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14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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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11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甲意图杀害乙,某日趁乙不备将乙从跨江大桥上推下企图将乙淹死,不料乙却因头部碰到石头而摔死,并不是被淹死的。甲的行为( )。(A)是故意杀人罪(既遂)(B)是故意杀人罪(未遂)(C)是意外事件(D)是过失致人死亡罪2 张某预谋前往李某处杀害李某,但到达后。发现李某处有人,感到无法下手,遂返回。张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没有犯罪行为3 郭某将孙某打昏在地,路过此地的高某见孙某昏迷,趁机将孙某装有 5000 元现金的提包拿走。郭某和高某的行为属于( )。(A)共同犯罪(B)事先无通

2、谋的共同犯罪(C)非共同犯罪(D)任意共同犯罪4 甲犯走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时应当如何处理( ) 。(A)只偿还立案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B)只偿还案件侦查终结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C)只偿还查封财产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D)只偿还没收财产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5 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A)杨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3 年,缓刑期满后的第 3 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B)岳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刑满释放后的第 4 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C)汪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4 年,执

3、行 3 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 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D)林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 2 年,管制期满后 8 年又犯参加恐怖组织罪,被判处拘役 6 个月6 吴某和胡某在一年内共盗割 30 公里长的公用通信电缆,变卖后得款 22000 余元。由于二人的盗割行为,导致某通信线路中断十余次。吴某和胡某的行为属于( )。(A)盗窃罪(B)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C)盗窃罪与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法条竞合(D)盗窃罪与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想象竞合7 甲和乙系好友,甲在非洲经营多个业务,其中包括黄金开采。甲告知乙国内黄金行情很好,两人决定将非洲的黄金进口到国内贩卖,但是贵重金属关税较高,两人后决定

4、从非洲直接将黄金绕关运进中国。乙从非洲前后三次走私黄金,市值共计500 万元。对乙的行为如何评价( )。(A)乙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B)乙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C)乙构成非法经营罪(D)乙不构成犯罪8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欺骗他人捐献器官,致人死亡的,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B)强迫他人捐献器官,具有致人死亡危险,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C)摘取不满 18 周岁的人的器官,致人死亡的,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D)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致人死亡的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9 下列关于盗窃罪,不正确的是( )。(A)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可以认定为盗窃罪(B)多次盗窃公私财物、入户盗窃、扒窃,

5、没有数额限制,都可以构成盗窃罪(C)盗窃的公私财物,不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D)携带凶器盗窃,可以构成盗窃罪10 关于窝藏、包庇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包庇罪的行为方式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犯罪的人作假证明(B)窝藏的行为方式之一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蔽住所(C)窝藏的行为方式之一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蔽财物(D)窝藏、包庇罪的犯罪主观方面不需要明知11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行贿罪的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何种目的( )。(A)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B)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C)谋取利益的目的(D)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二、多项选择题12 为了彻底禁止吸烟,

6、如果刑法规定:凡吸烟者,一律枪毙。这样的规定违反了下列哪些刑法基本原则( )。(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责任主义原则13 关于犯罪分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盗窃罪是状态犯(B)状态犯是继续犯的一种(C)如果认为自然犯是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传统性犯罪,法定犯是没有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现代型犯罪,因为伦理道德规范的不断变化,自然犯与法定犯的区分具有相对性(D)亲告罪就是自诉犯罪14 2011 年 9 月 3 日夜晚,张某在某大学附近冒充警察,查验两名逛街回来正准备返校的女生王某和李某的身份证,二人没带。张某便以两位女生行踪可疑为由,要带她们去“警

7、区 ”了解情况。张某将王某和李某带至郊区的一处房内,将二人锁在屋里,并对二人说没有身份证不能放她们出去。王某和李某极为害怕,恳求张某放她们回去,张某便以此迫使王某、李某二人跟他了发生性行为。对张某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 ) 。(A)按照招摇撞骗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B)以强奸罪定罪处罚(C)以侮辱妇女罪定罪处罚(D)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15 我国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当撤销假释(B)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能撤销假释(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

8、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按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但“先减 ”是指减去假释前已经实际执行的刑期(D)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撤销假释后,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并罚,假释经过的考验期,应当计算在新决定的刑期之内,因为假释视为执行刑罚16 关于我国对犯罪人的赦免制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 1954 年宪法,既规定了大赦,也规定了特赦;但后来的我国 宪法,包括现行宪法,都只规定了特赦,而没有规定大赦(B)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特赦的决定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C)赦免制度具有缓和刑法规定的僵硬性的作用(D)1978 年改革开放以来至今,我

