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部工作条例第一条 员工考勤管理及计薪作业。第二条 作业员招募。第三条 办理人员任免、调薪、迁调、奖惩、离职、退休等各项事务。第四条 办理劳保业务,负责员工劳保福利品的购买和工作服的制发。第五条 出人厂管理、警卫、勤务、厂区安全维护、异常事项反映以及做好车辆管理工作,合理调配车辆,确保各部门用车需要和行车安全。第六条 办理员工各项福利事项,负责员工住房安排,生活卫生保健、膳食供应及生活区防疫工作。负责员工生活区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第七条 厂区环境清洁及维护。第八条 办理厂区零星修缮,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后勤供应。第九条 文书收发、处理,档案管理。第十条 厂区值日(夜)人员排定执行。第十一条 涉外事件及公共关系处理。第十二条 员工教育训练协办。第十三条 办理厂区营缮工程。第十四条 现金收支作业协办。第十五条 公司财产、劳保品、奖状等文件处理与保管。第十六条 各项合同书的保管。第十七条 公司书信的保管。第十八条 下脚品的处理、销售。第十九条 负责物资的采购、保管、发放,协调各部门物资的使用和管理及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