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07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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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107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为了让其仇人卢某死亡,便到庙里祈祷让神杀死卢某,因被人发现而被抓获,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B)乙为了杀死周某,买了砒霜放到周某的水杯里,因砒霜失效,周某没有中毒。由于砒霜失效不可能致使周某死亡,故乙不构成犯罪(C)丙认为其妻子被魔鬼附体,只有用火烧,魔鬼才能逃离,为了拯救其妻子,便在其妻子身上浇上汽油,结果将其妻子烧死。由于丙存在迷信思想,属于迷信犯,不

2、构成犯罪(D)丁误把一个男子当作女子实施强奸,丁构成强奸罪未遂2 甲伪造社会保障卡用于骗取社会保险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待遇达 3 万余元。甲的行为构成( ) 。(A)伪造身份证件罪(B)保险诈骗罪(C)招摇撞骗罪(D)诈骗罪3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适用我国刑法,必须是( )。(A)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B)按照犯罪地法律应受处罚的(C)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按照犯罪地法律应受处罚的(D)犯罪地国家未对其处罚的4 根据刑法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是( )。(A)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B)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

3、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C)犯罪未遂(D)盲人犯罪 5 关于单位犯罪的正确表述为( )。(A)单位犯罪就是共同犯罪(B)公有制单位和私有制单位都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C)只有非法成立的单位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犯罪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6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非国家工作人员是不可能单独构成挪用公款罪的(B)非国家工作人员不符合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条件,所以不可能和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同犯罪(C)由于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 14 周岁,不同于一般的犯罪,故抢劫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D)侵犯著作权罪要求犯罪主体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这是对犯罪主体的特殊要求,故侵犯著作权罪的

4、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7 朱某伺机报复冯某。一天,朱某见冯某 10 岁的儿子在地里干活,便叫自己 12 岁的小儿子替父报仇,朱某儿子受怂恿挥锹砍断冯某儿子的大动脉血管致其流血过多而亡。对本案( ) 。(A)朱某的儿子才 12 岁不构成犯罪,朱某也不构成教唆犯罪(B)朱某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教唆犯(C)朱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间接实行犯,承担全部刑事责任(D)朱某与其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8 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 )。(A)犯罪预备行为过程中(B)犯罪实行行为过程中(C)犯罪预备行为和犯罪实行行为过程中(D)犯罪过程中9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 )。(A)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实现了预期

5、的目的(B)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C)只有在造成法定损害结果时,才处罚过失行为(D)未完成罪仅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10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村长甲将收缴的计划生育罚款 1 万元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B)乙受黄某之托将价值 5 万元的手表送给朱某,乙在路上让他人捆绑自己,伪造了抢劫现场,将表占为己有。报案后,乙向警方说自己被抢。乙的行为构成诈骗罪(C)丙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获利 20 元,丙构成非法经营罪(D)丁为了能够被破格提拔,买了一辆假冒某名牌的摩托车送给教育局局长印某。丁的行为构成诈骗罪11 下列哪些犯罪分子不成立特别累犯?( )(A

6、)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B)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分子(C)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D)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12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假释的法定条件之一是( )。(A)实际执行 25 年(B)实际执行 20 年(C)实际执行 13 年(D)实际执行 10 年13 甲贪污公款 3 万元,后逃到外地,因害怕被从重处罚,为了争取宽大处理,即向原居住地检察机关写了一封信,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和赃款隐藏地点,随后甲被公安机关逮捕。甲属于( )。(A)自首并有立功表现(B)自首(C)坦白(D)非自首情况14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 )开始计算。(A)判决宣告之(B)判决确定之日(

7、C)实施犯罪之(D)拘留或逮捕之日15 甲为外交部官员,在履行公务出访其他国家时接受对方赠送的礼品,价值超过50 万元,甲将礼品占为己有。甲的行为构成( )。(A)侵占罪(B)受贿罪(C)贪污罪(D)职务侵占罪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下列选项中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是( ) 。(A)甲利用网络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B)

