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14855-1-2004 Primary batteries-Part 1:General《一次电池-第1部: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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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印行年月 94 年 10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29.220.99 C4490-114855-1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93 年 8 月 16 日 年月日 (共 40 頁 )一次電池 第 1 部:通則 Primary batteries - Part 1: General 目 錄 節次 頁碼 1.適用範圍 2 2.參考資料 2 3.名詞釋義 2 4.要求 . 4 5.性能 -測試 10 6.性能 -測試條件 .11 7.取樣與品保 13 8.電池包裝 .14 附錄 A 名稱體系(專用術語) 15 附錄 B 一次

2、電池之包裝、裝運、儲存、使用及丟棄之規範 28 附錄 C 設備之設計 .30 附錄 D 最小平均時間的規定值之計算方法 32 附錄 E 電池的標準化指引 .33 附錄 F 一次電池較佳的尺寸 .34 附錄 G 標準放電電壓 -定義與決定的方法 36 附錄 H 消費性商品性能量測方法( SMMP)的準備工作 39 2 CNS 14855-1, C 4490-1 1. 適用範圍 本標準之目 的係將一次電池之電化學體系( system) 、尺寸、專用術語、端子結構( terminal configuration) 、標示、測試方法、性能( typical performance) 、安全性與環境(

3、environmental aspects)予以標準化。 2. 參考資料 下述的規範文件包括的規定事項亦構成本標準的規定,散見於本文的參照項目。規範文件指明日期的,則並未採用該規範後續修改或更新版。但是建議本規範的各使用者探求採用各規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規範文件未指明日期時,則應採用該規範的最新版本。 IEC 60086-2: 2001, Primary batteries - Part 2: Physical and electrical specifications IEC 60086-3: 1995, Primary batteries - Part 3: Watch batteries

4、 IEC 60086-4: 2000, Primary batteries - Part 4: Safety of lithium batteries IEC 60086-5: 2001, Primary batteries - Part 5: Safety of batteries with aqueous electrolyte IEC 60410: 1973, Sampling plans and procedures for inspection by attribute IEC 61429: 1995, Marking of secondary cells and batteries

5、 with the international recycling symbol ISO 7000-1135 ISO 3951: 1989, Sampling procedures and charts for inspection by variables for percent non-conforming ISO/IEC Directives - Part2: 1992 3. 名詞釋義 為本標準之目的,下列定義適用。 3.1 應用測試( application test) 本測試係模擬一電池安裝於一特定設備中其實際使用狀況,例如:對可攜式燈具、錄放音機或電晶體式收音機等設備進行測試。 3

6、.2 放電(針對一次電池) discharge( of primary battery) 電池提供電流至外部電路之操作。 3.3 乾(一次)電池 dry( primary) battery 電解液不能自由流動之一次電池。 3.4 有效內阻( effective internal resistance) -直流測定法 任何電器元件的內電阻係由計算元件兩端電壓降 U 與流過該元件並導致電壓降之電流變化量 i 之比值 R= U/ i。 備考:任何電化學單電池之直流內電阻可類比上述關係以下式表示: Ri() = U( V) / i( A) 直流內電阻以下列電壓暫態示意圖表示之: 3 CNS 14855

7、-1, C 4490-1 圖 1 電壓暫態示意圖 由上圖可看出,本質上相異之電壓降 U 其二分量( component),如下列關係式所示: U= U + U( t) 第一個分量 U ( t=t1)與時間無關,其值隨 i 依下列關係式而增加: U = iR依上述關係, R 為純歐姆( omic)電阻,第二個分量 U( t)與時間有關且源於電化學效應。 3.5 終止電壓( end-point voltage) 在使用輸出( service output)測試終止時特定之 閉路電壓( closed circuit voltage)。 3.6 內容物洩漏( leakage) 電解液、氣體或其他化學物

