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 / GDW 532 2010IICS 29.240 .0 20备案号 : CEC 291-2010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 532 2010高压直流输电直流测量装置运 行 规 范CodeofOperationforHVDC MeasurementEquipment2010-12-27 发布 2010-12-27 实施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Q/GDWQ / GDW 532 2010I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设备的验收 25 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36 运行巡视检查项目及要求 37 缺陷管理及异常处理 48 事故和故障处理 59 培训要求 610
2、 设备技术管理 611 备品备件管理 712 更新改造和报废 8编制说明 9Q / GDW 532 2010II前 言高压直流输电系统具有的技术、 经济优势,使其在远距离大容量送电、 跨大区联网和海底电缆送电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直流输电系统技术管理,提高换流站运行的安全可靠性,依据国家和国际的有关标准、 规程和规范,在总结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 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高压直流输电设备企业标准体系,内容包括换流阀、 换流阀冷却系统、直流测量装置、 高速直流开关、 交直流滤波器、 直流控制保护系统等主设备的技术规范、 运行规范和检修规范。本标准
3、是高压直流输电直流测量装置运行规范,是基于国网公司系统换流站的运行维护经验编制。本标准的相关技术原则将随着技术的发展与成熟逐步修订和完善。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解释。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分公司、 上海市电力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勇、 高军、 郑斌毅、 王安全、 林嘉扬、 胡艺罄、 马骥峰、 孙殿庆、 许世刚、胡锦根。Q / GDW 532 20101高压直流输电直流测量装置运行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高压直流输电直流测量装置运行管理中的设备验收、 巡视和维护、 操作要求、 缺陷管理、 事故和故障处理、 技术管理和培训等工作要求。
4、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 660kV 及以下高压直流输电直流测量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20840.7 电子式电压互感器GB/T20840.8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GB 1208 电流互感器GB 1207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GB/T4703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GB/T8905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GB/T11023 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导则GBJ1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 油浸电抗
5、器、 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T7354 局部放电测量GB/T2900.15 电工术语(变压器、 互感器、 调压器和电抗器)DL/T664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导则JB/T5356 电流互感器试验导则JB/T5357 电压互感器试验导则IEC 60071-5 绝缘配合3 术语和定义电子式互感器 electronic instrumenttransformer一种装置,由一次电流或电压传感器、 一次转换器、 传输系统及合并单元等部分组成,用以传输正比于被测量的量,供给测量仪器、 仪表和继电保护或控制装置。直流电子式电流互感器 DCele
6、ctronic currenttransformer一种电子式互感器,用于测量直流电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其合并单元的输出实质上正比于一次电流。直流电子式电压互感器 DCelectronic voltage transformer一种电子式互感器,用于测量直流电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其合并单元的输出实质上正比于一次电压。一次电流传感器 primary currentsensor对直流电子式电流互感器而言一次电流传感器通常是分流器或光学电流传感器,它产生与施加于一次端子的电流相对应的信号,直接或经过一次转换器传送给合并单元。Q / GDW 532 20102一次电压传感器 primaryvolt