8、乙帮助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赵某进行服务器托管的(C)丙帮助利用网络进行违法活动的钱某毁灭证据,致使证据灭失的(D)丁利用网络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17 下列犯罪属于结果犯的有( )。(A)故意杀人罪(B)盗窃罪(C)劫持航空器罪(D)分裂国家罪18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不满 14 周岁的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一律不追究刑事责任(B)因不满 16 周岁不处罚的,都由政府收容教养(C)聋人、哑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的时候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当等其精神恢复正常时再追究刑事责任19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的有( )

9、。(A)人在睡梦中的举动(B)人在不可抗力作用下的举动(C)人在身体受到强制下的行为(D)人在精神受到一定强制下的行为20 关于受贿罪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教育局局长甲收受学生家长 10 万元现金,允诺保证学生上重点高中,后因为有上级机关督察而没有办成。由于甲并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在退休前利用职务便利为蔡某谋取了不正当利益,蔡某要给 10 万元作为酬谢,乙担心被人检举,便约定退休后收受财物。乙仍然构成受贿罪(C)基层法院法官丙受被告人孙某家属之托,请中级法院承办法官李某对孙某减轻处罚,并无减轻情节的孙某因此被减轻处罚。事后,丙收受孙某家属

10、 10 万元现金。丙不具有制约李某的职权与地位,不成立受贿罪(D)检察院工作人员丁收受 10 万元贿赂后徇私舞弊,对应当追诉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按照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从一重罪论处21 下列关于处置与犯罪有关的财物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贩卖毒品海洛因 100 克,对海洛因应当予以没收(B)乙诈骗银行贷款 10 万元,对诈骗所得的 10 万元应当返还银行(C)丙盗窃商店金首饰一个后丢失,应当对丙责令退赔(D)丁使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侵入证券公司网络并修改信息从而增加自己账户的资金,对于丁的笔记本电脑应当予以没收22 下列关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A

11、)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与滥用职权罪是法条竞合关系(B)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客观行为方式表现为不作为(C)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他人制售伪劣商品提供帮助的,应当按照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从重处罚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3 简述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界限。辨析题第 2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所有的教唆犯都是主犯。25 根据刑罚的观念,对“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免除处罚” 进行辨析。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

12、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刑法第 312 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试说明:(1)刑法 第 312 条的罪名是什么? 具体有什么样的特征?(2)本条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含义是什么?(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时,是否要区分主犯、从犯?(

13、4)乙与丙合谋,由乙实施盗窃行为,丙进行销售,对于丙应当如何定罪处罚?(5)丁明知是走私的犯罪所得而将其转化为金融票据汇往国外,应当如何定罪处罚?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被告人,林某,男,35 岁,工人。2000 年 3 月,林某窜入某百货公司,窃得自行车两辆、收音机一台及烟、酒等物价值 3 000 余元。2000 年 4 月,林某被公安机关拘留。林某在被拘留期间,出于悔罪,除如实交代上述盗窃行为,还交代了其他的犯罪事实。首先,2000 年 2 月12 日在富裕小区的一家住户内盗窃:在该户的保险柜中看到白粉(海洛因)就顺手带上,回家一称竞有 10

14、0 克;拿走保险柜里的一张信用卡,并用这张信用卡支取了 5 000 元钱。其次,1999 年 7 月 10 日,林某邀约王某持一把匕首窜人被害人住宅内,因被害人反抗,林某使用匕首刺伤被害人并劫取一部手机,被害人后因抢救无效死亡。问:对以上案件事实应当如何处理?28 被告人,周某,女,46 岁,工人。2000 年 10 月,周某来到担任动迁员的董某办公室,询问其母亲住所地相关动迁事宜及在动迁过程中如何能多得到补偿。董某表示可以为周某办理假离婚,将周某及其女儿作为“ 引进入口”列入其母亲住所地动迁时应安置的人员范围内,从而多得到房屋拆迁安置款。数日后,周某将伪造的法院离婚调解书及复印件交给董某,并

15、要求董某在办理相关事宜时能够提供方便。后来周某利用该方法共骗取房屋拆迁安置款 87 000 元。事后,周某给董某 1 万元作为政策咨询费,董某收下。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论述题29 试述对刑法中事实认识错误的种类及评价。30 试述死刑适用应当注意的问题。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107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在 A 项中,甲的祈祷行为是绝对不可能杀死卢某的,故甲属于迷信犯,不作为犯罪处理。应排除 A 项。在 B 项