8、質非預期自電池中逸出。 3.7 最小平均持續時間 minimum average duration( MAD) 一電池組( a set of batteries)放電之最小平均時間。 備考: 放電測試係依電池之型式以特定方法、標準或設計準則( designed)驗證其與標準之符合性。 3.8 一次電池之標稱電壓( nominal voltage of a primary battery) 用以確認一次電池電壓之適當電壓接近值。 3.9 負載電壓( on-load voltage) 閉路電壓( CCV) 電池放電時其端子( terminal)間之電壓。 3.10 開路電壓 open-circui

9、t voltage( OCV) 無載電壓( off-load voltage) 無外部電流流過時電池端子間之電壓。 3.11 一次電池( primary battery) 可能由一個或多個一次單電池( primary cells)所組成,包含外殼、端子及標示。 3.12 一次單電池( primary cells) 其電能係由化學能直接轉換而來,其設計非以其他電源充電者。 4 CNS 14855-1, C 4490-1 3.13 使用輸出(針對一次電池) service output( of a primary battery) 電池在特定放電條件下其使用壽命( service life)、電池

10、容量( capacity)或電能輸出( energy output)。 3.14 使用輸出測試( service output test) 此測試係設計用以量測電池之使用輸出。 備考:以下規定使用輸出測試之可能時機: a)應用測試過於繁複無法重複進行。 b)應用測試之時間無法達成例行測試之目的。 3.15 儲存壽命( storage life) 在特定條件下一電池能維持其能力以實行特定使用輸出之最終時間。 3.16 端子(針對一次電池) terminals( of a primary battery) 電池端子與外部導體之導電部位。 4. 要求 4.1 通則 4.1.1 設計 一次電池主要銷售

11、於消費市場 。近年來,電池在於化學性能及其構造上均有高度之發展,舉例來說,新 一代的電池其容量及額定能力隨市場需求而提昇,電池帶動相關設備技術之發展。 當設計一次電池時,上述須考 慮因素均應加以考量,尤其是電池之尺寸一致性、穩定性、物理特性、電 氣性能及其在正常使用下之安全性與使用者可能異常使用( foreseeable misuse)之情況亦應納入考慮。 4.1.2 電池尺寸 電池其個別型式之尺寸於 IEC 60086-2 與 IEC 60086-3 中規定。 4.1.3 端子 端子應依 IEC 60086-2 的第 7 節之規定。 端子外形之設計應確保在任何情況下電池之電氣接觸性良好。 端

12、子應採用導電性良好及耐蝕性( corrosion protection)的材質製造。 4.1.3.1 接觸壓力耐受性( contact pressure resistance) 當提及 IEC 60086-2 電池之規格表或個別規格清單( sheets)時,下列規定適用: 將一直徑 1mm 之鋼球( steel ball)置於每一電池接點處中央,以10N 之力施加於鋼球上 10 秒鐘,應不得在可能妨礙電池的正常運作下有任何顯著變形的狀況發生。 備考:對例外者也參見 IEC 60086-3。 4.1.3.2 帽蓋與基座型端子( cap and base) 此型的電池端子尺寸規格以 IEC 600

13、86-2 圖 1、 2、 3 或 4 規定為準,端子與電池圓柱側邊( cylindrical side)係相互絕緣。 4.1.3.3 帽蓋與外殼型端子( cap and case) 5 CNS 14855-1, C 4490-1 此型的電池端子尺寸規格以 IEC 60086-2 圖 1、 2、 3 或 4 規定為準,電池的圓柱側邊為正極端子之一部分。 4.1.3.4 螺絲型端子( screw terminals) 此型端子係由螺桿配合金屬或絕緣金屬帽所構成。 4.1.3.5 平面接點( flat contacts) 採用適當的接觸裝置,壓在本質上是平的金屬表面上以達到電氣接觸。 4.1.3.6

14、 平面或螺旋彈簧( flat or spiral springs) 提供壓力接觸之接點( contacts)由扁平金屬帶或螺旋型金屬線( spirally wound wire)所構成。 4.1.3.7 插入型插座( plug in socket) 一種合適的金屬接點組件,安裝在一個絕緣的殼體( housing)或夾持裝置( holding)上,並能適合於插入對應插頭的接腳( pins)。 4.1.3.8 按扣型端子( snap-fasteners) 其接點由正極端之扣件 ( stud) (非彈性零件) 及負極端之扣座 ( socket)(彈性零件)所構成。 端子應為適當之金屬,於連接外部電路

