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260 K 09 备案号: 48652-2016 DB 11 北京市地方 标准 DB11/ 527 2015 代替 DB11/ 5272008 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in electrical transformation and distribution room 2015-12-30发布 2016-07-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 5272015 I 目 次 前言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一般要求 . 1 4 设备设施 . 2 5 运行维护 . 5 6 人员要
2、求 .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运行管理文件要求 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停电清扫检查要求 9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安全标示牌悬挂位置和式样要求 . 10 DB11/ 527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第 4.1.1条、第 4.2.2条、第 4.5.3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11/ 527 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与 DB11/ 527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 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的英文译名(见封面, 2008年版封面英文译名); 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 ,增加 了
3、 GB/T 24274、 GB 26860、 GB/T 23468、 GB 50140、 GB 50150、 GB 50444、 DL/T 593、 DL/T 995、 GA 95、DB11/ 852 (所有部分 )、 DB11/ 1134, 删除了GB 50052, 将 “GB 2894 安全标 志” 修 正为“GB 2894 安全标 志及其使 用导则” ,“ GB 50053 l0kV及以 下变电 所 设 计 规范 ”修 正为 “GB 50053 20kV 及以 下变电 所设计 规范 ”,“ AQ/T 9002 生产经营单 位安全 生产事 故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 修改 为 “GB/T 29
4、639 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 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编 制导则” ; 删 除了“ 3 术语 和定 义”一 章(见 2008年版的 3); 在“一般要求 ”中, 增加了 应急演练 的要求(见 3.5), 并按 制度建 设、文 档 和记 录 、从业 人 员培训、应急预案 和应急演练要求 对2008 年条款进 行重新调整 (见 3.1,3.2 ,3.3 ,3.4 ,3.5 ); 删 除了变配电室的 选址 和变配电设备的安 装的 大部分内容 (见 4.5, 2008年版的 4.5), 仅保留 高、低压 配电室 、变 压器 室、电 容器室 、控制 室 内不应有 与其无关 的管 道 和线路通过 (见 4.5.2
5、, 2008 年版的 4.5.2), 并将其 修改 为 “设备 间内不应有 与其无关 的管 道和 线路通过” (见 5.3.6); 删 除了“一 、二类负荷 的变配电室的 高压手车柜、低压抽屉柜应至少各 设一台 备用 柜, 并保持 始终在备用状态” (见5.1, 2008年版的 5.1),修改了 高压 配电装 置五防 的要求(见4.1.1 ), 增加了 低压成套开 关设备 3C认证 要求(见 4.1.2), 将“ 逐步淘汰落后 的生产 能力 、 工艺和 产品 ” (见 5.2, 2008 年版的 5.2)修改 为“ 逐步淘汰落后 的电 气设备和 产品 ” (见 4.1.3); 删 除了电 容器
