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14970-2006 Electric dishwashers for household use - Methods for measuring the performance《家用电动洗碗机-性能量测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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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印月 95 2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ICS 97.040.40 C321314970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95 2 月 27 日 月日 (共 51 頁 )家用電動洗碗機性能量測方法 Electric dishwashers for household use Methods for measuring the performance 1.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使用熱水與 (或 )水之家用電動洗碗機。 本標準之目的在闡明並定義家用電動洗碗機之主要性能特徵,並明 測諸特徵之標準方法。 本標準針對安全或性能要求加以規定。 2

2、. 引用標準 下所引用之考標準其技術性規定構成本標準規範之內容,依所公 告的時間可解目前可採用之版次資訊。建議本標準之使用者對下所有經修訂 並標註日期之考標準,研究採用最新版次之可性,可透過國際標準所登最 新版次之資訊加以解。 IEC 60350, Electric cooking ranges, hobs, ovens and grills for household use Methods for measuring performance IEC 60350-CHAR: 1999, Electric cooking ranges, hobs, ovens and grills for h

3、ousehold use Methods for measuring performance Color reference chart IEC 60704-2-3,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Test code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airborne acoustical noise Part 2-3: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dishwashers IEC 60704-3, Test code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airborne acou

4、stical noise emitted by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 3: Procedure for determining and verifying declared noise emission values IEC 60705, Household microwave ovens Methods for measuring performance IEC 60734, Household electrical appliances Performance Hard water for testing ISO

5、607, Surface active agents and detergents Method of sample division AHAM DW-12003: Performance testing methods for household electric dishwashers 3. 用語釋義 本標準適用下用語釋義。 3.1 洗碗機 (dishwasher) 以化學、機械、熱及電動的方式,清洗、沖洗並烘乾碗碟器皿、玻璃器皿、刀叉匙及烹調用器皿之機器。洗碗機可具備或具備在程終止後進特定的烘乾操作功能。 2 CNS 14970, C 3213 3.2 額定洗碗機容 (rated dis

6、hwasher capacity) 製造廠商所聲明,當依製造廠商提供之使用明書裝載時,所能清洗並烘乾之個人餐具組 (place settings)與主餐餐具 (serving pieces)(附 A 及附 B)的總。 3.3 操作 (operation) 在洗碗機程中所發生之每一工作項目,如清洗、沖洗及烘乾。 3.4 程 (programme) 洗碗機預先定義適用於規定之污漬 (soil)等級與 (或 )負載型式,同時構成一個完整的循環之一系操作。 3.5 循環 (cycle) 如選定的程所定義,包含一系操作之完整洗滌、沖洗及烘乾之過程。 3.6 程時間 (programme time) 程時

7、間係從程開始 (含任何由使用 者所設定之程延長時間 )至程指示器設定終止之時間,非以程指示器 終止時,程時間等於循環時間。 3.7 循環時間 (cycle time) 循環時間係從程開始 (含任何由使用 者所設定之程延長時間 )至所有工作停止 (即循環結束 )之時間。 3.8 自動添加器 (automatic dispenser) 在洗碗機循環中之預定點,將去污劑、沖洗劑以一次或多次的方式自動注入或添加至洗碗機中之裝置。 3.9 非自動添加器 (non-automatic dispenser) 通常位於洗碗機之機門、外蓋或盤架上,為固定之杯或孔穴型態,在洗碗機循環之初期,可將事先計好之洗滌用去

8、污劑、沖洗劑等投入洗碗機中之裝置。 3.10 軟水裝置 (water softener) 低水的硬之裝置。 3.11 承架 (rack) 洗碗機內支承碟子、刀叉匙及 /或玻璃器皿之支撐物。 3.12 去污劑 (detergent) 用於家用電動洗碗機中,以化學方法幫助去除食物污漬之粉、 、錠或液的洗劑。 備考:本標準指定使用粉之標準去污劑 (第 5.7 節 )。 3.13 沖洗劑 (rinse agent) 在最後的沖洗操作階段加入水中,以改善烘乾效果並減少水跡的化學藥劑。 備考:本標準指定使用 2 種標準沖洗劑 (第 5.8 節 )。 3.14 主餐餐具 (serving pieces) 一

