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44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progressking105 文档编号:840856 上传时间:2019-02-21 格式:DOC 页数:29 大小: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4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4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4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4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44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 44 及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存在于( )过程中。(A)故意犯罪(B)过失犯罪(C)故意和过失犯罪(D)间接故意犯罪2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数罪中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依照刑法理论,这属于( ) 。(A)吸收原则(B)限制加重原则(C)并科原则(D)综合原则3 李某在国家机关任职,孙某有求于他的职务行为,给李某送上 5 万元的好处费。李某答应给孙某办事,但因故未成。孙某见事未成,要求李某退

2、还好处费,李某拒不退还,并威胁孙某如果再来要钱就告其行贿。李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A)不构成犯罪(B)受贿罪(C)诈骗罪(D)敲诈勒索罪4 偷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 )。(A)国家利益(B)国家的市场经济秩序(C)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D)国家的财政管理秩序5 张某参与赌博,输给李某现金 2 万元后,要抢回这笔钱。李某为了防止钱被抢走,打伤了张某。李某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防卫过当(D)故意犯罪6 下列犯罪构成要件中,属于犯罪构成必不可少的必要要件是( )。(A)犯罪目的(B)犯罪对象(C)危害行为(D)犯罪时间7 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

3、置?(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适用该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D)直接驱逐出境8 国有公司仓库保管员甲与社会上的乙、丙内外勾结,由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乙、丙共同盗骗国家大量财物。在此案中,( )。(A)甲构成贪污罪,乙、丙构成盗窃罪(B)甲构成贪污罪,乙、丙构成诈骗罪(C)甲构成贪污罪,乙、丙以贪污罪共犯论处(D)乙、丙构成盗窃罪,甲以盗窃罪共犯论处9 下列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的有( )。(A)伪证罪(B)诬告陷害罪(C)间谍罪(D)非法行医罪10 以强制的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 )。(A)非法搜查罪(B)非法拘禁罪(C)强制职工劳动罪(D)侮

4、辱罪11 甲和乙多次发生争吵,矛盾日深,两人一日发生争吵,甲提出决斗,乙同意应战,决斗中,甲将乙刺成重伤,乙奋起反抗,刺穿甲的心脏致使甲死亡,乙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故意犯罪(D)过失犯罪12 某私营企业会计刘某涂改账目,将公司巨额资金据为己有。刘某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B)侵占罪(C)职务侵占罪(D)挪用资金罪13 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人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A)简单的共同犯罪(B)复杂的共同犯罪(C)必要的共同犯罪(D)有组织的共同犯罪14 重刑主义与( ) 相违背。(A)罪刑法定原则

5、(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D)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15 王某听说孙某能通过法术将 10 元变成 100 元,便将家里的 2000 元现金交给孙某,让其当场将 2000 元变成 2 万元。孙某用红纸包着 2000 元钱,随后“变” 来“变”去,趁机调换了红纸包,将另一事先准备好的红纸包交给王某,让其 2 小时后再打开看,然后离开。王某 2 小时后打开,发现红纸包内是餐巾纸。孙某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B)诈骗罪(C)侵占罪(D)抢夺罪16 想象竞合犯是指( ) 。(A)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B)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法条(C)数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D)数个

6、犯罪行为触犯数个法条17 下列行为中,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A)走私毒品(B)贩卖毒品(C)决水(D)拐卖妇女、儿童18 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A)应当免除处罚(B)应当减轻处罚(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9 下列诸罪中( ) 是继续犯。(A)贪污罪(B)重婚罪(C)伤害罪(D)拐骗儿童罪20 适用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1/2 以上、无期徒刑实际执行 10 年以上的限制。这种特殊情况是指 ( )。(A)有重大自首情节(B)有重大立功表现(C)国家政治、国

7、防、外交等方面的特殊需要(D)在抢险、救灾或在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 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22 下列人员可以成为受贿罪主体的有(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C)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D)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23 已满 14 周岁而不满 1

8、6 周岁的人,犯( )时应负刑事责任。(A)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B)抢劫罪(C)贩卖毒品罪(D)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24 有权对刑法作出司法解释的机关包括( )。(A)公安部(B)最高人民检察院(C)最高人民法院(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5 刑法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的刑法包括( )。(A)刑法典(B)刑法修正案(C)单行刑法(D)附属刑法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简述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27 简述犯罪构成的意义。辨析题第 2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