7、age sensor对直流电子式电压互感器而言一次电压传感器即是直流分压器,它产生与施加于一次端子的电压相对应的信号,直接或经过一次转换器传送给合并单元。一次转换器 primaryconverter通常称为远端模块,将来自一次电流或电压传感器的信号转换成适合于传输系统的数字光信号。合并单元 merging unit一种装置,将来自一次传感器或一次转换器的信号转换成符合标准规约的信号输出供直流控制保护设备使用,一台合并单元可以接收并处理多个一次传感器或一次转换器的信号。4 设备的验收4.1 外观检查a) 直流测量装置外观应整洁,无锈蚀或损伤。b) 直流测量装置基础安装面应水平。c) 油绝缘直流测
8、量装置油位指示器、 瓷套法兰连接处、 放油阀均应无渗油现象。d) 具有均压环的直流测量装置,均压环应安装牢固、 水平,且方向正确。 具有保护间隙的,应按制造厂规定调好距离。e) 二次接线端子应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标志清晰。f) 气体绝缘直流测量装置的压力表压力值正常。g) 需要接地各部位应接地良好。4.2 电气试验a) 分压比测量。b) 低压回路工频耐压试验。c) 分压电阻、 电容值测量。d) 测量精确度试验。e) 频率响应试验。f) 绝缘电阻。g) 电容值。h) 介质损耗。i) 电流比测量。j) 极性检查。k) 电压限制装置功能验证。l) 激光功率测量。m) SF6气体湿度(充气型)。n)
9、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充油型)。o) 绝缘油试验(充油型)。p) SF6气体成分试验(充气型)。4.3 竣工资料a) 产品合格证明书。b) 安装使用说明书。c) 出厂试验报告。d) 安装、 试验、 调试记录 。e) 交接试验报告。f) 变更设计的技术文件。Q / GDW 532 20103g) 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h) 监理报告。i) 安装竣工图纸。5 设备运行维护管理5.1 运行维护一般要求a) 外绝缘表面清洁、 无锈蚀、 无裂纹及放电现象。b) 各类充油充气直流测量装置油位、 气压应指示正常。c) 各部位密封良好无渗漏现象。d) 停运半年及以上的直流测量装置应按有关规定试验检查合格后方可投运。
10、e) 零磁通直流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严禁开路,厂家另有说明的按厂家说明执行。f) 直流分压器低压端电容器在运行前已经调整好,运行中如果更换了二次电缆后,应重新调整低压端电容器值。5.2 红外热像检测要求换流站应制定直流测量装置红外测温的周期和要求,重点检查易发热设备,如直流测量装置本体、 引线接头及电缆等温升是否过大。 用红外热像仪对直流测量装置可视部分进行检测,直流测量装置无局部过热,热成像图谱与上次比较应无明显变化。 一般一个月测量一次,但在高温大负荷时应缩短周期,细则参考 DL/T664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导则 。5.3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运行维护要求a) 光通道光功率、 光电流等参数应
11、在运行正常范围,无异常变化。b) 通道奇偶检验错误次数,如果奇偶检验值增加较快,检查光通道以及相关板卡。c)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光纤护套外观应整洁,无损伤。d)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本体和户外接口盒应有良好的密封,能够防止雨水或潮气进入。e)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光纤应尽量保持在拉直状态,不应有大幅度的弯曲。f) 接线盒内光纤盘绕的弯曲半径应满足相关要求。g) 一、 二次接线应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标志清晰;h)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引出线不得触碰互感器外壳,应保持一定距离。5.4 合并单元运行维护要求a) 合并单元具备双路电源输入,正常运行时应保证均在运行状态。b) 合并单元故障处理过程中应注意采取防静电措
12、施6 运行巡视检查项目及要求6.1 正常巡视的项目和要求6.1.1 巡视时间a) 每天至少一次;b)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夜间巡视,检查设备有无电晕、 放电、 接头有无过热现象。6.1.2 巡视的项目和要求a) 设备外观完整无损。b) 一、 二次引线接触良好,接头无过热,各连接引线无发热、 变色。c) 外绝缘表面清洁、 无裂纹及放电现象。d) 金属部位无锈蚀,底座、 支架牢固,无倾斜变形。e) 架构、 遮栏、 器身外涂漆层清洁、 无爆皮掉漆。f) 无异常震动、 异常声音及异味。Q / GDW 532 20104g) 瓷套和底座等部位应无渗漏油现象。h) 直流测量装置的接线盒密封完好。i) 油位正常