9、套將食物端至餐桌用的陶瓷器皿及刀叉匙之餐具 (附 A 與附 B)。 3.15 個人餐具組 (place setting) 3 CNS 14970, C 3213 一套供一人份使用的陶瓷器皿、玻璃杯及刀叉匙之餐具 (附 A 與附 B)。 3.16 負載 (load) 於洗碗機進試驗或清洗時,所放入洗碗機內之陶瓷器皿、玻璃器 皿、個人餐具組及刀叉匙等餐具。 4. 測表 測定性能特性的標準方法如下: 依第 6 節規定之清洗特性; 依第 7 節規定之烘乾性能; 依第 8 節規定之耗能、水消耗及時間; 依第 9 節規定之噪音。 5. 測的一般條件 5.1 通則 關於洗碗機的安裝與使用,應以洗碗機製造廠商

10、的明書指示為準,除有牴觸者外,應以本標準之規定為優先。 本標準之性能試驗一般在新機器上進,在相同的時間並以同批、同時備妥之污漬等條件下,使考用機器與受試機器同時運轉進試驗。考用機器應依附 E 之規定。 考用機器須安裝成獨單機 (free standing),與受試機器的型式無關。 在開始測前應檢查洗碗機及考用機器,以確認其可正常操作。 機器應於第 5.5 節規定的周溫下進所有的試驗。 5.1.1 獨單機洗碗機 除 (獨單機洗碗機 )設計成嵌入式 (built-in)或一體式 (integrated)(考第5.1.2 節 )之洗碗機外,應以獨單機進試驗。可安裝成獨單機或嵌入式 /一體式之洗碗機,

11、應以獨單機進試驗。 5.1.2 嵌入式及一體式洗碗機 嵌入式洗碗機應安裝於外殼內。圖 I.1。 洗碗機機殼 (housing)的前緣 (機門除外 )須在試驗用外殼 (test enclosure)的前緣後方 20 mm 至 25 mm。製造廠商的明書中有要求,則外殼應提供對應之通風口。 洗碗機提供作為洗碗機其機 殼外圍與外殼間縫隙填補用之固態或彈性材質的墊片、墊帶或其他配件時,應加以裝配。未提供此等配件時,應保持縫隙敞開。 一體式洗碗機應在與嵌入式洗碗機相同條件下安裝。此外,洗碗機應裝配製造廠商明書所規定的機門,同製造廠商所容許最大尺寸、材質與厚與試驗用外殼相同之門板,考附 I。 對於一體式洗

12、碗機,試驗用外殼應提供依製造廠商之明書所述,在試驗用外殼下部之前側提供尺寸與洗碗機機門外之門板最大高對應,且材質及厚與試驗用外殼相同之腳板 (skirting board),考附 I。製造廠商 4 CNS 14970, C 3213 未提供明,上述之腳板應緊貼於洗碗機之腳板 。 5.2 受試機器之試驗條件與試驗程序之順序 進特性試驗前,洗碗機應以乾淨的負載,在添加考用去污劑 (規定於第 5.7節中 )但添加沖洗劑的條件下,進至少 3 次完整循環之操作。後續的循環操作可進第 9 節的噪音試驗。受試洗碗機在下程序所規定之順序步驟間,應進額外的循環。 應以下次序進試驗:洗淨性能 (第 6 節 ),烘

13、乾性能 (第 7 節 )。耗能、水及循環 /程時間 (第 8 節 )之測定應與洗滌性能試驗 (第 6 節 )同時進。 備考 1. 為達成較佳之可再現性 (reproducibility),應依上述順序進試驗。亦即為避免洗碗機內之塑膠部件 ( 如:承 架 )因其過程化而引起烘乾性能的差性。 2. 在產品製造期間對其進之任何循環或操作可忽。 3. 須在沖洗劑添加器第 1 次注入前進噪音試驗。 5.3 機器的電源供應 5.3.1 受試機器的電源供應 5.3.1.1 電壓 試驗電壓須設定為機器的額定電壓,且在試驗期間維持在 2%的範圍內。有標示電壓範圍,則試驗電壓須設定為所銷往國家規定的標稱電壓,所測

14、的電壓值須記載於試驗報告中。 備考: 機器的額定電壓與所銷往國家規定的系統電壓同時,應在其規定的標稱電壓下進測。 5.3.1.2 頻 電源頻須設定為機器的額定頻,且在試驗期間維持在 1%的範圍內。有標示頻範圍,則試驗頻須設定為所銷往國家規定的標稱頻,所測的頻值須記載於試驗報告中。 備考: 機器的額定頻與所銷往國家規定的系統頻同時,應在其規定的標稱頻下進測。 5.3.2 考用機器的電源供應 5.3.2.1 電壓 電源電壓須設定為交 110V/220V,且試驗期間維持在 2%的範圍內。測的電壓值須記載於試驗報告中。 5.3.2.2 頻 電源頻須設定為 60Hz,且試驗期間維持在 1%的範圍內。測的

