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类试卷]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roleaisle130 文档编号:603914 上传时间:2018-12-18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经类试卷]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财经类试卷]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财经类试卷]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财经类试卷]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财经类试卷]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 2B 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1 甲公司是一张 3 个月以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收款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丙公司于上述票据到期时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0 年)(A)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B)丙公司取得票据权利(C)甲公司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D)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2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

2、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构成票据质押的是( )。(2004 年)(A)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质押” 字样而未在汇票上签章的(B)出质人在汇票粘单上记载了“质押”字样并在汇票粘单上签章的(C)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质押”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但是未记载背书日期的(D)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为担保” 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的3 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债务。为了担保其债务的履行,甲公司同意将一张以本公司为收款人的汇票质押给乙公司,为此,双方订立了书面的质押合同,并交付了票据。甲公司未按时履行债务,乙公司遂于该票据到期时持票据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0 年)(

3、A)承兑人应当向乙公司付款(B)如果乙公司同时提供了书面质押合同证明自己的权利,承兑人应当付款(C)如果甲公司书面证明票据质押的事实,承兑人应当付款(D)承兑人可以拒绝付款4 票据权利人为将票据权利出质给他人而进行背书时,如果未记载“质押” 、“设质”或者“担保”字样,只是签章并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则该背书行为的效力是( )。(2014 年 )(A)票据转让(B)票据承兑(C)票据贴现(D)票据质押5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转让背书无效情形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6 年)(A)背书时附有条件的,背书无效(B)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的,背书无效(C)背书人将票据金额分别转

4、让给 2 人以上的,背书无效(D)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 字样的,其后手的转让背书无效6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行为人中,其签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可导致票据无效的是( ) 。(2016 年)(A)出票人(B)保证人(C)背书人(D)承兑人7 甲私刻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假冒乙公司名义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给收款人丙,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当戊主张票据权利时,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 年)(A)甲不承担票据责任(B)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C)丙不承担票据责任(D)丁不承担票据责任8 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 2 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

5、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 5 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08 年)(A)甲、乙、丁对 2 万元负责,丙对 5 万元负责(B)乙、丙、丁对 5 万元负责,甲对 2 万元负责(C)甲、乙对 2 万元负责,丙、丁对 5 万元负责(D)甲、乙对 5 万元负责,丙、丁对 2 万元负责9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汇票的出票人依法完成出票行为后即产生票据上的效力。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6 年)(A)收款人在汇票金额的付款请求权不能满足时,仅享有对出票人的追索权(B)付款人在出票人完成出票之日,即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

6、(C)汇票签发后,如付款人不予付款,出票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D)持票人变造汇票金额的,出票人不仅不对变造后汇票记载的内容承担责任,而且也不对变造前汇票记载的内容承担责任10 2017 年 3 月 1 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化肥,双方协商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方式办理货款结算。3 月 4 日,运输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提货单。乙公司在承付期内未向其开户银行表示拒绝付款。已知 3 月 7 日、8 日、14 日和 15 日为法定休假日。则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 )。(A)3 月 6 日(B) 3 月 9 日(C) 3 月 13 日(D)3 月 16 日11 甲公司委托乙银行向丙企业收

7、取款项,丙企业开户银行在债务证明到期日办理划款时,发现丙企业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可以采取的行为是( )。(2003 年)(A)直接向甲公司出具拒绝支付证明(B)应通过乙银行向甲公司发出未付款通知书(C)先按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标明的金额向甲公司付款,然后向丙企业追索(D)应通知丙企业存足相应款项,如果丙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存足款项的,再向乙银行出具拒绝支付证明12 根据国内信用证法律制度的规定,开证行收到受益人开户行寄交的委托收款凭证、单据等材料,并与信用证条款核对无误后,若发现开证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信用证金额的,开证行应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2013年)(A)在

8、规定付款时间内,在保证金以及申请人存款账户余额范围内付款(B)拒绝付款并将有关材料退还受益人开户行(C)在规定付款时间内全额付款(D)在征得开证申请人同意后全额付款二、多项选择题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 2B 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13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所为的下列背书行为中,无效的有( )。(2013 年)(A)委托收款背书(B)有偿转让背书(C)再质押背书(D)无偿转让背书14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质押背书的表