6、 室、高低压 配电 装置室 通风 要求(见 5.10.2, 5.10.3, 2008年版的 5.10.2, 5.10.3), 以及风机噪声扰民的要求( 5.10.4, 2008年版的5.10.4 ),删除了变配电室 内布 置的大部分 要求(见 5.13.1, 5.13.2, 5.13.3, 2008年版的 5.13.1, 5.13.2, 5.13.3), 删 除了“ 应急照 明灯具宜 设置在 墙 面的上 部或顶棚 ”条款 (见 5.14.2, 2008年版的 5.14.2),修改了变配电室室 内温度 和湿 度的要求(见 4.2.1),修改了 绝缘胶垫 的铺设位置(见4.2.2 ), 增加了 产
7、生有 毒气体 、 窒息 性 气体 的配电 装置的 房 间装设 排风装 置的要求(见 4.2.6), 将温 度和湿 度 要求、 绝缘胶垫铺 设、照 明灯具 、排风 装置 以及装 置 布 置、 安全 净距 、通道 与围栏等 要求 统一 调整 到环境、 安全 防护要求 中(见 4.2); 删 除了“变配电室 内经 常开启 的门窗 , 不应 直通 相 邻的 酸、 碱、 腐蚀 性气体、 粉尘 和噪声严重 的 场 所” (见 5.8.4, 2008年版的 5.8.4), 删 除了变配电室 窗的 大部分内容 (见 5.9, 2008年版的 5.9), 将 变配电室 门、 窗、 安全出 口 的要求 统一 调整
8、 到门 、窗、 安全出 口的要求 中(见4.3 ); 删 除了变配电室 地面 、 顶棚等 使用 材料 要求(见 5.3, 2008年版的5.3), 删 除了变配电室接地 要求(见 5.11, 2008年版的 5.11), 空 调装 置的安 装要求(见 5.12, 2008年版的5.12), 删 除了变配电 室 防 护 装 置设置要求(见 5.17, 2008年版的5.17 ), 删除了变配电室的防震措施要求(见5.20 , 2008 年版的 5.20); 增加 了“设置 符合GB 50140 要求的 适用电 气火灾的 消防 设施、器 材” 要求(见4.4.1), 增加 了 灭火 器定 期维护要
9、求(见 4.4.2), 增加 了消防 通道 的要求(见 4.4.3); DB11/ 5272015 III 删 除了“ 绝缘靴 不应 代替一般 雨靴 使用 ” (见 5.18.5, 2008年版的 5.18.5),删 除了“ 测量仪 表 应进 行定 期检 测和 校准 ” ( 5.18.6, 2008年版的5.18.6 ),修改了安全 工器 具的配置要求(见 4.5.1), 增加了“ 对 安全 工器 具的 机械 、 绝缘 性能发 生疑 问时, 应追加 试验 , 合 格后 方可 使 用” 的要求(见 4.5.2), 增加了“定置 存放 并登 记在 专 用记 录簿 内, 做到 账物 相 符,一一 对
10、应并及 时地 记 录安全 工器 具的检查、 试验情况 ” 的要求(见4.5.4),修改了安全 工器具 的试验 要求, 并将其内容调整到 “试验 、校 验和清 扫要求 ”中 (见 4.7.5); 增加 了临时遮 栏安 装要求(见 4.6.2),配电 柜 的双重 编号 要求(见4.6.3 ),柜 前 警戒 线要求 (见4.6.4),出 入 口 设置安全警 示标 志牌要求(见4.6.5), 并将 “安全标 志使 用的 颜色 、 格 式和 内容 应符合 国标 GB 2893和GB 2894的 有关 规定 ”调整 到附录 C中; 增加 了交 接试验 要求(见 4.7.1),增加 了继 电保护和安全 自动
11、 装置 调试 、 校验 要求(见4.7.3), 增加了“ 接地 装置 及系统 应定期 检查、 测试 和维护 ”要求(见4.7.4 ),增加了“试验 、调 试和 校验 工 作应由 具有相 应资质 的 单位和人员 进 行” 要求(见 4.7.6), 增加 了“ 对巡视检查、 试验和 校验 等发 现 的设备 隐患, 应评估隐患 的危害程 度 ,针 对隐患制 定措施 限期进 行处 理”要求(见4.7.8 ), 并将 交 接 试验、预 防 性 试验 、 继 电保 护和安全 自动 装置的 调试 和 试验 、 接地 装置 及系 统的检查要求 、 安全工器具 的 试验 以及 清扫检查 等内容 统 一调整 到试
12、验 、校 验和清扫要求 中(见 4.7); 增加 了自 备应急 电源 管理要求(见 4.8); 删 除了 地下变配电室的变压器 室与 其他 设备 间的 防火门 要求(见 5.19.2, 2008年版的 5.19.2), 配电室门的宽度要求(见 5.19.3, 2008年版的5.19.3),地下电缆沟的要求(见 5.19.7,2008 年版的 5.19.7),加装 排放 及监测 装 置要求(见5.19.5 , 2008年版的5.19.5 ), 增加 了“安全 通道 和楼梯处 应 设 逃 生指 示标 识和 应急 照明 装 置” 的要求(见 4.9.1), 增加 了“配 有自动 排水 装置 ” 的要