13、。j) 各部位接地可靠。k) 运行人员工作站上各电压、 电流值显示正常。l) 支撑绝缘子表面清洁、 完整、 无裂纹、 无放电痕迹、 无老化迹象,憎水性良好。m) 直流分压器均压环完好,无破损、 松动迹象。6.2 特殊巡视6.2.1 巡视时间a) 在高温、 大负荷运行前。b) 大风、 雾天、 冰雪、 冰雹及雷雨后的巡视。c) 设备变动后的巡视。d) 设备新投入运行后的巡视。e) 设备经过检修、 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运行后的巡视。f) 异常情况下的巡视。 主要是指:设备发热、 系统冲击、 内部有异常声音等。g)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法定节假日、 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时。6.2.2 巡视的
14、项目和要求a) 大负荷期间用红外测温设备检查直流测量装置本体、 引线接头发热情况。b) 大风扬尘、 雾天、 雨天时,检查外绝缘有无闪络。c) 冰雪、 冰雹时,检查外绝缘有无损伤。7 缺陷管理及异常处理7.1 缺陷分类及定性缺陷及异常的管理和处理应严格执行国网公司颁布的 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 (试行)、 全国互联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试行) 及相应直流输电系统调度运行细则的有关规定。 缺陷分为危急缺陷、 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7.1.1 危急缺陷发生下列故障应定为危急缺陷并申请停电处理:a) 设备漏油,从油位指示器中看不到油位。b) 设备内部有放电声响。c) 主导流部分接触不良,引起发热变色。d) 设备
15、严重放电或瓷质部分有明显裂纹。e) 绝缘污秽严重,有污闪可能。f) 直流测量装置二次读数异常波动。g) 设备的试验、 油化验等主要指标超过规定不能继续运行。h) 设备存在严重的漏气现象。7.1.2 严重缺陷发生下列故障应定为严重缺陷:a) 设备漏油。b) 红外测量设备内部异常发热。c) 工作、 保护接地失效。d) 瓷质部分有掉瓷现象,不影响继续运行。e) 充油设备油中有微量水分,呈淡黑色。Q / GDW 532 20105f) 充气设备出现气压低一级报警但无下降趋势。g) 电子式直流电流测量装置激光功率、 电流超出范围。7.1.3 一般缺陷上述危急、 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 指性质一般,情况
16、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例如下列情况等。a) 设备轻微渗油。b) 设备上缺少不重要的部件。c) 设备不清洁、 有锈蚀现象。d) 光电流测量装置奇偶校验值缓慢变化。e) 其它不属于危急、 严重的设备缺陷。7.2 缺陷处理程序a) 值班人员在直流测量装置运行中发现任何不正常现象时,按规定程序上报并做好相应记录。b) 值班人员若发现设备有威胁电网安全运行且不停电难以消除的缺陷时,应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及时申请停电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c) 当发生危及直流测量装置安全的故障,而直流测量装置的有关保护装置没有动作时,应立即手动将直流测量装置停运。8 事故和故障处理8.1 直流分压器二次电压降低故
17、障时处理a) 接线盒受潮会引起直流电压缓慢下降,在未降至跳闸级别时,应带电对接线盒进行烘干处理。b) 存在放电现象,如果相应的直流系统未闭锁,则应将相应直流系统降压运行。c) 二次回路接线异常引起电压降低时,应将相应的控制保护退出运行后进行处理。 运行中分压器底部结构也有高电压,禁止一切维护。8.2 电子式直流电流测量装置各参数异常时处理a) 故障现象:光电流测量装置奇偶校验值上升或光功率、 光电流超出范围或光通道关闭。b) 故障处理:对相应板卡、 光纤及传感器进行检查,检查传感器及高压侧光纤时应停电处理。8.3 零磁通直流电流测量装置常见异常判断及处理a) 电流测量装置过热,可能是内、 外接
18、头松动,一次过负荷,或绝缘介损升高。b) 测量装置产生异常声响,可能是铁芯或零件松动,电场屏蔽不当,接触不良,绝缘损坏放电。c) 绝缘油溶解气体色谱分析异常,应按 GB T 7252 进行故障判断并追踪分析。 若仅氢气含量超标,且无明显增加趋势,其它组份正常,可判断为正常。8.4 若直流测量装置出现下述情况,应进行更换a) 瓷套出现裂纹或破损。b) 直流测量装置有严重放电,已威胁安全运行时。c) 直流测量装置内部有异常响声、 异味、 冒烟或着火。d) 经红外测温检查发现内部有过热现象。8.5 充气、 油浸式直流测量装置泄漏处理a) 若出现气(油)压低报警信号,应检查设备是否有明显漏气(油)点,