16、中,用砒霜下毒的行为完全有可能致使周某死亡,只是由于乙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应排除 B项。在 C 项中,丙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故意杀人罪,行为人主观上的愚昧思想不能成为无罪的辩护理由。应排除 C 项。在 D 项中,丁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应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本题表述中,甲伪造社会保障卡用于骗取社会保险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待遇达3 万余元,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和

17、诈骗罪的牵连,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可见,选 D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刑法在确定保护管辖原则时采用了重罪原则与双重犯罪原则。重罪原则表现为法定最低刑必须是 3 年以上有期徒刑。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是应当情节。排除 A 项。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不包括免

18、除处罚的情形。排除 B 项。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样不包括免除处罚的情形。排除 C 项。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排除 A 项。只有合法成立的单位才可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非法成立的单位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排除 C 项。单位犯罪与法人犯罪不同,单位犯罪的外延要大于法人犯罪的外延。排除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只要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和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挪用公款罪

19、的共同犯罪。应排除 B 项。特殊主体的外延应当小于一般主体的外延,而抢劫罪犯罪主体的外延大于一般主体,所以抢劫罪的犯罪主体不是特殊主体。应排除 C 项。侵犯著作权罪要求主观上 “以营利为目的”,是对犯罪的主观方面的要求,而不是对犯罪主体的要求,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应排除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自然人之间要成立共同犯罪,要求自然人都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朱某的儿子不满 14 周岁,不可能构成犯罪。所以,朱某儿子的行为只是朱某行为的延伸,因此直接追究朱某的刑事责任即可,即将朱某视为故意伤害罪的间接正犯。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8 【正

20、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都可以成立犯罪中止。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例外,所以对于过失行为而言,只有在造成了法定的损害结果时,才达到需要动用刑罚加以干涉的程度。排除 C 项。由于过失犯罪的成立必须要以客观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条件,因此不可能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同样,认定间接故意也必须要以客观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条件,因此,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也不可能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排除D 项。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

21、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施犯罪;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不是出于主观意愿自动地放弃犯罪;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在于犯罪的实行行为是否具备了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而不在于是否发生了实际的犯罪结果或者是否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犯罪目的。故本题应选 A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在 A 项中,根据立法解释,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收缴计划生育罚款时,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村长甲将 1 万元罚款占为己有,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在 B 项中,乙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成立侵占罪。在 D 项中,丁的行为

22、符合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行贿罪;虽然丁的行为具有欺骗印某的性质,但是由于印某因欺骗而损失的利益不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所以不构成诈骗罪。刑法修正案(七)对非法经营罪作了修改,在原有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的基础上,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规定为非法经营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之一,故选择 C 项。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刑法修正案 (七)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要按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而不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法修正案(八)对

23、特别累犯的条件作出修改,在原来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基础上增加了恐怖活动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所以应当排除A、B、C 项。毒品犯罪可以成立毒品再犯,但是没有特别累犯的规定。故应当选择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假释的实际执行刑期从 10 年提高到 13 年,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为了鼓励犯罪分子自首,我国司法实践对于自首的自动投案作了扩张解释。,甲向检察机关写了一封信,如实交代了自己

24、的罪行和赃款隐藏地点,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所以,甲构成自首。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故选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394 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382 条、第 383 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故应当选 C 项。对于刑法中的特别规定应当特别加以注意。类似的法条有刑法第 183 条、第 350 条、第 362 条等。【知识模块】 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

25、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刑法第 286 条之一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1)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2)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3)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据此,选 A、D 项。B 项表述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C 项表述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26、知识模块】 刑法学17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完毕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行为,而且要求犯罪行为实际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形态就叫作结果犯。故意杀人罪既遂要求死亡的结果发生,盗窃罪既遂要求获得财物。所以,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是结果犯。而劫持航空器罪与分裂国家罪是行为犯。故选 A、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8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因不满 16 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所以,原则上是交给家长或者监护人管教,由政府收容教养是例外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聋哑人或者盲

27、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其中的聋哑人是指既聋又哑的人,聋人或者哑人不符合条件。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的时候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故选 B、C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危害行为是指表现人的犯罪心理态度,为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行为必须表现行为人的心理态度。有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某种危害结果,但不是在自己的心理支配下进行的,就只能属于无意识行为。无意识行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人在睡梦中的举动、人在不可抗力作用下的举动以及人在身体受到强制下的行为都不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但是人在精