13、求(见 4.9.3); 删 除了“在电 气设备 上工作 , 应 落实 工作票 制度、 工 作交底 制度 等保 证安全的技术 措施 ” (见 6.1, 2008年版的 6.1), 删 除了“变配电室设备 巡视 检查等 应遵守供 电局 及本 单位制 定的运行管理 制度 的要求 ”(见 6.2, 2008年版的6.2 ), 增加 了操作票要求(见 5.1)和 工作票 要求(见 5.4); 修改了 无专 人值班 的变配电室的 值班 要求(见 5.2.2)和 特殊巡视 检查要求(见 5.2.4), 增加 了 巡视 检查 内容 要求(见 5.2.3); 增加 了 操作 证由 从业 人员随身携带 或由 本单
14、位 统一进 行管理要求(见6.1.1),修改了 从业 人 员应熟悉 和掌握 的内容 (见 6.1.2),修改了 值班 人员的配置要求(见 6.1.3); 删 除了 无 人值班的变配电室低压 主 进 开关及变 压器温度应 在 有 人值班的变配电室 内有遥测 信 号显示(见6.3.5 , 2008年版的6.3.5), 删 除了 值班 人员应 统一 着装 ,在 高、低压配电 装置的室 内进 行 作 业 , 女 工应 戴工 作帽 (见 7.5, 2008年版的7.5), 明 确 变配电室 值班 人员 上岗期 间应 穿戴 的 劳动防护 用 品 (见 6.2.1), 增加 了 值班人员 上岗 期间 的不
15、准许做的 事项 (见6.2.2 ), 增加了 进行 有限 空间 作业 时的要求(见 6.2.4); 在附录A 中管理 制度中增加了 工作票 、操作票管理 制度 ,门禁 制度 ,删除了 应 具备的行 业标准 和规程 (见A.2, 2008年版的 A.2) 以及各 种运行管理 制度 (见 A.3.3.10, 2008年版的 A.3.3.10),修改 继 电 保护 及自动 装置 系统 图 (见 A.3.1.2, 2008年版的A.3.1.2 ) 为二 次回 路的 原 理图、 接线 图 (见 表 A.1), 修改电 缆敷 设图 (见 A.3.1.4, 2008年版的 A.3.1.4) 为电缆 敷设 平
16、面 布置 图和电 缆 明细 表 (见 表A.1 ), 接地装 置系 统图 (见A.3.1.4, 2008年版的A.3.1.4) 为接地 装置 平面 布置 图 (见 表 A.1), 调度、 命令 、 操作记 录薄(见 A.3.3.1, 2008年版的A.3.3.1)修改为 倒闸 操作记 录(见 表 A.1),设备和保 护装 置动 作记录(见A.3.3.7 , 2008年版的A.3.3.7) 为继电 保 护及自动 装 置动作 记录(见 表 A.1), 增加了设备 档案、事故 处理 记录, 应急预案演练及 评估 记录, 培训及 考核 记录,安全用 具、 仪表 台账 , 消防 器材记 录(见 表A.1
17、 ); 修改了附录 C中部分内容 , 删除了 对油 量不 足的设备 补充油 具体 要求(见 C.4, 2008年版的 C.4), 增加了 对充气 设备 应检查 气体压 力是否 在规定的气 压范围 内(见 B.4.1), 将 试验位置 、 断开 位置(见DB11/ 5272015 IV C.9, 2008年版的 C.9)修改 为备用位置 、 检修位置(见 B.4.2), 删 除了2008 年版C.7、 C.8、 C.9(见 C.7、 C.8、C.9, 2008年版的 C.7、 C.8、C.9 ); 删 除了 2008年版附录 B中尺寸 要求, 并修改了 颜色 和 字样要求(见附录 C)。 本标准
18、 由北京市 安全 生产 监督管理 局提 出并 归口 。 本标准 由北京市 安全 生产 监督管理 局组织 实施。 本标准起草 单位: 北京市 安全生产 监督 管理 局、 北京市劳动 保护 科学研究 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唐明明 、 代 宝乾、 魏丽萍 、 徐亚博 、 毛宇权、 赵玉辉 、 汪彤、 静国 佳、 姚卫华 、 吴娟、 白光 、王 培怡 、谢昱姝、 宋冰雪 、葛悦 。DB11/ 5272015 1 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配电室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 、设备设施、 运行维护 及人员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 适用 于变配电室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 不适 用于井 下变配电室的
