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20 B 31 备案号:13889-2003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DB11/T 198.92003 代替 DB11/T033-93,DB11/T034-93 蔬菜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第9部分:豆类 Rules of operation for the production technology of vegetable seed Part 9: Leguminous Vegetables 2003-07-08 发布 2003-08-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 198.92003 I 前 言 DB11/T 198蔬菜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分为九个部分
2、: 第 1 部分:大白菜; 第 2 部分:甘蓝; 第 3 部分:花椰菜; 第 4 部分:萝卜; 第 5 部分:番茄; 第 6 部分:辣(甜)椒; 第 7 部分:黄瓜; 第 8 部分:西瓜; 第 9 部分:豆类。 本部分为 DB11/T 198 的第 9 部分。 本部分代替 DB11/T 033-93菜豆种子生产及品种纯度检验技术规程及 DB11/T034-93豇豆种子 生产及品种纯度检验技术规程中的豆类种子生产技术规程部分。 DB11/T 033-93菜豆种子生产及品种纯度检验技术规程及 DB11/T 034-93豇豆种子生产及品 种纯度检验技术规程把生产、检验、品种写在一起,不利于生产中使用
3、。本次修订为 DB11/T 199.10 2003蔬菜品种真实性和纯度田间检验规程 第 10 部分:豆类与本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 本部分委托北京市种子管理站负责解释。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种子管理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向世英、田雷、张静慈、贾希海、律宝春、徐兆生。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T 033-93。DB11/T 198.92003 1 蔬菜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第 9 部分:豆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豇豆、菜豆、豌豆、菜用大豆种子的生产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豇豆、菜豆、豌豆、菜用大豆原种和良种种子的生产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3543-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语术和定义适用于 DB11/T 198 的本部分。 3.1 育种家种子 育种家育成的遗传性状稳定的品种或亲本种子的最初一批种子,用于进一步繁殖原种种子。 3.2 原种 用育种家种子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或按原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的达到原种质量标准的种
5、子,用 于进一步繁殖生产用良种种子。 3.3 良种 用常规种原种繁殖的达到良种质量标准的种子,用于大田生产。 4 原种繁殖 原种生产采用育种家种子直接繁殖。无育种家种子时,可用“两圃法”或“三圃法”进行提纯复壮 生产原种。 4.1 用育种家种子繁殖原种 4.1.1 选地及隔离 选择土层深厚、排灌方便、肥力均匀、不重茬的肥沃壤土或沙壤土。豇豆、菜豆、豌豆、菜用大豆 是自花授粉作物,空间隔离 100m(米)以上即可,主要是防止机械混杂。 4.1.2 播种时期及方式 豇豆、菜豆最好采用春播采种。必要时可秋播采种,但种子饱满度、色泽、产量都不及春播好。春 露地采种,矮生菜豆一般在 4 月上中旬播种。蔓
6、生菜豆一般在 4 月中下旬播种。豇豆一般在 4 月下旬播 种。有保护条件的可适当早播。因豆类作物根系再生能力差,一般采用干籽直播的栽培方式。育苗移栽 最好采用营养方或营养钵。 秋播采种可在 6 月中下旬播种。 为便于观察种株严格去杂, 每穴播两粒为宜, 每亩穴数可适当增加,以免移栽时伤根。豌豆属半耐寒性蔬菜,当大地解冻后就可播种,一般在 3 月上 旬。菜用大豆可春播,也可夏播,春播在 4 月下旬至 5 月上旬,夏播在 6 月上旬。 DB11/T 198.92003 2 4.1.3 田间管理 要精细整地,施足腐熟有机肥。播种时土壤湿润为宜,如果墒情不足,可提前溜沟、洇畦,切不可 播后浇蒙头水,以
