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标准制定办法第一条 制定检验标准的目的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第二条 检验标准的内容1适用范围;2检验项目;3质量标准;4检验方法;5抽样计划;6取样方法;7其他应注意的事项。第三条 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由工程单位、质量管理单位制定。第四条 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1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产成品的检验。2检验项目:将应检验的项目,一一列出。3质量标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标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样本表示。4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捡验仪器或是以感官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也应注明。5抽样计划:采用何种抽样计划(例如计数值用 Mn肋105D,计量值用 M 正 SH14) 。6取样方法:抽取样本,必须随机抽取。7其他应注意的事项:(1)如检验时必须按特定的检验顺序来检验各检验项目时,则必须将检验顺序列明。(2)必要时可将制品的蓝图或略图,附于检验标准中。(3)详细记录检验情况。(4)检验时于样本中发现的不良品。(5)其他。第五条 本办法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