19、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 应用 是必 不可 少的。 凡是注日 期 的引用文件, 仅所 注日 期 的版本 适用 于 本文 件。凡是 不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 新版本( 包括 所有的修改 单) 适用 于本文件。 GB 2893 安全 色 GB 2894 安全标 志及其使用 导则 GB/T 23468 坠 落防 护装 备安全 使用规范 GB/T 24274 低压抽 出式 成套开 关设备和 控制 设备 GB 26860 电力 安全 工作 规程 发电 厂和变电 站电 气 部分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 位生产 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 GB/T 31989
20、 高压 电力 用户 用电安全 GB 50053 20kV及以 下变电 所 设计 规范 GB 50054 低压 配电设 计规范 GB 50059 35-110kV变电所 设 计规范 GB 50060 3-110kV高压 配电装 置设 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 灭火 器配置设计 规范 GB 50150 电气 装置安 装工 程 电 气设备 交接 试验 标准 GB 50444 建筑 灭火 器配置 验 收及 检查规范 DL/T 596 电力 设备 预防 性试验 规程 DL/T 593 高压 开关 设备和 控制 设备标准的 共用技术要求 DL/T 995 继电 保护和安全 自动 装置检 验规 程 G
21、A 95 灭火 器维修与 报废规 程 DB11/ 852 (所有部分 ) 地 下有 限空 间作 业安全技术规范 DB11/ 1134 高压 电力 用户 安全用电规范 3 一般要求 3.1 应建立 、健 全变配电室安全 生产 责任 制、各 项运行管理制度 和操作 规程 ,主要 内容 上墙明 示。变 配电室的运行管理 制度 清单 详 见附录 A。 3.2 变配电室的 各种 记录 档案应分类 归档 ,设 计、 施工 、 竣工验 收的 图纸 、 图 表等 文件资 料长 期保 存 , 其他记 录至少保 存 1年。变配电室的 记录文件清 单详 见附录 A。 DB11/ 5272015 2 3.3 应根据
22、变配电室的设备规 模、自动 化程 度、 操作 的繁简程 度和用电 负荷 的类 别,开 展从业 人员的 安全教育 和培训 ,使 之具 备必要的安全 生产 知识 、安全操作 技能 和应急 救援知 识 。 3.4 变配电室的 事故应急预案应 包括 设备 异常 、故 障的 现场处 置方 案, 以及 停电 、触电 、汛 害、 电气 设备火灾 爆炸 等事故 的专项 应急预案 ,并 与综 合应急预案 相衔 接。 事故应急预案的编 制应 符合 GB/T 29639的有关 规定, 并至少 每 3年修 订一 次。 3.5 应每年 组织 不少 于 2次的变配电室 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 应急演练 活动 结束 后应 撰
23、写 应急演练 总结 报告, 分析 应急演练 组织 实施中 发现 的问 题, 并对应急演练 效果 进行 评估 。 4 设备设施 4.1 配备原则 4.1.1 高压配电 装置 应采 用具 有五防功 能的 金属 封闭 开关 设备: 防止误 分、 误合 断路器 ; 防止带 负荷分、 合隔离 开关 或 带负荷 推入 、拉 出铠 装移开 式开 关柜手车 ; 防止带 电挂 接地 线或合接地 刀 闸; 防止带 接地 线合 断路器 或隔离开 关; 防止误 入带 电间 隔。 4.1.2 低压成套开 关设备 应使 用具 有 3C认证 的产 品。 4.1.3 应 依据 国家公 布的设备性 能标准 逐步淘汰落后 的电
24、气设备和 产品 ,新建 变配电室不 得使 用应 当 淘汰的 危及生产 安全的 工艺 、 设备。 4.2 环境、安全防护要求 4.2.1 变配电室 空气温 度和 湿度应 符合 DL/T 593和 GB/T 24274的要求: a) 周围空气温 度的 上限 不得 高于 40, 且在 24h内其平 均 温度不 得超 过 35; b) 在最高 温度为 40时 , 其相 对 湿度不 得超 过 50%。在 较 低 温 度 时 , 允 许 有 较 大 的相对 湿度 , 但 24h内测 得的相 对湿 度的平 均 值不 超过 95%,且月相 对 湿度 平均 值不 超过 90%, 同时 应考 虑到 由 于 温度
