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属索具培训教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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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属索具培训教材,内容包括:港口装卸用钢丝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港口装卸用链式吊索使用技 术条件、现有工属索具组装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港口装卸用钢丝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GB 1473893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10批准199408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港口装卸用钢丝绳吊索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使用、检查、报废、运输和贮存的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装卸机械与货物连接的钢丝绳吊索。,2 引用标准,GB 1102 圆股钢丝绳 GB 59741 钢丝绳用普通套环 GB 59742 钢丝绳用重型套环 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694

2、6 钢丝绳铝合金压制接头 GB 8358 钢丝绳破断拉伸试验方法 GB 14735 港口装卸用吊钩使用技术条件 GB 14736 港口装卸用吊环使用技术条件 GB 14737 港口装卸用链式吊索使用技术条件,3 术语 31 钢丝绳吊索:由钢丝绳一端或二端与吊钩、吊环、链条等金属附件连接而成的装卸索具,亦可单独制成吊具。 32 环眼:钢丝绳一端或二端制作成的环状部分。 33 插接:钢丝绳一端或二端用手工或机械插接成环眼的方法。 34 压接;钢丝绳一端或二端用铝合金或铁合金套管通过机械压制成环眼的方法。 35 花:在插接工艺中,钢丝绳插接一锥称为一花。 36 单花:对被插入的钢丝绳以一股为间隔插入

3、的。 37 双花:对被插入的钢丝绳以二股为间隔插入的。 38 单肢钢丝绳吊索:仅用一根钢丝绳吊索来起吊货物,称此钢丝绳吊索为单肢钢丝绳吊索。,39 多肢钢丝绳吊索:同时用与主环相连的二根、三根或四根钢丝绳吊索来起吊货物,称这副钢丝绳吊索为多肢钢丝绳吊索。 310 肢间夹角:在多肢钢丝绳吊索中,相对于一定的吊用模式下的二根钢丝绳吊索之间的夹角; 311 吊用模式:悬吊用货物时钢丝绳吊索所处的几何位置状态。 312 吊用模式系数(M):根据吊用模式中的吊索肢数和肢间夹角,钢丝绳吊索所能承受最大载荷的校正值。 313 额定载荷(Q):单肢钢丝绳吊索最大工作载荷。 314 极限工作载荷(Qj:一般使用

4、条件下钢丝绳吊索,允许悬挂的最大载荷。 315 钢丝绳吊索破断拉力(Fs):钢丝绳吊索在静态拉伸试验情况下,发生破断时的拉力。 316 效率系数(Kc):钢丝绳吊索在拉伸试验时的破断拉力与所选用钢丝绳的最小破断拉力之比。,4 技术要求 41 使用性能 411 额定载荷的计算,按公式(1)确定。 Q=Fs/n (1) 式中:Q单肢钢丝绳吊索最大工作载荷kN; Fs钢丝绳吊索的破断拉力,kN;n安全系数。 412 钢丝绳吊索的最小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 413 极限工作载荷,按公式(2)确定。 Qj=Q*M (2) 式中:Q单肢钢丝绳吊索最大工作载荷kN;M吊用模式系数,按表1选取。,42 外观要求

5、 421 插接的钢丝绳吊索,环眼连接不允许有编结不均匀、夹丝、露芯等。 422 压接钢丝绳吊索,套管表面光洁、合模处圆滑、无裂纹。 423 钢丝绳吊索的环眼部位不允许有断丝。 424 装置连环、链条、吊钩、吊环等附件的钢丝绳吊索,其附件的外观应符合GB 6946、GB 59741、GB 14737、GB 14735、GB 14736的规定。,44 工艺要求 441 下料 4411 钢丝绳应保持表面清洁,钢丝绳在连接加工前不允许在地面上拖滞,以避免钢丝绳的损伤。 4412 钢丝绳和套管棒料应用机械切割的方法截取,不得用熔断方法截取。 4413 钢丝绳在切割前,应对离切口两端1520mm处用细铁丝

6、扎紧(捆扎长度见图1),以防止切断处松散。 4414 按规定的套管长度切割套管,切割边应与套管轴线垂直,并清除套管内外壁铝屑和毛边。,442 环眼连接 4421 插接结构型式(见图2) a 单肢使用的钢丝绳吊索,用手工插接应全部采用二锥双花; b 插花的总花数不得少于21花; c 插接长度应为钢丝绳直径的20倍; d 插接完毕后留毛头不少于25mm,不大于30mm,多余部分应采用切割方法割去。,524 钢丝绳吊索破断拉伸试验的破断拉力,必须满足计算公式(3)。 FsF0*Kc (3) 式中:Fs钢丝绳吊索的破断拉力,kN;F0所选用钢丝绳的破断拉力,kN; c效率系数,根据表2钢丝绳直径与之相