9、述中,正确的有( )。(2014 年 )(A)被背书人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B)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转让背书(C)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D)被背书人可以行使追索权15 下列关于票据文义记载的法律效果的表述中,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有( )。(2008 年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B)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的,票据无效(C)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的,通过贴现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D)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

10、有关汇票与支票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6 年 )(A)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支票不可背书转让(B)汇票有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之分,支票则均为见票即付(C)汇票的票据权利时效为 2 年,支票的票据权利时效则为 6 个月(D)汇票上的收款人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支票则不能授权补记17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汇票持票人可以取得期前追索权的情形有( )。(2014 年 )(A)承兑人被宣告破产(B)付款人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C)承兑附条件(D)出票人被宣告破产18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公司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前行

11、使追索权的有( )。(A)乙公司申请注销法人资格(B)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C)丁公司被宣告破产(D)丁公司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19 甲受乙胁迫开出一张以甲为付款人,以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之后乙通过背书将该汇票赠与丙,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与丁,以支付货款。丙、丁对乙胁迫甲取得票据一事毫不知情。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2008 年 )(A)甲有权请求丁返还汇票(B)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C)丙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D)丁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20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托收承付的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的款项有( )。(2004 年)(A)代销

12、商品发生的款项(B)购销合同中未订明以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的款项(C)货物已经依照合同规定发运到指定地址,付款人尚未提取货物的款项(D)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21 下列关于国内信用证的表述中,符合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15 年)(A)不可转让(B)不可撤销(C)不可取现(D)不可跟单22 存款人申请开立的下列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中,应当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的有( ) 。(2004 年)(A)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B)临时存款账户(不包括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C)个人存款账户(D)异地一般存款账户23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账

13、户种类中,属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有( )。(2016 年)(A)基本存款账户(B)一般存款账户(C)专用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三、综合题要求列出计算步骤,除非有特殊要求,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百分数、概率和现值系数精确到万分之一。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23 (2013 年)2011 年 2 月 3 日,A 公司为向 B 公司支付货款,签发并承兑了一张以B 公司为收款人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为 2011 年 8 月 3 日。B 公司拟向 C 公司购买钢材,遂在该汇票背书栏中作为背书人签章,并记载 C 公司为被背书人,由本公司业务人员携至验货现场。由于发现钢材存在质量问

14、题,该业务人员遂将汇票携回,未予交付。B 公司财务人员甲利用工作之便,将保管于 B 公司保险柜中的该汇票盗出,并串通 D 公司法定代表人乙,伪造了 C 公司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丙的人名章,加盖于背书栏第二栏的背书人签章处,并记载 D 公司为被背书人。D 公司为支付租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E 公司。E 公司对于上述事实并不知情。2011 年 7 月 1 日,B 公司发现该汇票被盗,遂于当日向 A 公司申请挂失止付,但此后未采取其他措施。2011 年 8 月 5 日,E 公司向 A 公司提示付款。A 公司以 B 公司已挂失止付为由拒付。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24 C 公司是否因 B

15、 公司的背书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 并说明理由。25 E 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26 E 公司是否有权向 C 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27 E 公司是否有权向甲追索?并说明理由。28 E 公司是否有权向 A 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28 (2014 年)2013 年 3 月 2 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4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 A 银行已经签章,票据到期日为 2013 年 9 月 2日。2013 年 4 月 28 日,乙公司为支付货款,拟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遂在背书人签章一栏签章背书,但未填写被背书人名称,亦未交付。2013 年 5 月 1 日,

