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 4640-2002 Frozen minced fish meat《冷冻鱼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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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 冷凍魚漿 印行年月 94 年 10 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不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類號 ICS 67.120.30 4640 N5140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行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67 年 10 月 24 日 91 年 7 月 1 日(共 3 頁) Frozen minced fish meat 1. 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使用絞碎之生魚肉,添加蛋白質變性防止劑,製成糊狀後冷凍,供製造用之冷凍魚漿。 2. 外觀:成品應整齊、清潔,同一批之每一個體大小應一致。 3. 氣味:應無硫化氫臭、三甲基胺臭及其他不良異味。 4. 彈性:依其煉製品之彈性分為三級。 等級 分級標準

2、甲級( AA) 彈性檢驗對摺二次不發生龜裂 乙級( A ) 對摺一次不發生龜裂 丙級( B ) 對摺一次發生龜裂 5. 水分:不加鹽者應在 82以下,加鹽者應在 80以下。 6. 品溫:應在 -18以下 7. 夾 雜 物:不得附著泥沙且魚漿中魚骨、內臟、魚皮、鱗及其他夾雜物之個體數不得超過 15 個。 8. 衛生要求:應符合本國有關衛生法令之規定。 9. 檢驗 9.1 溫度檢測:在第一層包裝食品之中央位置,由箱外開一小孔,插入溫度測定器之感溫棒約 6 公分深,待溫度穩定後,讀其溫度,即為品溫。其冷藏庫內之溫度應先測定記錄,不得高於 -20,相對濕度不得低於 90。 9.2 彈性檢驗 9.2.1

3、 試樣之調製 9.2.1.1 解凍及擂潰:試樣先以絞肉機將魚漿絞碎後置於 2-5之間,待完全解凍後進行擂潰,擂潰時魚漿之溫度勿超過 15,無鹽魚漿添加馬鈴薯澱粉 5,食鹽 2.5;加鹽魚漿則添加馬鈴薯澱粉 5。 9.2.1.2 擂潰完後充填於周長 90mm 之人造腸衣(膜)中,以結紮機或絲線固紮後立即以 90加熱,維持 30 分鐘後直接以冷水完全冷卻,再置於冰箱中( 5以下) 12 小時,再供彈性檢驗。 2 CNS 4640, N 5140 9.2.2 彈性檢驗:取 9.2.1 節調製之試樣,輪切成 3mm 厚,以拇指及食指加以摺曲,觀察其破裂狀態。每一試樣取 5 片輪切肉,先對摺一次,若有一

4、片或一片以上龜裂者為丙級;若全不龜裂則再對摺一次,兩次對摺後若有一片或一片以上龜裂者為乙級,完全不龜裂者為甲級。 9.3 水分之測定:正確稱取 1 至 2g 冷凍魚漿於水分稱量瓶中,在 1052之下乾燥至恒重後計算其水分含量, 水分 ( )g()g()g(試樣重乾燥後試樣重試樣重 100 9.4 夾雜物之測定 9.4.1 泥沙含量:以鹽酸不溶物定性之,但由小鯛魚製成之魚漿可不檢驗之。稱取 2-10g 試樣,置於已知恆重之坩堝中,移入灰化爐中以 60015加熱灰化至恆重後,以 50mL 鹽酸( HCl; 1 1)沖洗移入燒杯中,以水稀釋至100mL,蓋上錶玻璃煮沸 30 分鐘,使用無灰定量濾紙過

5、濾,水洗後將濾紙連同殘留物移入坩堝中,俟乾後再置於灰化爐中以 60015灼熱 1-2 小時,再移入乾燥器中冷卻、稱重,其殘留物即為鹽酸不溶物之含量。 計算式:鹽酸不溶物())g()g(試樣重量酸處理後殘留物重100 9.4.2 夾雜物:取冷凍魚漿 40g 裝入透明 PE 袋中,解凍後以圓棒輾平,下墊白紙,以肉眼挑取魚皮、魚骨、魚刺、魚鱗、內臟,及其他夾雜物,計算其長度在 2mm 以上之個數。 9.5 食鹽含量之測定:取適量冷凍魚漿密封解凍並放置至常溫後充分混合均勻作為試 樣。稱 取 5-10g 試樣置於燒杯或三角瓶中,加入過量之 0.1N AgNO3標準溶液、(使 AgCl 沉澱),再加 20

6、mL 濃硝酸以沙浴溫和沸煮致使魚肉溶解,冷卻後加50mL 水及 5mL FeNH4(SO4)2 12H2O 飽和溶液作為指示劑。以 0.1N NH4SCN溶液滴定至淺棕色,再計算 NaCl 含量。 NaCl(%)W0058.0)fBfA(21100 式內, A:所加 AgNO3mL 數 f1: AgNO3溶液之力價 B:所用 NH4SCN mL 數 f2: NH4SCN 溶液之力價 W:所稱試樣 g 數 9.6 微生物之檢驗:依照 CNS 1451冷凍鮮魚類檢驗法第 7 節之方法檢驗之。 10. 包裝及標示:所使用之包材應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衛生標準之規定;附貼或直接印於包裝上之標紙或標識應外觀良好, 完整無損,其標示並應符合 CNS 3192包裝食品標示之規定。 引用標準 CNS 1451 冷凍魚類檢驗法 CNS 3192 包裝食品標示 3 CNS 4640, N 5140 修訂日期:第一次修訂: 69 年 5 月 21 日 第二次修訂: 71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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