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类试卷]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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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 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不能体现罪刑法定原则的有( )。(A)刑法在时间效力范围上以没有溯及力为原则(B)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定刑(C)司法机关严格遵守解释和适用刑法,废除刑事司法类推制度(D)对累犯从重处罚、不得假释、不得缓刑2 刑法第 13 条的“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以理解为( )。(A)是犯罪但不以犯罪论(B)免除处罚(C)应承担刑事责任(D)不构成犯罪3 刘某与张某之妻有染,张某得知后非常气愤,决定要教训刘某。某晚,刘某穿小路回家,早已等候在那里的张某放出自己训练的狼

2、狗扑向刘某,张某则躲在角落里不动声响。结果刘某被咬成重伤。张某的行为( )。(A)属于作为犯,构成故意伤害罪(B)属于纯正不作为犯,构成故意伤害罪(C)属于不纯正不作为犯,构成故意伤害罪(D)不构成犯罪4 张某从邻居男孩小莫手中骗得房门钥匙一把,即做了模压并仿制,后还了钥匙。一日张某拿着仿制的钥匙去小莫家企图开门行窃,因钥匙仿制不准,未能得逞,准备回家加工后继续作案,此时被人抓获。张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不构成犯罪5 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分工为标准划分的共同犯罪为( )。(A)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B)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C)一般共同

3、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D)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6 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叫( )。(A)牵连犯(B)吸收犯(C)想象竞合犯(D)异种数罪7 紧急避险保护的合法权益与牺牲的合法权益的关系是( )。(A)前者大于后者(B)前者等于后者(C)后者大于前者(D)前者大于或者等于后者8 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是( )。(A)六个月以上二十年以下(B)一年以上十五年以下(C)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D)一年以上二十五年以下9 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A)可以从轻处罚(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

4、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0 依法有权对犯罪分子减刑的法院是( )。(A)基层人民法院(B)县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中级以上人民法院11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连续犯或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起算,是从( )。(A)实施犯罪预备行为时起算(B)着手实行犯罪时起算(C)犯罪行为既遂时起算(D)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12 刑法第 230 条规定:“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这属于( )。(A)空白罪状(B)叙明罪状(C)空白

5、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D)引证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13 甲某为了盖房子,从正在使用的铁路上盗窃枕木三根。甲某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B)破坏交通设施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破坏生产经营罪14 甲生产了货值五十万元的伪劣产品,尚未出售即被查获,则甲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B)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C)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既遂)(D)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15 重婚罪的客观行为表现是( )。(A)与有配偶的人结婚(B)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C)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D)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16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邮件并窃取财物

6、的,构成( )。(A)盗窃罪(B)贪污罪(C)职务侵占罪(D)侵占罪17 甲误将一包面粉当作毒品“白粉“卖给了吸毒者乙,从中牟利 2000 元,甲的行为构成( )。(A)贩卖毒品罪(B)诈骗罪(C)招摇撞骗罪(D)属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18 某国有公司司机甲下班后将本单位的小汽车作为出租车运营,收入归自己所有。甲以这种方式获利共计一万元。甲的行为( )。(A)构成挪用资金罪(B)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C)构成挪用公款罪(D)不构成犯罪19 徇私枉法罪发生的领域是( )。(A)刑事诉讼(B)行政审判(C)行政执法(D)民事审判20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又受贿的,对其行为应当( )。(A)以徇私枉法

7、罪论处(B)以受贿罪论处(C)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D)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1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 )。(A)民法通则(B)民法典(C)民事习惯(D)公司法22 人身权是一种( ) 。(A)相对权(B)绝对权(C)形成权(D)期待权23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自战争结束之日起满( ),提出失踪人死亡宣告的申请。(A)1 年(B) 2 年(C) 3 年(D)4 年24 法人的住所是法人的( )。(A)营业机构所在地(B)登记注册地(C)管理机关所在地(D)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25 以下行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的有( )。(A)丙被绑架后,其妻

