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模拟试卷 22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法学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其分类角度是( )。(A)各种类别的法律(B)认识论(C)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D)法律的制定到实施2 下列关于英美法系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英美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B)英美法系国家的诉讼一般采用审讯方式,奉行干涉主义(C)判例是英美法系国家正式的法的渊源(D)英美法系国家中法院都有司法审查权3 法之所以具有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具有( )。(A
2、)规范性的特点(B)意志性的特点(C)偶然性的特点(D)间接性的特点4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时,他(她)应当遵守的法律是( )。(A)所在国的法律(B)中国的法律(C)国际法(D)中国法律以及所在国的法律5 “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 ,这一规范是 ( )。(A)授权性规范(B)命令性规范(C)强行性规范(D)任意性规范6 王某夫妇因有事外出,便雇用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 500元钱。关于王某夫妇与保姆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个?( )(A)孩子(B)保姆(C)孩子的安全、健康(D)照看孩子的劳务和 500 元报酬7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的特征的是(
3、 )。(A)法是调整行为的规范(B)法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和认可(C)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来分配利益(D)法通过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8 根据法律渊源与法律规范的关系不同,可以将法律渊源分为( )。(A)直接渊源与间接渊源(B)成文法渊源与不成文法渊源(C)制定法渊源与非制定法渊源(D)主要渊源与次要渊源9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A)法律体系不包括尚未制定或者虽然制定但尚未生效的法律(B)法律体系不仅包括由本国制定实施的调整本国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还包括具有完整意义的国际法规范(C)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组成的不同类别的部门法所构成的体系(D)法律体系是由既相
4、对独立又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10 关于法律监督,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内容是广泛而带有根本性的,这种监督可以概括为法律上的监督和工作监督两种(B)在国家的司法监督中,检察机关的监督是一种专门监督,即对法院适用法律的监督(C)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以行政机关为主体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是指行政隶属关系中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所进行的监督(D)社会监督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作为社会监督的一种方式,人民群众的监督行为不是一种法律行为11 下列有关法律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是( )。(A)每个国家的法律解释规则或标准是相同的(B)只有在疑难案件的情形下,才需要法律解释
5、(C)法官在解释法律的过程中不存在自己的主观创造性(D)在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解释宪法的权力12 甲因停车收费与保安乙发生冲突,用刀将乙刺死,甲在检察机关准备提起公诉期间因病死亡,检察机关遂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的违法行为(用刀将乙刺死)是甲乙之间调整性法律关系形成的法律事实(B)导致甲和检察机关的法律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属于事件(C)此案撤销的根据是由于存在免责事由(D)此案撤销的根据属于事实构成13 下列关于归责与免责的说法,正确的是( )。(A)责任的成立与否,取决于行为人的行为及其后果是否符合责任的构成要件,因此归责具有客观性,不体现特定法律制度的价值取
6、向(B)责任法定原则要求违法行为及法律后果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归责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反对人民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C)即使严格坚持责任相称原则,具有相同危害或损害后果的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轻重和种类可能是完全不同的(D)违法行为如果被免责,则意味着法律并不否认这种行为14 在我国,法和共产党的政策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说明二者( )。(A)体现的意志相同(B)经济基础相同(C)适用的范围相同(D)思想理论基础相同15 关于法与经济基础有如下几种表述,其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经济基础决定法的发展变化(B)法可致力于消灭或改造旧经济基础的代表者(C)法是经验的总结,可完善和发展经济制
7、度(D)法服务于经济基础,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总是积极的16 宪法规范区别于其他法律规范的最主要的特点是( )。(A)内容的政治性(B)效力的最高性(C)立法的原则性(D)实施的多层次性17 宪法保障的核心内容是( )。(A)宪法解释(B)宪法监督(C)宪法适用(D)宪法修改18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19 选举的民主程序为:(1)选民登记;(2)划分选区;(3)代表候选人的提出;(4)投票选举。正确的顺序是( ) 。(A)(1)(2)(3)(4)(B) (2)(1)(3)(4)(C
8、) (3)(4)(1)(2)(D)(2)(3)(1)(4)20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选举和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报上一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21 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 )领导。(A)国务院总理(B)国务院秘书长(C)国务委员(D)国务院副总理22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 )负责。(A)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B)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C)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D)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23 “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
