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T 515-2014 地理标志产品 玫瑰茶淀葡萄香葡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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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42014ICS 65.020.20 B 31 DB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2/ T 5152014 地理标志产品 茶淀玫瑰香葡萄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Chadian Muscat Hamburg grape - 04 - 22发布 - 07 - 20实施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12/ T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78号“关于批准对茶淀玫瑰香葡萄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的相关要求制定。 本标准由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葡萄种植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天津市滨海新区汉

2、沽葡萄种植业协会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宗成、商佳胤、王峰、鲍明辉、高永 本标准于2014年4月首次发布。 DB12/ T2012 1 地理标志产品 茶淀玫瑰香葡萄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茶淀玫瑰香葡萄的术语和定义、产地范围、栽培品种、立地条件、栽培技术、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茶淀玫瑰香葡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GB/T 5009.188 蔬菜、水果中甲基托布津、多菌灵的测定 SN 0499 出口水果蔬菜中百菌清残留量检验方法 DB12/T 516 地理标志产品 茶淀玫瑰香葡萄栽培技术规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7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茶淀玫瑰香葡萄 Chadian Muscat Hamburg grape 在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产地范围内,按本标准进行生产并符合2007年181号公告“关于批准对茶淀玫瑰香葡萄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及达到本标准质量要求的产品。 3.2 果实完整 complete fruit 果实无任何足以损害形态完整的破

4、坏和损伤。 3.3 果横径 fruit horizontal diameter 果实最大横切面直径是测量果实大小的依据以毫米计。 3.4 刺伤 stabbed 果实在采摘时或采后处理过程中果皮被刺破或划伤,伤及果肉而造成的损伤。 DB12/ T2012 2 3.5 磨伤 galling 由于果皮表面受枝叶磨擦或机械伤害而形成的褐色或黑色伤痕。 3.6 碰压伤 bruising 果实因受碰击或外界压力而对果皮造成的人为损伤。 3.7 药害 pesticide injury 指因喷洒农药在果面上残留的药斑或伤害。 3.8 裂果 cracking fruit 指果实表皮上的自然裂痕或机械损伤。 3.

5、9 容许度 the limits allowed 低于本等级质量允许的限度。 4 产地范围 茶淀玫瑰香葡萄的产地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为茶淀镇、大田镇、杨家泊镇,涉及汉沽区现辖行政区域,为“茶淀玫瑰香葡萄”地理标志产区。产地范围图见附录A。 5 栽培品种 茶淀玫瑰香葡萄的品种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品种,为玫瑰香葡萄。 6 立地条件 6.1 地理环境要求 6.1.1 地形特征:土层厚度1m,地下水位1.2m以下。 6.1.2 海拔范围:海拔-0.2m-0.5m。 6.2 土壤 6.2.1 土壤pH值

6、:8.418.66。 DB12/ T2012 3 6.2.2土壤类型:海滨盐碱土,土壤有机质大于2%,土壤含盐量1%以下。 7 栽培技术 按DB12/T 516规定进行。 8 质量要求 8.1 一般要求 果穗完整良好,果粒均匀一致,新鲜洁净,充分发育,具有适应市场或贮存、加工要求的成熟度。 8.2 果品等级、果面缺陷、感官特征 8.2.1 等级划分:分为优等果、一等果和二等果。 8.2.2 等级要求、果面缺陷、感官特征见表1。 表1等级要求、果面缺陷、感官特征 要求 项目 优等果 一等果 二等果 色泽 紫红 紫红 紫红 穗梗 完整 允许损伤1处 允许损伤3处 单穗质量,g 350450 200

7、350或450550 550或200 碰压伤 无 无 轻微 刺伤 无 无 轻微 磨伤 无 允许1处 允许3处 虫伤 无 无 无 烂果 无 无 无 药害 无 无 无 病果 无 无 无 鸟害鼠害 无 无 无 8.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2。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可溶性固形物,% 17 可滴定酸,% 0.5 单粒重,g 5.0 含糖量,% 15.8 DB12/ T2012 4 8.4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见表3。 表3 卫生指标 项 目 指 标 百菌清最大残留量,mg/kg 0 多菌灵最大残留量,mg/kg 0.5 9 试验方法 9.1 果面缺陷、感官特征的检验 9.1.1 检验用具 9.1