15、頻值須記載於試驗報告中。 5.4 試驗程 試驗的第 1 個程為製造廠商所建議,對正常受漬負載 (normally soiled load)進之程。 備考: 在某些地區,製造廠商因應能源標示 (標章 )之規定須宣示所採之程 5 CNS 14970, C 3213 (可能非以正常受漬負載進 ),此時,須以所宣示之程作為第 1個程。 進試驗時,在依第 6 節測洗淨性能、依第 7 節測烘乾性能、依第 8節測耗能、水消耗與時間及依第 9 節測噪音時,應使用相同的程。 額外的程可於隨後進試驗。 5.5 環境條件 測期間應維持下之環境條件。 烤箱烘乾法 室內周溫 (202) 相對濕 (510)%RH 空氣烘

16、乾法 室內周溫 (202) 相對濕 (6510)%RH 在試驗期間所測的周溫與相對濕須記載於試驗報告中。 5.6 水之供給 5.6.1 通則 在試驗期間水的實際況 (溫、硬與壓 )須記載於試驗報告中。 5.6.2 水之供給溫 所供給之水的溫須為: 水注入溫: (152) 熱水注入溫: 製造廠商指定的溫 2,或 有規定範圍且此範圍包含 60者,為 (602),或 有規定範圍但其包含 60者,為最接近 (602) 的值,或 無明書者,為 (602)。 5.6.3 硬 水質為硬水的地區採用硬為 (2.50.5)mmol/l 的水,水質為軟水的地區採用硬為 0.7mmol/ l 以下的水。水的硬須調整

17、以符合此規定時,應依IEC 60734 之方法 C 進處,水硬的測值須記載於試驗報告中。試驗中所使用的水其硬應為最適用於國內使用之硬。 備考:水硬變化在 0.0mmol/ l 至 0.7mmol/ l 間之影響性尚在研究中。 5.6.4 水壓 包含所有注水階段,每一個進水口之供水水壓,應為 240 kPa 並保持在 20 kPa 的範圍內。測的水壓須記載於試驗報告中。當製造廠商規定的水壓範圍在 240 kPa20 kPa 內時,水壓應在最接近 240 kPa20 kPa 之處。 5.7 去污劑 當測性能時,考用機器與受試機器須使用附 D 規定的考用去污劑 C。 6 CNS 14970, C 3

18、213 劑應依製造廠商建議,但超過: 每套個人餐具組: 15.0g+1.25g 製造廠商未提供建議,使用: 每套個人餐具組: 12.0g+1.0g 洗碗機無軟水裝置而使用硬水時 (第 5.6.3 節 ),在預洗 (pre-wash)與主洗 (main wash)時,依製造廠商建議,但每套個人餐具組之劑超過 15.0g+1.25g。製造廠商未提供建議,在預洗與主洗時,每套個人餐具組使用 12.0g+1.0g。試驗期間每套個人餐具組的使用去污劑須記載於試驗報告中。 在程開始前,應將去污劑直接放入洗碗機中,洗碗機具有添加器,則應使用添加器。在放入去污劑前,應沖洗添加器並烘乾。製造廠商未提供建議,則去

19、污劑應放入添加器的主槽 (main compartment)。 受試洗碗機與考用洗碗機應使用相同批號的去污劑。 在使用去污劑前,應依 ISO 607(關於適當設備,考附 F)使其均勻化(homogenized)。 5.8 沖洗劑 應使用附 D 規定的沖洗劑。水硬為 2.5 mmol/ l 者,應使用配方之沖洗劑 (酸性 )。水硬在 0.7 mmol/ l 以下者,應使用配方 IV 之沖洗劑 (中性 )。 備考:原則上,酸性沖洗劑用於硬水,中性沖洗劑用於軟水。然而,在使用洗碗機之地區普遍取得某種型式之沖洗劑時,水硬為何,可規定使用其他型式之沖洗劑。在硬水地區中,具有軟水裝置之洗碗機,其最終的沖洗

20、階段之水硬將會小於 0.7 mmol/ l。 具有可調整之自動添加器的洗碗機,其設定應依製造廠商所建議者。製造廠商未提供建議時,應採最低沖洗劑之設定。 備考:可忽製造廠商對使用者任何需要依經驗以手動調整初始設定之建議。 無自動添加器之洗碗機, 應手動添加沖洗劑 (製造廠商及明書有建議時 )。 5.9 鹽 洗碗機配備需加鹽的軟水裝置,為達到試驗所需之水硬,加鹽依製造廠商的明書指示。鹽之規格附 D。 6. 清洗性能 6.1 通則與目的 本項試驗之目的係測洗碗機對正常受漬的個人餐具組與主餐餐具之洗淨程。 本試驗與附 E 規定的考用機器同時進。受試機器與考用機器之試驗負載的污漬須同時準備。 考用機器應