7、免烂种。出苗后至植株座住 3cm4cm 的小荚前 ,这一时期要适当控水蹲苗,以多 中耕提高地温为主,以免枝叶徒长。进入结荚期,要保证水肥充足供应,注意追施磷、钾肥,促籽粒饱 满。后期适当减少灌水。蔓生种,在开始甩蔓时要及时插架引蔓,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4.1.4 严格去杂去劣 4.1.4.1 苗期 观察下胚轴颜色、初生叶的形状、颜色等特征,严格淘汰杂劣株。 4.1.4.2 成株期 观察生长习性、分枝习性、茎色、叶形、叶色、叶量、花序、花色、荚果形状、长短、颜色、表面 特征、结荚率等,严格去杂去劣。 4.1.4.3 种荚老熟期 观察种株抗性,淘汰抗性差的种株。 4.1.5 适时采收 当种荚变黄种
8、子充分成熟时,及时分批采收、脱粒、晾晒。在晾晒、加工、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要 防止机械混杂。豌豆种子易受豆蟓危害,在种子收获后的 20 天内,要及时进行杀虫处理后方可入贮。 4.1.6 种子质量检验 按 GB/T 3543 进行检验。 4.2 用“两圃法”生产原种 4.2.1 单株选择 应在纯度较高、生长良好的种子田中选择。 4.2.2 选择时期和方法 同 4.1.4.14.1.4.3 观察项目。在苗期选择符合本品种特征特性的植株做标记。在成株期复选, 调整标记。种荚成熟期初步决选,入选的种株单收单脱粒。再根据本品种籽粒性状最后决选。中选的单 株种子分别单贮。初选植株要多些,以备复选、决选时淘汰
9、,最终入选单株不得少于 50 株。 4.2.3 株行比较 4.2.3.1 选地、隔离、播期 同4.1.1和4.1.2。 4.2.3.2 田间种植 将前一年中选的单株种子,分株行(或小区)种植。要设重复,每个株行(或小区)不得少于 50 株。要设(原有的纯度较高的同一品种)对照。 4.2.3.3 田间管理 同 4.1.3。 4.2.3.4 观察鉴定 同4.1.4.14.1.4.3 观察项目。分别在苗期、成株期对各株行(小区)植株性状做详细观察记载。 在种荚成熟期,严格按照本品种特征特性决定选留株行(小区) ,其余的淘汰。 4.2.3.5 收获 同 4.1.5,将中选的株行(小区)收获,混合脱粒,
10、准备下年进入原种繁殖。 4.2.4 原种繁殖圃 同4.1。 4.3 用“三圃法”生产原种 同“两圃法”4.2.14.2.3.5。但在收获时,中选的株行(小区)要分别单脱粒单贮存,准备下年 进入株系比较。 DB11/T 198.92003 3 4.3.1 株系比较圃 将前一年中选的株行种子,分小区种植并要设重复。同 4.1.4.14.1.4.3 观察鉴定。将符合本品 种特征特性的株系小区收获,混合脱粒。准备下年进入原种繁殖。 4.3.2 原种繁殖圃 同4.1。 5 良种生产 5.1 良种生产 同 4.1.14.1.5。但播种量稍大些,每穴下种 3粒4 粒。 5.2 种子质量检验 同 4.1.6。
11、 DB11/T 198.92003 4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豆类检验项目 表 A.1 出苗后至第一对初生叶展开 观察性状 菜豆 豇豆 豌豆 菜用大豆 下胚轴色 浅绿、绿、浅紫、紫 浅绿、绿 浅绿、绿 浅绿、绿、浅紫、紫 表 A.2 成株期(结荚盛期) 观察 性状 菜豆 豇豆 豌豆 菜用大豆 生长 习性 蔓生、半蔓生、矮生 蔓生、半蔓生、矮生 蔓生、半蔓生、矮生 直立、半直立、匍匐 分枝 习性 强:6 个以上; 中:3-5 个; 弱:3 个以下 强:6 个以上; 中:3-5 个; 弱:3 个以下 强:4 个以上; 中:2-3 个; 弱:1 个以下 强:5 个以上; 中:3-4 个; 弱:2
12、个以下 茎色 浅绿、绿、浅紫、紫 浅绿、绿、绿带紫 绿、黄绿、叶节处紫 浅绿、绿 叶形 卵圆、菱卵圆、心形 卵圆、菱卵圆 卵圆、椭圆、心脏、 披针 叶色 浅绿、绿、绿夹紫叶脉 绿、深绿、墨绿 浅绿、绿 浅绿、绿、深绿 始花. 节位 早:5 节以下; 晚:8 节以上 早:5 节以下; 晚:8 节以上 早:8 节以下; 中:815 节; 晚:15 节以上 主茎结荚为主; 分枝结荚为主; 主茎分枝同时结荚 花色 白、粉白、浅紫、紫红 白、紫、紫红 白、浅紫、紫红 白、浅紫、紫红 商品荚 形 宽扁条、 窄扁条、 圆棍、 扁圆棍 长圆条、短圆条、盘 曲、螺旋 扁片、圆筒、扁圆 葫芦形、镰刀形、中 间形
13、商品 荚色 绿白、 浅绿、 绿、 浅黄、 紫、绿带紫或红晕、斑 纹 浅绿、绿、深绿、紫、 绿带紫或红晕、斑纹 浅绿、绿、深绿、黄 绿、绿带紫或红晕、 斑纹 浅 绿 、 黄 绿 、 绿 、 深 绿 荚面茸毛色:灰白、 棕褐及疏密 商品 荚面 平滑、种粒稍凸或凸 平滑、种粒稍凸 平滑、种粒稍凸或凸 平滑、种粒稍凸或凹 荚壁 革质 软荚、硬荚 软荚、硬荚 软荚、硬荚 软荚、硬荚 表 A.3 老熟期(种荚成熟) 观察 性状 菜豆 豇豆 豌豆 菜用大豆 种荚 颜色 草黄、棕黄、浅褐、浅 紫、带紫色或红斑纹 草黄、棕黄、浅褐、 浅紫、带紫色或红斑 纹 草黄、黄白 草黄、棕、褐 种子 形状 肾、筒、卵圆、椭圆 肾、卵圆 圆、扁圆、皱圆、 皱圆柱 圆球、扁圆、卵圆、 椭圆、扁肾 种子 颜色 白、黑、红、紫、棕、 褐、带斑纹及斑纹色 白、黑、红、紫、带 斑纹及斑纹色 浅黄、浅绿、绿、褐、 带斑纹及斑纹色 浅黄、黄、浅绿、绿、 红、褐、黑、带斑纹 及斑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