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1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上的物的是( )(2011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1 题)(A)金银制品(B)空气(C)货币(D)枪支2 甲系精神病人,有亲属如下:母亲,75 周岁,瘫痪在床;弟弟,48 周岁,工人;儿子,20 周岁,在校大学生;女儿,17 周岁,无业。甲的监护人应为( )(2015 年基础课非法学单选第 24 题)(A)甲母(B)甲弟(C)甲子(D)甲女3 甲、乙双方同
2、意协议离婚。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丙(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5 题)(A)不得代理(B)可以代理(C)在取得甲书面授权后可以代理(D)在取得乙同意后可以代理4 下列情形中,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6 题)(A)权利人申请仲裁(B)权利人主张权利(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D)权利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起诉5 下列选项中,属于侵害肖像权的是( )(2012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0 题)(A)甲殴打耿某致其面部受伤(B)乙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已故著名运动员蒋某的相片(C)丙整容成知名歌星商某的外形参
3、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D)丁将偶然在辛某博客上看到的辛某自画像用于某杂志封面6 甲遗失一条项链,被乙拾得。丙从乙处偷走项链,以 1 万元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现该项链的所有权人是( )(2017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7 题,2017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3 题)(A)甲(B)乙(C)丙(D)丁7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时间是( )(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4 题)(A)承包合同生效时(B)承包合同登记时(C)承包合同公证时(D)主管机关批准时8 甲向乙银行贷款,以其别墅设定抵押。之后,甲在别墅院内建造了独立车库。贷款到期,甲无力偿还。乙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财
4、产( )(2015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9 题,2015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9 题)(A)仅限于别墅(B)包括别墅、车库(C)包括别墅、建设用地使用权(D)包括别墅、车库及建设用地使用权9 甲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时事性文章,未声明不允许其他媒体刊登,乙杂志社未经甲同意予以转载且未支付报酬。乙杂志社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法律依据是( )(2018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3 题,2018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3 题)(A)许可使用(B)法定许可(C)强制许可(D)合理使用10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以书面形式做出承诺的,承诺的生效时间是( )(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3 题)(A)承诺
5、人做出承诺时(B)承诺通知发出时(C)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D)要约人了解承诺时11 依据合同法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 )(2011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1 题)(A)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C)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无效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D)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消灭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12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是( )(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7 题,2013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3 题)(A)参加体育比赛所获奖金(B)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C)通过法定继承分得的遗产(
6、D)以婚前个人存款炒股所得的收益13 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的,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40 题)(A)自行恢复(B)经人民法院判决后恢复(C)经生父母同意后恢复(D)经生父母与养父母协商同意后恢复14 2013 年 3 月 28 日毕某病逝,3 月 31 日子女将其安葬。4 月 2 日,毕某的子女一起清理毕某的遗产并确定继承份额,4 月 5 日遗产分割完毕。遗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是( )(2014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7 题)(A)3 月 28 日(B) 3 月 31 日(C) 4 月 2 日(D)4 月 5 日15 某高校学生甲、乙在学
7、校操场上打篮球时,乙投篮,球反弹将甲的头部砸伤。甲的损害应由( )(2016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1 题)(A)甲自己承担(B)乙承担全部责任(C)该高校承担全部责任(D)该高校与乙共同承担责任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下列行为中,属于有偿法律行为的有( )(2008 年基础课多选第 53 题)(A)承揽合同(B)租赁合同(C)赠与合同(D)运输合同17 下列行为中,构成侵犯商标权的有( )(2016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7 题)
8、(A)甲销售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B)乙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C)丙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D)丁在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18 下列选项中,能够引起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有( )(2015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9题)(A)向债权人提前偿还借款(B)匿名资助贫困地区学生读书(C)向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交“保护费”(D)在网站订购的商品被快递员误投给他人19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货物运输合同的免责事由有( )(2010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33 题)(A)货物的合理损耗(B)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灭失(C)货物因自然性质形成
9、的损耗(D)收货人过错造成的货物毁损20 小明在父母离异后跟随母亲生活。某日午休时,小明在幼儿园与小朋友小刚打闹,幼儿园老师余某因外出接电话而未能发现和制止,小明将小刚的头打伤。对于小刚的损害,不应承担责任的有( )(2017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9 题,2017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9 题)(A)小明的母亲(B)幼儿园(C)小明的父亲(D)余某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1 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2009 年基础课简答第 56 题)22 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53 题)案例分析题第 60
10、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2 甲公司向 A 银行借款 1000 万元。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该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甲公司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乙公司的追偿权,甲公司以自己的一处房产为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与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公司按照我国担保法第 17 条第 1 款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只偿还了部分借款,剩余部分由乙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附: 担保法第 17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
11、证。”)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23 本案涉及的相对法律关系有哪些?24 丙公司应按照何种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25 本案中有哪些反担保合同?26 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为实现自己的追偿权,应先行使对甲公司房产的抵押权还是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2013 年法学基础课案例分析第 38 题)论述题27 试论我国物权法的公示、公信原则。(2016 年法学基础课论述第 36 题)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1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
12、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之一的物,必须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且具有独立性。ACD 项都符合上述特征,属于民法上的物。B 项不属于民法上的物,因为人类不能控制空气,本题答案选 B。【知识模块】 民法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我国民法总则第 28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 其他近亲属; (四)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13、甲的女儿为未成年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担任监护人。甲的母亲和儿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担任监护人,但是甲的母亲瘫痪在床,没有监护能力,不能担任监护人。甲的监护人应为甲子,C 项正确。甲弟的顺序在甲子之后,因此不选甲弟。【知识模块】 民法学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不能代理。本题中办理离婚具有人身性质,不能代理,A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项是权利人申请仲裁,B 项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C项是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都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D 项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但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本题选 D。【知识模块
