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5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关于共犯,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策划分裂国家,由他人实施分裂国家的行为,策划者不是分裂国家的实行犯(B)以出卖为目的,为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的帮助犯论处(C)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资金、账号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D)明知是贪污所得,而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贪污罪帮助犯论处2 对累犯从重处罚的刑罚制度,体现了我国刑法的( )。(A)惩罚与教育相
2、结合原则(B)罪刑法定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3 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关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B)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C)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适用死缓(D)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缓4 刑法上的不作为是指( )。(A)静止行为(B)消极且违反命令规范的行为(C)消极不实施其可以实施的行为(D)不实施其应实施的行为5 刑法第 94 条关于“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的规定属于
3、 ( )。(A)论理解释(B)司法解释(C)学理解释(D)立法解释6 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应对( )负刑事责任。(A)制造毒品罪(B)投放危险物质罪(C)破坏交通丁具罪(D)走私毒品罪7 甲因对社会不满,企图制造事故,使火车脱轨,遂在火车到达之前 5 分钟将一块大石头搬运到铁轨上,足以使火车发生倾覆。约 2 分钟后,甲又将该石头搬离了铁轨,有效地避免了事故的发生。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C)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8 下列不属于自动投案的是( )。(A)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
4、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B)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C)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D)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的9 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于( )。(A)某些直接故意犯罪中(B)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中(C)某些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问接故意犯罪中(D)所有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10 对于假想防卫,应当( )。(A)按照过失犯罪处理(B)按照意外事件处理(C)按照间接故意犯罪处理(D)视主观上有无过失作出无罪或者有罪的处理11 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
5、下有期徒刑。对此追诉期限为( )。(A)5 年(B) 10 年(C) 15 年(D)20 年12 甲因犯盗窃罪被逮捕,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期间,甲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和乙在火车上持枪抢劫的事实,并协助侦查人员将乙抓获。对甲的抢劫罪( )。(A)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应当从轻或者免除处罚13 甲于 1995 年 2 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98 年 2 月因在劳动改造生产中抗御自然灾害舍己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被法院裁减为有期徒刑 18 年。如无再次减刑,甲将在( ) 年 2 月刑满释放。(A)2015(B) 2016(C) 2
6、013(D)201214 出租汽车司机甲因被单位领导批评,为发泄不满、私愤,驾车驶入闹市区向密集的人群冲去。当场轧死 5 人,撞伤 19 人,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故意杀人罪(B)交通肇事罪(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重大责任事故罪15 拐卖妇女后,又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应定( ) 。(A)拐卖妇女罪(B)强迫卖淫罪(C)拐卖妇女罪和强迫卖淫罪数罪并罚(D)引诱卖淫罪16 下列犯罪中,属于渎职罪的是( )。(A)私放在押人员罪(B)挪用公款罪(C)包庇罪(D)刑讯逼供罪17 甲开办一间小汽修店,因修理一进口轿车缺零配件,便于晚间在一停车
7、场将一同型号小轿车备用轮胎一个(价值 1200 元)和发动机(价值 5 万元)拆下盗走,甲的行为( )。(A)构成盗窃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数罪并罚(B)构成盗窃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属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即破坏交通工具罪定罪处罚(C)只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D)只构成盗窃罪18 甲为杀害贺某,在偏僻处埋伏,见有人过来,以为是贺某,便开枪射击。黑影倒地后,甲发现死者竟然是自己的父亲。事后查明,甲的子弹并未击中父亲,其父亲患有严重心脏病,因听到枪声后过度惊吓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B)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C)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D)应按照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
8、失致人死亡罪择一重罪处罚19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 )。(A)诈骗罪(B)信用卡诈骗罪(C)盗窃罪(D)侵占罪20 绑架妇女、儿童的,可以构成( )。(A)绑架妇女、儿童罪(B)绑架罪或者拐卖妇女、儿童罪(C)绑架罪或者偷盗婴幼儿罪(D)绑架罪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 下列哪些共同犯罪人可以认定为自首?( )(A)胁从犯供述自己被胁迫情况下实施的犯罪,但未供述所知道的胁迫自己犯罪的胁迫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B)次要的实行