8、丁向绑架者支付人民币 40 万元(B)乙向丙租房设立电子游戏厅进行赌博,并相约不得将此事告知他人(C)甲 13 岁时利用压岁钱购买了乙所持的面额 3000 元的政府公债(D)甲 13 岁时随父母弃学经商,17 岁暴富,购买了一套价值人民币 100 万元的房屋26 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由( )承担民事责任。(A)本人(B)第三人(C)行为人(D)行为人和第三人27 根据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 )。(A)仅对债权人的债权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B)仅对债务人的债权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C)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

9、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D)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权均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28 属于从物权的是( )。(A)地上权(B)永佃权(C)地役权(D)典权29 在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中,带有根本性的一项权能是( )。(A)占有权能(B)使用权能(C)收益权能(D)处分权能30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共有人对外债务承担的责任属于( )。(A)按份责任(B)连带责任(C)补充责任(D)有限责任31 在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不属于其组成内容的是( )。(A)对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所有权(B)对建筑区划内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C)共同管理权(D)共同经营权32 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A)财产利益和其

10、他利益(B)人身利益(C)必要的便利(D)不动产33 对于采取家庭承包经营方式的,获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为( )。(A)签订承包合同(B)招标(C)拍卖(D)公开协商34 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下,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 )。(A)债权人和债务人(B)债权人和第三人(C)债务人和第三人(D)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35 下列有关无因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以管理自己事务一样的方法管理(B)主观上认为其管理方法有利于本人(C)客观上能避免本人的利益受损(D)公众认为其管理方法适当36 债的标的物提存后,在提存期间提存物发生毁损或灭失风险的,其后果承担者是( )。(A)债务人(B)提

11、存人(C)提存机关(D)债权人37 赠与合同属于( ) 。(A)单务合同(B)单方合同(C)有偿合同(D)实践合同38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A)20 年(B) 5 年(C) 10 年(D)50 年39 发明专利的有效期限的起算点为( )。(A)授予专利权之日(B)申请之日(C)发明之(D)进行实质性审查之日40 由于第三人的过错致使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 )承担民事责任。(A)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B)第三人(C)动物饲养人和第三人(D)管理人和第三人二、多项选择题41 按照中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不论罪行轻重,法定刑高低,都适用我国刑法的中国公民是( )。(A)

12、军人(B)国家工作人员(C)因私出国的国家工作人员(D)因公出国的非国家工作人员42 甲某(男,1984 年 10 月 1 日出生)与乙某(女,1986 年 9 月 5 日出生)系同学,二人从 2000 年 5 月起开始恋爱。2000 年 7 月至 8 月间,甲某与乙某先后在乙某家多次发生两性关系。甲某的行为( )。(A)责令家长严加管教(B)构成强奸罪(C)构成奸淫幼女罪(D)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43 刑法理论根据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不同,将犯罪客体分为( )。(A)一般客体(B)简单客体(C)直接客体(D)同类客体44 下列选项中,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的“着手” 的

13、是 ( )。(A)杀人犯甲举刀对准被害人乙(B)乙举枪瞄准被害者(C)丙为杀丁在路口守候等其出现(D)甲为射杀乙而盗得枪支一把45 以下情况不能成立共同犯罪的是( )。(A)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B)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C)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D)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46 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 )。(A)婚姻家庭关系(B)继承关系(C)因侵权引起的损害赔偿关系(D)债权关系47 属于形成权的有( )。(A)介入权(B)追认权(C)撤销权(D)选择权48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况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A)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

14、发生之日起满 2 年的(B)下落不明满 2 年的(C)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 1 年的(D)战争期间下落不明,自战争结束之日起满 4 年的49 法人的成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有主管机关或挂靠部门(B)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C)依法成立,并且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D)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50 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A)赠与(B)遗赠(C)悬赏广告(D)设立遗嘱三、简答题51 简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区别。52 简述故意伤害(致死) 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53 简述无权代理的概念和法律效力。54

15、 简述物权的概念和特征。四、辨析题55 请对“只要是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属于无过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进行辨析。56 “一旦缔约当事人不再发生实际的接触,就不会产生任何民事责任,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决定的。“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五、法条分析题56 刑法第 294 条第 1 款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57 本款规定的罪名