19、如果未发现明显漏气(油)点,且无下降趋势,则加强监视。b) 若有明显漏气(油)点或气(油)压持续下降,则应在气(油)压降至直流系统闭锁前,将相应直流系统停运。c) 若相应直流系统已经闭锁,则对相应直流测量装置进行检查。Q / GDW 532 201069 培训要求9.1 技术管理人员培训要求a) 熟悉国家及行业有关直流测量装置的技术标准。b) 熟悉直流测量装置检修、 运行的有关规程。c) 能够组织直流测量装置的验收。d) 能够编制各种直流测量装置的技术条件及检修、 运行规程。e) 能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制订直流测量装置预防事故措施要求。f) 掌握直流测量装置的结构、 技术参数、 试验项目、 制造工
20、艺等有关内容。g) 掌握直流测量装置设备电气、 绝缘、 油化等专业知识。h) 各类直流测量装置重要缺陷及故障具备一定的分析能力。i) 了解直流测量装置技术发展的动态。9.2 检修人员培训要求a) 熟悉掌握 互感器运行检修导则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 油浸电抗器、 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 预防性试验规程 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有关内容,了解互感器预防事故措施要求。b) 了解直流测量装置检修试验项目、 试验标准和各项试验项目的意义。 了解直流测量装置一般缺陷的产生原因及防止对策。 能够组织进行直流测量装置的检修,制定检修施工措施计划。c) 熟悉直流测量装置检修质量标准及检修工艺过程。d
21、) 掌握常用仪表(如电流表、 电压表、 绝缘电阻表、 万用表等)的名称、 规范、 用途、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掌握钳工工具的使用及保管方法,了解常用检修材料的名称、 规范、 用途、 质量要求及使用保管方法。e) 熟悉各种检修材料的规格、 用途、 质量要求。f) 熟悉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有关内容,掌握紧急救护和人工呼吸法。9.3 运行人员培训要求a) 熟悉直流测量装置运行规程。b) 熟悉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 油浸电抗器、 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有关内容。c) 掌握直流测量装置正常巡视及特巡内容及方式。d) 掌握直流测量装置内部故障、 着火等紧急情况下的事故处理方法
22、。e) 掌握紧急救护和人工呼吸法。f) 了解直流测量装置检修项目、 试验项目的内容和要求。g) 了解直流测量装置的一般原理、 接线方式。h) 了解直流测量装置预防事故措施要求。10 设备技术管理10.1 设备档案管理10.1.1 基本设备台帐a) 设备名称以及调度命名和编号。b) 铭牌规范(设备型号、 电气参数、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等)。c) 设备照片。d) 出厂以及投运日期。10.1.2 设备技术资料Q / GDW 532 20107a) 新设备投运前的技术资料应包括:1) 制造厂提供的说明书、 图纸及出厂试验报告 .2) 交接试验报告 .3) 直流测量装置安装全过程的记录 .4) 直流测
23、量装置保护回路的安装竣工图 .5) 备品配件清单 .6) 直流测量装置安装工程监理及验收报告。b) 直流测量装置运行中的技术资料和档案:1) 直流测量装置履历卡片;2) 直流测量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历次的检修原因和检修全过程记录;3) 直流测量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历年的试验报告;4) 直流测量装置红外测温记录;5) 直流测量装置运行记录;6) 直流测量装置合并单元的校验记录;7) 直流测量装置事故及异常运行记录;8) 直流测量装置现场运行规程。10.2 设备运行分析直流测量装置运行状态分析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缺陷,及时消除缺陷,确保检修工作做到工效高(检修工期短,耗用工时少)、 用料省(器材消耗少,修
24、旧利废好)、 安全好(不发生重大人身、 设备事故及一般事故)。 提高直流测量装置健康水平,使直流测量装置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安全运行。10.3 反措管理a) 运行单位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反措要求定期对直流测量装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b) 配合主管部门按照反事故措施的要求,分析设备现状,制定落实计划。c) 作好反措执行单位施工过程中的配合和验收工作,对现场反措执行不利的情况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d) 定期对直流测量装置反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 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11 备品备件管理11.1 一般规定a) 为了能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缩短停运时间,提高设备可用率,确保电网安全经济
