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鱼糜制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冷冻鱼糜、鱼肉、虾肉糜、墨鱼肉糜、贝肉糜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在-18 低温或常温条件下贮藏和流通的绿色食品鱼糜制品,包括冻鱼丸、鱼糕、烤鱼卷、虾丸、虾饼、墨鱼丸、贝肉丸、模拟扇贝柱、模拟蟹肉和鱼肉香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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