15、對應之部件上時,能提供有效的電氣連接特性。 4.1.3.8.1 接點的間距( spacing of contacts) 扣件與扣座之間距(中心點對中心點之距離),如表 1 所示。通常電池之扣件為正極連接端,扣座為負極連接端。 表 1 接點間距 標稱電壓 V 標準電池 mm 迷你電池 mm 9 350.4 12.70.25 4.1.3.8.2 不具彈性之按扣型端子接點(扣件) non-resilient snap-fastener connectors( studs) 尺寸以 mm 表示。 未標示之尺寸不受限制。扣件之外形應以符合既定之尺寸之原則選擇之。 6 CNS 14855-1, C 449

16、0-1 圖 2 標準扣件 圖 3 小扣件 表 2 按扣型端子接頭 標準電池 mm 迷你電池 mm a 7.160.05 5.720.05 b 6.6507.005.0+5.380.05 c 3.200.1 3.000.1 d 2.670.05 2.540.05 r1 0.6105.008.0+0.91.03.0+r2 0.43.00 +0.32.00 +4.1.3.8.3 具彈性之按扣型端子接點(扣座) non-resilient snap-fastener connectors( socket) 尺寸及要求: 具彈性之按扣型端子接點(扣座)之彈性部位其尺寸不強制規定,但須符合下列條件: a)

17、彈性部位須確保與已規格化之扣件能緊密結合( properly mated)。 7 CNS 14855-1, C 4490-1 b)必須維持良好之電氣性接觸。 4.1.3.9 導線( wire) 線頭應採用柔軟和絕緣的單股或多股鍍錫的銅導線。絕緣物可為棉紗編織物( cotton braid)或適當的塑化材料( plastic)。正極連接端導線的被覆應採用紅色,負極連接端導線的被覆應採用黑色。 4.1.3.10 彈簧夾( spring clips) 彈簧夾通常在外部對應電路不明確時,用於消費者不易取得之電池上。彈簧夾應用彈性黃銅( spring brass)或相似性質之其他材料製成。 4.1.4

18、分類(針對電化學體系) 一次電池之分類係依據電化學體系來區分。 除鋅 - 氯化銨( zinc-ammonium chloride )、氯化鋅 - 二氧化錳( zinc chloride-manganese dioxide)體系外,其他各體系用一個字元代碼表示一類電化學體系。 現今之電化學體系標準化分類如表 3 所示: 表 3 標準化之電化學體系 字元代碼 負極 電解液 正極 標稱 電壓 V 最大開路電壓V - 鋅 氯化銨、氯化鋅 ( ammonium chloride, zinc chloride) 二氧化錳 1.5 1.725A 鋅 氯化銨、氯化鋅 氧 1.4 1.55 B 鋰 有機性電解液

19、 ( organic electrolyte) 單氟化碳 3 3.7 C 鋰 有機性電解液 二氧化錳 3 3.7 E 鋰 非水性無機性 ( non-aqueous inorganic) 氯化亞硫( SOCl2) 3.6 3.9 F 鋰 有機性電解液 二硫化鐵( FeS2) 1.5 1.83 G 鋰 有機性電解液 氧化銅 ( CuO) 1.5 2.3 L 鋅 鹼金屬氫氧化物 ( alkali metal hydroxide) 二氧化錳 1.5 1.65 P 鋅 鹼金屬氫氧化物 氧 1.4 1.68 S 鋅 鹼金屬氫氧化物 氧化銀 ( Ag2O)1.55 1.63 備考 1. 標稱電壓值無法證實,

20、僅供參考。 2. 最大開路電壓之量測於第 5.4節與第 6.7.1節中定義。 3. 當參照一電化學體系時,通常負極標於前,正極標於其後,例如:二硫化鋰鐵( lithium-iron disulfide) 。 8 CNS 14855-1, C 4490-1 4.1.5 名稱( designation) 一次電池之名稱係基於其物理參數( physical parameters)、電化學體系,除此之外另有需要時應對改良型( modifier)加以考慮。 名稱體系(術語)更廣泛之說明詳見附錄 A。 4.1.6 標示 4.1.6.1 通則 除小型電池外,每一電池應標示下列資訊: a)名稱。 b)應清楚標