9、犯供述自己实施的犯罪,以及与自己共同实施犯罪的主犯和胁从犯的犯罪行为(C)帮助犯供述自己实施的犯罪帮助行为,以及自己所帮助的实行犯的犯罪行为(D)教唆犯供述自己的教唆行为,以及所了解的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后实施的犯罪行为22 下列选项所列情形,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A)甲指使未满 16 周岁但已满 14 周岁的刘某使用麻醉方法绑架某私营企业主 10岁的儿子,以勒索该私营企业主的钱财(B)事先无通谋的两抢劫犯在抢劫过程中因单个人力量薄弱而互相配合抢劫(C)甲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乙同时也向丙开了枪,据查,甲、乙并无通谋(D)甲在境外购买了毒品,乙在境外一购买了大量彩电,都想将各自的上述物品运
10、往境内。二人共同雇请一艘走私船将这些物品运往境内23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某甲系艾滋病人,其用针筒抽取自己的血液后到公共场所扎过往行人张某,某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B)某乙打电话给航空公司谎称正在飞行的某航班上有爆炸物,造成飞机迫降,某乙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C)某丙在互联网上编造并传播帖子称收到内幕消息股市将暴跌,导致股票市场混乱,某丙构成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D)某丁参加了恐怖组织后,因为被他人欺骗买了假的炸药,某丁背着假的炸药到火车站,点燃炸药包并高呼口号,导致车站秩序严重混乱,对丁要按照参加恐怖组织罪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数罪并罚24 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为标准,
11、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 )。(A)简单共犯(B)复杂共犯(C)一般共犯(D)犯罪集团25 假释的适用对象是( )。(A)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D)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后被减为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6 沈某为抢劫财物将王某打倒在地,王某失去知觉。沈某的朋友冷某正好经过此地,冷某得知真相后应沈某的要求帮助脱去王某的外衣,使沈某顺利地将王某的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冷某与沈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B)沈某构成抢劫罪,冷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C)沈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D)冷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27 下列关于贷款诈
12、骗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A)主观上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B)单位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C)犯罪对象包括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D)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是贷款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之一28 脱逃罪的主体有( ) 。(A)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B)被逮捕的被告人(C)被关押的罪犯(D)被劳动教养的人29 下列哪些罪犯可以依法进行社区矫正?( )(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B)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D)被假释的犯罪分子30 下列有关危害公共安全罪客体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所谓“公共安全 ”,就是指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
13、安全(B)所谓 “公共安全” ,就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C)危害公共安全罪客体的不特定性,是指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对象具有广泛性和不确定性(D)危害公共安全罪客体的不特定性,是指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受犯罪实际侵害的目标是不特定的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简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32 简述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辨析题第 2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3 只要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凶果关系,行为人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34
14、我国刑法对外国人没有效力。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5 刑法第 264 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请回答下列问题:(1)什么是多次盗窃 ? (2)入户盗窃中的 “入户”的含义是什么?(3)携带凶器盗窃的含义是什么?(4)什么是扒窃 ?36 刑法第 133 条
15、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试说明:(1)该罪的罪名是什么 ?请根据犯罪构成理论确认其犯罪构成的内容。(2)本条规定中的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是什么 ?(3)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并将被害人遗弃于人烟稀少处而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4)甲是某矿山的司机,在矿山内运送矿石的过程中没有按照操作规程不慎将人撞死,如何处理?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
16、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7 林某,男,35 岁,工人。2000 年 3 月窜人某百货公司,窃得自行车两辆、收音机一台及烟、酒等物价值 3 000 余元。2000 年 4 月被公安机关拘留。林某在被拘留期间,出于悔罪,除如实交代上述盗窃行为,还交代了其他的犯罪事实。首先,2000 年 2 月 12 日在富裕小区的一家住户内盗窃:在该户的保险柜中看到白粉(海洛因)就顺手带上,回家一称竞有 100 克;拿走保险柜里的一张信用卡,并用这张信用卡支取了 5000 元钱。问:对以上案件事实府当如何处理?37 李某,男,17 岁,系某市国有百货文化用品公司工人。王某,男,系李某结拜兄弟。王某 16 岁生日将至,
17、多次向李某要生日礼物。2005 年 9 月 10 日,被告人李某在本公司营业厅盗得该公司空白提货单 2 份(五联单)并乘收款员刘某不备,在提货单上偷盖了该公司付款专用章。而后,李某分别在提货单上填写了购货单位和物品名称等项目。同年 10 月 26 日,在王某生日当天,李某将提货单交给其结拜兄弟王某,告诉其实际情况,并将该提货单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王某。同日下午,王某去该国有百货文化用品批发公司仓库,分别提:走洗发水 100 箱,洗面奶 100 箱,物品价值 7690 元。问:38 本案应当如何处理?39 如:果李某在提货单上填写的货物的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处的最重主刑和附加刑是什么?39 冉某,男