25、的变化, 有可 能会偶尔 产生 适度 的凝露 。 4.2.2 变配电室变 压器、高压 配电 装 置、低压 配电 装置的 操作区 、维护 通道应 铺设 绝缘胶垫 。 4.2.3 低压临时 电源 、手持 式电 动工具等 应采用 TN-S供电方 式, 并采 用剩余 电流 动作 保 护装 置。 4.2.4 正 常 照明 和应急 照明 系统 应完好 。 4.2.5 疏散指 示标 志灯 的持 续照 明时间应大 于 30min。 4.2.6 对装有产生有 毒气体 、 窒息 性 气体 的配电 装置的 房间 ,在 发 生事故 时房 间内易聚集 气体 的部 位, 应装设 排风 装置。 4.2.7 室 内 变配电
26、装置 布置 、 安全 净距 、通道 与围 栏等 应 符合 GB 50053、 GB 50054、 GB 50059、 GB 50060 等国家 标准的要求。 4.3 门、窗、安全出口要求 4.3.1 出 入 口的 门为 防火门 ,向 外开启 ,并应装 锁, 且门 锁应便 于值班 人员在 紧急 情况下 打开 。 4.3.2 设备间 与附 属房 间之 间的 门应向 附属 房间 方向 开启 。高压间 与低压间 之间 的门 , 应向 低压间 方 向开启 。配电 装置室的 中间 门 应采 用双 向开启门 。 DB11/ 5272015 3 4.3.3 长 度大 于 7m的变配电室 应有 2个出 入口 ,
27、 若两个 出口 之 间的 距离超 过 60m时 , 应增 设一 个中间 安全出 口。 当变配电室 采用多层布 置时 ,位 于 楼 上 的变配电室 至少应 设一 个出 口通 向 室外的 平台 或通道 , 平 台应有 固定的护 栏。 4.3.4 地 面变配电室的 值班 室门宜 设 有纱 门, 通往 室外的 门、窗 应装有 纱门 且门上 方应装 设雨 罩。 4.3.5 应 设置 防止 雨、 雪和 小动物 从 采光 窗、通 风窗 、门 、通风 管道、 桥架 、电 缆保 护管 等进 入室 内 的设施。 4.3.6 出 入 口应 设置 高度不低于 400mm的防 小动物 挡板 。 4.4 消防要求 4.4
28、.1 应 设置 符合 GB 50140要求的 适 用电 气火灾 的消防 设施 、器 材 ,并 定 期 维护 、 检查和 测试 。 现 场 消防设施 、器 材不应 挪作他 用, 周围 不应 堆放 杂物 和其他 设备。 4.4.2 灭火器 的定 期检查 、维修 、报废 和更 新应 符合 如下要求: a) 按 GB 50444的要求, 每半月 对 灭火 器的配置和外 观至少检查一 次; b) 达到 GA 95规定的 报废 期限 或 报废 条件的 灭火 器, 应予以 报废 。 4.4.3 应留出 消防 通道 ,并不 得堵塞或 占用。 4.5 安全工器具配置和使用要求 4.5.1 应 配备 质量合 格、
29、 数量 满足 工 作需 求的安全 工器 具: a) 绝缘安全 工器 具: 绝缘 杆、 验 电器、 携带 型短 路接地 线、 绝缘 手套 、绝缘靴 (鞋) 等; b) 登高作 业安全 工器 具:安全 帽 、安全 带、 安全 绳、 非金属 材质梯 子等 ; c) 检修工具 :螺丝 刀、 扳手、 钢锯 、电 工刀 、电 工钳 等; d) 测量仪表 : 红 外 温度 测试 仪、 万 用表 、 钳形 电流 表 、 500V绝缘 电阻 表、 1000V绝缘 电阻表 、 2500V 绝缘电 阻表等 。 4.5.2 安全工 器具 使用前 应进 行试验有 效期 的核 查及 外观 检查,检查 表面 有无 裂纹 、
30、划痕 、毛 刺、 孔 洞、 断 裂等 外伤 , 有无 老化 迹象 。 对 安全 工器 具的 机械、 绝缘 性能发 生疑 问时 , 应追 加试验 , 合 格 后 方 可使用。 4.5.3 安全工 器具 应妥善 保管, 存放在 干燥 通风 的场 所, 不允许 当作 其他 工具 使用, 且 不合 格的安全 工 器 具不 得存放 在工 作现 场。部分 安全 工器 具还 应符合下 列要求: a) 绝缘杆 应悬挂 或架 在支架 上,不应 与墙或地 面接 触; b) 绝缘手 套、 绝缘靴 应与 其他 工具仪表 分开 存放 ,避免 直接 碰触 尖锐 物体 ; c) 高压验 电器应 存放 在防 潮的 匣 内或