28、神受到一定强制下的行为,由于人仍然具有一定的意志自由,反映了行为人的心理态度,属于刑法上的危害行为。故选 A、B、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0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允诺为他人谋取利益,而不要求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甲的行为也构成受贿罪。故应当排除 A 项。根据刑法第 388 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处。丙的行为完全符合斡旋受贿的相关规定,丙构成受贿罪。故应当排除 C 项。B 项中,乙在退休后收受贿赂,不影响权钱

29、交易的本质,只是获取财物的时间发生了变化而已,故乙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故应当选B 项。根据 刑法第 399 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故应当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刑法第 64 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海洛因属于违禁品,应当予以没收。故选 A 项。 10 万元是受骗银行的合法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故选 B

30、项。由于丙盗窃的首饰已经丢失,只能是责令退赔,而不能予以追缴。因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追缴犯罪所得的前提是犯罪物品仍然存在。故应当选 C 项。丁使用的笔记本电脑是犯罪工具,应当予以没收。故应当选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是特殊的滥用职权行为,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与滥用职权罪是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故应当选择 A 项。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客观方面是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属于应为而不为,是典型的不作为犯罪。故应当选择 B 项。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

31、罪行为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不可能是过失。故应当选择 C 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他人制售伪劣商品提供帮助已经超出了“放纵”的范畴,应当按照制售伪劣商品相关犯罪的共犯定罪处罚。故应当排除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3 【正确答案】 (1)从认识因素看,二者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不同。在直接故意的情况下,行为人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或者必然性;在间接故意的情况下,行为人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假如行为人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必然性还执意为之造成该结果,合理的认定是行为人对该结果持希望态度,具有直接

32、故意。(2)从意志因素看,二者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态度明显不同。直接故意是希望这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对结果是积极追求的态度;间接故意则是放任这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不是积极追求的态度,而是任凭事态发展。(3)特定的危害结果是否发生对二者具有不同的意义。在直接故意的场合,即使追求的特定危害结果没有实际发生,通常应当追究预备、未遂的罪责;在间接故意的场合,如果没有实际发生特定危害结果,就无所谓犯罪的成立。【知识模块】 刑法学辨析题第 2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正确答案】 (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2)根据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

33、可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所谓主犯就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共同犯罪人。(3)根据共同犯罪人的分工,可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所谓教唆犯就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的人。(4)由于两种分类方法的标准不同,所以教唆犯和主犯之间存在交叉关系。教唆犯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那么就是主犯;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到次要作用,那么就是从犯;如果教唆犯是被胁迫教唆他人犯罪的,那么就是胁从犯。【知识模块】 刑法学25 【正确答

34、案】 (1)这一刑法规定是合理的。(2)刑罚应当是报应性质和预防目的的有机统一体,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3)从报应的观念来看,由于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没有必要对其进行报应性的惩罚。(4)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看,由于行为人主观上自动放弃犯罪,说明其人身危险性消失了,因而没有必要对其判处刑罚以预防犯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正确答案】 (1)刑法第 312 条的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其罪名是选择性罪名,应当根据行为人实际实施的犯罪行为确定具体的罪名。(2)直接负责

35、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普通工作人员。(3)单位犯罪不同于共同犯罪,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时,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各自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4)乙与丙合谋,由乙实施盗窃行为,丙进行销售的,丙按照盗窃罪的共犯定罪处罚,丙的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因此丙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只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5)丁明知是走私的犯罪所得而将其转化为金融票据汇往国外,丁构成洗钱罪,而

36、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因为洗钱罪是特殊的赃物犯罪,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适用原则,应当按照洗钱罪定罪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7 【正确答案】 (1)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林某在百货公司里秘密窃取价值 3 000 余元的财物,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成立盗窃罪。(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违禁物品也是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本案中,被告人林某将海洛因 100 克盗走,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成立盗窃罪。由于盗窃

