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续展复审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我厂/_前以第_类_注册商标(证号_)申请续展,经商标局于_年_月_日以第_号通知书驳回。依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申请复审,请你会予以决定。理由如下:申请人名称_申请人地址_联系人_电话_(章戳)邮政编码_年_月_日评审费代理人名称_代理人地址_(章戳)联系人_电话_年_月_日邮政编码_说明根据我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 23 条的规定,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应当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局不予核准,予以驳回。对被驳回的续展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复审即应填写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