8、.1.1 检验台。 9.1.1.2 低倍放大镜 (510倍)。 9.1.1.3 专用剪刀。 9.1.1.4 台秤:最小精度1g。 9.1.1.5 天平:最小精度0.1g。 9.1.2 检验程序 将抽取样品用天平称量后,铺放在检验台上按规定标准项目检出不合格果和腐烂果,以千克为单位分项记录,每批样果检验完毕后,计算检验结果,核定该批葡萄的等级品质。 9.1.3 操作和评定 9.1.3.1 抽取样品,以台秤称量质量。 9.1.3.2 果实的外观、色泽和成熟度由感官鉴定。 9.1.3.3 果实的单穗质量、百粒质量,以天平测定。 9.1.3.4 果实果面损伤由目测或用放大镜测定。 9.1.3.5 同一

9、果实上兼有二项或二项以上的不同缺陷与损伤的,可只记录其中对品质影响较重的一项。 9.1.3.6 检出不合格果,按记录分项以果重为基准,计算其百分率,按式1计算: 单项不合格果(%)=(单项不合格果质量/检验样品总质量) 100(1) 9.1.3.7 各单项不合格果百分率的总和,即该批葡萄不合格果总数的百分率。 9.2 理化检验 9.2.1 试样制备 于每批大样中,抽取中等大小、成熟度一致、且具有代表性的果穗5个,作为测定样品洗净晾干后,挤压取汁液放入洁净的磨口玻璃广口瓶中,作为测试可滴定酸含量、含糖量和可溶性固形物的试样,制备的样品应在采摘后当天进行测试。 9.2.2 可溶性固形物的测定 按附

10、录B执行。 DB12/ T2012 5 9.2.3 可滴定酸的测定 按附录C执行。 9.2.4 含糖量测定 按附录D执行。 9.3 卫生指标的检验 9.3.1 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 按SN 0499规定进行测定。 9.3.2 多菌灵残留量的测定 按GB/T 5009.188规定进行测定。 10 检验规则 10.1 检验批次 生产单位或生产户销售葡萄时按本标准进行检验,同等级,一次收购或销售的葡萄为一个检验批次。 10.2 抽样方法 10.2.1 抽取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应在全批货物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样品,其检验结果适用于整批产品。 10.2.2 抽样数量50件以内抽取两件,每增加50件增抽1件,不足

11、50件以50件计。 10.2.3 在检验中如发现葡萄质量问题,可增加抽样数量。 10.2.4 抽样人员在抽样同时进行检重,每件包装内的果重应符合规定净含量,否则重新按技术要求进行包装检查。 10.3 交收验收 10.3.1 验收分为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在所有检验项目中,第9.1条的检测项目为交收检验项目,第9.2条和第9.3条为型式检验中的抽检项目。当双方对果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10.3.2 生产单位或生产户交收产品时必须分清等级,自行包装写明质量,凡货单不符,等级混淆不清,件数错乱,包装不符合规定者,应由生产单位或生产户重新整理后,再由收购单位验收。 10.3.3 不符合标准

12、要求的不得接收。 10.3.4 经检验不符合本等级品质标准,并超出容许度范围的葡萄果品,按本标准的规定定级验收。 10.4 容许度 10.4.1 各等级葡萄果品不完全符合本规定的质量标准,对果品质量指标要求有一定的容许度。 10.4.2 各等级葡萄果品容许度规定的不合格果只能是邻级果,不允许有隔级果,不允许有明显腐烂和严重的碰压伤。 10.4.3 容许度的计算以抽检全部样品的平均数计算。 10.4.4 容许度的规定的百分率以质量计算。优等果允许3%的果实不符合本级要求;一等果允许5%的果实不符合本级要求;二等果允许7%的果实不符合本级要求。 DB12/ T2012 6 11 标志、包装、运输与

13、贮存 11.1 标志 标志内容应包括:品名、商标、等级、净含量、产地、包装日期。 11.2 包装 11.2.1 包装必须坚实牢固、清洁卫生、无异味,内外无钉头尖刺对产品具有很好的保护性能。 11.2.2 包装可采用木箱、纸箱、塑料箱等容器可根据不同需要采取合适的包装。 11.2.3 包装应注意,勿使树叶、枝条、尘土、石块等杂物混入其中,影响产品质量。 11.2.4 纸箱、木箱、塑料箱应在箱外同一部位,印刷或贴上不易抹掉的文字和标记,字迹清晰、容易辨认,果筐可在筐内挂牌或卡片。 11.3 运输与贮存 11.3.1 葡萄果品采收后应立即按本标准进行分级包装尽快装运交售。 11.3.2 葡萄果品包装