37、的是违禁品海洛因,在量刑时不计数额,而根据犯罪情节决定量刑的轻重。(3)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本案中,被告人林某盗窃信用卡并支取了 5 000 元钱,构成盗窃罪。(4)对于上述的盗窃行为构成的同种数罪,不实行数罪并罚,而将盗窃数额累计计算。同时,考虑到盗窃海洛因的情节,在量刑时应加以考虑。(5)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是抢劫罪。本案中,被告人林某伙同王某使用暴力手段抢劫财物,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同时,由于存在入户抢劫、抢劫致人死亡两个加重的量刑情节,应当按照抢劫罪的加重构成定罪处罚。因此,对于林某应

38、当按照盗窃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6)根据刑法的规定,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林某因为盗窃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之后,首先,交代了 2000 年 2 月 12 日的盗窃行为,其交代的犯罪事实与司法机关所掌握的犯罪事实是同种类的犯罪事实,不认定为自首,但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其次,交代了 1999 年 7 月 10 日的抢劫行为,符合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成立自首。【知识模块】 刑法学28 【正确答案】 (1)根据刑法的规定,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本案中,被告人周某伪造人民法院

39、的离婚调解书,符合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成立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2)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周某虚构离婚的事实,骗取房屋拆迁安置款 87 000 元,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诈骗罪。(3)根据刑法理论,所谓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本案中,被告人周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与诈骗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成立牵连犯。根据牵连犯的处断原则应当从一重处断,即应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4)根据刑法的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

40、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周某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董某人民币1 万元,符合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行贿罪。董某构成受贿罪。(5)所以,对被告人周某应当按照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诈骗罪和行贿罪实行数罪并罚,对董某依受贿罪的相关规定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论述题29 【正确答案】 (1)对事实认识错误,通常采取“法定符合说” ,认定行为人的罪责。按照“法定符合说 ”,行为人预想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不能阻却行为人对因错误而发生的危害结果承担故意的责任。这里所称的法律性质相同,是指属于同一犯罪构成范围内的情形;法律性质不同,是指属于不同犯罪构成

41、的情形。(2)客体错误。客体错误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分属不同犯罪构成的情况)。对于客体错误,按照行为人意图侵犯的客体定罪。(3)对象错误。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于同一犯罪构成要件)。对于对象认识错误的,根据“法定符合说”,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所侵犯对象的范围,也没有使犯罪客体的性质发生变化,因此对象认识错误不影响对行为性质的认定。(4)手段错误。手段错误是指行为人对犯罪手段发生误用。对于手段认识错误的,由于该种错误并未造成任何非预想的犯罪结果,故不影响罪过的性质。(5)行为偏差 (目标打击

42、错误) 。行为偏差是指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对行为偏差一般采取法定符合说,即适用对象辨认错误的认定方法解决。假如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一致,不妨碍行为人对误击的目标承担故意罪责;假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一致,则阻却对误击的目标承担故意的罪责。和客体错误与对象错误的区别在于:客体错误和对象错误都是行为人主观上的辨认错误造成的,而行为偏差是由于行为人客观上能力不足造成的,如枪法不准。(6)因果关系认识错误。因果关系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因果关系认识错误的情形包括:行为造成了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没有

43、造成该结果;行为没有造成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造成了该结果;知道行为已经造成了预定的结果,但对造成结果的原因有误解。不论何种因果关系认识错误,都不影响定罪量刑。【知识模块】 刑法学30 【正确答案】 (1)必须恪守罪刑法定原则。只有对刑法分则条文明文规定了死刑的犯罪,才可能判处死刑。既不能擅自对没有规定死刑的犯罪判处死刑,也不能为了判处死刑而将法定刑没有死刑的犯罪认定为法定刑具有死刑的犯罪。(2)应当把握死刑的精神。从刑法总则规定看,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刑法总则还规定了死缓制度。从刑法分则规定看,虽然只能对刑法分则条文规定了死刑的犯罪判处死刑,但又决不意味着对刑法分则条文规定了死

44、刑的犯罪都应判处死刑。(3)对犯罪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这里的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 2 年执行。(4)审判的时候已满 75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其中的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 2 年执行。“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并不限于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杀人,还包括以特别残忍手段实施其他暴力犯罪致人死亡。(5)不得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死刑。死刑案件只能由中级以上法院进行一审,即基层法院不得判处被告人死刑。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执行死刑。(6)不得任意采用死刑执行方法。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非经法定死刑执行方法执行死刑都是非法的。【知识模块】 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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