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印月965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ICS 91.100.20 R2168974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7112月9日 965月14日 (共3頁)石質馬賽克面磚 Stoneware ceramic mosaic tile 1. 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建築物內、外裝用石質馬賽克面磚(以下簡稱石質馬賽克)。 備考:本標準採用國際單位制(SI), 內之單位及數值,僅供參考。 2. 用語釋義:依CNS 9737陶瓷面磚總則第3節。 3. 缺點用語釋義:依CNS 9737第4節。 4. 形狀、尺度及尺度許可差 4.1 形狀及尺度:不作硬性
2、規定。 備考:石質馬賽克常用厚度約為410 mm。 4.2 尺度許可差 4.2.1 長度及寬度許可差:應符合表1之規定(單片)。 表1 單位:mm 長度或寬度 許可差 50100未滿 1.0 小於50 0.6 4.2.2 厚度許可差:應符合表2之規定(單片)。 表2 單位:mm 厚度 許可差 710未滿 0.6 47未滿 0.5 4.2.3 溝距(面磚單元相互間之接縫寬度)許可差:使用貼紙或貼網結合之馬賽克面磚單元,其預留之溝距最大與最小之差應在2.0 mm以內。 5. 外觀及等級:分為一級品及二級品兩種。由外觀判別之,其合格基準如表3所示。 2 CNS 9744, R 2168 表3 合格基
3、準 缺點(1) 一級品 二級品 (1) 夾層、坯裂、釉裂、缺損 全面不容許存在(單片)全面不容許存在(單片)(2) 氣泡、色斑、污染、刮痕、流釉、脫釉、不潔、缺損充填、斑點不均、針孔、疱、凹陷、光澤不均 將9張面磚單元拼排成正方形,而離1m觀察時,該等缺點看不出 將9張面磚單元拼排成正方形,而離2 m觀察時,該等缺點看不出 (3) 面磚單元相互間之缺點:光澤不齊、色調不齊、接縫錯開 將9張面磚單元拼排成正方形,而離2 m觀看時,該等缺點看不出 將9張面磚單元拼排成正方形,而離3 m觀看時,該等缺點看不出 (4) 1張面磚單元之缺點 不分等級 (4)之1 貼紙超出面磚單元之邊緣,貼紙破裂 不容許
4、存在,惟表貼紙在不妨礙施工者,不在此限 (4)之2 接縫不齊 離約1 m觀察時,看不出該缺點 (4)之3 厚度不齊 從斜面方向觀察時,看不出該缺點 註(1)為裝飾起見特為製成之噴釉斑點、釉裂、色調不齊等不視為缺點。 6. 品質:石質馬賽克之品質須符合下列規定。 6.1 吸水率、蒸壓試驗、抗折試驗、磨耗試驗、耐酸鹼試驗及貼紙接著性試驗:應符合表4之規定。 表4 檢驗項目 品質 吸水率 6.0%以下 蒸壓試驗 以蒸氣壓10.10 +MPa10.2 kgf/cm2試驗合格 抗折試驗 120.10 +MPa122.4 kgf/cm2以上 磨耗試驗 0.1 g以下 耐酸鹼試驗 依CNS 3299陶瓷面磚
5、檢驗法第4.10節試驗合格 貼紙接著性試驗 依CNS 3299第4.11節試驗合格 備考1. 馬賽克釉面若採高鉛釉藥,則得不作蒸壓試驗。 2. 馬賽克面積若小於25 cm2,則不作抗折試驗。 6.2 背梁:外裝用之馬賽克,背面應有背梁,依CNS 9737第3(5)節之規定。 7. 檢驗 7.1 試樣數及合格判定數:依表5之規定。 3 CNS 9744, R 2168 表5 檢驗項目 試樣數 合格判定數 表3之(1) 100個 96個以上合格 表3之(2) 2次 表3之(3) 2次 外觀 表3之(4) 5張 尺度(長、寬、厚、溝距) 10個 吸水率 3個 蒸壓試驗個 抗折試驗個 磨耗試驗 3個
6、耐酸鹼試驗(地面用馬賽克)3個 背梁(外裝用馬賽克) 10個 貼紙接著性試驗 5張 全數合格 7.2 檢驗方法:依CNS 3299之規定。 8. 包裝:本品應以紙盒(箱)或其他不易破損之容器包裝,以確保搬運時不致受損。 9. 標示 9.1 每一包裝盒(箱)應標示下列事項。 (1) 製造廠商名稱或其商標 (2) 製品之稱呼法,依CNS 9737第7節 (3) 尺度(每張面磚單元之長寬,例:30 cm30 cm) 備考:厚度是否標示,得由廠商自行決定,僅供參考用。 (4) 數量 (5) 等級 (6) 製造年份 參考:除上述標示事項外,並應依商品標示法相關法令之規定。 9.2 使用上注意事項之標示:型錄或說明書上宜標示下列事項。 (1) 用途上之限制事項,例如窯變釉面之色調範圍等。 (2) 施工上之注意事項,例如不可抹縫等。 (3) 使用上之注意事項,例如不可酸洗等。 引用標準:CNS 3299 陶瓷面磚檢驗法 CNS 9737 陶瓷面磚總則 修訂日期:第一次修訂:75年8月4日 第二次修訂:8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