9、上。28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同时应当在撤销缓刑的基础上,对前罪和后罪实行数罪并罚。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刑法第 25 条第 1 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试分析该条的法律规定。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0 甲找到在某国有公司任会计的朋友乙,提出向该公司借款 10 万元用于购买毒品并出售,并许诺出售毒品获利后给乙好处费。在利益的诱惑下,乙应甲的要求擅自从自己管理的公司款中提取 10 万元借给甲。甲拿到

10、10 万元后,亲自从外地购得毒品,然后在本地出售。出售一部分后,甲分给乙赃款 3 万元。后甲在出售毒品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甲如实交待了自己出售毒品的行为,但未能如实说明购买毒品的10 万元资金的来源。乙得知甲被抓后,担心自己受到处罚,便携带 20 万元公款潜逃至外地。后乙在家属的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上述行为。(1)甲、乙的上述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如果是共同犯罪,构成何罪?(2)乙携带 20 万元公款潜逃的行为如何定性?(3)乙的行为有何法定量刑情节?(4)对甲、乙的上述行为该如何处理?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

11、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31 代理的基础法律关系是指( )。(A)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B)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C)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D)相对人与本人之间的关系32 律师协会属于( ) 。(A)营利法人(B)公司法人(C)财团法人(D)社会团体法人33 “民法”一词由罗马法的 ( )延续而来。(A)万民法(B)市民法(C)公法(D)私法34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至少有( )。(A)一方(B)两方(C)三方(D)四方35 按份共有人出卖其共有财产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 )。(A)购买权(B)优先购买权(C)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12、D)解约权36 下列行为属于添附行为中的附合的是( )。(A)将酒和酒混在一起(B)将不同的金属焊接在一起(C)将象牙雕刻成工艺品(D)为新房购买家具37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 )。(A)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B)只需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C)行为双方都为一人的法律行为(D)产生的民事权利与义务为单一的法律行为38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事实行为引发的物权变动,自( )起生效。(A)事实行为成就时(B)事实行为发生时(C)事实行为被确认为合法时(D)依法办理登记或者交付时39 在世界范围内,法人设立采用的一般原则是( )。(A)特许主义(

13、B)行政许可主义(C)严格准则主义(D)准则主义40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关系的,应当自( )之日起一年内提出。(A)结婚登记(B)知道可撤销事由(C)应当知道可撤销事由(D)恢复人身自由4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人变更的是( )。(A)公司住所的改变(B)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更换(C)公司债券的发行(D)公司章程的修改42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 )。(A)实体权利(B)胜诉权(C)起诉权(D)请求权43 以下关于各类民事法律行为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单务法律行为都是单方法律行为(B)双方法律行为都是双务法律行为(C)无偿法律行

14、为都是单务法律行为(D)实践性法律行为都是要式法律行为44 动产所有权从( ) 起转移。(A)登记(B)交付(C)合同成立(D)买卖完成45 不当得利的受益人是善意时,( )。(A)不需返还(B)由受益人决定是否返还(C)只返还现存利益(D)应返还全部利益46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应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A)首饰(B)记名有价证券(C)麻醉品(D)盗窃物47 下列行为中不能委托代理的有( )。(A)签订财产租赁合同(B)起诉(C)申请商标注册(D)立遗嘱48 合同型联营中联营各方如何对外承担法律责任?(A)由联营体承担,联营各方不承担(B)联营各方承担连带责任(C)联营各方各自独

15、立承担责任(D)联营各方共同承担责任49 下列物权中属于主物权的是( )。(A)地役权(B)地上权(C)抵押权(D)留置权50 下列合同中,属于从合同的是( )。(A)买卖合同(B)居间合同(C)承揽合同(D)抵押合同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51 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 )。(A)法律(B)时事新闻(C)通用数学公式(D)外文译作52 以下民事法律关系中属于物权法律关系的是( )。(A)甲与乙签订抵押合同,甲将其汽车抵押给乙(B)甲公司将一批