31、专用 袋内 。 4.5.4 安全工 器具 应统 一分类 编号 ,定置 存放 并登 记在 专用 记 录簿 内, 做到 账物 相符 ,一一 对应并及 时 地 记录安全 工器 具的检查 、 试验情况 。 4.6 标志标识 4.6.1 安全标示牌的悬挂位置和式样要求见附录 C。 4.6.2 部分停电的 工作 ,工 作人员与未 停电设备安全 距离 不符合表 1规定 时应装 设临时遮 栏, 表中 未 列电压 等级 按高 一档 电压 等级安全 距离 。 DB11/ 5272015 4 表 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kV 安全距离 m 10及以下 0.70 35 1.00 4.6.3 每 面配电
32、盘柜应 标明 路名和 调度 编号 ,双 面维护的配电盘 柜前和 盘柜 后均 应标 明 路名和 调度 编 号,且 路名 、编 号应 与模 拟图板 、自动 化监 控系 统、 运行 资料等 保持 一致 。 4.6.4 配电装 置前 应标 注警戒 线, 警戒 线距 配电 装置 应不 小于 800mm。 4.6.5 变配电室的出 入口 应设置 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 志牌。 4.7 试验、校验和清扫要求 4.7.1 改 造、大 修 后 的电 气设备, 应在 投入 运行前按 GB 50150的要求 进行 交接 试验 , 试验合 格后 方可 投入运行。 4.7.2 应 按 DL/T 596的试验项 目 和周期
33、要求, 进行电 气设备的预 防性 试验 。 4.7.3 继 电 保护和安全 自动 装置的 调 试、 校验 应 按 DL/T 995的规定 执行,定 期校 验的 周 期应符合 DB11/ 1134的要求。 4.7.4 接地装 置及 系统 应定 期检查 、 测试 和维护。 4.7.5 安全工 器具 的试验 要求如下: a) 绝缘安全 工器 具应按 GB 26860的试验项 目和 周期等要求, 进行 首次 使用前和 使用中 定期 的试 验,合 格后 方可 使用; b) 安全带 、安全 绳、 梯子 等坠 落防 护装 备的 使用 期限 和检测 要求 应符合 GB/T 23468的要求。 4.7.6 试验
34、、调 试和 校验 工作 应由 具 有相 应资质 的单 位和人员进 行。 4.7.7 应 根据 设备 污秽 情况 、负荷重要 程度及负荷 运行 情况 等 安排 设备的清扫检查 工作。一般 情况 下 至少应 每年一 次。清扫检查 内容 详见附录 B。 4.7.8 对 巡视 检查 、试验 和校 验等发现 的设备 隐患 ,应 评估隐患 的危害程 度, 针对 隐患制 定措 施限 期 进行处 理。 4.8 自备应急电 源管理要求 4.8.1 自 备 应急 电源 应定 期进 行安全检查 、预 防性 试验 、启机试验 和切换 装置的 切换 试验 ,并 做好 记 录。 4.8.2 并 网 运行的 生产经营单 位
35、在 新装、 更换 接线 方式 、拆 除 或者 移动 闭锁 装置 时, 应 与电 力调度部 门 签 订或 修订 并网 调度 协议 后 再行 并入 公共 电网 运行。 4.8.3 不应自 行变 更自 备发 电机接 线 方式。 4.8.4 应有可 靠的电 气或机械 闭锁 装 置, 防止 反送 电, 不应 自 行拆 除闭锁 装置 或者 使其失 效。 4.8.5 不应擅 自将 自备 应急 电源 引入、 转供 其他 用户 。 4.9 地下变配电室要求 4.9.1 应有安全 通道 ,安全 通道 和楼梯处 应设 逃生 指示标 识和应急 照明 装置。 4.9.2 应 设 有通 风散 热、 防潮 排烟 设备和 事
36、故 照明 装置。 4.9.3 室 内 地面的 最低 处应 设有 集水坑 并配 有自动 排水 装置。 DB11/ 5272015 5 5 运行维 护 5.1 操作票 5.1.1 10/6kV及以 上电 压等 级的变配电室运行 中, 需要改变运行 方式 或电 气设备改变 其 工作 状态 时, 应 填 写操作票 。 5.1.2 操作票 应使 用统 一的 票面 格式, 并应 符合 GB 26860等 国 家规范的要求。 5.1.3 操作票由操作 人员 填写 ,每 张 票填 写一 个操作 任务 。 5.1.4 操作前 应根据模 拟屏 或接 线图核 对所 填写 的操作项 目,并经 审核 签名。 5.1.5
37、 操作时 应执 行唱 票和 复诵 , 每 操作 完一 步, 应由监护人在 操作项 目前 划 “” 。 操作 执行 结束 , 在最后 一步 下方 加盖 “已 执行”章 ,章 印 不 得 掩 压 步 骤 项 。 作 废 操作票 应在 作废页 “操作 任务 ” 栏内盖 “ 作 废”章 ,并 在作 废操作票首 页“备 注” 栏内 注明 作 废原 因。 5.1.6 下 列 项目 应填 入操作票 : a) 拉、合 断路器、 隔离 开关 ,检查 断路器、 隔离 开关 的位置; b) 拉、合接地 刀闸 ,检查 接地 刀 闸的位置; c) 使用带 电显 示器进 行验 电,检查 带电 显示 器显 示是否 正 常;
