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买卖合同(六)_(以下简称卖方)姓名:_身份证号码:_地址:_(以下简称买方)姓名:_身份证号码:_地址:_(以下简称经纪方)地址:_总机:_经卖方、买方及经纪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买卖标的买卖双方经协商须以下列条款通过经纪方出售及购入位于_(以下简称该房屋)之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其它附属面积_(以房产证面积或确权面积为准)。 二、成交价格该房屋之成交楼价为单价_元/平方米,其中附属单价_元/平方米,总价_元,(大写)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 三、付款方式(在 中打“”选择)A一次性付款 (a)_元须在签本合约之同时付清作为认购金; (b)_元须在签正式房屋买卖合约前
2、付清作为部分楼款,正式买卖合约须_年_月_日之前签妥;(c)_元须于买卖完成时(指房屋产权证书或正式购房合同已完备,下同)由买方付清作为楼价余款。 B按揭付款 (a)_元须在签本合约之同时付清作为认购金; (b)_元须在签正式买卖合约时付清作为首期余款,正式买卖合约须于银行同意按揭时签妥; (c)_元须于买卖完成并办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贷款银行直接拨入卖方银行帐号作为楼价余款,银行实际贷款额与原贷款额之间差额由买方以现金支付。C转按付款 (a)_元须在签本合约之同时付清作为认购金,卖方收款_天内向抵押银行申请转按揭手续,并协助买方申请银行贷款手续。(b)_元须在签正式买卖合约时付清作为首期余款,
3、正式买卖合约须于银行同意转按时签妥; (C)_元须于买卖完成并办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贷款银行扣除卖方所欠款项后将余款直接拨入卖方银行帐号作为楼价余款 银行实际贷款额与原贷款额之间差额由买方以现金支付。四、税费承担及交割A买卖完成时,卖方须负责将该物业交结/买方同意连同该物业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B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而买方已检查该物业,故买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C在该物业交易完成之日(即交结),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管理、电话费及有线电视费等),并即时迁出该房户口。 五、佣金及赔偿基于经纪已提供之服务,经纪有权在此合约后向卖方收全_元及向买方收全_元作为佣金。六、违约责任
4、A卖方须保证对上述房屋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瓜葛、债务、税项及租赁清还抵押等,卖方应在交易前清理完毕,并保证交易后买方无须负责,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B经纪代卖方所收之临时认购金,由卖方收妥及签署本合约作实。如卖方拒绝收取该临时认购金及签署本合约,则该笔认购金在没有任何补偿情况下交回买方,买方将不得要求任何赔偿。C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完成,则已付之认购金将由卖方没收,而卖方有权再将该物业售予任何人,而卖方不可再为此而向买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D卖方在收取认购金后不依合约条款将该物业售予买方,则卖方除须退还所有买方已付
5、之认购金外,并须以同等数目之金额赔偿买方以弥补买方之损失,而买方不可要求进一步赔偿或逼使卖方履行此合约。E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若卖方或买方任何一方未能依本合约之条款卖出或买入该房屋,则毁约之一方须即时付予经纪上述买卖双方的佣金作为赔偿经纪之损失。F签署本合约后,如买卖双方在未得经纪同意下协议取消本合约或私自交易,则买卖双方将同时及分别成为本合约之毁约者,并仍须各自负责付予经纪应得之上述佣金,并支付给经纪方总房款_%的违约金。七、其它A经纪方负责跟进有关买卖过户等一切手续,直到该房屋买卖完成为止。买卖双方须提供齐全该房屋买卖所需之资料。 B合约取代任何过往之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与及协议。C本合约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卖方及经纪各持一份。 八、补充1_。 2_。 3_。买方:_年_月_日卖方:_年_月_日经纪方:_年_月_日兹收到上述买方规定之定金人民币_元。卖方:_年_月_日于_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