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规章制度总则第 1 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 2 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第 3 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第 4 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_有限公司;员工是指_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 5 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6 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 7 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 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