38、 d) 验电、装 拆接地 线; e) 恢复送 电前,检查 待送 电范围内 接地 线、 短路线 是否 拆 除, 接地 刀闸是否 拉开 ; f) 给上或 取下 控制 回路、 合闸回路 或电 压互感 器二 次回 路 熔断 器, 切换投 退保 护压板 ; g) 检查设备 或线路 运行 是否 正常。 5.1.7 事故紧 急处 理、 自动程 序操作、 拉合 断路器 或开 关的 单 一操作 ,可 不填 写操作票。 5.2 巡视检查 5.2.1 有 专 人值班 的变配电室 每班 应至少 巡视 检查 1次 。 5.2.2 无 专 人值班 的变配电室 应根据电 气运行 环境 、电 气设备运行 工况 、负 载等具体
39、 情况 安排 巡视 检 查,每周 至少 1次 。 5.2.3 下 列 项目 应列 入巡视 检查 内容: a) 整体运行 情况 检查: 确认设备工 作状态 是否 正常, 观 察 面板 仪表 及信号信 息是否正 常 , 有无 异 常声响 ,有无 异常气 味, 操作电 源有无 异常等 ; b) 设备外 观检查: 连 接点 有无过热 变色, 绝缘 有无 裂纹 、 明 显老 化,运行 温度 是否正 常, 有无闪 络 放 电痕迹 ,操作 机构 有无 异 常等 。 5.2.4 出 现 以下 情况 应增加 特殊巡视: a) 新装或 长期 停用设备 、大 修后设备 、事故 处理 后的设备; b) 环境污 染、
40、恶劣天 气等 设备运行 条件 恶化 时; c) 发现运行 参数 异常等 可疑 现象或 已有 缺陷 的设备; d) 重要节 日、 时段 及重大 活动 等 情况 下。 5.3 日常运行 环境要求 5.3.1 变配电室 内环境 整洁 ,场地 平 整,设备 间不应 存放 与运行 无关 的物 品, 巡视 道路畅 通。 5.3.2 设备构 架、 基础 无严 重腐蚀 , 房屋 不漏 雨, 无未 封堵 的 孔洞 、沟 道。 5.3.3 电 缆沟 盖板 齐全,电 缆夹 层、电 缆沟 和电 缆室设置的 防 水、 排水 措施 完好 有效 。 5.3.4 变配电室 不应 带入 食物 及储 放 粮食 ,值班 室不应 设
41、置和使 用寝 具、 明火 灶具 。 5.3.5 各 种 标志 齐全 、清 楚、正 确,设备 上不应 粘贴 与运行 无关 的标 志。 DB11/ 5272015 6 5.3.6 设备间内不应有 与其无关 的管道 和线路通过 。 5.3.7 变配电室 内严 禁烟 火, 对明火作 业应 办理 审批 手续 ,严加 管理。 5.3.8 设备区 域内应 配有 温、 湿度计。 5.3.9 有 专 人值班 的变配电室 应配备专 用电 话,电 话畅 通, 时 钟准 确。 5.4 工作票 5.4.1 10/6kV及以 上电 压等 级的变配电室设备设施的检修 、 改装、调整、 试验、 校 验工作 , 应 填写 工
42、作票。 5.4.2 工 作票由 设备运行管理 单位的电 气负 责人 签发 ,或 由经设备运行管理 单位 审核 合 格并 批准的修 试 及 基建单 位的电 气负 责人 签 发。 5.4.3 工 作票 的种 类和 票面 格式 使用应 符合 GB 26860等国家 标准的要求。 5.4.4 一 张 工作票 中, 工作票 签发 人 、工 作许可 人和 工作 负责人 不得 互相 兼任 。 5.4.5 一 个 工作 负责 人不应 同时 执行两 张及以 上工 作票 。 6 人员要求 6.1 配置要求 6.1.1 值班人员 应取 得合 格有 效的电工 作业 操作资格 ,操作 证 原件 由值班 人员 上岗时随身
43、携带 或由 单 位统一 进行管理。 6.1.2 值班人员 应掌握 与其 工种 、 岗 位有关 的电 气设备的性 能 及操作方 法, 熟悉 各 种消防 设备的性 能、 布置、 适用范围和 使用 方法 , 熟悉 应急预案内容 和处 置 流程 ,掌握 触电 急救 和心肺复苏 方法 。 6.1.3 值班人员的配置 应符合 下列 要求: a) 35kV电压 等级 的变配电室, 10/6kV电压 等级 、 变 压器容量 在 630kVA及以 上的主变配电室, 应 安 排 专人 值班 ,值班 人员 不少 于 2人, 且应 明确 其中 1人为 值长 ; b) 10/6kV电压 等级 、 变压器容 量在 500
44、kVA及以 下的变配电室, 可不 设专 人值班 , 但应 由电 工 人 员负责 运行检查 工作 。 6.2 值班要求 6.2.1 值班人员 上岗 期间应 穿全 棉长袖 工作 服和 绝缘 鞋。 6.2.2 值班人员 应坚 守工 作岗 位, 不 得有以 下行 为: a) 接班前 及当 班期 间饮酒 ; b) 当班期 间睡觉 ; c) 利用供 电企 业停电 期间, 未 经 供电 企业 同意,在 自 己 所不 能控制 的电 气设备 或线路 上 , 装 设短 路线、 接地 线或 进行检修维护等工 作; d) 约时停 、送 电; e) 擅自拆 除闭锁 装置 或者 使其 失 效; f) 其他与 工作 无关