9、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这是( )说的。(A)卢梭(B)洛克(C)潘恩(D)孟德斯鸠24 在我国,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A)2 年(B) 3 年(C) 4 年(D)5 年25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下列关于立法会可迫使行政长官辞职的情形表述正确的是( ) 。(A)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立法会可迫使行政长官辞职(B)行政长官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而解散立法会,重新选举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财政预算案(C)行政长官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新选举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 34 的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10、D)行政长官患有疾病的26 在直接选举的地方,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 )。(A)13 至 12(B) 13 至 1 倍(C) 12 至 1 倍(D)1 倍27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 ) ,作为它的派出机关。(A)行政公署(B)街道办事处(C)区公所(D)乡、镇28 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 )可以列席。(A)人大常委会主任(B)人民政府负责人(C)人民检察院检察长(D)公安局局长29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A)土
11、地的所有权(B)土地的使用权(C)土地的收益权(D)土地的处分权30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有权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人选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31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 )的领导。(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厅(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工作委员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调查委员会32 首创刑律总则篇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A)法经(B) 曹魏律(C) 唐律疏议(D)大清新刑律33 南北朝时期立法水准最高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
12、(A)北魏律(B) 麟趾格(C) 北齐律(D)北周律34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A)唐律疏议(B) 开皇律(C) 大明律(D)宋刑统35 宋朝最经常、最重要的立法活动称为( )。(A)编敕(B)编例(C)刑统(D)律例36 开创在法典中附载“ 六赃图 ”先例的是( )。(A)唐律疏议(B) 元典章(C) 大明律(D)大清律例37 不属于秦朝法律形式的是( )。(A)决事比(B)封诊式(C)法律答问(D)廷行事38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清朝入关后制定的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法规的是( )。(A)西藏禁约十二事(B) 番律条款(C) 西宁番子治罪条例(D)盛京定制39 唐朝的
13、五刑一共( ) 。(A)二十等(B)二十五等(C)十五等(D)十等40 南宋庆元年间,某地发生一桩“杀妻案” 。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府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 杀妻事实”。但在该案提交本路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提刑司对本案可能做出的下列做法符合翻异别推制度规定的是( )。(A)发回原审州府重审(B)指定本路管辖的另一州级官府重审(C)直接上报中央刑部审(D)直接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41 中国古代史上最为空前普及的法规是( )。(A)唐律疏议(B) 宋刑统(C) 大明律(D)明大诰42 下列有关清末制定的刑事法典的表述正确的是( )。(A)清末刑法典修订的成果是大清律例和
14、大清新刑律(B) 大清新刑律结构分总则和分则两篇,后附暂行章程(C) 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过渡性法典为暂行新刑律(D)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43 为中华民国的成立做准备而公布的宪法性文件是(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B)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C) 中华民国宪法(D)重大信条十九条44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沈家本参与制定的法律是( )。(A)大清商律草案(B) 大清民律草案(C) 大清新刑律(D)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45 根据临时约法的规定,行使最高审判权的机关是( )。(A)临时中央审判所(B)法部(C)最高法院(D)大理院二、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每小
15、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46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法律体系是指一国法律规范构成的体系,因此一国的所有法律渊源就构成了该国的法律体系(B)法律体系实际上就是一国的立法体系(C)法律体系是由一国所有法律制度所组成的有机系统(D)一国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该国的法律体系47 下列说法中,体现法的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有( )。(A)法律在经济上确认和维护生产资料所有制(B)维护基本的社会秩序(C)维护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支配地位(D)对一般文化事务进行管理48
16、 下列哪些情况会导致法律责任?( )(A)保安员收取王某 5 元自行车停车费,并不给收据(B)李某向报社写信揭露某纪录片造假,报社没有刊登(C)张某经公共汽车售票员提醒后仍不给抱小孩的乘客让座,小孩被拥挤受伤(D)塑胶五金厂要求工人一天至少工作 15 小时,加班费为每小时 15 元49 下列关于法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治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B)法治比法制更强调实质意义上的法律至上、权利保障的内涵(C)法治状态下,法律必须承认利益的多元化,对一切正当的利益施以无差别的保护(D)实行法治表明公民的一切权利都由法律加以保障50 甲和药店主乙之间订有买卖协议,由甲长期供应乙假药低价销售
