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会《经济法》笔记总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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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7 年注会 笔记 注册会计师考试 精华 考点/ 背 诵点/ 知 识点 笔记 经济法 (2017 版) 侵权必究 2017 年注会 笔记 2017 年注会 笔记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1 第 一编 法律 概论 第 一章 法律 基本原 理 【知识点 1】概述 : 种类 制 定机关 效力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 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仅次于宪法。 一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 与基本法律具有同效力。 行政法规 国务院。 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权力机关) 。 不得与宪法、 法律和行政法规抵触,本 辖区内适用。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

2、、 委员会、 人行、 审 计署等。 地方政府规章 省、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晨陽提示: 全国人 大有权修 改基本 法律 ;在 全国 人大 闭会 期间 ,全国 人大 常委 会可 对基 本法律 进行 部分 补 充和修 改, 但不 得同 法律 的基本 原则 相抵 触。 晨陽提示:全国 人大 常委会 负责 解释 法律 , 其作 出的 法律 解释 同法律 具有 同 等效力 。 晨陽提示:我国 属于 成文法 国 家, 判例 不是 法律 的渊 源 之一 。 【知识 点2 】法 律关 系( 法律关 系三 要素 : 主体+ 客体+内容 ,三 者缺 一, 都不能 构 成法

3、律关 系) 【知识 点3 】法律 事实 2017 年注会 笔记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2 晨陽提示:法律 关系 的变动 原 因是法律 事实 法律事实 事件 (与当事人意志无关) 人的出生死亡。 自然灾害、意外事件。 时间的经过。 行为 (与当事人意志有关) 法律行为(表意,如合同行为)。 事实行为(非表意,如侵权、创作) 。2017 年注会 笔记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3 第 二编 民法 相关 制度 第 二章 基本 民事法 律制 度 【知识 点 1 】民 事法 律行 为制度 1. 民事法 律行 的特 征: 意思 表示为 要素+ 设立 、变 更或 终止权 利和 义务 关系 为目 的+ 合法 行为 。

4、 2. 民事法 律行 为的 成立 与生 效: (1)成 立: 必 须具 有当 事 人、意 思表 示、 标的 三个 要素; 实践 性法 律行 为的 成立还 必须 有标 的物 的交 付。 (2)生 效: 实质要件 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形式要件 (口头、书面、推定、沉默等形式)合法。 晨陽提示:行为 人的 民事行 为 能力 的影 响: 自然 人: 超越 经营 范围 :有效 。 但违反 限制 经营 、特 许经 营、法 律禁 止经 营规 定的 无效。 3. 无效、 可变 更、 可撤 销的 民事行 为 2017 年注会 笔记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4 晨陽秘诀:

5、可变 更、 可撤销 的 民事 行为 与无 效行 为总 结 : 区别 可 变更、可 撤销 无效 法律效力 在撤销前已经生效, 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 人 。 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 法院 由撤销权人申请,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 。 司法、仲裁机构可主动干预。 行为效果 选择权:可撤销,可变更,也可继续有效。 撤销后,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撤消后,独立存在解决争议条款依然有效 自始无效、绝对无效。 行使时间 知道或应该知道 1 年内行使 , 属于除斥期间, 不 中止、中断和延长。 不存在此种限制。 晨陽提示:撤销 权 性质 形成权: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无须相对人

6、同意。 行使人 只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允双方均可撤,其他都是受损害单方可撤。 途径 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不是直接通知撤销。 消灭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不中止、中断和延长) 4. 效力待 定的 民事 行为 (2 个合同+1 个物 权) 行为能力的欠缺 限 制民事行 为能力 人 独立订立 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 法定代理人:追认权,追认后合同有效。 相对人: 催告权, 催告法定代理人在 “1 个月内” 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 视为拒绝追认。 善意相对人:追认前,可撤销。 无权代理 无 权代理人 订立的 合同 无权处分 无权处分的

7、物权行为,经追认或事后取得处分权,该物权行为有效。 晨 陽提示: 此处买 卖合同 有效, 物权行为 效力待 定 。 5. 附条件 和附 期限 的法 律行 为 (1) 所 附条 件成 就之 前,法 律 行为 已经 “ 成立” ;条件 成 就之 后, 法律 行为 开始 “ 生效”。 (2)条 件未必 达成 ,期限 终会到 来。当 事人恶 意促 使条件 成就的 ,应当 认定 条件没 有成就 ,当事 人恶 意阻 止条件 成就 的, 应当 认定 条件已 经成 就( 有心 栽花 花不开)。 【知识 点2 】 代理 1. 代理后 果: 被代 理人 承担 (原因 :代 理人 以被 代理 人名义代 理 )。 2

8、. 不可代 理: 3. 代理与 代表 : 民事主体 代表人与法人同属于一个民事主体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 效力归属 代表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存在效力归属问题;代理人从事的法律行为效力归属于被代理人。 4. 代理与传达:不同之处有三方面: 代理 传达 意思表示 代理人独立向第三方意思表示。 忠实传达委托人意思表示。 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不要求。 身份行为 亲自实施,不可代理。 可以借助传达人传递意思表示。 5. 无权代 理与 表见 代理 : 类别 无 权代理 表 见代理 概念 无权、超权、代理已终止。 有理由相信 其有代理 权。盗 用 、借用公章 不是表 见

9、代理。 效力 若为合同,效力待定(是否有效取决于追认)。 单方民事行为,无效。 被代理人权利 追认: 合同有效。 被代理人开始履行合同, 视 同追认。 拒绝追认或经催告 1 月内未作表示 :行为人承 担责任。 与有权代理效果一样。 不可以无权代理抗辩。 第三人 催告权(无论善恶)。 撤销权(善意,追认前)。 代理有效(主张表见代理)。 撤销权(主张狭义无权代理)。 晨陽提示:代理 授权 不明: 代 理人 被代 理人 承担 连带 责任 。 人身性质(结婚、遗嘱) 双方约定亲自执行 违法行为2017 年注会 笔记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5 6. 代理权 滥用 : 【知识 点3 】 诉讼 时效 1.