16、是什么?“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的含义是什么?58 甲不明真相,受骗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知晓真相后主动退出该组织,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59 乙是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在其指挥和策划下,其手下抢劫了一家珠宝店,并砍伤了一名执勤保安(轻伤),乙的行为构成何罪?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84 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六、案例分析题61 赖某(男) 与李某 (女)一直有不正当的通奸关系,后来李某为了保持家庭的稳定,欲断绝与赖某的通奸关

17、系。但赖某仍苦苦哀求,并多次去李某家纠缠。无奈,李某与其丈夫张某约定,如果赖某再来就打断他的腿。1998 年 3 月 7 日晚 8 点左右,赖某又前来纠缠,当其走到李某家院内时,李某和张某手持木棒从房间冲出,将赖某按倒在地上,二人用木棒朝赖某腿部猛击,张某想起赖某以前与自己妻子的不正当关系,越打越气,便又朝赖某头部击打数下,致赖某头部大出血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赖某右腿骨折,双腿几处皮下淤血,颅内出血,死亡的直接原因系颅内出血所致。问:李某与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并说明理由。61 甲、乙为逃避房产交易税,假借赠与名义,买卖某处房产。双方商定房价 50 万元,乙方先行支付 5 万元,随后双

18、方签订房产赠与协议。协议约定,甲将房产无条件赠与“表弟 ”乙,赠与协议经公证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同时,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约定房价 50 万元,乙在协议签订后 3 天内给付 25 万元房款,甲交付钥匙,乙入住。余款 20 万元一年内付清。一年后,甲索要余款,乙以房产已赠与他并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为由拒付。甲诉诸法院,要求乙清偿余款。问:62 甲、乙双方的赠与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63 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 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1)法定化,

19、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随意擅断,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禁止不利于当事人的溯及既往,禁止绝对不定期刑。(2)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规定。(3)明确化,即刑法文字清晰,意思确切,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选项 A、C体现了法定化的要求;选项 B 体现了实定化的要求。选项 D 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所以应当选 D。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刑法第 13 条中“但书”的含义。刑法第 13 条规定了犯罪的定义: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

20、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体现了但书的例外功能,是区分“犯罪行为”与“违法行为”的宏观标准,显然是“不构成犯罪”的意思,故选项 D 正确。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危害行为的分类。刑法上的危害行为按通说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大类。所谓作为,就是指行为人用积极的动作来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作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利用工具、动物、自然现象等。所谓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并且能够实行某种行为,消极地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的行为。不作为犯罪包括纯正的不作为犯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21、纯正不作为犯是指刑法规定只能以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不纯正的不作为犯是指既可以由作为实现,也可以由不作为实现,行为人实际上以不作为形式实现的犯罪。本案中,张某是利用动物实施犯罪行为,应属于作为犯,选项 A 正确。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未遂的特征。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或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有三个特征:(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没有得逞。(3) 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在本题中,张某仿制钥匙的行为属于为犯罪制造工具的预备的行为,但是其拿着仿制钥匙到小莫家企图开门的行为属于着手实行犯罪,构成盗窃罪的实行行为。

22、所以,张某不构成犯罪预备。所以选项 A 错误。但由于后来张某被人抓获,导致犯罪没有得逞,属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张某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属于犯罪未遂。所以选项 C 正确。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可划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简单共同犯罪,简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 ,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规定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复杂共同犯罪,简称复杂共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是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依据法律的规定任意形成而对共同犯罪形式

23、所作出的划分;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根据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而对共同犯罪形式作出的划分;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是依据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而对共同犯罪形式进行的划分。所以选项 A 正确。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想象竞合犯的概念的考查。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所以选项 C 正确;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所以选项 A 错误;吸收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引起所符合的犯罪构成之间具有特定的依附与被依附关系,从

24、而导致一个不具有独立性的犯罪,被另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犯罪所吸收,对行为人仅以吸收之罪论处的犯罪形态,所以选项 B 错误;异种数罪,是指基于数个罪过,实施数个危害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犯罪形态,所以选项 D 错误。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的考查。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指紧急避险行为引起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否则就不再成立紧急避险。所以选项 A 正确,选项 B、 C、D 错误。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有期徒刑的期