21、與任何受試機器同時運轉。負載目較多時,可能需要一人以上準備污漬,但同一人應替所有負載準備相同型式的污漬。同樣的,同一人應替所有負載塗佈相同型式的的污漬 (準備污漬與塗佈污漬的人可同 )。 應依第 5.7 節及第 5.8 節之規定使用去污劑及沖洗劑。 應依第 5.2 節規定的試驗程序之順序。 7 CNS 14970, C 3213 備考: 僅進洗淨評價 (cleaning evaluation)時,可於程指示器終止時開始評價,進評價者亦能安全地處負載。 6.2 負載 試驗負載應包含個人餐具組及其對應的主餐餐具之總 (附 A 或附B),此總即為製造廠商之額定容。 備考:考用機器使用附 A 之負載型

22、式,與受試機器使用的負載型式無關。 所有負載項目須徹底洗淨並烘乾,使其在施加污漬前達到 5 分的分。任何評價應依第 6.7 節進。需要洗淨某個負載項目或使負載重新達到所要求的況時,可用手洗或以洗碗機清洗,但所有需要重新達到所要求況之負載應於洗碗機內進清洗。洗碗機於進下個試驗前的最後操作中應添加本標準規定之沖洗劑 (考附 D)。 備考: 使用去污劑 B 或 C(考附 D),洗碗機內須重新整。 任何具有缺陷而可能影響評價之餐具,或破損、具有縫之餐具,應移去並換。 6.3 污漬劑 需要下的污漬劑: 牛奶; ; 碎肉; 蛋; 燕麥片; 菠菜; 人造奶油。 所有作為本標準污漬劑之食材,須在使 用期間內或

23、產品記載的有效日期之前。新開封的與燕麥片存放於密封容器內,則可在開封 60 天內供後續的試驗使用。下章節提供菠菜在解凍後再使用與儲存之明確明。 無法取得規定的產品,容許使用能提供相同效果之似產品。應透過試驗證明其等效性。 6.4 污漬劑的調配與應用 除另有規定外,每項試驗中所有的污漬劑須為即時調配。 應將試驗所需的每一種污漬劑的總 (克 /每套 )套 稱重、分成所需要的等份並施於餐具之規定部位。 建議開始時先以微波預熱牛奶污漬,在此期間內調配污漬。在預先烘乾之期間 (1 小時 )調配並塗敷其餘的污漬劑。 備考:污漬分布與的明,考附 C。 6.4.1 牛奶 6.4.1.1 調配所需之要點 可使用

24、任何具有脂肪含為 1.5%至 2%、經超高溫處 (U.H.T.) 8 CNS 14970, C 3213 之牛奶。超高溫處牛奶自試驗日期起至使用期間 或有效期限應至少為 1 個半月。可使用在有效日期內、脂肪含為 2%之新鮮純質牛奶,並應置於冰箱內。超高溫處牛奶在開封 後須藏,並應於 2 天內使用。 依附 G 規定,具有玻璃轉盤之微波。 具有下尺寸但無導口 (drain)之實驗用玻璃杯 (容 250ml,附 A 或附 B) 高 115cm 直徑 60cm 滴管 (pipette)(10 ml) 6.4.1.2 轉換 依附 G,所使用的微波功大小與規定的額定值同 (780W 與150W)但在規定之

25、容許差內時,預熱與烹煮時間須修正如下: udduPTPT=其中:dP 為功位準 (已決定的 ); dT 為烹煮時間 (已決定的 )(秒 ); uP 為所使用的功位準 (依 IEC 60705 測 ); uT 為將使用的烹煮時間 (秒 ); 儘可能使用接近規定的功位準 (W)。 6.4.1.3 預熱微波 在玻璃杯內烹煮牛奶前,依下方式對微波加熱: 放置 6 杯各裝滿 50ml 水之玻璃杯於微波內; 將玻璃杯對稱放置於半徑 9.5cm 至 10cm 的圓上 (此圓之中心等於玻璃轉盤的中心 ),圖 1。 微波以 780 W 功操作 4 分鐘,接著以 150 W 功操作 10 分鐘,或是以上述所計算的

