3 科学、合理和交替使用生石灰、微生态制剂等调节水质。 7.3.4 推广自养光合细菌,光合细菌培养方法参见附录A。 7.3.5 精养高产池、珍珠养殖池塘可循环利用螺蚌粉等产品,补充池塘微量和痕量元素。 7.4 病害防控 7.4.1 应坚持“提前预防、生态防控、积极治疗”原则预防和控制疾病。 7.4.2 鱼种放养应检验检疫,并尽可能接种疫苗。 7.4.3 渔药的使用应符合NY 5070和NY 5071的规定。 DB43/T 13032017 47.5 产品 7.5.1 产品出池应检验检疫合格。 7.5.2 养殖水产品应符合GB 2733、SC/T 3108等的要求。鼓励养殖企业开
11、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提高水产品质量水平。 7.5.3 鼓励养殖企业开展品牌创建。 8 两型管理 8.1 组织机构 8.1.1 养殖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组织、协调两型水产养殖。 8.1.2 应有两型水产养殖工作兼职管理人员,有明确的工作职责。 8.1.3 应制定两型水产养殖创建工作方案。 8.2 管理制度 8.2.1 应制定但不限于以下制度: a) 环境保护制度; b) 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制度; c) 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d) 水产品安全可追溯管理制度; e) 渔副产品无害化处理与循环利用制度; f) 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g)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8.2.2 制度编写应
12、规范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8.2.3 养殖场应建立养殖档案。记录按DB43/T634的规定执行。 8.3 宣传贯彻 8.3.1 定期开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相关教育培训。 8.3.2 应设置两型知识宣传牌(栏)。 9 评价 9.1 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及分值见表1。 表1 评价内容分值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分值 1 场地设施 100 分 2 环境友好 120分 3 资源节约 120 分 DB43/T 13032017 5 表1 评价内容分值标准 (续) 序号 项目名称 分值 4 养殖生产 160 分 5 综合管理 100 分 合 计 600分 9.2 两型水产养殖评分细则 两型水产养殖评分细则详见
13、附录B。 DB43/T 13032017 6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光合细菌培养方法 A.1 培养基及培养方法 A.1.1 光合细菌培养基市场购买或自配。 A.1.2 培养基配方及培养方法:醋酸纳500g;食盐50g;磷酸二氢钾40g;硫酸铵25g;硫酸镁10g;酵母膏1g;自来水50L。按1:1接种光合细菌菌种,用乳白色或透明容器在40W60W白炽灯或自然光下培养46天。培养的成品可作为菌种继续培养。 A.2 培养注意事项 光合细菌培养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 培养液应满桶后盖上,不得搅动,尽可能减少空气中氧气溶入培养液中,影响光合细菌纯度; b) 避免高温暴晒; c) 用干净水配制培养液;
14、 d) 光合细菌菌种不纯时及时更换。 A.3 光合细菌的使用 A.3.1 作用与用途 光合细菌作用与用途如下: a) 快速降解水中氨氮、亚硝酸盐和硫化氢等有害物质,调节pH值; b) 分解水中残饵、粪便、动植物尸体等有机物,净化水质; c) 促进有益藻类的生长繁殖,维持藻相平衡,防止有害藻类过度繁殖; d) 有利于养殖动物的消化吸收,促进生长发育,提高机体免疫功能; e) 水域初级生产者,厌氧层和兼性厌氧层的初级生产者。 A.3.2 主要成分 沼泽红螺假单胞菌,5.0108cfu/mL。 A.3.3 用法及用量 A.3.3.1 外用,全池均匀泼洒。培水: 2 L/667m2.m3 L/667m
15、2.m,配合生态培藻灵及肥水产品,效果更佳。 A.3.3.2 调水:养殖前期:防止池水突然变清或变浓,2 L/667m2.m3L/667m2.m:养殖中期:3 L/667m2.m4L/667m2.m,每15天左右一次,可调节水色,保持水质稳定;养殖后期:4 L/667m2.m5 L/667m2.m,能够改善水质,改良底质,配合底净使用效果更佳。 A.4 注意 光合细菌使用应注意以下事项: a) 请尽量在晴天上午应用; a) 若池塘已使用消毒剂,须间隔3-5天后使用,以免失效; a) 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不宜经过粉碎,或经高温加热。DB43/T 13032017 7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两型水
