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0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syndromehi216 文档编号:840351 上传时间:2019-02-21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4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0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0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0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0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0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10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下列关于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表述,正确的是( )。(A)汉朝在地方实行郡、县两级制(B)宋朝在地方上实行州、郡、县三级制(C)元朝在地方上大体实行省、路、府、县四级制(D)明朝在地方上实行省、路、府、县四级制2 西周时期将惯犯称为( )。(A)眚(B)非终(C)惟终(D)非眚3 南京国民政府具体指导国家立法的机关是( )。(A)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B)立法院(C)司法院(D)国民党中央执行

2、委员会4 工农民主政权时期规定“女子在怀孕期和产后 4 个月以内,男子不得提出离婚” 的婚姻法规是( ) 。(A)鄂豫皖工农兵第二次代表大会婚姻问题决议案 (B)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C)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D)闽西婚姻法5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是( )。(A)大清民律草案(B) 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C) 中华民国民法(D)钦定大清商律6 曹魏政权教授法律、培养司法官吏的司法机构是( )。(A)律博士(B)秋官大司寇(C)大理寺(D)尚书台7 唐朝的六部中,掌管户籍和财政收入的是( )。(A)礼部(B)工部(C)户部(D)刑部8 宋朝中央最高司法行政机关是( )。(A)

3、枢密院(B)尚书省(C)中书省(D)中枢门下9 革命根据地时期土地立法的最大成就是颁布了( )。(A)中国土地法大纲(B)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C) 抗日救国十大纲领(D)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10 元朝的中央主审机关是( )。(A)大宗正府(B)宣政院(C)刑部(D)大理寺11 下列关于古代回避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汉朝的三互法是有关官吏考课的回避制度(B)唐朝的司法官审判回避制度称为别推制(C)宋朝科举考试中创造了回避的考试方法和规则,以防科举舞弊(D)明朝对京官实行籍贯回避制度12 最早引进“ 自由心证制度 ”的诉讼法典(或草案)的是 ( )。(A)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

4、B) 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C) 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D)中华民国刑法13 在清朝制定的各种“ 例 ”中,地位最重要的例为 ( )。(A)条例(B)则例(C)判例(D)成例14 下列关于北洋政府法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A)北洋政府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制(B)北洋政府专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是大理院(C) 中华民国宪法(1923 年)设置了独立于行政机关的审计院(D)北洋政府原则上实行三级三审制15 工农民主政权时期最早确立 8 小时工作制的政策文件是( )。(A)闽西劳动法(B) “十大政纲”(C) 劳动保护法(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

5、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下列关于清代典卖契约的表述,正确的有( )。(A)清代的典卖契约须经过割赋税方能成立(B)清代明确区分了典当契约与典卖契约(C)清代规定的典当契约的回赎期限为 30 年,超过此期限的,以买卖契约论(D)清代的典当与买卖的根本区别在于出典人是否享有回赎权17 下列有关西周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A)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称为“傅别”(B)西周时期实行“德主刑辅”的立法指导思想(C)西周时期的“六礼” 属于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D)西周时期已经对民

6、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进行了区分18 下列选项中,属于唐朝“六赃” 犯罪情形的有( )。(A)强盗(B)窃盗(C)坐赃(D)受财枉法19 下列有关宋朝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采取“刑统”编纂方式的封建成文法典(B)宋朝建立了红契制度以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C) 名公书判清明集中记载了有关宋朝遗嘱继承方面的真实案例(D)宋朝制定的盗贼重法是重典惩治盗贼立法的顶峰20 大明律规定的罪名和刑罚有( )。(A)奸党罪(B)上言大臣德政罪(C)交接近侍官员罪(D)凌迟刑21 下列有关清朝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A)清朝人关后制定的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是 大清律集

7、解(B)清朝制定的“例” 中,最重要的例是“ 条例”(C)清朝对于以文字锻炼成狱的,一般以“谋大逆 ”论处(D)清朝的死刑有斩立决和绞立决之分22 清政府为实施预备立宪活动而设立的咨询机关有( )。(A)谘议局(B)宪政编查馆(C)资政院(D)修订法律馆23 抗日民主政权调解的种类包括( )。(A)民间调解(B)群众团体调解(C)政府调解(D)司法调解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的立法原则、结构、内容特点和地位。25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指导思想。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8、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5 宋刑统.名例律和宋史.刑法志一:“加役流折脊杖二十,配役三年;流三千里折脊杖二十,配役一年。徒三年折脊杖二十杖后释放。杖一百折臀杖二十杖后释放。笞五十折臀杖十杖后释放。”沈家本刑法分考:“流罪得免远徙,徒罪得免役年,笞杖得免决数。”26 该两段文字反映的是宋朝的什么制度?27 该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28 宋朝实施该制度的意义和弊端是什么?28 唐律疏议.杂律:“诸坐赃致罪者,一尺笞二十,一疋(音匹编者注,一疋就是一匹的意思)加一等;十疋徒一年,十疋加一等,罪止徒三年。”疏议曰:“赃罪正名,其数有六,谓受财枉法、不枉法、