26、修正烹煮時間及所使用的功烹煮。 預烹煮後,自微波取出裝水的玻璃杯。 6.4.1.4 應用 牛奶自冰箱取出後,在進每項應用前,充分搖動約 30 秒後,即以滴管滴入 10 ml 至每 1 個玻璃杯中並即刻進烹煮程序。每套個人餐具組使用一個玻璃杯。 剩餘的牛奶應放回冰箱內,可延遲。 6.4.1.5 烹煮程序 完成預熱後,刻放置 6 杯牛奶 (10ml/杯 )於微波中,並在相同條件下繼續烹煮玻璃杯。亦即以 780 W 操作 4 分鐘並接著以 150 W 操作10 分鐘,或者在修正的條件下。 9 CNS 14970, C 3213 在每項烹煮操作期間,微波中都須有 6 杯牛奶,玻璃杯置於如圖 1所示之轉

27、盤上,公杯 (beaker)的底部於轉盤上保持平坦。 備考: 試驗需要 6 杯以上,在第一組的 6 杯後,須重複預熱程序,即烹煮另外的 6 杯。 在微波烹煮期間後,烹煮後牛奶的顏色應與附 K 色表比較,玻璃杯底之顏色應至少為 4 號顏色且超過 6 號顏色。 小區域的牛奶表層得比色表之 12 號顏色深。 圖 1 微波轉盤上玻璃杯的位置 單位: mm 公杯的中心對準直徑為 180mm到 200mm 之圓上 公杯應盡可能靠近轉盤唇部 (lip)之位置,但應與盤面平坦部齊。 10 CNS 14970, C 3213 6.4.2 使用具有下特性的: 型式:紅 品質:錫 (ceylon) 片品質:橙色上等

28、紅 片大小:破 (broken) 附 F 建議的符合此要求。 6.4.2.1 調配 以 6g 之倒入 1 公升之沸水,在加蓋容器中保持 5 分鐘,隨後將此水經網 (1mm 網目 )倒入第 2 個容器。確認泡使用的水其總硬在 2.0mmol/ l 至 3.0mmol/ l 之間。 備考:可使用合乎上述規格的自 水、礦泉水或依第 5.6.3 節製成的水。 6.4.2.2 加熱箱烘乾法的預烘乾 (pre-drying) 杯子與盤裝入半滿之水,確認水在杯子與盤上平均分佈。儘快將杯子與盤置於預熱至 80之加熱箱 (附 G),並烘乾 1 小時。確認碟子會放得太靠近。從加熱箱取出餐具,倒去任何殘的水並予棄置

29、。 6.4.2.3 空氣烘乾法的預烘乾 杯子與盤裝入半滿之水,並在周圍環境條件下預烘乾 1 小時。小心輕輕倒出杯子與盤內過多的水,使杯子與盤內僅剩下 20ml至 30ml 的水,儘可能保顆部分。所倒出的水予以棄置。 6.4.3 碎肉 準備充分大的碎牛肉,確認均勻混合。絞碎前先移除肉中所有的油脂及腱。使用具有約 50 孔穿孔盤 (perforated disc)(4.5mm 直徑 )之電動研磨機。選擇使碎肉每分鐘約可產出 700 g(約 150 轉 /分鐘 )之設定。 6.4.3.1 調配與儲存 於 150g 的碎肉中攪拌 50g 的全蛋 (規格第 6.4.4 節 ),混合均勻並以每 60g 分

30、成一份。以鋁箔包裹、放入密閉的容器內或裝入密封的塑膠袋內並加以凍。使用前,容許在周圍環境條件下解凍,以 30g 的碎肉加 8g 的水之比混合,直到均勻為止。 6.4.3.2 應用 受漬的負載項目 半之正餐盤 (dinner plate)與大型主餐碗 (20 cm)(僅 7 套以上之個人餐具組 )。 污漬 每套個人餐具組之盤子使用 1.5g,主餐碗使用 4 g。 沾染方法 使用叉子。依個人餐具組的,計算所需的污漬總重。放入稍 11 CNS 14970, C 3213 微超過需要的一些碎肉及叉子至容器內。將容器、碎肉及叉子稱重。以叉子加污漬至負載項目上,直到已加足所需的污漬,亦即容器加上碎肉及叉子

31、的重已經減少負載所需的。污漬應均勻塗佈。可增加或移除以確保污漬精確。 正餐盤 將碎肉污漬均勻塗佈在每個盤子 的上表面,確保距邊緣 20mm內之空間保持乾淨。餐具目為奇時,碎肉 僅塗佈在最後的奇號碼盤子表面的一半 (盤子另一半供塗佈蛋使用 )。 大型主餐碗 碎肉污漬塗佈在底部與內部,確保距邊緣 20mm 內之空間保持乾淨。 6.4.4 蛋 在室溫下,使用每 1 個重 50g 至 65g、品質好的雞蛋。蛋至少已下蛋7 天,但超過使用期間或有效日期。蛋在使用前應儲存於冰箱內。蛋在使用前須置於周圍環境條件下。 備考:試驗證明非常新鮮的蛋在下蛋後天內會改變其一致性,蛋在下蛋7 天後可確保其穩定性。 6.