16、货物交给乙公司运输。但是,甲没有在合同规定时间支付运费,经乙公司通知后,甲公司仍拒绝支付运费,于是乙公司将该批货物留置(C)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甲把自己拥有的房屋卖给乙(D)甲公司与某市房地产管理局签订合同,取得了 A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3 物权的民法保护方法包括( )。(A)请求返还原物(B)请求排除妨害(C)请求恢复原状(D)请求赔偿损失54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A)平等原则(B)合同自由原则(C)有偿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55 下列未成年的亲属中必须基于自愿原则才可为监护人的是( )。(A)兄(B)姨(C)姑(D)叔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7、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6 简述事实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57 简述个人合伙的法律特征。辨析题第 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8 既然质权人对质物享有孳息收取权,则质物所生孳息为质权人所有。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15 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试分析该法条,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案

18、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60 村民宋某、薛某和申某合伙经营运输业,三人合资购买卡车一辆、小型拖拉机一台,价款共 26 万,其中宋某出资 6 万元,薛某、申某各出资 10 万元。由宋某开车,薛某和申某协助联系业务做助手。合同约定,三方各自占有合伙经营的 1/3 份额,按比例分享利益和承担风险。合伙经营两年后,薛某想个人外出经商,以 10 万元价格将自己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外村一个朋友张某,由张某参加合伙经营,并按 1/3 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但薛某事先未征得宋某和申某的同意,当张某参加运输经营活动时遭宋某和申某的拒绝。为此,发生纠纷,诉至某人民法院。问:

19、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 44 答案与解析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A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数罪中判处有附加刑的,该附加刑仍应该执行,也就是说,该附加刑和其他刑罚同时适用,因此,这种情况是并科原则。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因而,李某为孙某谋取利益而收取孙某好处费,即构成受贿罪,至于是否为孙某事实上谋取到利益并不

20、影响行为的性质。因而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4 【正确答案】 C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李某的行为是为了保护非法所得,而不是保护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所以,并不具有合法的防卫意图,不能认为是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而是故意犯罪。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犯罪目的是犯罪主观方面的选择要件,犯罪对象和犯罪时间是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考生复习时应当注意,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和选择要件在 2000年到 2002 年的试题中都涉及过,多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应将其作为复习的重点,注意分清和掌握。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刑法第 6 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

21、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第 11 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本题中所说的某外国商人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故正确答案为 A。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国家财物的,构成贪污罪的共犯。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B、C、D 项都是一般主体,报复陷害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伪证罪的犯罪主体是刑事

22、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故 A 为正确选项。10 【正确答案】 B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案例中甲、乙二人属于互殴,在互殴的场合,因互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意图,所以原则上都不能成立正当防卫。乙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C 正确。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刘某是私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自己管理的资金占为己有,属于刑法第 271 条职务侵占罪的行为,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行为人不是国家单位委派的工作人员,不能成立贪污罪;行为人将资金占为己有,而不是单纯使用,不是挪用资金罪;行为人属于单位工作人员,有一定职务,因此,不是侵占罪。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

23、析】 在本案中,甲、乙、丙三人均为实行犯,属于简单的共同犯罪形式。本题的考点是共同犯罪的形式,即共同犯罪的形成、结构和共同犯罪人结合形式的总称。该知识点在考试中反复出现多次,2001 年还曾以判断题考查了必要共同犯罪的概念。考生在复习时应当注意区分不同的分类标准,以及学会判断具体案例中共同犯罪的形式,通常以选择题或简答题出现。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罪行大小与刑事责任的大小、刑罚轻重应当相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不能一味采用重刑主义。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孙某虚构自己能够变钱的技术,欺骗王某将钱交给自己,然后找借口离开,属于以虚假事实欺骗他人自愿交

24、出财物的行为,成立诈骗罪。行为人对钱没有合法占有,因此不是侵占罪;行为人不是公然违背被害人意愿从其控制中夺走钱财,因此,也不是抢夺罪;行为人在被害人面前实施诈骗行为,不是秘密窃取,因此,不是盗窃罪。16 【正确答案】 A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这是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的规定。此知识点已经反复考过多次,仍有以单项选择题或多项选择题的形式再次考查的可能性,出题者只需将选项变换即可,请考生务必注意。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参见刑法第 68 条的规定。19 【正确答案】 B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所谓的特殊情况是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多

25、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刑法的基本原则应当是贯穿刑法始终的,而 C 只是量刑的原则。我国刑法第 3 条、第 4 条、第 5 条明文规定了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2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 93 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

26、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据此,从本题来看,除选项 C 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之外,其他三项均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而可以成为受贿罪的主体。2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参见我国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的规定。24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有权对刑法作出司法解释的主体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刑法的解释就是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这是一个常考的知识点,不过考试要求的程度很低,只需了解刑法解释的分类标准,以及各种解释的含义即