14、后在运输过程中要轻搬轻放避免伤耗。 11.3.3 葡萄果品贮存时不得直接着地或靠墙存放,堆垛不得超过2.0m,垛间应留通道,果库内要加强管理定期抽查。 DB12/ T2012 7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茶淀玫瑰香葡萄产地范围图 DB12/ T2012 8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可溶性固形物的测定折射仪法 B.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果蔬制品可溶性固形物的折射仪测定方法。 本附录适用于测定果蔬制品及新鲜果蔬可溶性固形物的含量,测定结果以蔗糖质量百分浓度表示, 若制品中含有非蔗糖物质,其测定结果为近似值。 B.2 原理 在20用折射仪测定试样溶液的折射率,从仪器的刻度尺上直接读出可溶

15、性固形物的含量。 B.3 仪器设备 B.3.1 折射仪:刻度尺上的最小分度值,折射率(n0)为0.001,读数可估计至0.000 3;糖量浓度最小分度值为0.5,读数可估计至0.25。 B.3.2恒温水浴。 B.3.3高速组织捣碎机:10 000 rmin12 000 rrain。 B.3.4架盘天平:感量0.01 g。 B.3.5烧杯:250 mL。 B.4测定步骤 B.4.1样液制备 注:需加水稀释的试样,应适当减少加水量,以避免扩大测定误差。 B.4.1.1液体制品:如澄清果汁、糖液等,试样混匀后直接用于测定,混浊制品用双层擦镜纸或纱布挤 出汁液测定。 B.4.1.2新鲜果蔬、罐藏和冷冻

16、制品:取试样的可食部分切碎、混匀(冷冻制品应预先解冻),称取250 g,准确至0.1 g,放人高速组织捣碎机捣碎,用两层擦镜纸或纱布挤出匀浆汁液测定。 B.4.1.3酱体制品:如果酱、果冻等,称取25 g50 g,准确至0.01 g,放人预先称量的烧杯中,加入 100 mL150mL蒸馏水,用玻璃棒搅匀,在电热板上加热至沸腾,轻沸2 min3 min,放置冷却至室温,再次称量,准确至0.01 g,然后通过滤纸或布氏漏斗过滤,滤液供测定用。 B.4.1.4干制品:把试样可食部分切碎,混匀,称取10 g20 g,准确至0.01 g,放人称量过的烧杯,加 入510倍蒸馏水,置沸水浴上浸提30 min

17、,不时用玻璃棒搅动。取下烧杯,待冷却至室温,称量,准确至0.01 g,过滤。 B.4.2测定 B.4.2.1调节恒温水浴循环水温度在200.5,使水流通过折射仪的恒温器。循环水也可在1525范围内调节,温度恒定不超过土0.5。 B.4.2.2用蒸馏水校准折射仪读数,在20时将可溶性固形物调整至0;温度不在20时,按表B.1的校正值进行校准。 表B.1 折射仪测定可溶性固形物温度校正 可溶性固形物读数,% 温度 0 5 10 15 20 25 30 40 50 60 70 应减去的校正值 15 0.27 0.29 0.31 0.33 0.34 0.34 0.35 0.37 0.38 0.39 0

18、.40 16 0.22 0.24 0.25 0.26 0.27 0.28 0.28 0.3 0.3 0.31 0.32 17 0.17 0.18 0.19 0.2 0.21 0.21 0.21 0.22 0.22 0.23 0.24 DB12/ T2012 9 续表B.1 可溶性固形物读数,% 温度 0 5 10 15 20 25 30 40 50 60 70 应减去的校正值 18 0.12 0.13 0.13 0.14 0.14 0.14 0.14 0.15 0.15 0.16 0.16 19 0.06 0.06 0.06 0.07 0.07 0.07 0.07 0.08 0.08 0.08

19、 0.08 应加上的校正值 19 0.06 0.07 0.07 0.07 0.07 0.08 0.08 0.08 0.08 0.08 0.08 21 0.13 0.13 0.14 0.14 0.15 0.15 0.15 0.15 0.16 0.16 0.16 22 0.19 0.20 0.21 0.22 0.22 0.23 0.23 0.23 0.24 0.24 0.24 23 0.26 0.27 0.28 0.29 0.30 0.30 0.31 0.31 0.31 0.32 0.32 24 0.33 0.35 0.36 0.37 0.38 0.38 0.39 0.40 0.40 0.40 0