7、对应的数据选取。,6 检验规则 61 型式检验 611 插接钢丝绳吊索的环眼连接技术必须符合4421条中的规定。 612 插接钢丝绳吊索的外观要求必须符合42条中的规定。 613 压接钢丝绳吊索的检验应符合GB 6946中41条的规定。 614 钢丝绳破断拉伸试验应符合52条规定。 62 出厂检验 621 钢丝绳吊索应由制造厂的技术检验部门按42、4421和51条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出厂合格证明。,7 标志和检验合格证书 71 下面的数据应打印在金属标牌或标签上,标牌或标签应牢固地连接在钢丝绳吊索上。 711 极限工作载荷,kN; 712 钢丝绳直径和钢丝绳吊索的长度,mm或m; 7

8、13 产品批号; 714 制造厂名或代号。 72 检验合格证书 721 每件钢丝绳吊索,应备有质量检验证书,其中应写明:a 制造厂名;b 钢丝绳吊索的结构型式;c 钢丝绳直径和钢丝绳吊索的长度,mm或m;d 极限工作载荷;e 产品批号;f 检验人员盖章及日期。,8 使用规则 81 无标志和检验证书的钢丝绳吊索,严禁投入使用。 82 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钢丝绳或金属附件的损伤超过报废标准时严禁投入使用。 83 钢丝绳吊索严禁超载荷使用。 84 钢丝绳吊索肢间夹角不得大于120。 85 装置吊钩、吊环、链条等金属附件的钢丝绳吊索,相互间应用卸扣联接,其额定载荷应相等。 86 钢丝绳吊索起吊要

9、平稳,并应避免冲击载荷的作用。 87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钢丝绳在锐角处发生弯折或与载荷碰撞。 88 禁止拖拽或从高处向下摔扔钢丝绳吊索。 89 不得在超过40和100温度范围外使用。 810 不得暴露在腐蚀性的气体、液体或蒸汽中使用。 811 对贮存期超过二年的钢丝绳吊索,必须按51条抽样拉力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9 检查规则 91 钢丝绳吊索应作全长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各项:a 断丝情况断丝根数及断丝分布状况和程度;b 磨损程度测量各磨损部位钢丝绳直径;c 腐蚀程度是否生锈,腐蚀情况;d 涂油状态油脂是否适当存在,油脂上有无附着杂物;e 变形及其他异常现象扭结痕迹、压扁、损伤、松

10、股或松捻的程度及位置;f 环眼连接部位的紧固状况钢丝绳错动和套管是否发生变形、磨损、腐蚀及裂纹;g 按GB 14735、GB 14736、GB 14739检查钢丝绳吊索的附件。 92 检查周期 921 日常检查使用前后,应按照91条内容对钢丝绳吊索及金属附件进行目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使用。 922 定期检查应指定专职技术人员每个月对钢丝绳吊索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对使用频繁的钢丝绳吊索应根据使用频繁程度,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应作记录,检查记录表的型式见附录B(参考件)。,10 报废 101 钢丝绳吊索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报废。 1011 环眼连接部位断丝为总丝数的5; 1012 在一个

11、捻距内断丝数为总丝数的13(包括同向捻和交向捻);同向捻6*37FC遵守6d范围内不超过11根,30d范围内钢丝绳断丝数达到19根。 1013 绳股断裂见附录C(补充件)图C1; 1014 钢丝绳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少10以上; 1015 出现波浪形变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 d的范围内,d14d3(见附录C图C2);式中:d钢丝绳公称直径;d1钢丝绳变形后包络面的直径; 1016 钢丝绳被压扁(见附录C图C3); 1017 扭结、弯折(见附录C图C4); 1018 钢丝绳严重锈蚀; 1019 环眼连接部位,钢丝绳松脱或错动; 10110 套管损伤、变形、裂纹和严重腐蚀; 10111 套管直

12、径缩小到GB 6946中表A1所列直径的95; 10112 钢丝绳吊索的金属附件报废标准,按其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11 运输和贮存 111 运输 1111 在装运卷绕包装和分组捆扎的钢丝绳吊索时,应使用有效的起重工具,严禁从高处摔丢,移动时不可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滚动和拖行,以免损伤钢丝绳吊索。 1112 领取、送还及搬运时,应使用运输工具,严禁在地上拖拽。 112 贮存 1121 钢丝绳吊索贮存前,应清除表面细屑杂物和绳股间的油污,并涂上油脂。 1122 对吊装过带有严重腐蚀性物品的钢丝绳吊索,每次使用后必须冲洗干净,涂上适量油脂后存放。 1123 钢丝绳吊索应贮存在通风、干燥场所,防

13、止阳光直射、热气烘烤和接触酸、碱等具有腐蚀性的物质。 1124 钢丝绳吊索应分类卷绕放置在垫板或悬挂在货架上,严禁混杂存放。,钢丝绳吊索推荐极限工作载荷,钢丝绳损伤实例,钢丝绳变形报废图样,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港 口 装 卸 用 链 式 吊 索 使 用 技 术 条 件GB14737-9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 准 规 定了港口装卸用链式吊索(以下简称链式吊索)的等级、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标志、运输、储存及使用规定。 本标 准 适 用于港口起重机械同起吊重物连接,用焊接方法制造的链式吊索。,2 引用标准 GB 9 8 5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