25、运行,各级单位需做好备品备件管理工作。b) 备品备件的管理应遵循 “统一管理、 分级负责、 合理储备、 分散保管、 有偿使用 “的原则。c) 备品备件应按需配置,合理定额,及时补齐。 属易耗品或运行中故障率较高、 运行中需定期拆下校验的设备、 采购周期较长的设备、 易储存,产品性能不受环境、 时间影响的设备均应备足备齐,其他则可不备或少量配置。d) 各种型号直流测量装置至少备一完整套,此外还需备易损件,如:瓷套、 一、 二次紧固件、电子单元、 二次板卡、 传感器、 气体密度继电器、 气体压力表。11.2 备品备件的保管和维护a) 直流测量装置备品由运行维护单位负责保管。 所有备品备件在开箱验收
26、合格后,应恢复包装后入库,附属零件应随本体存放。b) 备品备件保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设备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保管单位应根据备品备件的特Q / GDW 532 20108性,保证相宜的环境,按期保养和测试,并作好记录,确保备品备件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保管单位要做到帐、 物、 卡相符,并按时寄送报表。c) 对整台直流测量装置备品妥善放置,防雨、 防潮、 防撞击。d) 充气型直流测量装置可以横卧保存,充油型直流测量装置必须直立保存;直流分压器应直立保存,且要通风良好。11.3 备品备件的补充和报废a) 工程项目设备订货合同中订购的备品备件,在工程竣工时由电力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向各级责任单位移交备品备
27、件及相关技术资料;责任单位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及时登记归档和输入备品备件信息管理系统,并落实存放地点。b) 损坏设备的可利用部分、 改造工程换下的完好设备和退役设备,由资产所属单位决定换下后经修理、 试验合格后留作备品备件。c) 各运行单位和保管单位根据备品消耗情况和储备定额,及时向备品负责单位提出补充采购申请,由负责单位的生技部门会同备品管理部门根据申请编制补充备品备件计划,经上级公司批准后,形成采购目录。 备品管理部门根据采购目录,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生技部门配合选型验收等技术工作。d) 设备到货后采购单位和保管单位必须认真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购入的备品备件由保管
28、单位造册纳入备品备件管理系统。e) 当备品备件丧失备用功能时,由保管单位向主管单位提出报废申请。12 更新改造和报废a) 当直流测量装置及其附属设备严重老化;事故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直流测量装置容量不满足电网要求;或直流测量装置主要零部件缺陷较多时,直流测量装置可申请更新和改造。 并根据技术和经济的综合分析,决定直流测量装置的报废。b) 直流测量装置报废后,应及时更新设备台帐。Q / GDW 532 20109 高压直流输电直流测量装置运行规范编 制 说 明Q / GDW 532 201010目 次一 编制背景 11二 编制主要原则 11三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 11四 主要工作过程 11五 标
29、准结构和内容 11六 条文说明 12Q / GDW 532 201011一 编制背景高压直流输电系统近年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 西电东送、 南北互供、 全国联网” 战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直流输电系统技术管理,提高换流站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国家电网公司决定研究制定高压直流输电设备企业标准体系,内容包括直流测量装置、 换流阀冷却系统、 直流测量装置、直流转换开关、 交直流滤波器、 直流控制保护系统等主设备的技术规范、 运行规范和检修规范。本标准是高压直流输电直流测量装置运行规范。二 编制主要原则在广泛调研和认真总结国家电网公司系统 66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直流输电系统测量装置设备
30、运行维护经验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本标准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1. 应结合现场实际工作,在规范中体现目前广泛采用的验收标准、 巡视要求、 操作方法等;2. 所制定的标准应能够引导现场运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提高工作质量;3. 本规范应可以指导运行维护部门有效开展技术管理和培训工作。本规范在编制时考虑了以下要求:1. 规定了直流测量装置验收的项目和要求、 应验收的试验项目以及需要提供的竣工资料。2. 规定了直流测量装置运行管理中的注意事项以及对巡检的要求。3. 规定了直流测量装置缺陷的分类原则以及异常故障的处理方法。三 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1. 本规范引用了 Q/GDW111 直流换流站高压直流电气