21、明製造之年月或星期(可為 代碼之型式)或是保固時間內之保存期限。 c)端子之極性(當適用時)。 d)標稱電壓。 e)製造商或供應商之註冊商標名稱。 4.1.6.2 小型電池 a) IEC 60086-2 引用本節時,第 4.1.6.1 節 a)及第 4.1.6.1 節 c)之規定項目應標示於電池本體上。引用第 4.1.6.1 節 b)、第 4.1.6.1 節 d) 及第 4.1.6.1 節 e)時可直接標示於包裝上以替代標示於電池本體上。 b) 針對 P 體系之電池,第 4.1.6.1 節 a) 之規定項目可標示於電池本體、密封標籤( sealing tab)或包裝上,第 4.1.6.1 節

22、c)節之規定項目可標示於電池之密封標籤及 /或電池本體上。第 4.1.6.1 節 b)、第4.1.6.1 節 d)及第 4.1.6.1 節 e)之規定項目可直接標示於包裝上以替代標示於電池本體上。 c) 應特別注意小型電池之存取( ingestion),在 IEC 60086-4 及 IEC 60086-5 有詳盡之說明。 4.1.6.3 電池相關丟棄辦法之標示 電池相關丟棄辦法之標示應符合當地法律之規定,如有需要,可參考IEC 61429。 4.1.7 可交換性:電池電壓( interchangeability: battery voltage) 目前本標準中標準化之一次電池能依其標準放電電

23、壓 Us1)予以分類。針對此一新的電池體系,其電壓可交換性以滿足下列公式來評估: n ( Ur-15%) m Us n ( Ur+15%) 上式中: n 為基於參考電壓 Ur之單電池( cell)串聯連接數。 m 為基於標準放電電壓 Us之單電池串聯連接數。 註1) 引用標準放電電壓 Us係符合實驗驗證之原理。符合此項要求者既非標稱電壓亦非最大無載電壓。 目前,符合上述公式二個電壓 範圍已獲驗證,其以相對電壓範圍的中點即參考電壓 Ur來驗證。 9 CNS 14855-1, C 4490-1 電壓範圍 1, Ur=1.4( V):電池有一個標準放電電壓 mUs等於或在 n1.19( V)到 n1

24、.61( V)的範圍內。 電壓範圍 2, Ur=3.2( V):電池有一個標準放電電壓 mUs等於或在 n2.72( V)到 n3.68( V)的範圍內。 除了此項標準放電電壓及相對值( related quantities)外,還有其他判定方法,均於附錄 G 中敘明。 備考: 對於僅有一個單電池之電池( single-cell batteries)及以多個相同電壓範圍由單電池組成之電池( multi-cell batteries)而言, m 與 n 將為相同的,若以不同電壓範圍的電池組成之電池, m 與 n 將不同於已標準化之電池。 電壓範圍 1 包含所有現今標稱電壓約為 1.5V 之標準化

25、電池,例如:無字元代碼體系(表 3 中 -)與體系 A、 F、 G、 L、 P 及 S。 電壓範圍 2 包含所有現今標稱電壓約為 3V 之標準化電池,例如:體系 B、C 及 E。 因為電壓範圍 1 及電壓範圍 2 之電池明顯具有不同之放電電壓,其應設計為本質上不可交換 (physically non-interchangeable)。在針對一個新的電化學體系標準化之前,其標準放電壓應依據附錄 G 之程序來決定,以解決其電壓交換性( interchangeability by voltage)。 警告:忽略此要求將對使用者 造成安全危害,例如:火災、爆炸、內容物洩漏及 /或裝置之損壞。 此規定基