9、受所监临、强盗、窃盗并坐赃。然坐赃者,谓非监临主司,因事受财,而罪由此赃,故名坐赃致罪。”29 该段文字反映的是唐朝的什么制度?30 根据该段文字分析该制度适用的情形?31 唐律规定该制度的意义是什么?32 唐律规定该制度的立法宗旨是什么?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10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元朝以行省作为地方固定的行政区域,大体形成行省(省)、路、府、县四级制。故选 C 项。A 项错在:在地方上,汉朝基本实行郡

10、、县制,但东汉末年实行州、郡、县三级制。B 项错在:在地方上,宋朝实行路、州(府)、县三级制。D 项错在:在地方上,明朝实行省、府、县三级制。【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西周时期将惯犯称为“惟终”,将偶犯称为“非终”,将过失称为“眚”,将故意称为“非眚”。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是国民政府直接领导机关,也是具体指导国家立法的重要机关,是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特设的政治指导机关。故选 A 项。立法院是名义上的最高立法机关,但是立法院在行使立法权时,须遵循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所确定的立法原则。故不选 B 项

11、。司法院是宪法、法律解释机关和变更及核定判例的机关。不选 C 项。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拥有最高立法权,但具体指导国家立法的是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特设的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故不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1931 年 7 月鄂豫皖工农兵第二次代表大会婚姻问题决议案特别规定,女子在怀孕期和产后 4 个月以内,男子不得提出离婚。可见,选 A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19291930 年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故选 C 项。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但并未正式颁行。现行律民事有效部

12、分是北洋政府的民事法规,但还不是法典。钦定大清商律不是民法典,而是商法典。【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曹魏政权在中央司法机关中设律博士,以教授法律、培养司法官吏为职责。故选 A 项。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司法机构基本沿用汉制,中央司法机关仍为廷尉,北齐将廷尉改为大理寺。北周政权垂涎于周朝天下八百载,故将大理寺改为秋官大司寇,后又被隋朝改回大理寺的名称。尚书台为西晋政权首设,该制度为隋唐时期尚书省的渊源。尚书台不是司法机构,而是行政机构。【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古代六部指的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其中,户部主管户籍与财政

13、收入管理。故选 C 项。唐朝的吏部主管官吏管理,礼部负责祭祀、礼仪,兵部主管军队培训、调动和管理,刑部主管司法行政和刑事案件复核,工部主管堂馆营建与修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宋朝为了削弱相权,将隋唐时期的三省(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合并为中枢门下,作为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同时瓜分相权,将军事权并入枢密院,将财政权并人三司使(盐铁司、户部司、度支司)。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解放战争时期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体现了土地改革的总路线,规定了土地改革的基本政策,这在革命根据地时期以前的土地立法中是没有的,因此,中国土

14、地法大纲是革命根据地时期制定得最完善的土地法。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元朝撤销大理寺,以刑部取代,自此,刑部成为中央主审机关。故选 C 项。大宗正府和宣政院在职权上都高于刑部,大宗正府是专理蒙古王公贵族案件的司法机关,宣政院专理宗教审判,但是大宗正府和宣政院都不是主审机关。【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汉朝的三互法是有关官吏任职的回避制度,而不是考课回避制度。故 A 项表述错误。唐朝的司法官审判回避制度称为换推制,而不称为别推制,别推制属于宋朝鞫谳分司制的内容。故 B 项表述错误。宋朝科举考试中创造了糊名考校法、誊

15、录制和回避的考试方法和规则,以防科举舞弊。可见,选 C 项。明朝对地方官实行“北人南官、南人北官”的籍贯回避制度,对于京官并不适用此制度。故 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自由心证原则属于证据制度的范畴,所谓“自由心证”,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证据的证明力是否被采用,不是由法律预先作出规定,而是由法官的内心信念,即依照“心证”来自有取舍和判断。在民主法制不健全的国家,实行该证据制度弊端较大。最早引进自由心证制度的诉讼法典是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此后,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都确立了该证据制度。故选