32、4.4.1 調配 至少使用 3 個蛋,分開蛋白與蛋黃。在碗內以叉子攪拌蛋黃,移除蛋黃膜 (yolk sack)。 6.4.4.2 應用 受漬的負載項目 正餐盤總的一半、點心盤總的一半及所有的叉子。 污漬 每套個人餐具組使用 2g 的蛋,用於沾染陶瓷器皿及刀叉匙。 沾染方法 使用寬約 25mm 的製點心用刷子,依個人餐具組的,計算所需的污漬總重。放入刷子及稍微超過需要的一些蛋至容器內。將容器、蛋及刷子稱重。以刷子施加污漬在負載項目上,直至所需的污漬已塗佈妥,亦即容器加上蛋及刷子的重已經減少負載所需的。污漬應均勻塗佈。可增加或移除污漬以確保污漬精確。 首先污染叉子。 叉子 (forks) 將所有的

33、污漬施加至每一個叉子頭部的面, 使蛋形成均勻的一層污漬。將叉子放置於各個盤子上,齒尖向 下,容許以此擺放型態烘乾。 其次將污漬加在正餐盤與點心盤上。 正餐盤 (dinner plate) 12 CNS 14970, C 3213 將蛋污漬均勻塗佈在每個盤子的 上層表面,確保距邊緣 20mm內之空間保持乾淨。個人餐具組目為奇時 ,蛋僅塗佈在最後的奇號碼之盤子的一半表面上 (另一半用於塗佈碎肉 )。 點心盤 (dessert plate) 蛋污漬均勻塗佈在每個盤子的上表面,確保距邊緣 20mm 內之空間保持乾淨。個人餐具組目為奇時,蛋 僅塗佈在最後的奇號碼之盤子的一半表面上 (另一半用於塗佈菠菜

34、)。 6.4.5 燕麥片 使用尚未煮過的小燕麥片。 附 F 建議的燕麥片符合此要求。 6.4.5.1 調配 將充分混合的燕麥片 50g、依第 5.6.3 節的水 750ml 及牛奶 (規格第 6.4.1 節 )250ml 加入。將此混合物加熱至沸點煮成燕麥片粥後,燉煮 10 分鐘,使用木製湯匙持續攪拌。 6.4.5.2 應用 受漬的項目:所有的湯盤及所有的湯匙。 污漬 將湯匙浸泡於調配妥的污漬中。 每套個人餐具組使用 3g 燕麥片粥,用於湯盤。 沾染方法 湯匙 (soup spoons) 湯匙匙身部分浸入剛調配的燕 麥片粥中,並放置於屬於試驗負載的額外盤子上,湯匙匙身背面朝上,容許以此擺放型態

35、烘乾。 湯盤 (soup plate) 使用寬約 25mm 的製點心用刷子,依餐具的,計算所需的污漬總重。放入刷子及稍微超過需要的一 些燕麥片粥至容器內。將容器、燕麥片粥及刷子稱重。以刷子 施加污漬在負載項目上,直至所需的污漬已塗佈妥,亦即容 器加上燕麥片粥及刷子的重已經減少負載所需的。污漬 均勻塗佈。可增加或移除污漬以確保污漬精確。 將燕麥片粥污漬均勻塗佈在每個盤子的上表面,確保距邊緣20mm 內之空間保持乾淨。 6.4.6 菠菜 使用凍的鮮嫩菠菜,充分絞碎,加其他添加劑或成分。 附 F 建議的菠菜符合此要求。 6.4.6.1 調配與儲存 容許菠菜在周溫下解凍,隨後將菠菜置於網孔為 2mm

36、之網上,允許其滴水 5 分鐘。將菠菜全部通過具有 180 孔穿孔盤 (每孔直徑 2mm) 13 CNS 14970, C 3213 之研磨機 (使用與第 6.4.3 節所述的相同研磨機 )。選擇一個使碎菠菜每分鐘之產出約為 170g、研磨機無載轉速約為 160 轉 /分鐘之設定。將菠菜分成適當的等份放入容器中後將蓋子蓋上,置於冰箱中直到使用時。確認調配的菠菜置於冰箱中超過 3 天,使用前攪拌菠菜。 6.4.6.2 應用 受漬的項目 半之點心盤及小型及中型主餐碗 (AHAM 型負載的等效項目,考附 B 第 B.4 節 )。 污漬 每套個人餐具組使用 3g。 沾染方法 使用寬約 25mm 的製點心