20、.40 25 0.06 0.07 0.07 0.07 0.07 0.08 0.08 0.08 0.08 0.08 0.08 B.4.2.3将棱镜表面擦干后,滴加2滴3滴待测样液于棱镜中央,立即闭合上下两块棱镜,对准光 源,转动消色调节旋钮,使视野分成明暗两部分,再转动棱镜旋钮,使明暗分界线适在物镜的十字交叉点上,读取刻度尺上所示百分数,并记录测定时的温度。 B.5测定结果计算 B.5.1温度校正 测定温度不在20时,查表B.1将检测读数校正为20标准温度下的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B.5.2计算公式 未经稀释的试样,温度校正后的读数即为试样的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稀释过的试样,可溶性固形物 的含量按式

21、(B.1)计算: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01mmp (B.1) 式中: p测定液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质量分数),; m0稀释前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1稀释后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B.5.3结果表示 同一试样取两个平行样测定,以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B 5.4允许差 两个平行样的测定结果最大允许绝对差,未经稀释的试样为0.5,稀释过的试样为0.5乘以稀释倍数(即稀释后试样克数与稀释前试样克数的比值)。 B.6折射率的温度校正及换算为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如采用的折射仪不带有可溶性固形物百分数刻度,仪器校准和样液测定时,折射率的温度校正及换 算为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方法

22、如下。 B.6.1用蒸馏水校准折射仪读数,在20时,折射率调至1.333 0。温度在1525时,按表B.2中的折射率进行校准。 表B.2 纯水的折射率 温度 折射率 温度C 折射率 15 1.333 39 21 1.332 90 16 1.333 32 22 1.332 81 17 1.333 24 23 1.332 72 18 1.33316 24 1.332 63 DB12/ T2012 10 续表B.2 温度 折射率 温度C 折射率 19 1.333 07 25 1.332 53 20 1.332 99 _ _ B.6.2 根据在20时检测的样液折射率读数,由表B.3查得可溶性固形物百分

23、数。测定时温度不在20,需按式(B.2)先校正为20时的折射率: )20(00013.020 tnn tDD (B.2) 式中: t测定时的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 表B.3 20折射率与可溶性固形物换算表 遮光率 可溶性固形物/% 遮光率 可溶性固形物/% 遮光率 可溶性固形物/% 遮光率 可溶性固形物/% 遮光率 可溶性固形物/% 遮光率 可溶性固形物/% 1.3330 0.0 1.3549 14.5 1.3793 29.0 1.4066 43.5 1.4373 58.0 1.4713 72.5 1.3337 0.5 1.3557 15.0 1.3802 29.5 1.4076 44.0

24、 1.4385 58.5 1.4727 73.0 1.3344 1.0 1.3565 15.5 1.3811 30.0 1.4086 44.5 1.4396 59.0 1.4735 73.5 1.3351 1.5 1.3573 16.0 1.3820 30.5 1.4096 45.0 1.4407 59.5 1.4749 74.0 1.3359 2.0 1.3582 16.5 1.3829 31.0 1.4107 45.5 1.4418 60.0 1.4762 74.5 1.3367 2.5 1.3590 17.0 1.3838 31.5 1.4117 46.0 1.4429 60.5 1.4

25、774 75.0 1.3373 3.0 1.3598 17.5 1.3847 32.0 1.4127 46.5 1.4441 61.0 1.4787 75.5 1.3381 3.5 1.3606 18.0 1.3856 32.5 1.4137 47.0 1.4453 61.5 1.4799 76.0 1.3388 4.0 1.3614 18.5 1.3865 33.0 1.4147 47.5 1.4464 62.0 1.4812 76.5 1.3395 4.5 1.3622 19.0 1.3874 33.5 1.4158 48.0 1.4475 62.5 1.4825 77.0 1.3403

26、5.0 1.3631 19.5 1.3883 34.0 1.4169 48.5 1.4486 63.0 1.4838 77.5 1.3411 5.5 1.3639 20.0 1.3893 34.5 1.4179 49.0 1.4497 63.5 1.4850 78.0 1.3418 6.0 1.3647 20.5 1.3902 35.0 1.4189 49.5 1.4509 64.0 1.4863 78.5 1.3425 6.5 1.3655 21.0 1.3911 35.5 1.4200 50.0 1.4521 64.5 1.4876 79.0 1.3433 7.0 1.3663 21.5