31、设备交接试验规程 中的相关规定。2. 本规范引用了 GB/T13498 高压直流输电术语 的相关规定。3、 本规范中所涉及的其他规定,除特殊定义外,均按照本规范引用的 IEC 和 GB 标准执行。四 主要工作过程2009 年 4 月,为规范超高压换流站核心设备管理,实现超高压直流输电属地化管理战略思想,国家电网公司生产部组织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分公司认真总结超高压换流站 20 年运维经验,编写超高压换流站六类核心设备的技术规范、 运行规范、 检修规范、 技术监督规定、 预防事故措施、 评价标准、 技术改造指导意见等 42 个标准。 标准编写人员查阅了换流站六类核心设备设计、 制造、 安装、 调试、
32、 运行、维护及相关反措规定等技术资料, 2009 年 6 月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分公司完成了这一系列标准初稿的编写。2009 年 8 月 4 日至 6 日,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在北京组织相关运行单位、 技术监督单位、 设备厂家、 科研院所对对高压直流输电六类核心设备的技术规范、 运行规范、 检修规范、 技术监督规定、 预防事故措施、 评价标准、 技术改造指导意见等规程规定初稿进行了评审。2010 年 4 月国网公司生产技术部在北京召开直流设备 5+2 规范编制讨论会,会上委托上海市电力公司负责 高压直流输电直流测量装置运行规范 (初稿)的修改完善。 在接到任务后,上海市电力公司确定由上海市电力公
33、司超高压输变电公司负责完成此项工作。 编写人员根据标准初稿评审意见,依据国家和国际的有关标准、 规程和规范并结合国内当前高压直流测量装置设备生产运行维护经验,完成了送审稿编制。2010 年 8 月 11 日,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在湖北武汉组织召开了 高压直流输电直流测量装置运行规范 审查会。 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 运行分公司、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 上海市电力公司、 江苏省电力公司、 湖北省电力公司、 四川省电力公司、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西安西开高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查。 专家组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同意标准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
34、进行修改后可形成报批稿,报主管部门批准。五 标准结构和内容本规范依据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800 2001 的编写要求进行编制。 规范主要结构及内容如下:Q / GDW 532 2010121. 目次;2. 前言;3. 规范正文共设 12 章: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设备验收、 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运行巡视检查、 缺陷管理、 事故和故障处理、 培训要求、 设备技术管理、 备品备件管理、 更新改造和报废;4. 编制说明。六 条文说明1. 标准第 4.2 节对设备电气试验验收项目作了具体规定,在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运行单位应派人到现场跟随调试单位进行查看。 其他所有的试
35、验项目均应提供试验报告。2. 标准第 5.3 节电子式电流互感器运行维护要求中,对光通道光功率、 光电流等参数测量应使用专用测量设备,并严格按照厂家提供的测量规范进行。3. 标准第 7.1.2-7.1.3 条对测量装置的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处理进行了规定,当测量装置中任何一路激光功率或电流超出范围,会闭锁相关的控制和保护。 虽然系统还能继续运行,但系统可靠性已经大大降低,运行人员应立即向调度申请处理,恢复测量装置的正常运行。4. 标准第 7.1.1和 7.1.2条对充气、 油浸式直流测量装置泄漏缺陷进行了分类,判断依据是若有明显漏气(油)点或气(油)压持续下降,在气(油)压降至直流系统闭锁前。 漏气(油)严重的应立即处理;若漏气(油)轻微的应加强监视,择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