18、,29 岁,小学文化,某工厂工人。冉某于 2000 年 3 月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刑 3 年,刑满释放后,经常夜间携带三棱刮刀到处游荡。2003 年 9 月上旬,冉某嫌这把三棱刮刀不锋利,又购买一把 03 米长的三棱刮刀带在身上。9 月 16日晚 9 时许,冉某与其朋友陈某在当地人民路人民饭店饮食部门前闲逛,遇见相识的周某、匡某、吴某等人。周、匡、吴等先后向冉要香烟,冉某给匡某、吴某各一支,未给周某,周某抓住冉某的衣服与之纠缠。冉某将周某的手拨开,发生拉扯,周某打冉某面部两拳。冉某受伤后退几步,随即拔出携带的三棱刮刀由上而下对周的左肋骨刺一刀,伤及心脏,周某倒地死亡。冉某见状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19、但是在法院审理期间否认了犯罪事实。问:40 冉某的主观罪过是什么?41 对于冉某有何量刑情节?42 如果冉某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没有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提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义应当如何处理?论述题43 试述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关系。44 试述犯罪未遂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 5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103 条的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行为的,都是分裂国家罪的实行
20、行为。所以,应排除 A 项。根据 刑法第 240 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是拐卖妇女的实行行为,而不是帮助行为。所以应当排除 B 项。根据刑法第 156 条的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故应选 C 项。根据 刑法第 191 条的规定,明知是贪污所得,而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应按照洗钱罪定罪处罚。故应当排除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累犯具有严重的人身危险性,再犯的可能
21、性大,因此其刑事责任就重,所以应当对累犯从重处罚。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要被告人在羁押期间怀孕的,不管判决时的状况,都不能适用死刑。由于死刑缓期执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故对怀孕的妇女也不能适用死缓。【知识模块】 刑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法上的危害行为可以分为作为和不作为,其分类标准不是身体上的静止或者运动,而是行为人的行为所违反的法律规范的性质。作为违反的是禁止规范,即不应当为而为;不作为违反的是命令规范,即应当为而不为。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理论认为,立
22、法解释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1)在刑法中用条文对有关刑法术语所作的解释。(2)在刑法的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所作的解释。(3)在刑法施行中如发生歧义所作出的解释。刑法第 94 条的规定是立法解释的第一种情形。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承担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走私、运输、贩卖、制造毒品是一个选择性罪名,但是刑法仪仅将贩卖毒品的刑事责任年龄降为 14 周岁,而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的刑事责任年龄依然是 1
23、6 周岁。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危险犯是以发生了法律规定的危险,成立犯罪既遂的犯罪形态。破坏交通设施罪是危险犯,故行为人将大石头搬运到铁轨上,就产生了足以使火车倾覆的危险,成立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既遂。而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停止形态之一,换言之是犯罪最后停止下来的形态,已经既遂的不可能回到未遂、预备或者中止形态。甲的行为最多视为量刑中可以考虑的情节,而不影响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的成立。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自动投案的关键在于投案的自愿性和主动性。D 项中未能体现这一特征,所以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是需要指出的是,
24、对该类情形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按照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而 A、B 、C 项中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自动投案的自愿性和丰动性特征,同时,为了达到通过自首鼓励犯罪分子和司法机关合作、降低司法成本的立法目的,对自动投案的解释通常来说是比较宽的,这既是立法精神,也是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考试时需要注意从这方面把握自动投案的本质。【知识模块】 刑法学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首先,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次,问接故意需要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认定间接故意,而危害结果一旦发生就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所以间接故意中也不存在犯罪的未
25、完成形态。最后,并不是所有的直接故意中都有未完成形态。举动犯只要行为人一实施犯罪行为,就达到既遂,所以也不可能有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假想防卫是指客观上不存在不法侵害的行为,而行为人由于认识错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进行所谓的防卫行为。刑法理论认为,如果行为人的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则认定为无罪过事件,而不作为犯罪处理。如果行为人虽然存在认识上的错误,但是认识错误是应当可以避免的,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罪过,则按照犯罪处理。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法定最高刑 5 年以上不满 1