17、。后因乙欠款较多,双方发生纠纷。下面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和乙之间具有买卖的法律关系(B)因双方的交易对象违反法律规定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C)甲和乙购销假药的行为违法,但买卖行为在法律上有效(D)双方的协议违反法律,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51 法与政治都是一定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都反映一定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两者相互作用,密切关联,关于二者关系的以下论述,错误的有( )。(A)政治对法的影响体现在政治对于法的主导地位,具体也体现在政治的先进与落后是法的先进与落后的重要根据(B)政治的发展变化,往往直接导致法和法治的发展变化,我国只有建立民主政治,法治才能有效发展,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
18、国(C)法具有独立的发展规律,法不反映和实现一定阶级、集团的政治目的和政治要求(D)没有不反映政治的法,没有不存在法律的政治52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其职责是( )。(A)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B)调解民间纠纷(C)协助维护社会治安(D)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53 下列有关选举法第五次修改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是( )。(A)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B)对于县级人大代表,原选区 50 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C)城乡选举实行同票同权(D)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
19、表54 下列对违宪审查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美国的违宪审查模式是普通法院模式,其宪法中规定了普通法院有违宪审查权(B)美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对其他国家影响巨大,目前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等国家均采用此模式(C)法国的违宪审查模式是专门机关模式,由宪法法院解释(D)立法机关进行违宪审查的模式最先产生于英国,后来许多社会主义国家也采用此模式55 在我国,民族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 )。(A)人民代表大会(B)人民政府(C)人民法院(D)人民检察院56 下列属于国务院职权的是( )。(A)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B)制定行政法规(C)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20、D)决定特赦57 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国家领导人有( )。(A)国家副主席(B)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58 国家征收或者征用公民私有财产符合合宪性要求所应具备的条件是( )。(A)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B)程序必须正当(C)补偿须公平(D)出于稳定社会秩序的需要59 ( )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A)国务院(B)中央军事委员会(C)最高人民法院(D
21、)最高人民检察院60 我国古代的封建成文法典体系中,相当于刑法典总则称谓的有( )。(A)具律(B)刑名律(C)名例律(D)刑名、法例律61 下列选项中,属于宋朝继承方式的有( )。(A)遗嘱继承(B)户绝财产继承(C)死商钱物继承(D)独子兼祧继承62 有关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唐律规定:“ 诸嫁娶违律,结婚、主婚皆坐”(B)太平天国是我国第一个采取婚姻登记制的政权(C)元朝首次明确规定了“嫁娶礼书”制度(D)七出、三不去、义绝、和离都属于唐朝婚姻制度的范畴63 关于清末和中华民国司法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有( )。(A)清末初步规定了法官、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B)南京临
22、时政府首次承认律师制度的合法性(C)实行刑事公诉制度始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D)清末和南京临时政府以司法部作为全国司法行政机关三、简答题第 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64 简述法律推理的概念和特征。65 简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宪法的监督。66 简述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四、分析题第 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67 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其实,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
23、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这种变化可以划分为量变和质变两种类型。如果经济基础的内容只是发生了局部的变化,那么法律将在原来的性质范围内发生量变;如果经济基础发生了质的改变,例如从封建主义发展为资本主义,那么法律也随之发生质的飞跃,成为一种新的历史类型的法。职业法律家的新分工一旦成为必要,立刻就又开辟了一个新的独立部门,这个部门虽然一般地完全依赖于生产和贸易,但是它仍然具有反过来影响这两个部门的特殊能力。恩格斯曾指出,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可能有三种: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这
24、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它可以沿着相反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在每个大民族中经过一定的时期就都要遭到崩溃;或者是它可以阻碍经济在某一种方向上的发展,而推动经济沿着另一种方向发展。恩格斯同时也指出,这种情形也适用于法律。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对此作出分析。68 某县商贸城是一个以商业营业用房为主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县政府在未进行规划审核的情况下,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为其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政府强制实行房屋拆迁,对拒不拆迁的公职人员,予以降职、处分;对拒不拆迁的其他房主,则采取拘留、逮捕等措施。请运用有关宪法和法律知识,对此案进行分
