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15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安乐死在我国是非法的,一般论处的罪名是( )(A)故意杀人罪(B)故意伤害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D)过失致人重伤罪2 甲是妇幼医院的护工,在医院工作多年。最近甲的女儿生了重病,急需用钱。甲利用在医院工作的便利,将婴儿乙偷走,并向乙的父母索要赎金 10 万元。甲的行为成立( )(A)非法拘禁罪(B)绑架罪(C)拐骗儿童罪(D)拐卖儿童罪3 甲冒充治安联防队员“ 抓嫖 ”,正好撞到某校校长乙在嫖娼。甲要求乙缴纳高额罚款,否则就将乙嫖娼的事情公布出去。乙担心名誉受损,于是乖乖缴纳了罚款。甲的行为成立( )(A)招摇撞骗罪(
2、B)抢劫罪(C)敲诈勒索罪(D)诈骗罪4 下列犯罪中,刑法修正案(八)取消死刑规定的是( )(A)故意杀人罪(B)盗窃罪(C)贪污罪(D)受贿罪5 下列关于抢夺罪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抢夺罪的对象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B)抢夺的行为必须具有“公然性”,是公然夺取公私财物(C)抢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D)抢夺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6 我国公民甲在我国云南边境线外 10 公里的地方擅自设立赌场,以吸引我国公民为主要客源。甲的行为( )(A)成立非法经营罪(B)成立赌博罪(C)成立窝藏、包庇罪(D)不构成犯罪7 甲在打斗中失手将乙杀死,回家后将此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父亲丙。丙给了甲10
3、000 元钱,让其赶快去外地亲戚家躲躲风头。丙的行为( )(A)成立伪证罪(B)成立窝藏罪(C)成立包庇罪(D)成立扰乱法庭秩序罪8 甲因故意杀人罪被逮捕。一日,趁监管人员换班的间隙,甲趁机逃跑。后被发现,为了逃脱成功,甲使用暴力将追捕的监管人员打至重伤。甲的行为( )(A)成立脱逃罪(B)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C)成立故意伤害罪(D)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9 甲是某市地税局局长,在国内公务活动和对外交往中多次接受别人送的礼物,累计价值 50 余万元。这些礼物按照规定应当交公,但是甲没有交公,而是拿回家私藏。甲的行为( )(A)成立职务侵占罪(B)成立贪污罪(C)成立挪用特定款物罪(D)成立挪
4、用公款罪10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 )(A)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B)应当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C)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D)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1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罪过形式是( )(A)疏忽大意的过失(B)过于自信的过失(C)直接故意(D)间接故意12 玩忽职守罪是( )(A)危险犯(B)结果犯(C)状态犯(D)即成犯13 司法工作人员贪赃而枉法裁判,同时构成受贿罪的( )(A)以徇私枉法罪定罪处罚(B)以受贿罪定罪处罚(C)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D)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14 海关法中规定的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属于( )(A)刑
5、法典(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刑法修正案15 甲是某国有独资钻石公司的技术人员,每天的工作是利用机器切割和打磨钻石。一日,其利用每天大量接触钻石的机会,偷拿了一颗钻石藏匿到卫生间内,等到下班时再从卫生间带回家。钻石价值 6 万元。甲的行为( )(A)成立贪污罪(B)成立盗窃罪(C)成立挪用特定款物罪(D)成立职务侵占罪二、多项选择题16 下列行为中,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虚开方式的是( )(A)为他人虚开(B)为自己虚开(C)让他人为自己虚开(D)介绍他人虚开17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下列行为的,数罪并罚( )(A)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B)
6、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C)伤害、侮辱妇女、儿童(D)又将妇女、儿童出卖18 下列罪名中,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有( )(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B)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C)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D)组织卖淫罪19 伪证罪的犯罪主体是( )(A)证人(B)鉴定人(C)记录人(D)翻译人20 下列财产中属于公共财产的是( )(A)国有财产(B)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C)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D)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21 下列选项中,属于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行贿对象的是( )(A)国家工作人员
7、的近亲属(B)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C)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D)国家工作人员22 下列关于渎职罪共同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侵犯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B)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C)犯罪主体均为特殊主体(D)主观方面均为故意23 下列行为中,属于徇私枉法行为的有( )(A)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到追诉(B)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诉(C)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D)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三、简答题24 简述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25 简述牵连犯的概
8、念和特征。26 简述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行为方式。四、法条分析题27 我国刑法第 213 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请分析:(1)如何理解 “同一种商品”?(2)如何理解 “相同的商标”?(3)如何理解 “使用”?五、案例分析题28 甲乙因琐事发生争斗,甲由于体格单薄,打不过乙。甲向乙求饶,但是乙觉得自己恶气未出,非要痛打甲一顿不可。甲赶快逃跑,乙在身后紧追不舍。途中,甲多次试图拦车,均遭别人拒绝。乙离甲越来越近,眼看就要抓到甲了,正好
9、丙此时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价值 5 000 元)缓速经过,情急之下,甲从丙手中夺过电动车,将丙推下车去,自己驾车跑了。丙跌倒在地,但未受伤。跑到安全处后,甲停车休息时,发现电动车前筐中有个小包,包内有 3 000 元现金,甲将其据为己有。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甲强骑丙电动车的行为是否成立紧急避险?(2)甲将电动车内 3 000 元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何罪?29 某天夜里,甲喝酒后走路回家,发现前面走着一位年轻漂亮的姑娘乙,乙单身一个人,没有人陪伴。甲色心骤起,用刀将乙逼至一个僻静的小巷,欲行强奸。乙拼命反抗,为了压制乙的反抗,甲将乙打晕后进行强奸。强奸完后,甲发现乙还未醒来,于是将乙