26、於安全與正常運作之理由實屬必要。 4.2 性能 4.2.1 放電性能 一次電池之放電性能於 IEC 60086-2 及 IEC 60086-3 中規定。 4.2.2 尺寸穩定性( dimensional stability) 電池之尺寸( dimensions)應依據 IEC 60086-2 與 IEC 60086-3 之相關指定尺寸,在標準條件下之所有測試依本標準之規定。 備考 1. 如果放電低於終止電壓時,可能使體系 B、 C、 G、 L 及 P 之鈕釦型( button cells)電池高度增加 0.25mm。 2. 當連續放電時,可能使體系 B、 C 之某些特定鈕扣型(硬幣型電池)(

27、certain button cells)電池高度減少。 4.2.3 內容物洩漏 當在本標準規定的標準條件下儲存與放電之電池,電解液不得洩漏。 4.2.4 開路電壓極限 電池的最大開路電壓不應超過第 4.1.4 節規定之值。 4.2.5 使用輸出 在電池之初始及延遲放電持續時間應符合 IEC 60086-2 及 IEC 60086-3 中之相關規定。 10 CNS 14855-1, C 4490-1 4.2.6 安全性 當設計一次電池時,在 IEC 60086-4 及 IEC 60086-5 中所提及之欲使用的條件( conditions of intended use)和可預知錯誤使用情況(

28、 foreseeable misuse)下其安全性應加以考慮。 5. 性能 -測試 5.1 通則 針對消費性商品性能量測標準方法的準備工作( SMMP),參考附錄 H。 5.2 放電測試 本標準之放電測試分為二類: 應用測試。 使用輸出測試。 此二類放電測試中,其放電負載依第 6.4 節之規定。 負載的決定方法與測試條件如下所述: 5.2.1 應用測試 a) 等效電阻由設備負載下之工作電壓平均值與電流平均值計算得出。 b) 終止電壓的函數關係( functional)與等效電阻值由所有設備量測資料中獲得。 c) 中間等級( median class)定義用以進行放電測試之 電阻值與終止電壓。

29、d) 如果資料集中( concentrated)於二或更多廣為分散的群組( widely separated groups),須進行一次以上之測試。 e) 在選擇每日放電持續時間時,設備的全週使用時數( total weekly usage)應加以考慮。 每日週期最接近的選定測試值( nearest preferred value)與全週使用時數的七分之一相當(參考第 6.5 節)。 備考 1. 某些固定電阻測試( fixed resistance tests)已因應設備容許單純性與測試設 備的確定可靠度而選用,儘管如此,在特定的情況下定電流與定功率測試可能在應用測試中有比較好的表現。 未來,

30、替換( alternative)負載條件可能無法避免,在發展中之技術其設備特有的類別( particular category)之負載特性亦屬必然。 準確地測定設備的終止電壓函 數關係不是往往不可能達成,放電條件係由可能具有高度相異特性( widely divergent characteristics)設備的類別中折衷( compromise)選擇一個最具代表性者。 然而,儘管有這些限制,應用 測試實為了解設備特有的類別其電池容量評估最佳的方式。 備考 2. 為了使應用測試增加次數最小化,測試規定須針對市售 80%之電池尺寸加以統計。 5.2.2 使用輸出測試 針對使用輸出測試,負載電阻之值

31、應選用使用輸出接近 30 天者。 11 CNS 14855-1, C 4490-1 當總容量無法滿足所需時間範圍( time scale)內達成,使用輸出可藉由選擇一個如第 6.4 節中所定義之較高歐姆值的放電負載,以延伸至最短之適合區間。 5.3 針對指定的最小平均持續時間進行符合性檢查 為了檢查電池之符合性,應用測試或使用輸出測試可選定 IEC 60086-2 及 IEC 60086-3 來進行。 應依下列規定進行測試: a)測試九個電池。 b)不排除結果,計算其平均值。 c) 如果平均值大於或等於規格值,且不超過一個電池其使 用輸出低於規格值的 80%,此電池視為符合使用輸出之要求。 d

32、)如果平均值小於規格值的 80%,及 /或超過一個以上電池的使用輸出規格值的 80%,另取九個電池重複進行測試,依前述計算平均值。 e)如果第二次測試的平均值大於或等於規格值,或沒有任何一個電池使用輸出低於規格值的 80%,此電池視為符合使用輸出之要求。 f)如果第二次測試的平均值 小於規格值,或沒有任何一個電池其使用輸出低於規格值的 80%,此電池不視為符合規定,且不得繼續進行測試。 備考:一次電池之放電性能於 IEC 60086-2 中規定。 5.4 最小平均持續時間的指定值之計算方法 此方法詳見附錄 D。 5.5 OCV 測試 開路電壓應依第 6.7.1 節規定以量測設備進行量測。 5.