14、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 GB 9 8 6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和尺寸 GB 4 82 9 起重用短环链验收总则 GB 6 3 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 1 4 73 5 港口装卸用吊钩使用技术条件 GB 1 4 73 6 港口装卸用吊环使用技术条件,3 术语 3.1 链式吊索chain sling 一根 或 数 根链条及其上、下端配件的组合体,用来把起吊重物连接到起重机的吊钩上。 3.2 链式吊索的长度成 品链式吊索上端配件的内侧到下端配件内侧的长度(见图1图4),4 等级和型式 4.1 等级 链式 吊 索 的强度等级应与所用的链条等级一致,按GB4 829分为M(4),S(

15、6),T(8)e 4.2 型式 链式 吊 索 的型式分为单肢、双肢、三肢和四肢(见图1一图4),5 技术要求 51 尺寸公差 多肢 链 式 吊索的最长肢和最短肢的差。 a 长 度 2m以内时不超过6mm; b 长 度 超过2m时,可增为每米不超过3mm, 5.2 材质 5.2.1 链条所用钢材应为镇静钢,具有良好的可焊性和冷弯性,且不易产生老化脆裂,能满足链条的机 械性能 钢材 的 晶 粒度按GB6 394进行测定,应达到奥氏体晶粒度5级以上 材质 中 硫 磷含量的检验分析不得超过表1的规定值。 表 1,5.2.2 配件材料应符合GB 14735,GB 14736的规定 5.3 制造 5.3.

16、1 链式吊索所用的配件,其额定工作载荷必须大于或等于链条的额定工作载荷。 5.3.2 多肢链式吊索的链条与主环的连接方式 a 双 肢 链条与主环之间应有连接环、中间环(需要时); b 三 肢 链条与主环之间应有连接环、中间环(需要时),或者其中二肢先与中间主环连接后再 和另一分肢与主环连接, c 四 肢 每对分肢先与中间主环连接后,再分别与主环连接 5.3.3 各链环的焊接应符合GB 985,GB 986的有关规定,焊条的强度不得低于母材的强度,焊接应在 环的平行部位的中间处。焊缝金属任何地方都不应错位,使环外廓产生凹陷,焊缝四周应修整平滑 5.3.4 焊接后连接环和中间环应能灵活转动。 5.

17、3.5 链式吊索的链条和各配件应进行相应的热处理以确保达到所要求的机械性能(对于M级可省 略热处理)。,5.4 额定值 5.4.1 单肢链式吊索 单肢 链 式 吊索的额定工作载荷应等于结构中所使用的链条的额定工作载荷。 5.4.2 多肢链式吊索 计算 多 肢 链式吊索的承载能力,用单值载荷法。其额定工作载荷为相同链条制成的单肢链式吊索的 额定工作载荷乘以表2所规定的相应系数。,7、检验 71 型式检验 7.1.1 型式检验包括验证试验检验、破断试验检验和外观检脸。 7.1.2 链条的检验按GB 4829有关规定进行,且破断伸长率不得小于表4的规定。 7.1.3 配件的检验按GB 14735,G

18、B 14736的规定进行。 7.2 出厂检验 7.2.1 出厂检验包括验证检验和外观检验 7.2.2 外观检验 a 吊索 上任何部位不得有裂纹、裂缝、明显锈蚀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 b 多肢 链式吊素的最长肢和最短肢的差符合5.1的规定, c 链 条 、中间环、连接环应灵活转动。 7.3 检验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8 标志、运翰和储存 8.1 标志 8.1.1 检验合格的链式吊索应在其主环或紧挨着主环的一个链环的低应力区作永久性的标志如果影 响链环的机械性能,可写在标牌和标签上牢固地挂在主环或紧挨主环的一个链环上。 8.1.2 标志的内容应有额定工作载荷、等级、制造厂名或代号、链条尺寸和链肢

19、数等。 8.2 运输 链式 吊索 在运输中不得从高处坠落 8.3 储存 长期 储 存 的链式吊索应涂上防锈层,并挂在支架上。,链 式 吊索 使 用 规 定,链式 吊索 在使用中必须注意的事项: l 必须在标志的额定工作载荷范围内使用。 2 链条处于扭曲、打结、缠绕的状态时不得使用 3 链式吊索与货物棱角接触时,应铺上衬垫物。 4 避免从重物下面拉拽,或者让重物在链条上滚动 5 重物应挂在吊钩的中央,切不可挂在钩尖处,不得长时间将载荷悬挂在吊索上。 6 起吊货物时要缓慢,落下时要平稳,避免产生明显的冲击 7 多肢链式吊索的各肢受力要均匀。 8 当采用钩套方法时,必须注意钩套的角度,并采用较大的额定工作载荷的链式吊索安全系数不小于6倍 9 不得将有缺陷的链条、吊钩、吊环进行焊接、加厚或热处理后重新使用。,10、链条索具正常工作温度-40到+200, 11、从+200开始提升能力降至90%, 12、300%开始提升能力降至75%, 13、400之后不建议使用; 14、如出现下述情况之一,链式吊索应停止使用: a 链 环 直径磨损量达原直径的10% b 链 环 有裂纹、弯曲或扭曲现象; C 链 条 永久性伸长超过原长的5. 11、链式吊索不使用时,要放置在通风良好、设有悬挂装置的储存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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