10、概 念: 诉讼 时效 过期 , 丧失 胜 诉权, 不丧 失实 体权利 , 法 院不 主动 提出 诉讼时 效, 一 审债 务人 以 诉讼时 效 抗 辩有效 , 在二 审期 间提 出的 , 法院 不支 持, 但 其基 于新的 证据 能够 证明 对方 当事人 的请 求权 已过 诉讼 时效 期 间 的 情形 除外。 已经 承诺支 付, 然后 以诉 讼时 效抗辩 的, 法院 驳回 。 诉讼 时 效不得 约定 排除 、 不得 约 定延长 或缩短 、不 得预 先放 弃。 晨陽提示:诉讼 时效 与除斥 期 间的 对比 : 区别 诉 讼时效 除 斥期间 性质 诉讼时效一过,丧失胜诉权,非实体权利 除斥期间一过,

11、丧失实体权利 适用对象 债权请求权 形成权(如撤销权) 法院 由当事人主张,法院不主动 法院主动 期间性质 可变期间,适用中断、中止、延长 不变期间,不中断、中止、延长 2. 适用情 况: 3. 诉讼时效 时长 :正常 2 年 ; 身 体伤 害、 质 量、 租 金、 寄 存( 身质 租寄 )1 年 ;涉 外进口 4 年 ;最长 20。 自己代理(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 事活动) 法律效果:原则上同无权代理效果, 合同等多方民事行为合同效力待定, 单方民事行为无效。 双方代理(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 一民事行为) 法律效果:同“自己代理” 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 代理人的利益 法律效果:代理

12、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适用情形 债权请求权(而不是物权)。 不适用情形 支配权、形成权、抗辩权。 特殊债权(存款本息+ 国债、金融债券、不特定对 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 投资关系交付出资。2017 年注会 笔记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6 晨陽提示:关于“中 止” “ 中断” 总结: 原因 发生时间 效果 中止 客观因素:不可抗力、其他障碍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 暂停 中断 主观因素:权利人提起诉讼、 一方提出要求、一方 同一履行等。 诉讼时效进行中 重新计算 延长 法院决定 延长 晨陽提示:中止 中断 同时, 先 考虑 中断 、后 考虑 中止 2017 年注会

13、笔记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7 第 三章 物权 法律制 度 【知识 点1 】物权 法概 述 【知识 点2 】 物权 变动 1. 变动形 态: 取得+变更+消灭 。 2. 物权变 动的 原因 : 3. 物权变 动的 公示 方式 : (1)动 产: 所有 权交付 生 效,特 殊车 船航 空器 也是 交付生 效, 只不 过登 记对 抗。 特 殊方式 当 事人 核 心识别标 志 物 权转移时 间 简易交付 两方 买受人先借(租)后买 买卖合同生效时 指示交付 三方 购买前为第三人占有 通知到达第三人时 占有改定 两方 出卖人先卖后借(租) 用(租赁)合同生效时 (2 ) 不动 产: 所有 权登记 ( 公

14、示) 生效 。 其 他地 方与 登 记不 一致, 以不 动产登 记 簿为 依据 ( 有证 据除外 ) 。 晨陽提示:物权 推定 效力, 动 产占 有人 、不 动产 登记 人 被推 定为 合法 权利 人。 晨陽提示: 不动产 登记类型 主要 有: 首次登 记、 变更 登记 、转 移登记 、注 销登 记、 更正 登记、 异议 登记 、 预告登 记、 查封 登记 等。 变动原因 基于法律行为 物权变动应公示。 基于非法律行为 事实行为(如合法建造);法律规定(如继承);公法行为(法律文 书、政府征收决定等)。不必以公示(登记)为前提, 但事后处分时仍要登记。2017 年注会 笔记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15、 8 首次登记:第一次登记,未办理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登记类型(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 更正登记:双方同意更正。 异议登记: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人申请异议登记。在异议登记之日起 15 日内不起 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 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异议登记不能阻止物权变动,但受让人不可善意取得。 预告登记 作用:防一房多卖。未经同意处分,物权不转移预告登记阻止物权变动。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能登记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情形:预购商品房(期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晨 陽提示: 债权消灭

16、指:债权得到清偿,合同协议被认定为无效、被撤销、被解除,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等。 晨陽秘诀:公式 的效 力总结 公示生效主义 物权生效= 合同生效+ 登记/ 交 付 登记生效 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 交付生效 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 登记或交付 生效 权利质权 (特例: 票据、 债券等有价证券, 有凭证交付生效, 无凭证登记生效; 其余均为登记生效)。 公示(登记)对抗主义 合同生效= 物权生效,登记起到对抗第三人的作用。 【知识 点3 】 【说 明】 完整版已准 备就绪, 本科目 完整版共 12 章 ,正文部 分 74 页,需 要 2017 完整 版 及以后年 度最新 版的可以 加一下 V 信: 2945611877 或 关注公众 号:晨 陽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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