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水生蔬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菱白、水芋、慈姑、菱、荸荠、芡实、水雍菜、豆瓣菜、水芹、莼菜、蒲菜、莲子米等水生蔬菜。不包括藕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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