16、 A 项。我国目前的诉讼法没有引进该证据制度。【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清朝继承明朝对律典采取律例合编的编纂方式,大清律例就是采用这种编纂体例。一般而言,清朝将制定的例附在律文之后,成为正式律典。清朝制定的例很多,但却没有“判例”这种提法。清朝的例有条例(如西宁番子治罪条例)、事例( 如光绪会典事例)、成例( 如西宁青海番夷成例)、则例(如理藩院则例、都察院则例、钦定户部则例)等。在各种例中,则例最多,地位也最重要。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而南京国民政府和当代实行民

17、商合一的民事立法体例。故选 A 项。北洋政府专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是平政院,而不是大理院。故 B 项表述错误。设置了独立于行政机关的审计院的宪法性文件是“天坛宪草”,而不是中华民国宪法。故 C项表述错误。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原则上都实行四级三审制,而南京国民政府实行三级三审制。故 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1928 年 7 月,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十大政纲”中,确定了 8 小时工作制、增加工资、失业救济和社会保险的劳动立法原则,这是工农民主政权时期最早规定 8 小时工作制的政策文件。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

18、史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6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宋代的典卖契约须经过过割赋税等四道程序,而清代对于典卖契约,无须过割赋税,但对于买卖契约,须过割赋税。故 A 项错误。清代规定的出典人对典物的回赎期限为 10 年,超过此期限的以买卖契约论。故 C 项错误。注意:宋代规定的回赎期限为 30 年,且宋代不区分典与卖。考生应将宋、清二朝的典卖契约对比复习,以强化记忆。【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7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19、 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而借贷契约称为“傅别”。故 A 项错误。西周时期实行“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而汉朝实行“德主刑辅”的立法指导思想。故 B 项错误。C 项和 D 项表述都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唐朝首创“六赃”犯罪,所谓“六赃”,即六种非法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包括强盗、窃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坐赃。故备选项应全选。这里的“监临”,是主管的意思,监临官就是指主管官员,受所监临财物就是收受下属及百姓 财物。【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19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大中刑律统类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采取

20、“刑统”编纂体例的封建成文法典,而不是宋刑统。故 A 项表述错误。宋朝建立了红契制度,即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官府加盖红契,交纳契税,才能转移不动产的所有权。故B 项表述正确。名公书判清明集记载了宋朝的继承、婚姻、判决书和上下往来的官府公文等内容。故 C 项表述正确。宋朝盗贼问题严重,为此,宋仁宗制定了窝藏重法,宋英宗制定了重法,宋神宗制定了盗贼重法,其中,盗贼重法使宋朝的重典惩治盗贼立法达到顶峰。故 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大明律首创奸党罪,并罗列了奸党罪的种种表现,包括上言大臣德政罪和交接近侍官员罪。大明律使凌迟刑正式人律。

21、【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1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清朝人关后制定的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是大清律集解附例,而不是大清律集解。故 A 项错误。清朝的例中,以 “则例”最为重要,而不是“条例”。故 B 项错误。【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2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清政府为了筹备立宪,在中央设立资政院作为预备立宪的中央咨询机关,设立谘议局作为地方咨询机关。宪政编查馆不是咨询机关,而是筹备机关。故选 A 项和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调解的种类包括民间调解、群众团体调解、政府调解和司法调解四种。【知识模块】 中

22、国法制史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4 【正确答案】 (1)立法原则:1)采纳各国通行的民法原则。2)以最新、最合理的法律理论为指导。3)充分考虑中国特定的国情民风,确定适合中国风俗习惯的法则,并适应社会演进的需要。(2)结构: 大清民律草案体例结构取自德国民法典,分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其中,前三编由修订法律馆起草,后两编由礼学馆起草。(3)内容特点:1)民律前三编以“ 模范列强 ”为主。这三编的内容主要以西方各国通行的民法理论和原则为依据,对中国旧有习惯未加参酌,因而体现出明显的资产阶级民法的特征。2)民律后两

23、编以“ 固守国粹 ”为主。根据民律草案的起草原则,涉及亲属关系和与之相关联的财产关系,以及继承方面的规定,均以中国传统为主,体现了浓厚的传统色彩。(4)地位。从整体上说,法典在许多方面与中国实际严重脱节。但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对以后的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5 【正确答案】 (1)三民主义。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是南京国民政府总的立法指导思想,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权能分治” 、“五权宪法”、“ 建国三时期”等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2)权能分治和五权宪法。权就是政权,是人民管理政府的力量,包括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项权力;能就是政府管理国家事务的权能,包括行政、立