25、析。68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唐律疏议职制律:“诸有事以财行求,得枉法者,坐赃论;不枉法者,减二等。即同事共与者,首则并赃论,从者各依己分法。”【疏】议曰:“ 有事之人,用财行求而得枉法者,坐赃论。不枉法者,谓虽以财行求,官人不为曲判者,减坐赃二等。即同事共与者,谓数人同犯一事,敛财共与,元谋敛者,并赃为首,仍倍论;其从而出财者,各依己分为从。”问题:69 何谓“不枉法者 ”?何谓“同事共与者”?70 请根据这两段文字分析官员接受贿赂论罪的情形。71 请分析这两段反映的立法宗旨和意义。五、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 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6、。72 试述法的价值冲突理论及其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启示。法律硕士(综合课)模拟试卷 22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以法律的部门进行划分,法学可分为宪法学、民法、刑法学等。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划分的。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是从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角度划分的。国内法学、国际法学等是从各种类别的法律这一角度划分的。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基本结构是建立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
27、基础上的,而英美法系的基本结构是建立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分类基础上的。选项 A 错误。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主动的作用;而英美法系倾向于当事人主义,控辩双方进行对抗式辩论,法官的作用是消极中立的。选项 B 错误。大陆法系具有制定法的传统,制定法为其主要法律渊源,判例法一般不作为正式法律渊源,判例对法院审判无约束力;而英美法系具有判例法传统,判例法为其正式法律渊源。选项 C 正确。选项 D 的错误在于,英国法中法院没有司法审查权,美国法中法院有司法审查权。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正因为法具有了规范性,具有确定性、明确性,因而人们可以依此对自己未来的行为作出事先预测。4
2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时,依属人原则,仍应遵守我国法律,依所在国的属地原则,还应遵守该国法律,因此既要遵守中国法律又要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故 D 选项正确。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这一规范没有给行为人的行为选择留有余地,因而是强行性规范。同时该条规则提供的行为模式应该是不得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故是禁止性规则,B 选项错误。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实际上是利益关系的聚集点。在题目所述法律关系中,双方的关注点正是照看孩子的劳务和报酬。特别是 500 元报酬这一王某夫妇的义务指向的对象是保姆的劳务而非其他,
29、故 D 选项正确。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的考查要点是法的特征。法的特征有四个。法的首要特征就是法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它的调整对象不是人的思想。法的产生必须经由国家专门机关,包括立法机关和经立法机:关授权的行政机关,产生的方式有两种:制定和认可。法律还是一种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它的实施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选项 C 之所以是错误的,是因为法律分配利益的方式不仅以法定权利的形式赋予人们权利,还为人们设定义务。这也是法律与道德、宗教等其他社会规范相区别的一个重要特点。道德、宗教等其他社会规范主要是为人们设定义务。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法律渊
30、源的几种分类。法律渊源通常指法的形式意义上的渊源,即法律规范的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如宪法、法律、法规、判例、习惯等。法律渊源种类很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作不同的分类:(1)根据法律规范载体形式的不同,可以将法律渊源分为成文法渊源与不成文法渊源,表现为文字形式的制定法为成文法渊源,不表现为文字形式的为不成文法渊源。(2)从法律渊源与法律规范关系的角度,可以将法律渊源分为直接渊源与间接渊源。制定法等与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直接相关的渊源为法律的直接渊源,学说等与法律规范、法律条文间接相关的渊源为法律的间接渊源。(3)根据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法律渊源可以分为制定法渊源与非制定法渊源。(4)根据法律渊
31、源的地位,分为主要渊源与次要渊源。因此,正确答案是 A 项。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法律体系的特征。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部门法体系,即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有联系的统一整体。B 项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因为:法律体系仅包括一国由本国制定实施的调整本国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而不包括具有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当然,有些国际条约或者国际惯例在一国国内法中也会有所反映。因此,正确答案是 B 项。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保证国家法律的有效实施,通过法定程序
32、,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这种监督在国家监督乃至全部法律监督中处于核心和主导地位,这种监督可以概括为法律上的监督和工作监督两种。A 选项正确。检察机关的监督是一种专门监督,即对有关国家机关执法、司法活动的合法性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犯罪和其他犯罪行为所进行的监督。B 选项错误。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以行政机关为主体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既包括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机关的法律监督,也包括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时对相对方的监督。C 选项错误。社会监督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但人民群众的监督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它或者直接促使监督客体纠正错误、改进工作,或者可以启动诉讼