14、】 民法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中 A 项甲打伤耿某的行为侵害了的是耿某的健康权。 B 项中乙的行为侵犯的是已故运动员的权益,但该权益并不是肖像权,肖像权作为人身权的一种,其主体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C 项中丙整容之后模仿的行为,没有侵犯歌星的肖像权。D 项中的将他人的自画像作为杂志封面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使用权,未经本人允许是不得将他人肖像用于营利目的的。本题选 D。【知识模块】 民法学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07 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
15、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因此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本题中项链是遗失物,甲是所有权人,丁不能根据善意取得获得项链的所有权。A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27 条第 1 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因此本题选 A。【知识模块】 民法学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82 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16、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物权法第 200 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本题中车库属于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综上,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个人欣赏、评论、新闻报道、教学与艺术研究以及公益事业等目的,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同意而使用其已经发表的
17、作品,并且不向其支付报酬的行为。著作权法规定了 12 种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行为,其中第 4 种行为是: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本题中乙杂志社转载甲发表的时事性文章,甲未声明不允许刊登,所以乙杂志社的行为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关于承诺生效的时间,我国采用的是“到达主义”,规定承诺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做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的
18、,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A 项正确。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中一般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不是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题选 B。【知识模块】 民法学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
19、析】 收养法第 29 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A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A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受害人同意是指受害人在侵权行为或者损害结果发生之前明确自愿地表示自己愿意承担某种损害后果的意思表示。受害人的同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方可构成抗辩事由:(1)受害人有愿意承担损害后果的意思表示。(2)受害人的意思表示
20、是明确、自愿的。(3)受害人同意的意思表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4)受害人同意发生在侵权行为或者损害结果发生之前。本题中,甲乙在操场上打篮球,对于打篮球这项体育运动的风险及可能带来的后果,甲乙都是明知的,其自愿参与这项运动中,即表示自愿承担风险及相应后果。乙虽然是加害人,但是由于受害人同意而免责,由甲自己承担损害,A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以一方
21、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报偿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有偿行为指一方当事人为对方承担某种民事义务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即要求对方给予报偿。本题中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都是有偿行为,而赠与合同是无偿行为,故本题答案为 ABD。【知识模块】 民法学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A、B 项的行为是商标法第 57 条的第( 四)项,C 项的行为是第(五)项,D 项的行为是第 (二) 项,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本题选 ABCD。【知识模块】 民法学18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A 项是提前清偿,不构成
22、不当得利。 B 项是属于道德性质的资助,不构成不当得利。C 项向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交“ 保护费”是一种非法行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D 项中快递员错误投递给他人的行为,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构成不当得利。【知识模块】 民法学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ABCD项全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学20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 38
23、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本题中,小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幼儿园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应由幼儿园承担责任。幼儿园不能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因为幼儿园教师因外出接电话才未能发现和制止小明的行为,幼儿园存在明显过错。小明的父母不需要承担责任,AC 项当选。第 34 条第 1 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余某是幼儿园的员工,其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应由幼儿园承担侵权责任,余某不承担责
24、任,D 项当选。【知识模块】 民法学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1 【正确答案】 法人成立的条件包括:(1)依法成立,一方面是指法人的目的、成立宗旨、经营范围等不得违反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是指其成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要合法。(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即与法人开展的各项业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应当对其名称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是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机构,法人的场所是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方。(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应当是具有独立人格的民事主体,
25、能够对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责任。【知识模块】 民法学22 【正确答案】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包括:(1)专有性(或排他性、独占性) 。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独占享有,同一智力成果之上不能有两项以上完全相同的知识产权并存;(2)地域性。知识产权只在其产生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领域内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3)时间性。知识产权通常只在法定期限内有效,超出法定保护期,知识产权即消灭。(4)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而智力成果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这是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重大区别。【知识模块】 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民法学23 【正确
26、答案】 本案涉及的相对法律关系有:甲公司与 A 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乙公司与 A 银行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抵押合同关系;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因乙公司履行保证责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知识模块】 民法学24 【正确答案】 丙公司应按连带责任方式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丙公司与乙公司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又约定丙公司按照担保法第 17 条第 1 款规定承担保证责任,而担保法第 17 条第 1 款是关于一般保证方式的规定,双方对保证方式的约定存在矛盾,应当
27、视为保证方式的约定不明确。根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知识模块】 民法学25 【正确答案】 本案中的反担保合同有两个:一个是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另一个是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知识模块】 民法学26 【正确答案】 乙公司应先就甲公司抵押的房产行使抵押权,行使抵押权后仍不能实现追偿权的,可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物的担保由债务人自己提供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知识模块】 民法学论述题27 【正确答案】 (1)公示原则是指物权变动时,必须将
28、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为登记;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为交付。基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非经公示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或不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2)公信原则是指物权变动时,当事人依据法律进行了公示,即使公示所表现的物权状态与真实的物权状态不相符,也不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公信原则包括两方面内容:权利的正确性推定效力;(如回答: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推定为该不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推定为该动产的权利人,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也可得分)善意保护效力。(如回答:善意信赖公示的表象而为一定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受到保护,也可得分)(3)公示、公信原则的意义在于明确物权的功能,提高物的利用效率,保护交易安全,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知识模块】 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