45、的活 动。 6.2.3 非 变配电室 值班 人员 因工 作需要 进入 变配电室设备 区时应 登记 ,值班 人员 应监 护 陪同 。 6.2.4 进 入 电缆 隧道、 电缆 井、 电缆沟 道、 电缆 夹层 等作 业时, 应遵守 DB11 /852有关地 下有 限空 间 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DB11/ 5272015 7 附 录 A (规范性 附录) 运行管理文件要求 表 A.1给出了变配电室运行管理资 料清 单, 但不 限于 以下罗 列的 资料 清单 。 表A.1 运行管理 资料 清单 序 号 类 型 具体资料 a 1 管理制度 值班制度* 交 接 班 制度* 巡视检查制度* 设备验收制度 设
46、备缺陷管理制度* 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运行分析制度 设备预防性试验制度 培训管理制度 场地环境管理制度*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门 禁 制度* 2 图 纸 一 次 系 统 结 线 图 * 二 次回路的原理图、接线图* 直 流 电 源系统图 变配电室自用电系统图 隐蔽工程图:电缆敷设平面布置图和电缆明细表、接地装置平面布置图 3 图 表 变配电系统模拟屏* 供 电 部 门 调度值班人员名单(限有调度协议的单位) * 值班人员名单(应明确各班带班人)及其上岗证复印件* 事故处理及紧急应用电话表* 设备专责分工表* 卫 生 专 责 分 工表* 设备档案:产品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
47、单、厂家使用说明书、检修记录、缺陷记录、 交接试验记录、预防性试验记录、设备卡片等 DB11/ 5272015 8 表 A.1 运行管理 资料 清单 (续 ) 序 号 类 型 具体资料 a 4 记 录 倒闸操作记录* 运行工作记录或值班日志* 负荷记录* 设备巡视检查记录* 设备缺陷记录* 设备检修记录* 设备试验记录* 继 电 保 护 及 自动装置动作记录* 事故处理记录* 应急预案演练及评估记录* 安全日活动记录* 培训及考核记录* 运行分析记录 门禁登记记录* 安全用具、仪表台账* 消防器材记录* a *处为变配电室必备的内容, 其余为技术管理单位必备的内容。 DB11/ 5272015
48、 9 附 录 B (规范性 附录) 停电清扫 检查 要求 B.1 清扫污垢 B.1.1 清扫电 气设备 绝缘表 面污 垢,并 检查 有无 裂纹 、破损 及 放电 闪络 痕迹 。 B.1.2 清扫检查 二次 仪表 、二 次接 线 端子 及二 次回 路导线有无积 尘、 异物 。 B.2 紧固 B.2.1 检查导 电部分各 连接 点的 连接是否 紧固 ,螺 栓有无 松动。 B.2.2 检查传 动机 构和 操作 机构 各部位的 销钉、 螺栓 是否脱 落或 缺少 , 操作 机构 的 分、 合闸是否 灵活 , 运动部 件和 轴是否补充 润滑 油 脂。 B.2.3 检查配电 装置 架构 的各部 位螺栓 或螺
49、 母有无 松动 或脱 落, 混凝 土杆、 基础 有无严 重 裂纹、 脱落。 B.3 导电性 能 B.3.1 检查铜 、铝 连接 点有无 腐蚀 现 象, 若已 腐蚀 ,应进 行处置 确保导 电性 能良 好。 B.3.2 检查设备外壳 (系指 不 带电的外 壳)和 支架 、铠装 电缆外 皮、地 线汇 流排的 接地线 是否牢 固 可 靠,有无 断裂 (断 股) 及腐蚀现 象。 B.3.3 检查配电 装置 钢架 构有无 锈蚀, 锈蚀 处应 涂刷 防腐 漆。 B.4 其他 B.4.1 对 充油 设备检查出 气瓣是否 畅 通, 并 检查 是否 缺 油; 对 充气 设备检查 气体压 力是否 在规定的气 压 范围 内。 B.4.2 对手车柜、抽屉柜 的开关应 做 手动 、 电动 合、分闸 操作试验 , 手车 或抽屉的运行位置 、 备用位 置 、 检修位置 应准 确无 误。DB11/ 5272015 10 附 录 C (规范性 附录) 安全标 示牌悬挂位 置和 式样 要求 表C.1给出了安全标示牌的悬挂位置和式样要求。在 计算机显示屏 上一经合闸 即可送电到工 作地 点 的隔离 开关的 操作 把手上 所设置的标记 可参 照表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