16、乙公司财务人员王某利用工作之便,盗走存放于公司保险柜中的该汇票,乙公司未能及时发觉。王某盗取汇票后,未在汇票上进行任何记载即直接交付给丁公司,换取现金。2013 年 5 月 18 日,丁公司将该空白背书汇票交付给戊公司,用以支付所欠货款,丁公司和戊公司当时对王某盗取汇票一事均不知情,戊公司对于该汇票系丁公司以现金自王某处换取一事也不知情。戊公司在汇票被背书人栏内补记了自己的名称。2013 年 5 月 20 日,乙公司发现汇票被盗,遂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于 2013 年 5 月 21 日发出公告,公告期间,无人申报票据权利,但因律师工作失误,乙公司未向人民法院

17、申请作出除权判决,法院遂于2013 年 8 月 25 日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2013 年 9 月 5 日,戊公司向承兑人 A 银行提示付款, A 银行按照汇票金额向戊公司支付了款项。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29 王某是否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30 丁公司是否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31 戊公司是否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32 A 银行的付款行为是否正当?并说明理由。32 (2014 年)甲系 A 公司业务员,负责 A 公司与 B 公司的业务往来事宜。2014 年2 月,甲离职,但 A 公司并未将这一情况通知 B 公司。 2014 年 3 月 3 日,甲仍以A 公司业务员

18、的名义到 B 公司购货,并向 B 公司交付了一张出票人为 A 公司、金额为 30 万元的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但未在支票上记载收款人名称。之后,甲提走货物。后查明,支票上所盖 A 公司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均系甲伪造。 B公司于 2 月 20 日与公益机构 C 基金会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捐赠 30 万元用于救灾。3 月 4 日,B 公司将该支票交付 C 基金会,但未在支票上作任何记载。3 月 5 日,C 基金会为支付向 D 公司购买救灾物品的货款,将自己记载为收款人后,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D 公司。3 月 6 日,D 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 E 公司,用于购买生产原料。后发现,E 公司向 D 公司

19、出售的原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3 月 10 日,E 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 F 大学,用于设立奖学金。3 月 11 日,F 大学向支票所记载的付款银行请求付款时,银行发现支票上 A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印章系伪造,遂拒绝付款。F 大学先后向 D、E 公司进行追索,均遭拒绝。后 F 大学又向 C 基金会追索,C 基金会向 F 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 B 公司和 A 公司追索,均遭拒绝。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33 D 公司是否有权拒绝 F 大学的追索?并说明理由。34 C 基金会向 F 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是否有权向 B 公司进行追索?是否有权要求 B 公司继续履行赠与义务?

20、并分别说明理由。35 C 基金会是否有权向 A 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36 C 基金会是否有权向甲追索?并说明理由。36 (2015 年)2015 年 2 月 1 日,为支付货款,A 公司向 B 公司签发一张以 x 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 80 万元、到期日为 2015 年 8 月 1 日的承兑汇票,X 银行依法在汇票票面上签章。3 月 1 日,B 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C 公司,C 公司向 B 公司支付现金 75 万元。4 月 1 日,C 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D 公司,以支付房屋租金, D 公司对 B 公司与 C 公司之间的票据买卖事实不知。D 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 E 公

21、司,以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在汇票上注明:“本票据转让于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效。” 后 E 公司施工的装修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5 月,E 公司被 F 公司吸收合并,E 公司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 6 月 1 日,F 公司为支付材料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G 公司。8 月 10 日,G 公司向 X 银行提示付款,X 银行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支付。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37 C 公司能否因 B 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 并说明理由。38 D 公司能否因 C 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 ?并说明理由。39 在装修工程未验收合格的情况下,D 公司对 E 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是否生

22、效?并说明理由。40 在 X 银行拒绝付款时,G 公司应如何证明其是票据权利人?40 (2016 年)2016 年 3 月 1 日,为支付工程款项,A 公司向 B 公司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 15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 2016 年 9 月 1 日,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4 月 1 日,B 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C 公司,用于支付买卖合同价款。后因 C公司向 B 公司出售的合同项下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5 月 1 日,C 公司为支付广告费,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D 公司。D 公司负责人知悉B、C 公司之间合同纠纷的详情,对该汇票产生疑虑,遂要求