10、随身携带的钱包和手机拿走,价值 5 000 余元。乙醒来后报警,警察在全城进行排查后将甲抓住。甲在公安机关主动交代自己曾经在同一条路上趁一女生不注意,抢走了女生的包,里面有手机、现金等。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甲对乙实施的行为构成何罪?(2)甲在公安部门供述的行为构成何罪? 甲有何种量刑情节?六、论述题30 试论主犯的种类。31 试论刑罚的目的。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15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安乐死在我国仍属非法。应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的人或者其亲属的请求,为免除所遭受的极端痛苦而无痛苦的致其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A 项
11、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239 条第 3 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成立绑架罪。本题中,甲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乙,成立绑架罪,B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治安联防队员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以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不成立招摇撞骗罪,A 项错误。甲在“抓嫖”,索要罚款的过程中,并未当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等手段,致使乙不能反抗,而是利用乙对嫖娼信息泄露的恐惧索要了罚款,因此甲成立敲诈勒索罪,而不成立抢劫罪,C 项正确,B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法学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CD 项至今
12、仍保留了死刑的规定,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成立盗窃罪的规定,并且删除了“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规定,从而彻底废除了盗窃罪的死刑。B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抢夺罪侵犯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能成为抢夺罪的对象。A 项说法不正确, BCD 项说法正确。本题选 A。【知识模块】 刑法学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我国公
13、民为主要客源的,可构成赌博罪。甲是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开设赌场,主要吸引我国公民,因此成立赌博罪,B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场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本题中,丙明知儿子甲杀人了,是犯罪的人,还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丙的行为成立窝藏罪。B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行为人在脱逃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的,是牵连犯,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本题中,甲在脱逃过程中使用暴力将监管人员打至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9
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法第 394 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本题中,甲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物数额较大,应当交公而未交公,成立贪污罪,B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刑法第 390 条第 2 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A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行为
15、人明知自己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但是当司法机关责令其说明来源时,其主观上不愿意说明而加以拒绝。因此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直接故意,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成立玩忽职守罪要求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有重大损失的,构成玩忽职守罪,没有重大损失的,是一般玩忽职守的行为,不以犯罪论处。所以玩忽职守罪是结果犯,B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399 条第 4 款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同时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D 项正确。【知识模块】
16、 刑法学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附属刑法,是指在经济、行政等非专门刑事法中附带规定的一些关于犯罪与刑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如在海关法、环境保护法、票据法中规定的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因此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甲是国有独资公司的工作人员,管理、经手国有财产,是国家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盗窃国家财产,成立贪污罪,A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二、多项选择题1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按照刑法第 205 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具体行为方式有四种: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
17、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ABCD 项全正确。【知识模块】 刑法学1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刑法第 241 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
18、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 ABC 项应当数罪并罚,D 项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18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AB 项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CD 项是妨害社会主义管理秩序犯罪。本题选 CD。【知识模块】 刑法学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ABCD 项全正确
19、。【知识模块】 刑法学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刑法第 91 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1)国有财产;(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3) 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因此 ABCD 项全选。【知识模块】 刑法学2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中“有影响力的人”是行贿对象,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其他与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
20、人。ABC 项正确。D 项错误,国家工作人员本身不是“有影响力的人 ”。【知识模块】 刑法学22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大部分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也有部分罪名是一般主体,比如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就是一般主体,C 项说法错误。渎职罪的主观方面既有故意也有过失,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即为过失,D 项说法错误。AB 项说法正确,本题选 AB。【知识模块】 刑法学2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刑法第 399 条第 1 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