33、程序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任何破坏或阻止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D 选项错误。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其任务是要通过研究法律文本及其附随情况即制定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的背景情况,探求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即法律规定的意思和宗旨。由于每个国家的社会背景不同,法律解释的规则或标准是不相同的。A 选项表述错误。法律解释虽然与具体的案件明确相关,但由于法律规范的抽象性,在与案件具体事实结合的过程中,需要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是大量存在的,并不限于疑难案件。B 选项表述错误。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34、这是指法律解释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过程,人们创制并实施法律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法官在解释法律的过程中都存在自己的主观创造性。C 选项表述错误。在我国,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解释宪法的权力。D 选项表述正确。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存在甲的两个行为和两对法律关系,一是甲与乙之间的法律关系,甲的停车行为和乙的收费行为是甲乙之间保管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甲的违法行为是引起甲乙此法律关系变化的法律事实,当然也是新法律关系(民事赔偿等)产生的法律事实。前一种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后一种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因此 A 选项错误。二是甲和检察机关的刑事法律关系
35、,其中甲的违法行为是引起甲和检察机关的刑事法律关系产生而非消灭(本题中是撤销)的事实。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客观条件是法律事实,根据是否与当事人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行为和事件,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本题中,甲的死亡而非其违法行为是引起法律关系变化的法律事实,由于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因而属于事件而非行为,B 选项正确。免责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由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法律责任。本题中责任主体甲死亡,不可能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检察机关并非因甲存在免责事由而撤销案件,C 选项错误。法律事实根据其具有单数形式还是
36、复数形式可以分为单一法律事实与事实构成,本题中甲的死亡是单数事件,属于单一法律事实而非事实构成,D 选项错误。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归责是一个复杂的责任判断过程,判断、确认以及免除责任都是根据特定的责任构成要件,而要件是特定归责原则的体现,归责原则又是特定法律制度价值取向的体现。因此,归责是特定法律制度价值取向的显著体现。A 选项表述错误。责任法定原则要求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构归责,反对责任擅断,反对有害追溯。但同时允许人民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准确认定和归结行为人的法律责任。B 选项表述错误。责任相称原则要求违法行为受到的处罚应当与行为性质、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行为人主观
37、恶性程度等相一致,即综合性相一致,而非与某个方面相一致。C 选项表述正确。免责并不意味着被免责的违法行为是合理的、法律允许的或者不管的,更不意味着是法律所赞成或支持的。D 选项表述错误。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相同之处。在我国,执政党政策与社会主义法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两种基本形式,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一致性,也存在明显的差别。两者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它们都产生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都体现着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它们的基本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是一致的;它们所追求的社会目的从根本上说也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和共产党的政策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38、说明它们的思想理论基础相同。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法相对经济基础来说是上层建筑,是意识形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即经济基础决定了法的产生、性质、发展变化及内容。法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比如,强制作用、稳定作用、指引和预测作用等,但法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并不总是积极的,有时它以消极的方式发生作用。D选项表述错误。1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宪法规范区别于其他法律规范最主要的特点。宪法规范具有内容的政治性、效力的最高性、立法的原则性和实施的多层次性四个特点。其中,内容的政治性是宪法规范区别于其他法律规范最主要的特点,故选 A 项。17 【正
39、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宪法保障的核心内容。宪法保障的核心内容是宪法监督,在方式上主要表现为违宪审查。可见,选 B 项。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属于基本法律,其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因此,A 项是正确的;B 项、C 项、D 项是错误的。1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选举的民主程序。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选举的民主程序是划分选区、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投票选举。因此,B 项是正确的;A 项、C 项、D 项是错误的。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人民法院
40、的组织系统。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因此,D 项是正确的;A 项、B 项、C 项是错误的。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国务院的组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国务院秘书长领导。因此,B 项是正确的;A 项、C 项、D 项是错误的。2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因此,D 项是正确的;A 项、B 项、C 项是错误的。2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宪法的法治原则。潘恩说过,在专制政府中国王