23、 C 公司的关联企业 E公司与 D 公司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约定, E 公司就 C 公司对 D 公司承担的票据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 E 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有关保证事项,亦未签章。6 月 1 日,D 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 F 公司,以偿还所欠 F 公司的租金。9 月 2 日,F 公司持该汇票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 A 公司资信状况不佳、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付。F 公司遂向 B、D 公司追索。B 公司以 C 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对 F 公司的追索予以拒绝,D 公司向 F 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 B、E 公司追索,B 公司仍以C 公司违反买卖合同为由,对 D 公司的追索予以拒绝

24、, E 公司亦拒绝。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41 甲银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2 B 公司拒绝 F 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43 B 公司拒绝 D 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4 D 公司能否要求 E 公司承担票据责任?能否依保证合同要求 E 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分别说明理由。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 2B 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非经背书

25、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如法人的合并或者分立)取得汇票的,不受背书连续的限制,由持票人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 【正确答案】 A【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在本题中,乙公司并不享有票据质权,因此甲公司未按时履行债务时,乙公司无权要求承兑人付款。【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质押背书,必须记载“质押”、“设质”或者“担保”字样,否则构成转让背书。【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

26、法律制度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选项 A: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但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2)选项 B: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选项 C: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4)选项 D: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 “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背书有效,但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6 【正确答案】 A【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

27、1)选项 A:由于伪造人甲在票据上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2)选项 B:在假冒他人名义的情形下,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3)选项 CD: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丙和丁属于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甲、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2 万元)负责;丙、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5 万元)负责。【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选项 AC:收款人的付款请求权不能满足时

28、,可以对“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和保证人”行使追索权;(2)选项 B:付款人经承兑后,才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3)选项 D:持票人变造汇票金额的,出票人应对变造前汇票记载的内容承担票据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承付期为 3 月 5 日3 月 14 日(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无需顺延),由于承付期满的次日(3 月 15 日)为法定休假日,因此,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 3 月 16 日。【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1 【正确答案】 B【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2 【正确答案】 C【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

29、律制度二、多项选择题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 2B 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1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票据质权人再行转让背书(包括有偿转让背书和无偿转让背书)或者质押背书的,背书行为无效。但是,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4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1)选项 AD:经质押背书,被背书人取得票据质权,票据质权人有权以相当于票据权利人的地位行使票据权利,包括行使付款请求权、追索权;(2)选

30、项 BC:票据质权人进行转让背书或者质押背书的,背书行为无效。但是,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选项 C:对于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 ”字样的汇票,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的,通过贴现、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6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1)选项 A:现金支票、填明“现金 ”字样的银行汇票和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得背书转让,其他票据均可背书转让;(2)选项 D: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汇票、本票的金额、收

31、款人名称不得由出票人授权补记。【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7 【正确答案】 A,B,C【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8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1)选项 AB:“出票人、背书人或者保证人”死亡、逃匿或者破产的,持票人不能行使期前追索权;(2)选项 CD:“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持票人才可以行使期前追索权。【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9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1)选项 B: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乙不得享有票据权利;(2)选项 C: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票据权

32、利不得优于其前手。丙的前手乙不享有票据权利,丙也不享有票据权利;(3)选项 AD: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任何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其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丁属于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丁享有 100的票据权利,甲无权请求丁返还票据。【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0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选项 C:对方当事人已经 100履行了合同,不能拒绝付款。【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1)选项 ABD: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2)选项 C:国内信用证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

33、支取现金。【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2 【正确答案】 A,B【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可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三、综合题要求列出计算步骤,除非有特殊要求,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百分数、概率和现值系数精确到万分之一。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4 【正确答案】 C 公司未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

34、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然后将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的票据行为。在本题中,尽管 B 公司在该汇票上记载 C 公司为被背书人,但未将该汇票“交付 ”给 C 公司,C 公司未取得票据权利。【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5 【正确答案】 E 公司取得了票据权利。根据规定,尽管 D 公司未取得票据权利,但是由于其形式上是票据权利人,在其向 E 公司背书转让时, E 公司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票据权利。【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6 【正确答案】 E 公司无权向 C 公司追索。根据规定,在假冒他人名义的情形下,被伪造人(C 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7 【正