37、用刷子,依個人餐具組的,計算所需的污漬總重。 放入刷子及稍微 超過需要的一些菠菜至容器內。將容器、菠菜及刷子稱重。以刷子施加污漬在負載項目上,直至所需的污漬已塗佈妥,亦即容器加上菠菜及刷子的重已經減少負載所需的。污漬應均勻塗佈。可增加或移除污漬以確保精確的污漬。 點心盤 菠菜污漬均勻塗佈在每個盤子的上表面,確保距邊緣 20mm 內之空間保持乾淨。個人餐具組目為奇時, 菠菜僅塗佈在最後的奇號碼之盤子的一半表面上 (另一半用於塗佈蛋 )。 小型及中型主餐碗 (the small and medium serving bowls) 菠菜塗佈在底部與內側,確保距邊緣 20mm 內之空間保持乾淨。 6.

38、4.7 人造奶油 以總脂肪含為 75%至 85%,且符合下要求之家用人造奶油: 含 飽和脂肪 (3310)% 多元飽和 (3310)% 單元飽和 (3310)% 6.4.7.1 調配與儲存 將人造奶油置於冰箱中直到使用時。 6.4.7.2 應用 受漬的項目:橢圓盤 污漬:每套個人餐具組 1g。 沾染方法 以刮刀塗佈人造奶油。依餐具的,計算所需的污漬總重。放入刮刀及稍微超過需要的一些人造奶油至容器內。將容器、人造奶 14 CNS 14970, C 3213 油及刮刀稱重。以刮刀施加污漬在橢圓形盤子上,直至所需的污漬已塗佈妥,亦即容器加上人造奶油及刮刀的重已經減少負載所需的。距盤子邊緣 20mm

39、內之空間保持乾淨。污漬應均勻塗佈。可增加或移除污漬以確保污漬精確。 6.5 受漬碟子的烘乾 6.5.1 加熱箱烘乾法 水在依第 6.4.2 節的預烘乾期間後,儘快將所有已施加污漬的盤子 (包括刀叉匙、杯子及沾有水污漬的盤 )置於加熱箱中。確認碟盤間距勿太近。在箱門關上後,這些餐具應置於加熱箱 (附 G)中 2 小時。在加熱箱中,勿放置沾染牛奶污漬 (第 6.4.1 節 )的杯子或沾染人造奶油 (第6.4.7 節 )的橢圓盤 (oval platter)或乾淨的刀叉匙。 在經加熱箱烘乾後,應容許負載在試驗前卻至 20 2之周溫下。負載應從加熱箱中取出卻。 6.5.2 空氣烘乾法 所有的負載項目應

40、在第 5.5 節規定條件之調節室 (conditioned room)中烘乾,經第 6.4.2 節之預烘乾期間後,杯子與盤須於正常使用時之方向置於水平面上烘乾。沾染污漬後,所有其他的負載餐具應於正常使用時之方向烘乾,使污漬形成,通常 1 小時已足夠。總烘乾時間須 15 小時至 18 小時,同時應依下述選項之一進。在使污漬形成之烘乾初期,除杯子 (cup)與盤 (saucers)外之負載,須: (a) 裝在洗碗機承架上,但承架仍在洗碗機上在 此情況下,開啟洗碗機機門,出承架;或 (b) 裝在洗碗機承架上,並將承架放置在工作臺 (bench)上在此情況下,承架之下應放置一托盤,在清洗程開始前, 任

41、何於托盤的污漬,須置於洗碗機機門上;或者 (c) 置於水平表面上在此情況下,裝載時須小心 ,以確保任何脫的污漬子於洗碗機內。 備考:將污漬烘乾期間自 15 小時縮短至小時的方法,尚在研訂中。 6.6 裝載與操作 6.6.1 裝載 洗碗機依製造廠商之明書裝載,勿堆疊盤碟或使刀叉匙交錯。將下未受漬之負載項目置於洗碗機中,確認每一個負載項目為乾淨的。 刀具; 匙 (teaspoons); 點心匙 (dessert spoons); 主餐之刀叉匙 (serving cutlery)。 在烘乾後,將沾染污漬的陶瓷器皿與刀叉匙置於洗碗機內的碟架上,但須注意使受漬的碟子儘可能平均分布在洗碗機內。在試驗循環開