25、限的考查。我国刑法第 45 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刑法第 50 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缓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刑法第 69 条规定,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可见,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只有在死缓减为有期徒刑以及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达到二十五年,所以选项 C 正确,而选项 A、B、D 错误。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聋哑人或盲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我国刑法第 19 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选项 D正确。10 【正确答案】 D【

26、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减刑的决定机关。刑法第 79 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所以,选项 D 正确。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对追诉期限的起算的理解。我国刑法第 89 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对于连续犯或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起算,是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选项 D 正确,而选项 A、B、C 错误。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对罪状的种类的理解。空白罪

27、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刑法第 230 条中“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即符合空白罪状的特征;叙明罪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详尽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刑法第 230 条中“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即符合叙明罪状的特征。故本条属于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的状况,选项 C 正确,而选项A、B 错误。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某种犯罪的特征,刑法第 230 条并没有引用刑法分则其他条款的规定,不是引证罪状,选项

28、 D 错误。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破坏交通设施罪。甲某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即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它与盗窃罪的关系是:两者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财物。但前者盗窃的不是一般公共财物,而是正在使用中关系到交通运输安全的设施,这种盗窃行为,不仅侵犯财产关系,而且严重危害交通运输安全。而盗窃罪窃取的是一般公私财物,或者盗窃未投入使用的交通设备,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其侵犯的客体只是公私

29、财产权利,而且要求盗窃数额较大,三根枕木尚未达到盗窃罪的定罪标准。因此,选项 A 错误。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而盗窃枕木只是转移枕木的所有权,并未造成财物的损毁,选项 C 错误。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与题意不符。选项 D 错误。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 140 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30、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数额犯,本案中,甲的生产金额达五十万元,构成犯罪,所以选项 A 错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是选择性罪名,而是单一性罪名,因此 B、C 错误,应选 D 项。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者即已婚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这里所谓结婚,包括登记结婚和事实婚姻两种情况。登记结婚,是指行为人到国家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行:为。事实婚姻,是指行为人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便公开以夫妻名义居住生活

31、在一起,从而形成事实的婚姻关系的情形。选项 D 正确。1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盗窃罪。刑法第 253 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所以,选项 A 正确。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其客观方面表现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凡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的,即以该行为确定罪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

32、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题目中,甲误将面粉当毒品,属于对犯罪客体的认识错误,应当按照其主观上意图进行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即应按照贩卖毒品罪处理,所以选项 A 正确,选项 B、C、D 错误。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挪用的犯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33、,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本案中,甲的行为属于挪用一般公物归自己使用,而非挪用“公款”或“特定款物”,因此不构成上述犯罪。对于甲应当按无罪处理。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在刑事诉讼中,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到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

34、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所以,徇私枉法罪发生的领域是刑事诉讼,选项 A 正确。2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受贿后徇私枉法行为的处罚。刑法399 条规定,司法T 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选项 D 正确,而选项 A、B、C 错误。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的渊源。民法的渊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具体形式。在民法学领域,为了更好地理解民法概念,将民法分为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和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选项 B 正确。 民法通则在民事法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35、但仅具有准民法典的性质,不是民法典。选项 A 错误。民事习惯作为民法的渊源在我国是受限制的,只有经国家认可的习惯,才具有民法渊源的意义。选项 C 错误。民法典之外的所有民事法律,如公司法、合同法等都是实质意义上的民法。选项 D 错误。2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权利的类型。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相对权是指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选项A 错误,选项 B 正确。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如撤销权、追认权等。人身权不属于形成权,

36、选项 C 错误。期待权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可发生于财产权之上。选项 D 错误。2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宣告死亡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 23 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1)下落不明满 4 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 2 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可见,因战争期间下落不明而申请宣告死亡的,其申请期限仍为 4 年。2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法人成立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 39 条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本题答案为 D

37、。2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具体包括行为人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和形式合法。本题中,选项 A 和选项 B 内容不合法,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选项 C中,甲 13 岁时尚不具备购买政府公债的民事行为能力,属于行为人不合格。选项D 中,甲 17 岁时暴富,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购买房屋。因此本题答案为 D。2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本人的拒绝权。根据民法通则第 66 条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

