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_承担单位:_联系人:_联系电话:_E-mail:_单位地址:_邮政编码:_起止年限:_至_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二八年一、项目背景及重要性 二、主要内容和技术路线(说明技术成果的现状、集成化的内容、采用的技术路线等) 三、考核指标与计划进度(说明项目实施后,达到的熟化程度和技术水平;简述项目执行期内产量、产值、税收、利润、 创汇情况;说明成果熟化后,预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四、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请严格按照申报书的内容填写) 1经费来源(单位:_万元) 时间 省拨经费 地方、部门配套 自筹资金 贷款 其他 合计 2经费预算(以进度和资金来源为依据,
2、说明经费使用预算) 时间 使用金额 使用说明 3省拨经费预算 时间 使用金额 使用说明 五、组织实施方案(说明项目实施地点与规模、参加单位与任务分工) 六、项目参加人员 姓名 单位 年龄 性别 专业 职务职称 分工 负责人 主要参加人员 七、共同条款 签约各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_第一条 项目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若经费超支,由乙方自筹解决,但不得因此影响项目的执行。 第二条 乙方要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保证在项目实施结束后达到为科技成果大面积应用和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体系)。 第三条 乙方应如实、按时按照规定,向甲方
3、和丙方报送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甲方、丙方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财政拨款经费下达后两个月内落实其自筹资金,丙方有协助管理项目的职责。 第五条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项目信息。 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撤消或中止合同。撤消或中止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将财政拨款经费如数退还。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是终局 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项目验收后止。 第十条 省科技厅对合同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合同签约各方 甲方:山东省科技厅 联系人:何乃波 (公章) 2008年6月20日 乙方:_负责人(签字):_联系人:_(单位公章) _年_月_日丙方(主管部门):_ 联系人:_(公章)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