27、可。2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广义刑法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切形式的法律规范,其中包括刑法典,同时还包括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形式。刑法修正案是针对某些刑法条文作出的修改补充法案,也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因而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简答题第 26-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6 【正确答案】 两罪在主观方面、客观方面都有相同之处,其区别主要表现为:(1)行为对象不完全相同。前罪的行为对象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而后罪的行为对象是任何公民。(2)行为方式不同。前罪是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重要情节作伪证; 而后罪则是捏造整个犯罪事实

28、。(3)犯罪主体不同。前罪是特殊主体,只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而后罪则是一般主体。(4)行为内容不同。前罪的行为内容包括陷害他人或包庇犯罪;而后罪则只是陷害他人。(5)行为实施的时间不同。前罪是发生在立案以后的刑事诉讼过程中;而后罪则发生在立案侦查之前。27 【正确答案】 犯罪构成的意义,也即研究犯罪构成的意义。研究犯罪构成,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实践意义,二是理论意义。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 :(1)有助于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2) 有助于划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3) 有助于正确适用刑罚。辨析题第 2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9、。28 【正确答案】 (1)这种说法对错参半。(2)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要求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 5 年以内。因为在缓刑考验期还未满的情况下,既有可能原判刑罚在期满后不再执行,也有可能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总之在这个阶段不具备“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 的条件。所以,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3)数罪并罚, 是对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数罪并罚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便于审判人员科学地对犯罪分子判处适当的刑罚,保证罚当其罪。对于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当然应当撤销缓刑。但是此时如果仅仅是执行原判刑罚是不够的,因为这会导致犯罪分子的新罪得不到惩罚,会导致罪

30、行重而刑罚轻的局面。所以,刑法第 77 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 69 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9 【正确答案】 该款是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定义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刑法中的共同犯罪,其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具体而言,可以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共同犯罪,二是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犯罪,三是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

31、位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了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的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3)共同犯罪在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共同的犯罪故意既可以是共同直接故意,也可以是共同间接故意,还可以是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结合。案例分析题第 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30 【正确答案】 (1)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分别构成挪用公款罪和贩卖毒品罪的共犯。挪用

32、公款给个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公款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本案中,乙是在甲提议、策划和利诱下才擅自动用公款的,甲、乙二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甲与乙之间事先存在犯意的联络,即乙明知甲借款用于贩卖毒品,从事违法活动,而擅自挪用公款 10 万元给甲,其为甲贩卖毒品的行为提供了帮助,并且事后乙获得赃款 3万元,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以,甲、乙二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2)乙携带公款潜逃,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3)乙携带公款潜逃后,在家属的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上述罪行,应以自首论,对其所犯罪行

33、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4)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甲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和贩卖毒品罪实行数罪并罚;对乙所犯的挪用公款罪、贩卖毒品罪和贪污罪可以从轻或减刑处罚,在此基础上对该三罪实行数罪并罚。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3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法律关系涉及三方主体,包含三部分内容,但是其基础法律关系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3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律师协会不以营利为目的;律师协会非以

34、捐助的财产为基础而成立。3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法”一词是从古罗马法中的“市民法”延续而来的。3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单独的个人无法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必须有两方以上主体方可构成。35 【正确答案】 C3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所谓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形成新的财产,非经拆毁不能恢复原来的状态。A 是混合,C 是加工,D 不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因此,只有 B 是正确答案。3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与双务民事法律行为相对应的概念,指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BCD

35、是错误的,只有 A 是正确。3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因事实行为引发的物权变动有:先占行为、拾得遗失物、人为的添附行为或者建造房屋、拆除房屋等引发的物权变动。故选 A项。3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准则主义是世界范围内法人设立的一般原则。4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 11 条的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4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

36、法人的变更。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在存续期间内所发生的法律人格、组织、宗旨等重大事项的变更。法人的变更还包括法人名称、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的改变等。据此,只有 C 项公司债券的发行不属于法人的变更。42 【正确答案】 B4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各类民事法律行为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考生应认真总结。单务法律行为既可能是单方法律行为,也可能是双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既可能是双务法律行为,也可能是单务法律行为;实践性法律行为与要式法律行为之间没有对应关系,而无偿法律行为则必然是单务法律行为。因此,ABD 都是错误的,只有 C 是正确答案。4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动产

