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礼仪规范1目的为了使公司在业务往为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并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特制定本规范。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礼仪规范31 员工必须仪表端正、整洁。311 头发:员工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太长。312 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313 胡子:男性员工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314 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315 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32 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321 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322 领带:
2、男性员工外出前或要在公众场合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驰。323 男性员工穿西装套装时,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上的商标必须拆掉。324 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325 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326 员工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雍肿的服装。33 在公司内员工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331 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离开约 45 度,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332 坐姿:
3、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333 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334 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335 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住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336 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
4、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337 过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在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4日常工作礼仪规范41 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411 不能肆意损坏公司的物品,甚至占为已有。412 及时清理、整理帐簿和文件、对墨水瓶、印章盒等盖子使用后及时盖好。 413 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414 工作台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415 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司。同事间以双
5、方习惯的方式称呼;客户间以先生、小姐等相称。416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42 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421 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话简。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简。422 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423 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424 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5会客礼仪规范51 接待工作及要求:511 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到达
6、,不缺席。512 有客户来访,马上起来接待,并让座。513 来客多时以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514 对事前已通知来的客户,要表示欢迎。515 应熟悉常来的客户。516 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52 介绍的方式与方法:521 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应该对介绍负责。522 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 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523 把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或酌情而定。524 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53 名片的接受和保管:531 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532 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533 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如遇对方姓名有难认的文字,马上询问。534 对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检索。6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共同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 50-200 元的罚款。7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