33、6 電池尺寸 尺寸應依第 6.7.2 節規定以量測設備進行量測。 5.7 內容物洩漏與變形 於特定環境條件下使用輸出已決定之後,放電應以相同之方法持續進行直到閉路電壓降至電池的標稱電壓首次低於 40%為止。其測試要求詳見第 4.1.3 節、第 4.2.2 節及第 4.2.3 節。 備考:針對手 錶電池( watch batteries),以目視法檢驗內容物洩漏應依 IEC 60086-3 第 9 節之規定進行。 6. 性能 -測試條件 6.1 預放電條件( pre-discharge conditioning) 放電測試及實際的放電測試前一次電池之儲存,須於明確規範的條件下進行,除非另有特殊規

34、定,應遵照表 4 中所規定的條件。放電條件參考如後之標準條件。 12 CNS 14855-1, C 4490-1 表 4 放電測試前與期間之儲存條件 測試之型式 儲存條件 相對溼度 % 持續時間 放電條件 相對溼度 % 最初放電測試 202a6015 製造日期之後最長60天 202 6015 延遲放電測試 202a6015 12個月 202 6015 延遲放電測試(高溫)b452c5015 13週 202 6015 a 只在短週期內,儲存溫度可在不超過 20 5之範圍內偏離規定值。 b 此測試須以儲 存測試在高溫下測試為先決條件下進行。性能要求主要為製造商與消費者間之協議。 c 電池儲存應在取

35、出包裝後進行 6.2 在電池儲存後進行放電測試的前置規定 從電池儲存完成至延遲放電測試起始之時間應不得超過 14 天。 在此時間內電池應保持在 20 2及 60%15%RH。 在高溫儲存後,且開始放電測試前,應允許在這些條件下至少一天,使其恢復正常。 6.3 放電測試條件 針對一電池進行測試,應依 IEC 60086-2 規定施行放電,直到負載電壓降至首次低於終止電壓為止。使用輸出應可以持續時間安培 -小時( ampere-hours)或瓦特 -小時( watt-hours)表示。 當依 IEC 60086-2 規定之使用輸出進行一次以上放電測試時,電池應符合該項標準規定之所有要求。 6.4

36、負載電阻( load resistance) 負載電阻之值(包含外部電路之所有部分)應依相關規格表決定之,且精確度應在 0.5%以內。 當規劃新的測試時,負載電阻以歐姆表示,應儘可能使用下列值: 1.00 1.10 1.20 1.30 1.50 1.60 1.80 2.00 2.20 2.40 2.70 3.00 3.30 3.60 3.90 4.30 4.70 5.10 5.60 6.20 6.80 7.50 8.20 9.10 連同其 10 的倍數或因數。 6.5 時間週期( time period) 放電與停止放電( off-discharge)之週期應依 IEC 60086-2 之規定

37、。 當規劃新的測試時,儘可能採用下列每日放電週期: 1 分鐘 5分鐘 10 分鐘 30 分鐘 1 小時 2小時 4小時 24 小時(連續) 其他條件另訂於 IEC 60086-2 中,若有需要可參考之。 13 CNS 14855-1, C 4490-1 6.6 P 體系電池之活化作用( activation) 從電氣性能量測開始至產生活化作用至少應耗時十分鐘的時間。 6.7 量測設備 6.7.1 電壓量測 量測設備之準確 度應小於或等於 0.25%且精密度應小於或等於有效數字最末位值的 50%( the value of the last significant digit)。量測儀器的內電阻