9、国没有实行过特赦17 关于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数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较大”。(B)对于行为人为实施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刚,不予扣除。(C)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D)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较大”。18 以下哪些属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当中“致被害人死亡” 的情形( )。(A)甲父暴力干涉其女与男友的婚姻,其女痛苦不已遂自杀结束生命(B)乙父为了迫使女儿和某老板儿子成婚,反复规劝无果后,发生家暴,在推搡过程中

10、,女儿后脑不慎击撞到大理石石雕一锋利突起,流血过多死亡(C)丙的父母丁与戊暴力干涉其女婚姻,将女儿捆绑于家中看管。戊为该女的继母,一直对此女不满,便在其父丁出差之机,明知女儿素有贫血的毛病,仍然故意捆绑禁闭女儿不给饭吃,致女儿死亡(D)丁母强逼自己儿子与某高官女儿成婚,儿子不同意,摔门离家。在与朋友飙车过程中发生车祸导致身亡19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侮辱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暴力(B)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司法上作人员(C)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人员(D)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只是能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

11、的工作人员20 下列哪些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A)甲系某村村委会主任,在协助政府办理本村土地征用工作时,虚报土地面积,骗取多出土地征用补偿款 3 万元据为已有(B)乙与某私营企业的部门经理孙某内外勾结,利用孙某职务上的便利,共同将单位的 10 万元资金据为己有(C)丙系某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将该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 20 万元(D)丁系国有控股公司的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 5 万元非法据为已有21 甲将头痛粉冒充海洛因欺骗乙,让乙出卖“海洛因” ,然后二人均分所得款项。乙出卖后获款 4000 元,但在未来得及分赃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

12、是正确的( ) 。(A)甲与乙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B)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C)甲属于间接正犯(D)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22 刘某同时在某地开了 6 间火锅城,自知相关经营许可证件不齐,但为了不影响经营,便给该地工商管理分局购买了五部轿车作为该单位公车,并购置了全新的空调 20 台,希望该局对其检查时多多关照,果然工商管理分局从来没有过问经营资格的事宜。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刘某的行为构成对单位行贿罪(B)该区工商管理分局构成单位受贿罪(C)犯单位受贿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D)对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也可以是单位

13、,但是对单位行贿的单位应当是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制形式的单位23 被告人黎某在处理西盖村砖厂盗窃电一案过程中(盗窃金额三万元),徇私舞弊,只对西盖村砖厂进行追缴电费和缴纳违约金方式给予处理,而不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关于此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黎某肯定有收受贿赂,应以受贿罪论处择一重罪处罚(B)对黎某应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论处(C)对黎某应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论处(D)对黎某应以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论处三、简答题24 简述累犯的构成条件。25 简述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26 简述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四、法条分析题26 中华人民共和

14、国刑法第 25 条第 1 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 2 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请分析27 共同犯罪中“ 共同” 的标准 ?28 共同犯罪应当如何认定?五、案例分析题29 赵某与同伙一起去仓库,赵某站在门外负责把风,其他人进仓库偷袜子,之后将袜子背出放在三轮车(赵某作案前盗窃所得)上,由赵某将三轮车骑走转移赃物。之后,赵某向联防队保卫人员汇报案件经过。并领取 500 元“线人费” 。案发后,检察院以赵莱犯盗窃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问题:此案中被告人赵某自称自己是“线人” ,并确有领取 500 元线人

15、费的事实。对于其是否为线人该如何认定?如果认定其为线人,其刑事责任该怎样确定?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114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具体因果过程的认识错误问题。所谓因果关系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认识错误。具体有三种情况:行为造成了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没有造成该结果。行为没有实际造成预定的结果,但误认为造成了该结果。知道行为已经造成了预定的结果,但对造成结果的原因有误解。对具体因果过程的认识错误,并不影响对犯罪的定性和犯罪形态。故选项 A 的定罪处罚正确,当选。选项 B 错误,因为一个犯罪有了

16、既遂就不可能再出现未遂;选项 CD 错误,因为本题不是意外事件,也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知识模块】 刑法学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区别。所谓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本题中张某只是为杀人行为做准备,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为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形,其行为符合犯罪预备。故选项 A正确当选,选项 CD 错误不当选;选项 B 错误,因为张某放弃犯罪不是自动有效,而是意志以外的原因,故不当选。【知识模块】 刑法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包含