16、产养殖评分细则 标准分 得分 序号 项 目 要求 大项 分项 小项 1 场地设施 100 1.1 池塘 40 以长方形为主,长 宽比以3221为宜。面积大于0.4 hm2时以东西向为主,或与生产季节的主要风向相一致 8 底质符合NY 5361的要求 8 深度应2.5m以上,并设子堤;龟鳖、虾蟹养殖池及鱼苗鱼种培育池深度应不低于1.5m 8 池底应向排水口区域倾斜,池底坡度0.8%1%。淤泥厚度控制在20cm以内 8 主埂顶面宽度不少于2.6m,支埂顶面宽度不少于2m。内坡比以11.512、外坡比以1213为宜。池埂应作防渗处理 8 1.2 进排水系统 20 生产区、办公区进排水系统应分设 5
17、每口池塘应有独立的进、排水口,分设于池塘两端,与进、排水渠相连。 5 进排水暗渠应设检查井,进排水干渠明渠应生态护坡 5 水产养殖场应设置净化池或专门的水处理系统 5 1.3 电力配套 20 池塘配备0.75 kw/667m2的动力电。供电线路宜采用穿管地埋电缆 10 相邻池塘可共用一个配电箱。配电箱应符合室外安全要求,具有防水、防潮、防雷电等性能 10 1.4 渔业信息化 20 基本信息应进入“湖南数字渔业信息系统” 5 应建立水产品检疫、检测室,配备视频设备,建立“病害防控远程诊断系统” 5 宜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5 应建立有关的技术服务与协作的网络交流信息平台 5 2 环境友好 12
18、0 2.1 水质 30 水源应符合GB 3838 ()和GB 11607的规定 10 养殖用水应符合 NY5361 的规定,透明度30cm,溶氧4mg/L 10 排水应符合的SC/T 9101规定 10 DB43/T 13032017 8标准分 得分 序号 项 目 要求 大项 分项 小项 2.2 绿化 20 池埂路应保持敞亮,不宜种植过多的乔木类树种 5 主干道、非池埂路、孵化场坪、宅基地前后及其他一切远离池塘的边地均应种植树木花草,绿化美化环境 5 人工湿地除种植水质净化能力较强的湿地植物外,还可种植睡莲、莼菜、水韭等珍稀水生植物 5 绿化应根据水产养殖场地形、布局专门设计,做到时空布局科学
19、合理、美观 5 2.3 垃圾处理 20 建立垃圾分类存放和无害化处理制度,不可回收垃圾处理纳入当地垃圾收运体系予以集中处理 10 池塘、道路、宅基地等水域和岸基不得有垃圾。*不得焚烧白色垃圾(否定项) 10 2.4 废弃物处理 40 一个或一组池塘,或一个养殖户应配套建设一个面积3m25m2或体积3m35m3的发酵氹,利用有益微生物菌群发酵有机废弃物,发酵物应在水产养殖场使用 15 规模水产养殖场应配备焚烧炉等无害化处理设施 15 螺蚌虾蟹等渔业副产品应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10 2.5 病死动物处理 10 病死动物应无害化处理,符合GB 16548的规定 10 3 资源节约 120 3.1
20、 节约用水 60 规模养殖场应建设专门的养殖排水净化系统。净化水场内循环使用、综合使用 20 净化水循环利用率达90%以上 20 水产养殖场应有3%5%的水面作为生态水源池,主养滤食性鱼类等。生态水源池应不投饵放肥 20 3.2 节约用地 30 养殖场应科学规划,节约、高效用地。养殖用地(含池埂路和青饲料地)不低于养殖场面积的70% 30 3.3 节约用电 30 水产养殖场用电应符合DB43/T 1154的规定,且照明用电应100%为节能灯 30 4 养殖生产 160 4.1 放养 池塘放养应符合SC/T1008的规定 20 4.2 投饵 30 投喂应符合养殖动物的摄食习性与节律 10 饵料的
21、使用应符合NY 5072的规定。饵料中不得添加抗菌素(添加抗菌素则为否定项) 20 4.3 水质管理 40 需要时池塘宜使用生物有机肥、复合肥等培养水质。*不得使用未经发酵的粪肥和有机肥(否定项) 10 DB43/T 13032017 9 标准分 得分 序号 项 目 要求 大项 分项 小项 *湖泊、水库禁止使用任何肥料(否定项) 10 科学、合理和交替使用生石灰、微生态制剂等调节池塘水质(注:评价时对其使用的科学性作出评价,并给予相应的评分) 10 推广自养光合细菌,光合细菌培养方法参见附录A。 5 精养高产池、珍珠养殖池塘可循环利用螺蚌粉或矿物质等产品 5 4.4 病害防控 30 应坚持“提
22、前预防、生态防控、积极治疗”的的原则预防和控制疾病,并有相应措施 10 鱼种放养应检验检疫,并尽可能接种疫苗 10 渔药的使用应符合NY 5070和NY 5071的规定。(使用1次禁用药物则计为否定项) 10 4.5 产品 40 应检验检疫合格,并符合GB 2733、SC/T 3108等的要求 10 鼓励养殖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提高水产品质量水平。(分产品计分,如产品检测“不合格”,则不予计分) 20 鼓励开展品牌创建 10 5 两型管理 100 5.1 组织机构 40 养殖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组织、协调两型水产养殖 15 有两型水产养殖工作兼职管理人员,有明确的工作职责 15 制定两型水产养殖创建工作方案 10 5.2 质量管理体系 50 建立管理制度,制度编制应规范合理,具可操作性,制度应上墙张贴,并有施行的有相关记录( 7个文件为45分,增加1个文件加2.5分,总分不超过50分) 50 5.3 宣传贯彻 10 定期开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相关教育培训。 5 应设置两型知识宣传牌(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