27、1.3920 36.0 1.4211 50.5 1.4532 65.0 1.4888 79.5 1.3441 7.5 1.3672 22.0 1.3929 36.5 1.4221 51.0 1.4544 65.5 1.4901 80.0 1.3448 8.0 1.3681 22.5 1.3939 37.0 1.4231 51.5 1.4555 66.0 1.4914 80.5 1.3456 8.5 1.3689 23.0 1.3949 37.5 1.4242 52.0 1.4570 66.5 1.4927 81.0 1.3464 9.0 1.3698 23.5 1.3958 38.0 1.42

28、53 52.5 1.4581 67.0 1.4941 81.5 1.3471 9.5 1.3706 24.0 1.3968 38.5 1.4264 53.0 1.4593 67.5 1.4954 82.0 1.3479 10.0 1.3715 24.5 1.3978 39.0 1.4275 53.5 1.4605 68.0 1.4967 82.5 1.3487 10.5 1.3723 25.0 1.3987 39.5 1.4285 54.0 1.4616 68.5 1.4980 83.0 1.3494 11.0 1.3731 25.5 1.3997 40.0 1.4296 54.5 1.462

29、8 69.0 1.4993 83.5 1.3502 11.5 1.3740 26.0 1.4007 40.5 1.4307 55.0 1.4639 69.5 1.5007 84.0 1.3510 12.0 1.3749 26.5 1.4016 41.0 1.4318 55.5 1.4651 70.0 1.5020 84.5 1.3518 12.5 1.3758 27.0 1.4026 41.5 1.4329 56.0 1.4663 70.5 1.5033 85.0 1.3526 13.0 1.3767 27.5 1.4036 42.0 1.4340 56.5 1.4676 71.0 1.353

30、3 13.5 1.3775 28.0 1.4046 42.5 1.4351 57.0 1.4688 71.5 1.3541 14.0 1.3784 28.5 1.4056 43.0 1.4362 57.5 1.4700 72.0 DB12/ T2012 11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总酸的测定 C.I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果蔬制品可滴定酸度的两种测定方法,即电位滴定法和指示剂滴定法。 本附录适用于测定果蔬制品及新鲜果蔬的可滴定酸度。电位滴定法为仲裁法。指示剂滴定法为常规法。 指示剂滴定法不适用于浸出液颜色较深的试样。 C.2样液制备 C.2.1仪器 C.2.1.1高速组织捣碎机:10 000 rm

31、in12 000 rrain。 C.2.1.2架盘天平:感量0.01 g。 C.2.1.3电热恒温水浴锅。 C.2.1.4移液管:50 mL。 C.2.1.5烧杯:100 mL、600 mL。 C.2.1.6容量瓶:250 mL。 C.2.1.7漏斗:直径7 cm。 C.2.1.8锥形瓶:250 mL。 C.2.1.9快速滤纸:直径12.5 cm。 C.2.2制备方法 本试验用水应是不含二氧化碳的或中性蒸馏水,可在使用前将蒸馏水煮沸、放冷,或加入酚酞指示剂用0.1 mLL氢氧化钠溶液中和至出现微红色。 C.2.2.1 液体制品(如果汁、罐藏水果糖液、腌渍液、发酵液等):将试样充分摇匀,用移液管

32、吸取50mL,放人25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待测。如溶液浑浊可通过滤纸过滤。 注1:含碳酸的液体制品需减压摇动3 min-4 min,以除去二氧化碳。 注2:液体试样也可称取50 g,准确至0.01 g。 C.2.2.2新鲜果蔬、整果或切块罐藏、冷冻制品:剔除试样的非可食部分(冷冻制品预先在加盖的容器 中解冻),用四分法分取可食部分切碎混匀,称取250 g,准确至0.1 g,放入高速组织捣碎机内,加入等量水,捣碎1min2rain。每2 g匀浆折算为1 g试样,称取匀浆50 g100 g,准确至0.1 g,用100mL水洗入250 mL容器瓶,置7580水浴上加热30 min,其