24、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项权能。以此为依据,南京国民政府实行五权宪法的政府组织方案,人民选举的国民大会是全国最高政权机关,统一行使国家四项政权,组成并监督政府。政府则由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组成,各院依照宪法行使不同的权能,互相制衡。(3)建国三时期。建国三时期包括军政时期、训政时期和宪政时期,确立建国三时期的理论依据是,确立宪政体制,实现全民政治,要有一个渐进过程,并:为此提出了“训政保姆论 ”。【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6 【正确答

25、案】 这两段文字反映的是宋朝的折杖法。所谓折杖法,就是将流、徒、杖、笞之刑分别折成杖刑以减轻刑罚的法律规定。【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7 【正确答案】 折杖法的内容:除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换成臀杖和脊杖。具体折换办法是:笞杖刑一律折换成臀杖,杖后释放;徒刑折换成脊杖,杖后释放;流刑折换成脊杖,杖后就地配役一年;加役流脊杖二十,就地配役三年。【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8 【正确答案】 折杖法的意义。折杖法的实行,使得流刑免于远迁,徒刑免于服刑,笞杖刑减少了笞杖数,体现了省刑从轻的精神,这对于缓和阶级矛盾,纠正刑罚越来越严酷的趋势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折杖法的弊端,在于良民偶有冒犯,也

26、受以笞杖,而愚顽之徒,虽然一时伤痛,但终无羞愧。可见,折杖法设置的刑种和刑等并不科学合理,而且轻重悬殊,难免有画蛇添足之嫌。【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29 【正确答案】 这段文字反映的是唐朝的六赃犯罪之一“坐赃” 犯罪。【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0 【正确答案】 唐朝的六赃是指犯赃罪的六种情形: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强盗、窃盗和坐赃六种情形。【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1 【正确答案】 唐朝将赃罪区分为六种情形,并具体规定了坐赃犯罪,区分了坐赃犯罪的量刑幅度,使得贪污受贿的各类犯罪在法律上有法可依。【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32 【正确答案】 唐律规定六赃犯罪以惩办贪官污吏,净化官吏队伍,但规定六赃犯罪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封建统治,稳定统治秩序。【知识模块】 中国法制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 EN 61000-4-39-2017 e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Part 4-39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Radiated fields in close proximity - Immunity test.pdf EN 61000-4-39-2017 e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Part 4-39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Radiated fields in close proximity - Immunity test.pdf
  • EN 61000-4-4-2004 e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Part 4-4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Electrical fast transient burst immunity test (Incorporates Amendment A1 2010.pdf EN 61000-4-4-2004 e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Part 4-4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Electrical fast transient burst immunity test (Incorporates Amendment A1 2010.pdf
  • EN 61000-4-4-2012 e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Part 4-4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Electrical fast transient burst immunity test.pdf EN 61000-4-4-2012 e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Part 4-4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Electrical fast transient burst immunity test.pdf
  • EN 61000-4-5-2006 e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Part 4-5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Surge Immunity Test (Remains Current)《电磁兼容性 第4-5部分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抗扰度试验IEC 61000.pdf EN 61000-4-5-2006 e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Part 4-5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Surge Immunity Test (Remains Current)《电磁兼容性 第4-5部分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抗扰度试验IEC 61000.pdf
  • EN 61000-4-5-2014 e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Part 4-5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Surge immunity test (Incorporates Amendment A1 2017).pdf EN 61000-4-5-2014 e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Part 4-5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Surge immunity test (Incorporates Amendment A1 2017).pdf
  • EN 61000-4-6-2009 e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Part 4-6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Immunity to conducted disturbances induced by radio-frequency fields《电磁兼容性 .pdf EN 61000-4-6-2009 e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Part 4-6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Immunity to conducted disturbances induced by radio-frequency fields《电磁兼容性 .pdf
  • EN 61000-4-7-2002 e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Part 4-7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General guide on harmonics and interharmonics measurements and instrumentatio.pdf EN 61000-4-7-2002 e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Part 4-7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General guide on harmonics and interharmonics measurements and instrumentatio.pdf
  • EN 61000-4-8-2010 e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Part 4-8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Power frequency magnetic field immunity test《电磁兼容性 第4-8部分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pdf EN 61000-4-8-2010 e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Part 4-8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Power frequency magnetic field immunity test《电磁兼容性 第4-8部分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pdf
  • EN 61000-4-9-1993 e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Part 4-9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Pulse Magnetic Field Immunity Test (Incorporates Amendment A1 2001 Remains .pdf EN 61000-4-9-1993 en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Part 4-9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 Pulse Magnetic Field Immunity Test (Incorporates Amendment A1 2001 Remains .pdf
  •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大学考试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