38、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题答案为C。2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8 条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因此本题答案为 C。2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的种类。根据物权是否能够独立存在,可将物权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物权为主物权,如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典权等。从属于其他权利并为其服务的物权为从物权,如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因此本题答案为 C。29 【正确答案】 D

39、【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所有权的积极权能。所有权的积极权能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占有权能是所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使用权能也是所有权的重要权能,收益权能是与使用权能有密切联系的权能。选项 A、B 和 C 均错误。处分权能是决定所有权命运的一项权能,最直接地反映了所有人对物的支配,故一向被认为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和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选项 D 正确。3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物权法第 102 条的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因此

40、本题答案为 B。3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根据物权法第 70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可见,经营权不是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因此本题答案为 D。3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相邻关系的特征。相邻关系的客体是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财产利益和其他利益。因此本题答案为 A。3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根据物权法第 127 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

41、同生效时设立。可见,在一般情况下,采取家庭承包经营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签订承包合同的方式设立。选项 A 正确。该法第 133 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人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可见,对家庭承包经营之外的其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可以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选项 B、C 和 D 错误。3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担保物权的特征。在债务人本人为担保人时,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第三人作为担保人时,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第三人,债务人不是担保合同的当事

42、人。因此本题答案为 B。3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判断无因管理中的管理行为应采用客观标准,即要客观上能避免本人的利益受损,主观的、管理人自认的或者第三人的公认都不能作为判定依据。因此本题答案为 C。3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债的提存。根据合同法第 103 条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因此本题答案为 D。3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赠与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仅享有权利。赠与合同只有赠与方负有义务,因此属于单

43、务合同。选项 A 正确。单方合同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存在双方当事人,故不属于单方合同。选项 B 错误。有偿合同是一方当事人承担某项民事义务而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付对价的合同。赠与合同不要求受赠方给付对价,故不属于有偿合同。选项 C 错误。实践合同是指不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赠与合同不要求交付赠与物即可成立,因此不属于实践合同。选项 D 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 A。3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专利权的期限。根据专利法第 42 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10 年,均自

44、申请日起计算。因此本题答案为 C。3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专利权的期限。根据专利法第 42 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10 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本题答案为 B。4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 127 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题答案为 B。二、多项选择题4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45、本题考查我国刑法中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是以属地原则为主,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为辅。根据我国刑法第 7 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可知 A、B、C 正确。因为我国的军人和国家工作人员代表着我国的形象,所以对其在国外的行为,法律设置了更严的约束。对于因私出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其身份并未发生改变,不论其罪行轻重,都要适用我国刑法。42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

46、刑法中关于犯罪的定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6 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选项 D 正确,而 B、C 错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 38条规定,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所以选项 A 正确。注意:奸淫幼女罪名已经被刑法取消,所以选项 C 无论如何都是错误的。43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客体的种类。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

47、主义社会关系。为了深人分析和理解犯罪客体的作用和意义,根据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范围的不同,可以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而简单客体是相对复杂客体而言,是根据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个数所作的分类。所以,选项 B 错误。44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未遂的特征之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所以,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时就是“着手”。在本题中,选项 A 的“举刀对准被害人”以及选项 B“举枪瞄准被害者”都已经构成“着手”。选项 C 属于犯罪预

48、备。选项 D 甲为杀人而盗窃枪支,属于为故意杀人准备工具的预备行为。所以,选项 A、B 正确。4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我国刑法第 25 条第 1 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如下要件:(1)主体要件。有两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主体。(2)客观要件。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主观要件。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本题中,选项 A、B、C 中情形都缺乏共同的犯罪故意,不能成立共同犯罪。所以,本题应当选 A、B、C。依据刑法第 310 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

49、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事前有通谋的,构成共同犯罪,否则构成窝藏、包庇罪。因此,选项 D 属于共同犯罪,不应入选。4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主要是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其中,人格关系是指因民事主体之间为实现人格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身份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彼此存在的身份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身份利益是指民事主体之问因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利益,故婚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选项 A 和选项 B 正确。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包括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财产流转关系主要是债权关系,因侵权引起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债权关系的一种,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选项 C 和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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