26、0 年的,追诉时效是10 年。法定最高刑是 10 年以上的,追诉时效是 15 年。由于“不满”不包括本数,而“以上”包括本数,所以本题的追诉时效应当是 15 年。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甲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抢劫事实,就抢劫罪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于甲和乙持枪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乙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所以甲协助公安机关抓住乙构成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和“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两个从宽处罚情节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处理结果就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选A 项。特别
27、需要指出的是,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故不能选择 C 项。 C 项是本题最大的干扰点。【知识模块】 刑法学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 80 条的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所以,甲的有期徒刑的 18 年刑期应当从 1998 年 2 月起开始计算。所以,甲应当在 2016 年 2 月刑满释放。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因为行为人甲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持故意的心理态度,所以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重大责任事故罪。由于行为人甲的行为侵犯了不特定人的人身和
28、财产安全,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所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后,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应当按照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构成定罪处罚,而不另外定强迫卖淫罪。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挪用公款罪是贪污贿赂犯罪的一种。包庇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刑讯逼供罪是侵犯人身权利罪的一种。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而要构成
29、破坏交通工具罪就必须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与财产的安全。在本题中,行为人将小轿车的备用轮胎一个和发动机盗走,导致该小轿车不可能再上路行驶,也就不可能再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所以不可能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但是其盗窃的轮胎和发动机数额较大,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的是对事实认识错误问题。根据刑法理论,对于对象认识错误的,只要是属于犯罪构成内部的错误,则不影响刑事责任。本题中,甲虽然错误地将自己的父亲当做林某而开枪射击,但是甲和林某都是自然人,属于犯罪构成内部的错误,不
30、影响刑事责任。另外,根据刑法理论,对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也不影响刑事责任。本题中,甲的父亲是被吓死的,而不是中枪死亡,但是这是对因果关系认识的错误,同样不影响刑事责任。故应选 A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1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第 196 条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盗窃罪。对刑法中有关特别规定应当重点掌握,这一般是考试的侧重点所在。类似规定还有偷盗技术秘密、偷盗古生物化石等。【知识模块】 刑法学2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首先,我国刑法中不存在绑架妇女、儿童罪和偷盗婴幼儿罪,故应当排除 A、C 项。绑架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重要区别在于犯罪目的不同。绑架妇女、儿
31、童的,如果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以被绑架者为人质提出其他要求,则按照绑架罪定罪处罚。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根据共同犯罪的特征和自首的本质,共同犯罪人在自首时应供述的罪行,包括自己实施的犯罪,以及自己确实了解的、与自己的罪行密切相关的其他共同犯罪人的罪行。从犯分为次要的实行犯和帮助犯。次要的实行犯应供述的罪行,
32、包括犯罪分子自己实施的犯罪,以及与自己共同实施犯罪的主犯和胁从犯的犯罪行为。帮助犯应供述的罪行,包括自己实施的犯罪帮助行为,以及自己所帮助的实行犯的行为。胁从犯应供述的罪行的范围,包括自己在被胁迫情况下实施的犯罪,以及所知道的胁迫自己犯罪的胁迫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教唆犯应供述的罪行的范围,包括自己的教唆行为,以及所了解的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之后实施的犯罪行为。故选 B、C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2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由于绑架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 16 周岁,所以甲与刘某不构成共同犯罪,甲按照间接正犯处理。B 项中,在犯罪的过程中形成了共同犯罪的故意,符合共同犯罪的成
33、立条件,成立共同犯罪。C 项中,由于甲、乙没有通谋,虽然犯罪内容相同,但是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不成立共同犯罪,属于同时犯,应当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D 项中,甲的犯罪是走私毒品,乙的犯罪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两者犯罪的内容不同,所以不构成共同犯罪。所以,应当选 A、C 、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3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A 项中某甲的行为只是侵犯了特定的被害人张某的人身权利,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C 项中某丙编造的信息虽然是虚假信息,但是不属于恐怖信息,所以不构成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D 项中某丁客观上点燃的虽然是虚假的爆炸物,但是不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
34、质罪,因为某丁系被他人欺骗,其主观上有爆炸的故意,客观上有爆炸的行为,应当按照爆炸罪未遂定罪处罚。同时根据刑法规定,参加恐怖组织后又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将参加恐怖组织罪和其他犯罪一起实施数罪并罚。故本题应当选择 AC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4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共同犯罪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根据是否有分工,可以分为简单的共同犯罪和复杂的共同犯罪。根据是否有预谋,可以分为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根据是否有组织性,可以分为一般的共同犯罪和特殊的共同犯罪。根据一个人是否能够完成犯罪,可以分为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故选 A、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
