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省混凝土外加剂买卖合同(LF-20080103)(示范文本)工程名称:_买方(甲方):_卖方(乙方):_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2008年6月发布使用说明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一、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范围,凡在辽宁省境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中买卖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均应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二、本合同所称混凝土外加剂,是指由具有合法工商营业执照生产混凝土外加剂企业或销售企业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预制混凝土构件企业的买卖关系标的物。本合同示范文本由使用说明、十三项条
2、款和1个附件组成,文本共9页,每页右上角盖有“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示范文本监制”章。三、签订合同前买方和卖方的要互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或企业资质证书外,不具备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单位,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四、本合同第三条3款附加技术条件以合同附件表达(内容包括技术指标、检验方法及条件等),请认真协商填写。五、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销售企业在出售混凝土防冻剂时,应向买方提供本产品的“3C”强制认证证书。六、本合同条款由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合同编号:买方(甲方):_卖方(乙方):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3、同法和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合法主体资格1、甲方应出示法人单位的有效证件。工商营业执照号:_2、乙方应出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号:_第二条 外加剂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外加剂名称 规格 粉液 数量 单位 单价(元吨)金额(元) 备注总计 价款合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百 十 元 角 分 第三条 适用标准外加剂应符合下列第项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1国家标准、标准号_2辽宁省地方标准、标准号_3企业标准、标准号_4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
4、求(作为附件内容包括技术指标、检验方法及条件等),供需双方协商决定。第四条 计量方法1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第五条 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对于包装标准、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对于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物是否回收_损坏包装物价格_。第六条 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到货地点1交货方式:_2运输方式:_3交货地点:_4甲方应提前_小时以(书面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签字确认。第七条 验收方式1甲方应在到
5、货24小时内按相关标准及约定进行验收。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退回乙方。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第八条 价款的结算依据及支付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帐单。2价款的支付方式:_3价款的支付时间:_4在供货过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第九条 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利息。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合同标的额的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合同标的额的_向乙
6、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5其它违约条款:_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_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份,甲方_份,乙方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签章):单位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委托代理人:电话:现场联系人:卖方(签章):单位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委托代理人:电话:现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话:传真: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要求(附件)单位名称:(公章) 签定时间:甲方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