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60 B 22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14382011 谷子杂交种制种技术操作规程 2011 - 07 - 29 发布 2011 - 08 - 15 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3/T 1438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张家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张家口市农业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治海、杜贵、王晓明、王峰、朱志勇、赵雪冰、艾杰、宋国亮、邱凤仓、张文英、朱学海、王德权、叶世峰、李素军、朱成平、王瑞兵。 DB13/T 14382011 1 谷子杂交种制种技术操作规程 1 范
2、围 本标准规定了谷子杂交种的术语和定义、原种生产、杂交种生产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谷子杂交种 “张杂谷 ”系列品种的种子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3/T 1059 杂交谷子栽培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谷子杂交种 hybrid millet 采用光温敏雄性不育系和恢复系杂交生产的谷子杂交种 (F1)。 3.2 不育系 male sterile line 具有光温敏雄性不育特征且性状整齐一致
3、的品系。在短日、高温条件雄性可育,用于繁种;长日、低温条件雄性不育,用于杂交制种。 3.3 恢复系 restorer line 与不育系杂交后可使子代 (F1)恢复雄性可育特征并具有较强优势的品系。 4 原种生产 4.1 不育系、恢复系原种生产 4.1.1 采用单株、穗行、穗系 3 年选择的方法进行不育系、恢复系原种生产选择。 4.1.2 不育系、恢复系原种选择的同时测交进行杂种优势鉴定。 4.1.3 对选择合格穗系按穗系混收,即为原种。一年选出的原种可供多年扩繁使用。 4.2 亲本种子繁殖 4.2.1 将按上述方法生产的不育系原种和恢复系原种进行繁殖。 4.2.2 不育系、恢复系繁殖田与相邻
4、同作物不同系的花源距离不小于 500 m。 4.2.3 不育系繁殖田行距 20 cm33 cm,恢复系繁殖田行距 27 cm33 cm。 4.2.4 在苗期、拔节后和开花前分三期将杂、病、劣株和可疑株全部拔除。花期防止人为因素将异品 DB13/T 14382011 2 种花粉带入隔离区内。收获前全田去杂,成熟后及时收获。 5 杂交种生产 5.1 隔离 杂交制种田与相邻同作物不同系的花源距离不小于 200 m。 5.2 选地 选择地势平坦开阔、土质肥沃、排灌方便的沙壤土地块,忌重茬。 5.3 播种 5.3.1 播期 根据所配组合调节播期。春播区,在10积温 3 000以上地区,在 5 月 25
5、日6 月 10 日播种;在10积温 2 6003 000地区,在 5 月 10 日5 月 25 日播种。夏播区在 6 月 2030 日播种。 根据父母本从种植到开花所需时间确定父母本应同期或错期播种。 父母本从种植到开花所需时间相差 13 天应同期播种;父母本从种植到开花所需时间相差 3 天以上应错期播种,先播从种植到开花所需时间长的亲本,间隔从种植到开花所需时间相差天数后再播另一个亲本。 5.3.2 播量 母本用种量 0.20.5 kg/亩,父本用种量 0.10.25 kg/亩。 5.3.3 播种方法 平播、条播,播种深度 2 cm3 cm,播后及时镇压。 5.3.4 行比 父母本种植行数比
6、可为 2:6、2:8 、1:3 或 1:4。 5.4 间苗 苗高 5 cm6 cm 时进行间苗、定苗。结合间苗、定苗拔除杂株。 5.5 留苗密度 视土壤肥力决定留苗密度。父本行距 33 cm,株距 10 cm25 cm,亩留苗 2 4006 000 株。母本行距 20 cm,株距 7 cm10 cm,亩留苗 20 00030 000 株。 5.6 水肥管理 足墒播种。在抽穗期和灌浆期各浇一次足水。 播种前,结合整地施足底肥,每亩施农家肥 3 000 kg,磷酸二按 25 kg。当父本苗高 30 cm 时,每亩追施尿素 10 kg;父母本抽穗前,每亩结合浇水追施尿素 15 kg。 5.7 去杂去
7、劣 父母本都要严格去杂去劣,分四次进行。 DB13/T 14382011 3 5.7.1 拔节期去杂 拔节后根据株高、叶色及分蘖能力等主要性状,将杂、劣、病株和可疑株连根拔除。 5.7.2 开花期去杂 开花前根据株型、穗型、颖色等主要性状及时拔除父、母本行中杂株。 5.7.3 收获期去杂 收获前拔除母本中的杂穗。 5.7.4 收购去杂 收购时去除母本中的父本穗、结实较满的母本穗和其它杂穗。 5.8 花期的预测和调节 5.8.1 因为干旱或其他原因,影响父母本不能正常出苗的,可采用大、小苗同留或促控的办法,调节 花期。 5.8.2 拔节后采用解剖植株的方法预测花期。 5.8.3 当预测花期不遇时,采取早中耕、多中耕、偏水偏肥、根外追肥等措施,促其生长发育;或 采取深中耕断根、适当减少水肥等措施,控制其生长发育,达到母本比父本开花早 1 天2 天。 5.9 辅助授粉 父本开花后,每天早晨当母本旗叶无露水时,将父本穗向母本穗扑打,直到父本花粉散尽。授粉期一般为 10 天15 天。 5.10 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防治参照 DB13/T 10592009 执行。 收获前 15 天做好鸟雀的防治。 5.11 收获、脱粒 适时收获。先割除父本,再收母本。母本单独运输、晾晒、脱粒、储存。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