35、5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原判是死刑缓期执行后被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假释,所以应当选择B、C、D 项。由于拘役是短期自由刑,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存在重新适应社会的问题,所以刑事法律没有将其规定为假释的适用对象。【知识模块】 刑法学26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共同犯罪既有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也有事前没有通谋的共同犯罪。在犯罪的过程中,共同犯罪人也可以形成共同犯罪的故意。本题中,在沈某实施抢劫犯罪的过程中,沈某与冷某形成了共同抢劫的故意,冷某利用了沈某先前的暴力行为,故沈某与冷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
36、犯罪。在共同犯罪甲,沈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冷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故选 A、C、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7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193 条、第 200 条的规定,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不包括单位,故排除 B 项。关于贷款诈骗罪,除了要重点掌握犯罪主体外,犯罪的主观方面,特别是非法占有的目的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也是该罪区别于骗取贷款罪的关键所在。该罪与普通诈骗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按照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适用。【知识模块】 刑法学2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脱司
37、法机关羁押和监管的行为。劳动教养在性质上属于行政处罚,被劳动教养的人不能成为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故选 A、B、C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29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犯罪分子,应依法进行社区矫正,故应当选择 A、 C、D 项。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看守所实际执行刑罚,不可能进行社区矫正。故应当排除 B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30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公共安全就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即既要具有不特定性,也要具有多数性。这种不特定性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
38、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侵害的可能性,而不是实际侵害的特定性。故诜 A、D 项。【知识模块】 刑法学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1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1)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
39、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知识模块】 刑法学32 【正确答案】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或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犯罪客体不同。抢劫罪是复杂客体,同时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主要侵犯的客体为财产所有权,因而归入侵犯财产罪;绑架罪是单一客体,即人身权利,但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也同时侵犯了财产权利和
40、人身权利,其与抢劫罪的不同之处在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主要侵犯的客体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因而绑架罪归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2)客观行为方式不同。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施加于被害人,当场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绑架罪是将人掳走限制其自由后,以杀害、重伤或长期禁闭被害人,威胁被害人家属或有关人员,迫使其在一定限期内交出索取的财物。(3)犯罪主体年龄要求不同。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 14 周岁的人;绑架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 16 周岁的人。(4)犯罪目的不同。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而绑架罪则以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知识模块】 刑法学辨析题第 28 小题,8
41、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3 【正确答案】 (1)这句话是错误的。(2)行为人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只有行为人的行为完全符合犯罪构成,行为人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3)犯罪构成是由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四个组成部分缺一不可。(4)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仅仪解决了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问题,没有涉及犯罪客体、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所以,即使认定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也不一定就要承担刑事责任。【知识模
42、块】 刑法学34 【正确答案】 (1)这句话不正确。(2)外围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困境内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属地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对他们具有效力。(3)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犯罪的。如果法定最低刑是 3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犯罪地也认为是犯罪的,则我国刑法对他们具有效力。(4)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虽然没有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利益,但是如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刑法对他们具有效力。(5)如果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触犯我国的刑法,则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知识模块】 刑法学法条