35、确答案】 E 公司无权向甲追索。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 (甲)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8 【正确答案】 E 公司有权向 A 公司追索。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A 公司),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9 【正确答案】 王某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取得

36、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在本题中,王某系偷盗取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0 【正确答案】 丁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票据转让行为应当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否则无效。本题中,丁公司系从王某处买卖票据,两者之间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丁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1 【正确答案】 戊公司能够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虽然王某与丁公司之间的汇票转让行为无效,丁公司未取得票据权利,但戊公司善意且无重大过失,并支付了相应对价,因此可以善意取得票据权利。此外,持票人(戊公司)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7、。【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2 【正确答案】 A 银行的付款行为正当。根据规定,乙公司未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人民法院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后,票据权利恢复正常。因此,当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时,承兑人 A 银行必须当日足额付款。【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3 【正确答案】 D 公司有权拒绝 F 大学的追索。根据规定,持票人取得的票据是无对价或者不相当对价的,由于其享有的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因此票据债务人可以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在本题中,E 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D 公司有权以此为由对 E 公司提出抗辩

38、;而 F 大学无对价取得票据(该支票用于设立奖学金,属于赠与),D 公司有权以对抗 E 公司的事由,对抗F 大学。【或者 】根据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等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其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在本题中,E 公司向 D 公司出售的原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构成违约,D 公司可以据此对 E 公司进行抗辩,而 F 大学系无偿取得票据,其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 E 公司。【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4 【正确答案】 C 基金会无权向 B 公司进行追索。根据规定, B 公司未在票据上签章,不是票据债务人,故不应承担票

39、据责任;C 基金会有权要求 B 公司继续履行赠与义务。根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在本题中,B、C 双方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性质,B 公司不得撤销,C 基金会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5 【正确答案】 C 基金会有权向 A 公司追索。根据规定,如果代行人 (甲)未获得本人(A 公司)的授权,其行为构成票据签章的伪造,本人和代行人均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行人获得了本人的授权,类推适用“表见代理”的规定,由本人(A 公司) 承担票据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

40、6 【正确答案】 C 基金会无权向甲追索。根据规定,伪造人(甲)并未以自己名义在票据上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7 【正确答案】 C 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如果票据授受的原因是“票据权利买卖 ”,应当认定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将导致相应的票据行为“无效”。在本题中, B 公司将该汇票卖给了 C 公司,背书行为无效,C 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8 【正确答案】 D 公司可以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虽然未以真实交易关系作为原因关系的背书行为无效,被背书人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但

41、是由于其形式上是票据权利人,在其向他人背书转让票据权利时,受让人可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票据权利。在本题中,不知情的 D 公司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票据权利。【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39 【正确答案】 D 公司对 E 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有效。根据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在本题中,D 公司背书时记载的“ 本票据转让于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效”属于附条件背书,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有效。【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40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

42、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应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在本题中,G 公司应当证明: E 公司与 F 公司发生了吸收合并,E 公司被注销登记,E 公司的所有权利、义务均由 F 公司承受,那么尽管票据不连续,但相关证据证明了 E 公司与 F 公司之间权利转移的事实,G 公司就可以主张票据权利了。【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41 【正确答案】 甲银行的拒付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42 【正确答案】 B 公司拒绝 F 公司追索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

43、,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在本题中,F 公司对 B 公司与 C 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并不知情,B 公司不得以自己与 C 公司之间存在合同纠纷为由拒绝向 F 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43 【正确答案】 B 公司拒绝 D 公司追索的理由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在本题中,D 公司知悉 B 公司与 C 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B 公司可以拒绝 D 公司的追索。【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44 【正确答案】 D 公司无权要求 E 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如果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 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在本题中,E 公司未在票据上签章,无需承担票据责任; D 公司有权依保证合同要求 E 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虽不属于票据保证,但仍具有民法上保证的效力,因此,D 公司可依据保证合同要求 E 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知识模块】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职业资格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