17、两层意思:第一要求各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罪性质持相同的故意心态。第二要求各共同犯罪人相互之间有意思联络,对相互协作犯罪也持故意心态。本案中郭某和高某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因此属非共同犯罪,故选项 C 正确,当选。其他ABD 选项判断错误,不当选。【知识模块】 刑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判处没收财产时被告人正当债务的清偿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 59 条和 60 条的相关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执行没收财产时,对犯罪分子被没收财产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应当偿还。【

18、知识模块】 刑法学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所谓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5 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所谓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受过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犯罪分子。A 选项杨某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因此,不存在和前罪构成累犯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 65 条、第 66 条的规定,岳某、汪某构成一般累犯,林某构成特别累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是 A。【知识模块】 刑法学6 【正确答案】

19、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盗窃罪与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想象竞合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3 条第 2 款的规定:“盗窃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刑法第 124 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信实施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走私普通货物罪与走私贵重金属罪的区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走私贵重金属罪只限于从境内走私境外的行为,如果从境外走私境内的,只能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8 【正确答案】

20、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罪的刑法特殊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 234 条之一第 2 款的规定,强迫他人捐献器官,具有致人死亡危险,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因此选项 B 错洪。【知识模块】 刑法学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盗窃罪的具体运用。根据我国刑法及 1997 年 11 月 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 条第 4 项的规定,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财产。因此选项 C 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窝藏、包庇罪的行为方武。根据我国刑法第 310 条的规定:“明知”是对犯罪

21、故意的强调。因此,窝藏、包庇罪的犯罪主观方面需要明知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所以选项 D 不正确,当选;其他选项 ABC 均正确。因此不当选。【知识模块】 刑法学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行贿罪的定义。根据我国刑法第 389 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构成行贿罪。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知识模块】 刑法学二、多项选择题12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重点考查对刑法基本原则的理解。这一规定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之一禁止残虐、不均衡的刑罚原则。所以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仅仅吸烟就枪毙,也违反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知识模块】 刑法学13 【正确

22、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犯罪分类的相关理解。状态犯是犯罪既遂以后,犯罪结果继续处于违法状态的犯罪,盗窃罪是典型的状态犯。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自着手实施直至犯罪行为终了,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都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状态犯和持续犯是不同的犯罪类型。因为伦理道德规范的不断变化,自然犯与法定犯的区分确实具有相对性,因此 C 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亲告罪是受害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这种告诉包括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告诉;自诉犯罪,是受害人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犯罪案件,亲告罪与自诉犯罪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知识模块】 刑法学14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行为的定

23、性问题。张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张某使用冒充警察欺骗、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迫使二位女生违背自己意志,与其发生性行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行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案中,张某虽然冒充警察欺骗二位女生,达到满足自己性欲的目的,但是招摇撞骗罪不足以评价张某的全部行为,该招摇撞骗行为是为了对被害人施加精神强制,已经被强奸罪所吸收,所以张某不单独构成招摇撞骗罪。侮辱妇女罪不能包括与妇女发生性行为这种情况,所以不构成侮辱妇女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1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假释的撤销情形。根据我国刑法

24、第 86 条第 1 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 71 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 71 条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经过了假释考验期限后才发现新罪,也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由此可知,选项 AC 符合我国刑法对假释考验的处理。同时,根据我国刑法第 86 条第 2 款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 70 条的规定实行数罪产罚。”根据本法第 70 条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能撤销假

25、释,只能对新发现的犯罪另行侦查、起诉、审判。不得与前罚的刑罚并罚。由此可见,选项 B 中假释处理正确。选项 D 中假释考验处理不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BC。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 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同时我国刑法第 70 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 69 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第 71 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

26、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了义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 69 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了,依法实施社区矫正。我国刑法第 43 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我国刑法第 46 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知识模块】 刑法学1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的特赦制度。我国 1954 年宪法规定大赦和特赦,以后的宪法包括现行的 1982 年宪法,都只规定了特赦,没有规定大赦。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特赦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共进行过 7 次特赦。最后一次发生在 1975 年 3 月 17 日,此后再也没有进行过特赦。赦免制度可以避开刑法的规定,对犯罪人进行处理,确实有缓和刑法规定僵硬性的作用。【知识模块】 刑法学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集资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根据我国 2010 年 12 月 13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 条的规定。本题中选项 ABCD 表述的集资诈骗的犯罪数额均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导

28、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形是指在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过程中过失导致被害人死亡以及因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而直接引起被害人自杀的情形。C 选项是故意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形,D 选项行为人死亡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没有因果关系。【知识模块】 刑法学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侵犯人身权利罪的刑法规定。参见刑法第 246 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法第 247 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