21、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 ABC 项都是徇私枉法的行为。D 项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行为方式。【知识模块】 刑法学三、简答题24 【正确答案】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行医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要件是:(1)侵犯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工作的管理秩序和就诊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即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营利性的诊治活动。(3)犯罪主体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自然人。(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无医生
22、执业资格,为了牟利而非法行医。【知识模块】 刑法学25 【正确答案】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其要件包括:(1)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2)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行为;(3)数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4)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名。【知识模块】 刑法学26 【正确答案】 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以法定方式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本罪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聚众哄闹、冲击法庭;(2)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3)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4)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
23、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知识模块】 刑法学四、法条分析题27 【正确答案】 (1)名称相同的商品以及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可以认定为“同一种商品 ”。“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主要原料、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同或基本相同,相关公众一般认为是同一种事物的商品。(2)“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3)“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产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知识模块】
24、 刑法学五、案例分析题28 【正确答案】 (1)甲强行骑走丙电动车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甲为了使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丙造成损害,但该损害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因此甲成立紧急避险。(2)甲将 3 000 元现金据为己有的行为成立盗窃罪。甲见财起意,产生了非法占有的目的。3 000 元现金是丙所有的财物,甲以秘密的方式转移为自己占有,侵犯了丙的财产权,成立盗窃罪。【知识模块】 刑法学29 【正确答案】 (1)甲对乙实施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盗窃罪。甲违背乙的意志,使用暴力,强行与乙发生性关系,侵害了乙的性的自立决定权,甲的行为成立强奸罪。甲趁乙未醒、没有知觉的情况下,临时起意,拿走甲的
25、手机和钱包,成立盗窃罪。对甲应当以强奸罪、盗窃罪数罪并罚。(2)甲在公安部门供述的行为成立抢夺罪。甲趁年轻女子不备,公然夺取年轻女子的包,侵害了年轻女子的财产权,甲的行为成立抢夺罪。对于该项罪名,甲成立特别自首。甲在被公安机关羁押期间,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与强奸罪不同的抢夺罪,成立特别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六、论述题30 【正确答案】 主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应包括两种犯罪分子:(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2)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和首要分子不尽相同。刑
26、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可见,首要分子包括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是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未必都是主犯。聚众犯罪有三种形态,一是全体参与者均可构成犯罪,如聚众持械劫狱罪;二是只有聚众者和积极参与者可构成犯罪,一般参与者不构成犯罪,如聚众斗殴罪;三是只有聚众者才构成犯罪,其他参与者不构成犯罪,如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第一种情形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无疑属于主犯,第二种情形中的首要分子也属于主犯,但第三种情形的聚众者是否构成主犯,要具体论定。如果聚众犯罪中的聚众者只有一人,这类聚众型犯
27、罪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共同犯罪,无所谓主犯;如果聚众者为二人以上,则构成共同犯罪,此时要根据行为人的作用大小认定主犯,当聚众者都起主要作用时,则皆为主犯;当聚众者的作用有主次之分时,则起主要作用者为主犯。【知识模块】 刑法学31 【正确答案】 刑罚的目的是国家制定刑罚及对犯罪分子适用、执行刑罚所期望达到的结果。它集中体现着统治阶级制定刑罚、运用刑罚、执行刑罚的方针、政策和指导思想,决定着刑罚种类和体系的确立,是整个刑罚制度赖以建立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关于刑罚的目的,有刑罚报应观念和预防犯罪观念。刑罚报应观念是它关于刑罚的根据即国家为什么要对犯人动用刑罚的见解之一。刑罚报应观念认为,刑罚是对犯罪的公
28、平报应,在对犯罪科处刑罚的时候,不应当抱有防止犯罪等目的性的考虑。也就是说,即便没有防止犯罪的效果,也必须基于正义的要求而对犯罪人科处刑罚,而不得将对犯人科处刑罚作为“防止犯罪的手段” 。这种考虑,通俗地说,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科处刑罚就是因为行为人犯了罪,而再没有任何其他理由。刑罚报应观念要求只能在“同态报应” 的范围内科处刑罚,因此,它对于划定刑罚的上限具有意义。预防犯罪的观念认为适用刑罚,除了出于对罪犯进行报应之外,还具有预防再次犯罪的目的。因为,刑罚在广义上是出于防止犯罪的目的而科处的一种预防教育手段。与刑罚报应观念主张的“因为实施了犯罪,所以要科处刑罚” 的立场相对,预防犯
29、罪目的是基于“ 为了不再犯罪,所以要科处刑罚” 的观念而提出来的。迄今为止所出现的预防犯罪目的,大体上可以分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大类。所谓特殊预防,就是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主要是通过刑罚的适用与执行,把绝大多数犯罪人改造成为守法的公民。我国刑法规定的各个刑种,除了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的生命以外,其他大多数刑罚的执行都采取强制劳动改造的方法。可见,教育改造犯罪人成为守法公民,才是我国刑罚特殊预防的主要内容。所谓一般预防,就是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预防尚未犯罪的人实施犯罪。国家通过颁布刑法、适用刑罚,不仅直接惩罚了犯罪人,预防其重新犯罪,而且对社会上不稳定分子也起到了警戒和抑制作用,使其不敢轻举妄动、以身试法。这就是用刑罚的威力震慑有可能犯罪的人,促使其及早醒悟,消除犯罪意念,不要重蹈犯罪人的覆辙,从而预防犯罪的发生。【知识模块】 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