37、所有权转移的公示方法,交付是动产转移的公示方法,登记则是不动产转移的公示方法。4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核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4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记名有价证券、毒品、麻醉品、违禁品、盗窃物和赃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物权法并没有明确盗窃物和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但我国法律严格禁止销售和购买赃物,即使买受人购买赃物时出于善意,也不能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所以,如果所有人因为被盗而丧失对其财产的占有以后,不论财产辗转于何人之手,所有人都有权请求最后占有人返还,如果最后占有人是善意,所有人在取回该物时,应该补偿占有人的损失。47 【正确答案】 D4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

38、析】 本题考核联营的基本形式及其特点。合同型联营是联营各形式中结构最松散的一种,联营各方独立承担责任。4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所谓主物权,是指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物权,所有权和地上权均属于主物权,地役权及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均属于从物权。因此,ACD 都是错误的,只有 B 是正确答案。50 【正确答案】 D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5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法律等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

39、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但外文译作作为翻译作品是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因此,D 是错误的 ,ABC 均为正确答案。5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物权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物,而不需要义务人实施某种积极行为予以配合的民事法律关系。在物权关系中,义务人为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不特定人,其义务一般为不实施权利人行使其权利的行为。在本题中,符合这一特点的选项是 ABD。在 C 选项中,尽管甲向乙转让了自己房屋的所有权,但在甲与乙之间产生的是合同法律关系,属于债权关系,而非物权关系。因此,C 是错误的,ABD 均为正确答案。53 【正确答案】 A,B

40、,C,D【试题解析】 物权的保护方法包括: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排除妨害、请求防止妨害、请求恢复原状和请求赔偿损失等五种方法。故 A、B 、C、D 项都正确。54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民法基本原则包括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因此,BC 是错误的,AD 是正确答案。55 【正确答案】 B,C,D简答题第 56-5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6 【正确答案】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正常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

41、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旨在发生、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二者的区别是:(1)事实行为不需要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意思表示;(2) 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是有意识地建立或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事实行为在主观上并没有建立或变更、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57 【正确答案】 (1)个人合伙是两个公民组成的联合体;(2)个人合伙是以合伙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的;(3)合伙由合伙人共同投资而成立;(4) 个人合伙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5) 个人合伙由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 ;(6)个人合伙以其合伙名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辨析题第 58 小题,

42、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8 【正确答案】 (1)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2)我国担保法 规定质权人享有收取孳息的权利,这种权利的享有是基于质权人享有对质物的占有权而产生的。(3)质权人对质物享有孳息收取权,其目的是排除出质人对孳息的收取权。收取孳息的目的是用于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剩余部分用于清偿主债的本金和利息。因此,质权人享有孳息收取权不等于质权人对质物的孳息享有所有权,孳息的地位类似于质物,在于强化质物担保的债权得到实现。因为质物的所有权属于出质人,因此孳息的所有权也应属于出质人。与质物一样,出质人在债权未受清偿前对孳息原则上也不享有返还占有

43、请求权。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59 【正确答案】 (1)本条规定的是物权变动的结果与原因行为之间的效力关系(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分)。(2)法律规定区分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有利于买受人依据合同所享有的占有权,有利于确立违约责任,也有利于保护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3)本规定的含义在于,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只能在登记时生效,依法成立生效的合同并不必然发生物权变动的结果。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和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本身是不同的,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合同一经成立,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44、就可以发生效力。如果当事人之间仅就物权的变动达成合意,而没有办理登记,合同仍然有效。违约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依不同情形,买受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即请求出卖人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或者请求债务人赔偿损失。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60 【正确答案】 (1)薛某作为合伙财产的共有人有权转让其财产份额。但在其转让时应先通知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而薛某在未通知其他共有人的情况下将其财产份额转让是无效的。由于合伙经营的财产会不断损耗,因此,薛某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实际价值亦应在先评估共有财产的价值以后确定。本案在宋某、申某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条件下,薛某的转让行为才是有效的。(2)合伙经营是在合伙人之间相互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依照合伙合同建立的。张某取得薛某的财产份额,并不意味着其必然成为合伙人。宋某、申某有权拒绝张某参加合伙经营。在合伙关系继续存在条件下,张某取得的共有财产份额经宋某、申某同意其参加合伙经营,才是有效的。如果宋某、申某拒绝张某参加合伙经营,则合伙关系终止,各合伙人按照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大学考试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