33、问摇动数次,取出冷却,加水至刻度,摇匀过滤。 C.3测定方法 C.3.1电位滴定法 C.3.1.1原理 试样浸出液用0.1 m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进行电位滴定,以pH8.1为滴定终点。 C.3.1.2试剂 C.3.1.2.1 pH4.01标准缓冲液(25 )。 c.3.1.2.2 pH9.18标准缓冲液(25 )。 C.3.1.2.3氢氧化钠(GB 629)标准溶液:c(Na0H)=0.1 m0lL,参照GBT 601准确标定。 C.3.1.3仪器 C.3.1.3.1 酸度计:用pH4.01标准缓冲液校正后,测定pH9.18标准缓冲液,测定误差不大于0.05pH。 C.3.T.3.2玻璃电极

34、和甘汞电极。 DB12/ T2012 12 C.3.1.3.3磁力搅拌器。 C.3.1.3.4搅拌棒。 C.3.1.3.5移液管:50 mL、100 mL。 C.3.1.3.6烧杯:100 mL、250 mL。 C.3.1.3.7滴定管:碱式,10 mL、25 mL。 C.3.1.4测定步骤 C.3.1.4.1用pH4.01和pH9.18标准缓冲液按仪器说明书校正酸度计。 C.3.1.4.2根据预测酸度,用移液管吸取50 mL或100 mL试样浸出液(见C.2.2),放人适当大小的 烧杯中,使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滴定体积不小于5 mL。 C.3.1.4.3将盛样液的烧杯置于磁力搅拌器上,放人搅拌

35、棒,插人玻璃电极和甘汞电极,滴定管尖端 插入样液内0.5 cm1 cm,在不断搅拌下用氢氧化钠溶液迅速滴定至pH6,而后减慢滴定速度。当接 近pH7.5时,每次加入0.1 mL0.2 mL,并于每次加入后记录pH读数和氢氧化钠溶液的总体积,继 续滴定至少pH8.3,在pH8.1pH0.2的范围内,用内插法求出滴定至pH8.1所消耗的氢氧化钠溶液 体积。 C.3.2指示剂滴定法 C.3.2.1原理 试样浸出液以酚酞为指示剂,用0.1 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 C.3.2.2试剂 C.3.2.2.1氢氧化钠标准溶液:0.1 molL(见C.3.1.2.3)。 C.3.2.2.2酚酞指示剂:1

36、0 gL的95(体积分数)乙醇(GB 697)溶液。 C.3.2.3仪器 C.3.2.3.1移液管:50 mL、100 mL。 C.3.2.3.2锥形瓶:150 mL、250 mL。 C.3.2.3.3滴定管:碱式,10 mL、25 mL。 C.3.2.4测定步骤 根据预测酸度,用移液管吸取50mL或100mL样液(见C.2.2),加入酚酞指示剂5滴10滴,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至出现微红色30s内不褪色为终点,记下所消耗的体积。 注:有些果蔬样液滴定至接近终点时出现黄褐色,这时可加入样液体积的1倍2倍热水稀释,加入酚酞指示剂0.5 mLl mL,再继续浦定,使酚酞变色易于观察。 C.4测定

37、结果的计算 C.4.1计算公式 C.4.1.1试样的可滴定酸度以每100 g或100mL中氢离子毫摩尔数表示,按式(C.1)计算: 可滴定酸mmol/100g(mL)= 100)(2501 VmVVC (C.1) 式中: c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浓度,单位为毫摩尔每克或毫摩尔每毫升mmol/g(mmol/mL); V1滴定时所消耗的氢氧化钠标准溶液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吸取滴定用的样液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V)试样质量或体积,单位为克或毫升g(mL); 250试样浸提后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C.4.1.2试样的可滴定酸度以某种酸的百分含量表示,按式(C.2)计算: DB1

38、2/ T2012 13 可滴定酸度(%)= 100)(2500 VmV kVc (C.2) 式中: k换算为某种酸克数的系数(见表C.1)。 注:其余字母符号同式(C.1)。 表C.1换算系数 酸的名称 换算系数 习惯用以表示的果蔬制品 苹果酸 0.067 仁果类、核果类水果 结晶柠檬酸(一结晶水) 0.070 柑桔类、浆果类水果 酒石酸 0.075 葡萄 草酸 0.045 菠菜 乳酸 0.090 盐渍、发酵制品 乙酸 0.060 醋渍制品 C.4.2结果表示 同一试样取两个平行样测定,以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用每100 g或100 mL中氢离子毫摩尔数表示的,保留一位小数;用酸的百分含量