41、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其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因此,C 项是正确的;A 项、B 项、D 项是错误的。2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5 年。所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也是 5 年。因此,D 项是正确的;A 项、B 项、C 项是错误的。2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香港立法会可迫使行政长官辞职的情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73 条第 9 项规定,如立法会全体议员的 14 联合动议,指控
42、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经立法会通过进行调查,立法会可委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并担任主席。调查委员会负责进行调查,并向立法会提出报告。如该调查委员会认为有足够证据构成上述指控,立法会以全体议员 23 多数通过,可提出弹劾案,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据此,A 项表述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52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1)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2)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 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3)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
43、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据此,B 项表述正确,C 项和 D 项表述错误。2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直接选举。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差额选举。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 13 至 1 倍。因此,B 项是正确的;A 项、C 项、D 项是错误的。2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因此,C 项是正确的; A 项、B 项、D 项是错误的。2
44、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因此,C项是正确的;A 项、B 项、D 项是错误的。2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3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中央国家机关领导人选的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 13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
45、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据此,选 D 项。3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3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法经。战国时期,李悝考察了各国成文法,吸收了各国的立法经验,制定出魏国的基本法典法经,该部法典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该法典分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和具法六篇,其中的具法相当于近现代刑法典的总则篇。具法的确立,开创了我国刑法典总则编纂的先例。因此,A 项是正确答案。曹魏律是三国曹魏政权制定的
46、法典,其将具律改为刑名律,将成文法典总则篇置于律首,但成文法典总则篇并非曹魏律首创。因此,排除 B 项。唐律疏议以名例律为法典总则,名例律来源于刑名律。因此,排除 C 项。大清新刑律将名例律改为总则 ,但总则篇并非大清新刑律首创。因此,排除 D 项。3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北齐律的历史地位。北齐律的制定,前后历时十余年,参加者有数十人之多,在三国两晋南北朝各代的立法活动中,北齐律的立法水准最高,立法成就也最大,堪称以前历代立法技术与立法经验的结晶。正如程树德所概括的那样:“南北朝诸律,北优于南,而北朝尤以齐律为最。”在中国古代法律编纂史上,它对后世立法影响极大。隋朝开皇律
47、即以北齐律为蓝本,唐律又以开皇律为依据,而唐律又成为宋、元、明、清各代立法的基础,并直接影响周边亚洲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可见,C 项是正确答案。3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宋刑统颁布于宋太祖赵匡胤建隆年间,是宋朝终世不改的基本法典。宋刑统是宋朝通行全国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宋刑统是在沿用大中刑统和显德刑统(又称为大周刑统)体例的基础上编纂而成的,宋刑统颁行以后,作过数次修改,但变动不大,一直沿用到南宋。清末沈家本指出:“刑统为宋一代之法制,其后虽用编敕之时多,而终以刑统为本。”可见宋刑统所具有的历史地位。因此,D 项是正确答案。排除 A 项、B 项和
48、C 项。3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宋朝的立法。宋朝最重要、最经常的立法活动称为“编敕”,在宋朝,每一个皇帝上台之后,都会进行编敕活动,由此成为最经常的立法活动。在宋朝,敕的地位很高,甚至达到以敕破律、以敕代律的局面。可见,A 项表述正确。编例虽为宋朝的立法活动,但不如编敕频繁。因此,排除 B 项。刑统属于宋朝的基本法典,但是仅在宋朝初年进行编纂,并不经常。因此,排除 C 项。律例属于明清时期的立法活动,宋朝没有这种立法活动。因此,排除 D 项。3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大明律首创的制度。唐朝规定的“六赃”包括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强盗、窃盗、受所监临财物
49、和坐赃,但唐朝并没有在唐律疏议中附载“六赃图”,明太祖朱元璋为了惩贪治赃,特别在大明律中附载“六赃图”,供司法官查阅。可见,C 项是正确答案,排除 A 项、B 项和 D 项。3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秦朝的法律形式。秦朝的法律形式有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和廷行事五种形式。其中,封诊式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工作的程序、原则以及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文件。法律答问是指国家对法律条文、术语、律义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类似于后世的“律疏”。廷行事是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可以作为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决事比是汉朝的法律形式,它是指律无正条规定时,比照最接近的律令条文,或者同类典型判例处断。廷行事不同于决事比,廷行事类似于判例,而决事比则是“比附断罪”。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