38、應大於或等於 1M。 6.7.2 機械性量測 量測設備之準確度應小於或等於 0.025%且精密度應小於或等於有效數字最末位值的 50%。 7. 取樣與品保 用於取樣方法或產品品質之指標( indices)可由製造商與採購者雙方協議。 建議不指定依第 7.1 節及 /或第 7.2 節選擇作為雙方之協定。 7.1 取樣 7.1.1 依屬性進行測試( testing by attributes) 當必須依屬性進行測試時,應依據 IEC 60410 之規定選擇取樣方法。進行測試的個別參數及可接受品質水準( AQL, acceptable quality level)之值應加以定義(應至少針對三個相同型

39、式的電池進行測試)。 7.1.2 依變因進行測試( testing by variables) 當必須依變因進行測試時,應依 ISO 3951 選擇取樣方法。進行測試的個別參數,取樣數( sample size)及可接受 品質水準( AQL)之值應加以定義。 7.2 產品品質指標( product quality indices) 可考慮利用下列提供之方法進行評估及確認產品品質。 7.2.1 能力指數( Cp, Capability index) Cp 為表示一過程之能力的指數( index)。其表示取樣過程變異數( sample process variation) 內可利用的公差範圍( t

40、olerance range),且其定義如Cp=( USL-LSL) /過程寬度( process width),過程寬度以 6R/d2表示。若此值大於等於 1 且位於中央( centered),其過程具有所製造的零件合乎規格之能力。然而, Cp=1 時,自動化產製每 1 百萬個零件中有 2700 個不合乎規格。 備考: USL=規格上限( upper specification limit); LSL=規格下限( lower specification limit)。 7.2.2 能力指數( Cpk) Cpk 為另一個過程之能力的指數,其表示不管是過程符合公差或是此過程位在目標值周圍中央之能

41、力。 如同 Cp,假設取 樣過程為穩定( stable)且變異數為隨機性( random),從品質控制圖( control chart)量度樣本變異數 R/d2,此處, = R/d2。 Cpk 為下式取其最小值: 14 CNS 14855-1, C 4490-1 3XUSL或3LSLX7.2.3 性能指數( Pp) Pp 為一過程性能指數,表示系統中全變異數可利用的公差範圍。此為系統實際性能的量度,因所有的變異數來源均包括T 。T 由討論一大樣本所有的觀測值( observation)計算得出。 Pp 以右式定義之:( USL-LSL) /6T 。 7.2.4 性能指數( Ppk) Ppk 為

42、另一個過程性能指數,如上節所述之 Pp,為實際過程性能之量度,但與 Cpk 相似,也表示過程位於中央的程度。 Ppk 為下式取其最小值: TXUSL3或TLSLX3上述T 為包括系統中所有變異數的來源。 8. 電池包裝 執行電池包裝、裝運、儲存、使用及丟棄的規範,可參考附錄 B。 15 CNS 14855-1, C 4490-1 附錄 A 名稱體系(專用術語) (強制性) 一次電池名稱體系(術語)儘可能明確定義:本體尺寸( physical dimensions)、外形、電化學體系、標稱電壓,如有需要時增加端子型式、額定容量及特殊性質( special characteristics)。 本附

43、錄分為兩節: 第 A.1 節定義 1990 年 10 月以前使用之名稱體系。 第 A.2 節定義 1990 年 10 月以後使用之名稱體系,提供現在與未來之需求。 A.1 在 1990 年 10 月前定義之名稱體系 本節適用於 1990 年 10 月以前已標準化且目前仍繼續使用之所有一次電池。 A.1.1 單電池 一單電池以一大寫字母後接一數字來命名。字元代碼 R、 F、 S 分別定義為圓形、平板型(層狀 )及方形單電池。字元代碼後接數字2)係以一組標稱尺寸定義之。 註2) 當時( 1990 年 10 月以前),適用於此體系,數字為連續配置。省略連續產生一詞係因在此連續體系之 前,以不同於偶數