42、始前,僅將 15 CNS 14970, C 3213 使用空氣烘乾法後殘在杯子或盤內之水放進洗碗機。裝載洗碗機負載時,自負載餐具上掉的任何污漬子須加以集中,並在程開始前置於洗碗機機門上。 應依附 E 第 E.3 節裝載考用洗碗機。 6.6.2 操作 在性能試驗期間,受試機器須與考用機器同時運轉,在機器啟動前,依第 5.7 節添加去污劑。 進試驗程中的至少 5 次清洗試驗循環,測中清洗洗碗機的網。必要時,增加洗淨試驗循環次,直到CWln 小於 0.073(如第 6.7.2 節所述 )之條件達到為止,但最多僅得增加至 8 次洗淨試驗循環。 備考:CWln 係為CW 以 e 為底的自然對值。 在一系

43、中的 2 次續循環之間,為測定CWln 之值,應容許機器卻至符合第 5.5 節的要求為止。續 2 次試驗循環間,用測定CWln 之值的最大時間應超過 4 天。經烤箱烘乾法備妥之受漬碟子,當以透明塑膠膜包覆時,最多可保存 4 天。 6.7 評價 6.7.1 洗淨評估 檢查每一負載項目的可能污漬痕跡或殘物,使用照明色溫為 3500 K 至4500 K 之散射光線檢查內部與外部。 進評價之場所須安裝可避免任何直接激眼部的照明,評價場所測的照須為 1000 lx 至 1500 lx。 檢驗由具資格且訓過的試驗人員進。檢查受試機器與考用機器的餐具之工作應由同一人進。進每一負載項目之評價超過 10 秒,包

44、含拿取 (如:取出、放置在旁邊 ),或確認標示之種,或規則性。 備考:人為照明的測與評價之資訊,考標準。 為評價污漬殘物,考表 1。未上釉之陶瓷器皿的邊緣上任何的污漬殘物予考慮。 須評估每一個負載項目並個別記分。污漬之型式及相關項目的總亦須依表 2 記。 16 CNS 14970, C 3213 表 1 洗淨試驗的評價 小點污漬顆 受漬總面積 (mm2) 分 n = 0 A = 0 5 0 n 4 0 A 4 4 4 n 10 4 A 20 3 10 n 20 A 50 2 適用 50 A 200 1 適用 200 A 0 應依受漬區域的種或附著於餐具之續的污漬子,依照本表將每個負載項目評定分

45、。符合種分之要求,則評為適用之最低分。 表 2 測定洗淨指之評價 分為 b的單一項目之ba 項目編號 (考附 A) 污漬 型式 接受清洗 之項目 項目之 nz5 4 3 2 1 0 =50bbzbaC1a 蛋 正餐盤 (一半 ) 1b 碎肉 正餐盤 (一半 ) 2 燕麥片 湯盤 3a 蛋 點心盤 (一半 ) 3b 菠菜 點心盤 (一半 ) 4 水 杯 5 水 盤 6 牛奶 玻璃杯 7 蛋 叉子 8 燕麥片 湯匙 9 無 刀具 10 無 匙 11 無 點心匙 12 人造奶油 橢圓盤 13 菠菜 中型主餐碗 14 菠菜 小型主餐碗 15 無 雙主餐匙 16 無 主餐叉 17 無 湯杓 18 碎肉

46、大型主餐碗 N= 方程式 (1) iC = 適當的方程式 (2a)或 (2b) =zC 備考: 試驗號碼: 17 CNS 14970, C 3213 附 B 型式的負載之等效項目規定於附 B 第 B.4 節。 項目 1 及項目 3 之等效負載,奇個人餐具組之污漬調配的相關章節之明。 備考: 考用機器使用附 A 的負載型式,與受試機器所使用的負載型式無關。 6.7.2 洗淨指的計算 使用下的方程式,計算項目的總 N。 18zZ1Nn= (1) 附 A 所負載的負載項目之總為: N =個人餐具組 11+8 (個人餐具組 7); N =個人餐具組 11+7 (個人餐具組 7)。 附 B 所負載的負載項目之總為: N =個人餐具組 11+6 使用下的方程式計算考用機器與受試機器的單一洗淨指,近似至小點第 2 位。 =181zz,Ri,RCN1C(2a) =181zz,Ti,TCN1C(2b) 其中:z,RC 為依表 2 之方程式所計算,與考用機器有關之值;z,TC 為依表 2 之方程式所計算,與受試機器有關之值;i,RC 是考用機器的單一洗淨指; i,TC 是受試機器的單一洗淨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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