39、表示的保留两位小数。 C.4.3允许差 两个平行样的测定值相差不得大于平均值的2。 注:报告检验结果应注明所用的测定方法。 DB12/ T2012 14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含糖量的测定 D.1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葡萄含糖量的测定方法。 D.2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符合GD/T 6682规定的三级水。 D.2.1浓盐酸:=1.18 gmL。 D.2.2浓硫酸:=1.84 gmL。 D.2.3 50 gL苯酚溶液:称取5 g苯酚(C6H6O,重蒸),用水溶解于100 mL容量瓶中,定容后摇匀。转至棕色瓶,置4冰箱中避光贮存。 D.2.4 100 mgL葡萄糖标准

40、溶液:将葡萄糖于105恒温烘干至恒重,称取葡萄糖约0.1 g(精确至0.000 1 g),用水溶解于1 000 mL容量瓶中,定容至刻度后摇匀。置4冰箱中避光贮存,两周内有效。 D.3仪器和设备 D.3.1 电热鼓风干燥箱:温度精度土2。 D.3.2粉碎机:备有1 mm孔径的金属筛网。 D.3.3可见分光光度计。 D.3.4涡旋振荡器。 D.3.5分析天平:感量0.000 1 g。 D.3.6恒温水浴:温度精度1。 D.3.7实验室常用玻璃器具。 D.4试样制备 D.4.1取样方法和数量 将样品混匀后平铺成方形,用四分法取样,干样取样量不应少于200 g;鲜样取样量不应少于1 000 g;子实

41、体单个质量大于200 g的样品,取样个数不应少于5个。 D.4.2试祥的制备 D.4.2.1干样直接用剪刀剪成小块,在80干燥箱中烘至发脆后置于干燥器内冷却,立即粉碎。粉碎样品过孔径为0.9 mm的筛。未能过筛部分再次粉碎或经钵内研磨后再次过筛,直至全部样品过筛为止。过筛后的样品装入清洁的广口瓶内密封保存,备用。 D.4.2.2鲜样用手撕或刀切成小块,50鼓风干燥6 h以上,待样品半干后再逐步提高温度至80,烘至发脆后在干燥器内冷却,立即粉碎。 D.5分析步骤 D.5.1称样 称取约0.25 g试样,准确到0.001 g。同时按照GD/T 5009.3规定方法(第一法)测定试样含水率。 D.5

42、.2水解 将试样小心倒入250 mL锥形瓶中,加50 mL水和15 mL浓盐酸(4.1)。装上冷凝回流装置,置100水浴中水解3 h。冷却至室温后过滤,再用蒸馏水洗涤滤渣,合并滤液及洗液,用水定容至250 mL。此溶液为试样测试液。 D.5.3标准曲线的制定 分别吸取0,0.2 mL、0.4 mL、0.6 mL、0.8 mL、1.0 mL的葡萄糖标准溶液至10 mL具塞试管,用蒸馏水补至1.0 mL。向试液中加入1.0 mL 5苯酚溶液,然后快速加入5.0 mL浓硫酸(D.2)(与液面垂直加入,勿接触试管壁,以便于反应液充分混合),反应液静止放置l0 min。使用涡旋振荡器使反应液混合,然后D

43、B12/ T2012 15 将试管放置于30水浴锅中反应20 min。取适量反应液在490 nm处测吸光度。以葡萄糖质量浓度为横坐标,吸光度值为纵坐标,制定标准曲线。 D.5.4测定 准确吸取试样测试液(D.2)0.2 mL于10 mL具塞试管,用蒸馏水补至1.0 mL,按D.3.3步骤操作,以空白溶液调零,测得吸光度,以标准曲线计算总糖含量。 D.5.5空白试验 空白试验需与测定平行进行,用同样的方法和试剂,但不加试料。 D.6结果计算 总糖含量以质量分数w计,数值以百分率(%)表示,按式(D.1)计算。 100)1(1221 106 wVmVmw(D.1) 式中: V1样品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V2比色测定时所移取样品测定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1从标准曲线上查得样品测定液中的含糖量,单位为微克(g); m2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 样品含水量,。 计算结果以葡萄糖计,表示到小数点后一位。 D.7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这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的10,以大于这两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的10的情况不超过5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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