44、之編號方法或刪除所致。 單電池組成之電池其規定,以表 A.1、 A.2 及 A.3 所示之電池的最大尺寸替代單電池的標稱尺寸。須注意上述附表不包含電化學體系,惟無字元代碼體系或其他改良型體系除外。此名稱體系的其他部分(術語),見其後之第 A.1.2節、第 A.1.3 節及第 A.1.4 節。這些附表主要僅適用於單電池或由單電池組成之電池之本體名稱。 16 CNS 14855-1, C 4490-1 表 A.1 圓形單電池( round cells)及電池( batteries)之本體名稱與尺寸1) 標稱單電池尺寸 mm 最大電池尺寸 mm 本體名稱 直徑 高度 直徑 高度 R06 R03 R0

45、1 R0 R1 R3 R4 R6 R9 R10 R12 R14 R15 R17 R18 R19 R20 R22 R25 R26 R27 R40 R41 R42 R43 R44 R45 R48 R50 R51 R52 R53 R54 10 - - 11 - 13.5 13.5 - - - - - 24 25.5 25.5 32 - 32 32 32 32 - - - - - 9.5 - - 16.5 - - - 22 - - 19 - 25 38 - - - - - 70 17 83 17 - 75 91 105 150 - - - - - 3.6 - - 50.0 - - - - 10.5 1

46、2.0 - 12.0 - - 14.5 16.0 21.8 21.5 26.2 - - - - 34.2 - - - - 67.0 7.9 11.6 11.6 11.6 - 7.9 16.4 - 16.4 23.2 11.6 - 44.5 14.7 - 30.2 - - 50.5 6.2 37.3 60.0 50.0 - - - - 61.5 - - - - 172.0 3.6 3.6 4.2 5.4 - 5.4 16.8 - 11.4 6.1 3.05 17 CNS 14855-1, C 4490-1 R55 R56 R57 R58 R59 R60 R61 R62 R63 R64 R65 R

47、66 R67 R68 R69 R70 - - - - - - 7.8 - - - - - - - - - - - - - - - 39 - - - - - - - - - 11.6 11.6 9.5 7.9 7.9 6.8 - 5.8 5.8 5.8 6.8 6.8 7.9 9.5 9.5 5.8 2.1 2.6 2.7 2.1 2.6 2.15 - 65 2.15 2.70 1.65 2.60 1.65 1.65 2.10 3.6 1)電池的完整尺寸在 IEC 60086-2及 60086-3中規定。 表 A.2 平板型單電池( flat cells)的本體名稱與總標稱尺寸1) 電池尺寸 m

48、m 本體名稱 直徑 長度 寬度 厚度 F15 F16 F20 F22 F24 F25 F30 F40 F50 F70 F80 F90 F92 F95 F100 23 14.5 14.5 24 24 - 23 32 32 32 43 43 43 54 54 60 14.5 14.5 13.5 13.5 - 23 21 21 32 43 43 43 37 38 45 3.0 4.5 2.8 6.0 6.0 6.0 3.3 5.3 3.6 5.6 6.4 7.9 5.5 7.9 10.4 1)電池的完整尺寸在 IEC 60086-2及 60086-3中規定。 18 CNS 14855-1, C 44

49、90-1 表 A.3 方形單電池( square cells)及電池的本體名稱與尺寸1) 標稱單電池尺寸 mm 最大電池尺寸 mm 本體名稱 長度 寬度 高度 長度 寬度 高度 S4 S6 S8 S10 - 57 - 95 - 57 - 95 - 150 - 180 57.0 - 85.0 - 57.0 - 85.0 - 125.0 - 200.0 - 1)電池的完整尺寸在 IEC 60086-2及 60086-3中規定。 IEC 60086-2 規定之單電池尺寸另行訂定之。 A.1.2 電化學體系 除鋅 -氯化銨電池、氯化鋅 -二氧化錳體系之外,在字元代碼 R, F 及 S 之前加入代表電化學體系之附加字元代碼。這些字元代碼見表 3。 A.1.3 電池( batteries) 若一電池僅包含一單電池,使用單電池之字元代碼。 若一電池由一個以上單電池串聯組成,於單電池字元代碼前方加入一數字表示單電池之數量。 電池係由單電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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