29、本法第 234 条、第 232 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刑法第 248 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 234 条、第 232 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2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职务侵占罪认定的特殊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第 271 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21 【正确答案】 B

30、,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间接正犯及诈骗罪的具体适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诱使他人交付财物,行为人接受财物,他人财物遭受损失,这属于诈骗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22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单位受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的理解。参见我国刑法第387 条和第 391 条的规定。单位受贿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情形。单位行贿罪是指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情形。【知识模块】 刑法学23 【

31、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具体适用。根据我国刑法第 402 条的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七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知识模块】 刑法学三、简答题24 【正确答案】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犯罪发生时,犯罪人已满 18 周岁,这是构成累犯的主体条件。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这是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也就是说,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均须为有期徒刑以上

32、的刑罚,如果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均低于有期徒刑,或者其中之一低于有期徒刑,均不构成累犯。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5 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所谓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在内。主刑执行完毕后 5 年内又犯罪,即使附加刑未执行完毕,仍构成累犯。以下三种情形不满足“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不成立累犯: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的。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前罪与后罪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的任一类犯罪。如果行为

33、人实施的前后两罪都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的任一类犯罪,或者其中之一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的任一类犯罪,就不能构成特别累犯。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某种附加刑,也不影响特别累犯的成立。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的任一类犯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的任一类犯罪,就构成特别累犯,即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

34、时间长短的限制。【知识模块】 刑法学25 【正确答案】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诈骗罪的构成特征: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本罪的行为对象是信用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下列四种情形:a.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b.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所谓“作废的信用卡” ,是指使用因法定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主要有三种:第一种,信用卡已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第二种,信用卡持卡人在信用卡有效期间内停止使用,办理了退卡手续;第三种,因

35、挂失而使信用卡失效。c.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指行为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骗取财物或服务。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其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其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其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其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d.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 3 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所谓“信用卡 ”,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在此,以下

36、几种情形应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26 【正确答案】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作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几个特征:形成较稳定

37、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同定。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犯罪构成特征: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该罪既侵犯经济、社会秩序,也同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此处,所谓“组织”是指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而策划、召集、引诱、拉拢、胁迫、安

38、排纠合他人建立或者组成一个比较稳定的组织以及为发展壮大该组织而开展各种活动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其他参加者。本罪要求行为人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忡质组织而决意组织、领导、积极参加。【知识模块】 刑法学四、法条分析题【知识模块】 刑法学27 【正确答案】 共同犯罪中的“共同” 要求达到的程度有:第一,客观行为相同;第二,主观故意相同;第三,触犯罪名相同;第四,量刑情节相同。在此,部分犯罪共同说认为,成立共同犯罪,不要求两人客观行为完全相同、主观故意完全相同,只要有部分相同或重合,那么在重合部分成立共同犯罪。部分犯罪共同说是目前理论上的通说。【知识

39、模块】 刑法学28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成立的必备条件有三个:第一,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第二,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犯罪故意;第三,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这三个条件密切联系,缺一不可。认定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符合共同犯罪的上述构成特征:即,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关于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的理解,具体分析如下: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分别追究刑事责任。【知识模块】 刑法学五、案例分析题29 【正确答案】 首先,线人不是随意充当的,指派线人的主体是法定的,而不是任意的。就本案而言,被告人赵某是向联防队报的案,也受领了联防队给付的线人费

40、,依据相关法律,联防队不具有这样的资格,其对赵某的指示只能作为抓获盗窃行为实施者的一种手段,二者之间的意思联络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侦察人员与线人之间的关系。因而从这一点上讲,赵某作为线人这一说法是不成立的。其次,刑事案件法律责任的严重性客观上要求其各项程序的法定性。因而有权利指派线人的主体应依法与线人办理相关手续,以证实线人的成立。本案中,赵某案发前根本未与联防队有过联络,更没有办理手续。因而从程序上讲,线人也是不成立的。最后,既然是线人,就要实际上与侦察人员配合,积极汇报其了解的犯罪情况,并且此行为应发生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前,这才能起到线人的作用,才是有效的线人行为。本案中,赵某不仅没有在案发前将案情汇报,在犯罪过程中还为作案人提供犯罪工具,以便完成赃物的转移。从这一点上看,赵某的行为根本不是有效的线人行为,事后的汇报也只是为了获取线人费。因此,本案的被告人赵某不应认定为线人,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知识模块】 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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