43、分析题第 2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5 【正确答案】 (1)“多次盗窃”,是指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2)入户盗窃中的 “入户”是指以实施盗窃等犯罪为目的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3)“携带凶器盗窃”,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盗窃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盗窃的行为。(4)扒窃是指从被害人身上窃取财物的行为。【知识模块】 刑法学36 【正确答案】 (1)根据司法解释,刑法第 133 条规定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为:1)侵犯客体是交
44、通运输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中,本罪的构成以违反交:嗵运输管理法规为前提条件,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还要求必须发生了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不是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2)“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3)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并将被害人遗弃于人烟稀少处而致使被害人
45、死亡的,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凶为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致使被害人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行为人负有救助被害人的特定义务,行为人能够救助而不救助并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发生,同时,行为人主观上至少存在故意杀人的间接故意,所以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4)应当按照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之所以不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是因为只有发生在公共交通运输领域的交通事故,才能够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题目中的情形不是发牛在公共交通领域。【知识模块】 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7 【正确答案】 (1)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
46、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林某在百货公司里秘密窃取价值 3000 余元的财物,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成立盗窃罪。(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违禁物品也是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本案中,被告人林某将海洛因 100 克盗走,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成立盗窃罪。由于盗窃的是违禁品海洛因,在量刑时不计数额,而根据犯罪情节决定量刑的轻重。(3)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本案中,被告人林某盗窃信用卡并支取了 5000 元钱,构成盗窃罪。(4)对于上述的盗窃行为构成的同种数罪,不实行数罪并罚,而将盗窃数额累计计算。同时,考虑到盗窃海洛因
47、的情节,在量刑时应加以考虑。(5)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是抢劫罪。本案中,被告人林某伙同王某使用暴力手段抢劫财物,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同时,由于存在入户抢劫、抢劫致人死亡两个加重的量刑情节,应当按照抢劫罪的加重构成定罪处罚。因此,对于林某应当按照盗窃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6)根据刑法的规定,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林某因为盗窃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之后,首先,交代了 2000 年 2 月 12 日的盗窃行为,其交代的犯罪事实与
48、司法机关所掌握的犯罪事实是同种类的犯罪事实,不认定为自首,但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其次,交代了 1999 年 7 月 10 日的抢劫行为,符合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成立自首。【知识模块】 刑法学【知识模块】 刑法学38 【正确答案】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诈骗罪。本案中,被告人李某与王某通过伪造某公司的提货单而使得被害方自愿交付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共同犯罪要求两个自然人都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是在生日当天实施了提货行为,并没有年满 16 周岁所以,李某与王某不构
49、成共同犯罪。王某不承担刑事责任,李某是诈骗罪的间接止犯,单独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知识模块】 刑法学39 【正确答案】 由于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所以对于李某判处的最高主刑应当是无期徒刑。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诈骗罪是财产犯罪,对于诈骗罪应当判处财产刑,又由于无期徒刑是重刑,与之相应的财产刑只能是没收财产,所以,附加刑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和没收财产。【知识模块】 刑法学【知识模块】 刑法学40 【正确答案】 根据刑法的规定,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本案中,冉某在主观上对周的死亡结果之态度是放任,而非过失。冉某明知自己用锋利的三棱刮刀猛刺对方,有可能使其发生死亡的结果,却听之任之,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知识模块】 刑法学41 【正确答案】 根据刑法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5 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本案中,被告人冉某在犯聚众斗殴罪刑满释放后 5 年内又犯故意杀人罪,符合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