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宪法学)模拟试卷 22 及答案与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在某市辖区的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中,依照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具有选举资格的是( ) 。(A)精神病患者王某(B)户籍已经迁往外地求学的大学生李某(C)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管制的刘某(D)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决定停止其行使选举权的孙某2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法规“批准” 生效的情形表述错误的是( ) 。(A)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
2、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C)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D)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3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 )。(A)中央人民政府(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香港立法委员会4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学研究的自由(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艺术创作的自由(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出版作品的自由(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
3、民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5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国务院依法行使的职权是( )。(A)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紧急状态(B)规定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置(C)批准行政机关的预算和决算(D)管理国防事务6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的机关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B)法制工作委员会(C)专门委员会(D)委员长会议7 在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 )。(A)出版自由(B)结社自由(C)言论自由(D)示威自由8 上级人民检察院与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关系是( )。(A)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B)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C)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D)指
4、导与协调的关系9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司法机关是( )。(A)高等法院(B)终审法院(C)区域法院(D)行政法院10 关于英国宪法的特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B)英国宪法属于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C)英国宪法由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组成(D)英国的自由大宪章为英国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法律11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是( )。(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B)特别行政区政府(C)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D)特别行政区立法会12 最早规定公民享有社会经济权利的宪法是( )。(A)1787 年美国宪法(B) 1
5、791 年法国宪法(C) 1889 年日本宪法(D)1919 年德国魏玛宪法13 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 )。(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14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选区的划分不能按照( )。(A)居住状况(B)生产单位(C)事业单位(D)民族分布15 在我国,特别行政区是( )。(A)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特别行政区域(B)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级地方政权(C)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一级地方政权(D)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享有高度自治权的特别行政区域16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的机关是( )。(A)人民法院(B)人
6、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17 我国公民享有从事体育活动及其他有益于身心健康和社会精神财富积累的活动的自由,它们都属于( ) 。(A)政治自由(B)文化权利和自由(C)人身自由(D)受教育的权利二、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8 下列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符合宪法规定的是( )。(A)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B)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
7、诬告陷害(C)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D)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19 在我国,公民行使选举权的条件包括( )。(A)具有中国国籍(B)年满 18 周岁(C)未被剥夺政治权利(D)无精神障碍20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包括( )。(A)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B)劳动权(C)休息权(D)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21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属于需要作出改变或者撤销决定的情形有( )。(A)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B)国务院对市、县、乡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C)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的
8、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D)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22 英国的宪法性法律包括( )。(A)自由大宪章(B)人身保护法(C)权利法案(D)权利请愿书23 宪法的主要作用可以概括为( )。(A)确认和巩固作用(B)限制和规范作用(C)指引和协调作用(D)评价和宣传作用24 国务院在性质上属于( )。(A)中央人民政府(B)最高行政机关(C)最高立法机关(D)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25 2010 年我国对选举法进行第五次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A)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B)关于代表候选人提供个人情况和两地代表问题(C)关于乡镇人
9、大代表名额(D)关于接受代表辞职的程序26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B)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C)国有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形式包括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D)自治州管辖的区域都属于民族自治区域27 下列有关“ 改变” 或“撤销”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B)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C)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D)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
10、权三、四、论述题每小题 20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试论人民检察工作的基本原则。29 简论我国宪法关于法治原则的体现。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中国宪法学)模拟试卷 22 答案与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选举法第 26 条的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人选民名单。言外之意,就是精神病患者享有选举权,具有选举资格。故排除 A 项。根据选举法第 26 条的规定,对于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
11、,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言外之意,就是住所的变动并不影响选举资格,只不过到新迁入的选区行使选举权。故排除 B 项。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不能享有选举权的。故选 C 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对于被羁押,正在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准予行使选举权利。依此规定,有权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是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而不是公安机关,言外之意,就是孙某享有选举权。故排除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立法
12、法第 66 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会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可见,对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批准生效,自治区采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制,而自治州、自治县采取省级批准制。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采取省一级批准制,而不是市一级批准制,这一点千万要注意。故 A、B、D 项表述正确。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并不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故 C 项表述错误。这里考生一般有两处误区:第一,错误地认为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
13、的地方性法规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当然,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第二,虽然省、直辖市的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并不向上一级权力机关报批,但对于较大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则必须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这要格外注意。具体参见立法法第 63 条。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负责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而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解释法律。香港
14、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其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的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此外,刑法第 54 条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结合这两项规定,只有C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89 条(国务院的职权)第 16 项并
15、对比宪法第 67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第 20 项的规定可知,A 项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而不是国务院的职权。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第 8 条的规定,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全国人大决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故 B 项不属于国务院的职权。根据宪法第 62 条(全国人大的职权)第 10 项和第67 条的规定,预算和决算的批准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故 C 项表述错误。根据宪法第 89 条第 10 项的规定,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68 条第 2 款的规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
16、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言论自由是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言论是公民表达意愿、相互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的必要手段和基本工具,也是形成人民意志的基础,所以言论自由在公民享有的各项政治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可以说,言论自由的程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国的民主化程度,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132 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故选 B 项。注意:人
17、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不同,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各级法院,包括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因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属于英美法系,因而香港没有行政法院的设置,故选 D 项。注意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系统在组成上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系统的差别: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院和检察院,包括初级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澳门还设置行政法院,在级别上属于初级法院,澳门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10 【正确答案】 D【试
18、题解析】 在资本主义国家中,英国是最早发生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也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故 A 项表述正确。英国宪法属于典型的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故 B 项表述正确。英国宪法属于不成文宪法,英国宪法由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组成,因此,英国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故 C 项表述正确。自由大宪章颁布于 1215 年,是英国贵族为了限制昏庸的英国国王无地王约翰而制定的限制国王权力的法律,该法律不具有近代意义,不属于英国近代意义上宪法的组成部分。故 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59 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香港特别
19、行政区的行政机关。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在世界宪法史上,最早规定公民享有社会经济权利的宪法是德国于1919 年制定的魏玛宪法。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选 A 项。【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选举法第 24 条第 1 款的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进行选举。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可见,不能按照民族分布划分选区,故
20、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所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可见,C 项表述最为贴切,故选 C 项。【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40 条的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故选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我国公民享有从事
21、体育活动及其他有益于身心健康和社会精神财富积累的活动的自由,它们都属于文化的权利和自由。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二、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8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41 条第 1 款的规定,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故 A 项表述正确。根据该款的规定,我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故
22、B 项表述正确。根据宪法第 41 条第 2 款的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可见,条文表述不是“任何”国家机关,而是“有关”国家机关,故 C 项表述不符合宪法规定。根据 宪法第41 条第 3 款的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故 D 项表述符合宪法规定。【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在我国,公民行使选举权的条件包括:(1)具有中国国籍;(2)年满 18 周岁;(3)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故选 A、B、C 项,至于是否有精神障碍、是否作风正派、是否是
23、党员等都不涉及,故排除 D 项。【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2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宪法所规定的有关经济活动或经济利益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保障,是社会权利与经济权利的统一。经济权利主要包括选择职业的自由、营业的自由、合同自由、财产权等有关经济活动的自由和权利。社会权利在社会主义宪法中,主要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或生存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受教育权等多项内容。故选 B、C 、D 项。A 项的表述不正确,“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只是财产权受保护的一种表述方式,不是财产权。【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21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24、 62 条第 11 项的规定,A 项正确。根据宪法第89 条第 14 项的规定,B 项正确。根据宪法第 104 条的规定,C 项错误。根据宪法第 67 条第 8 项的规定,D 项错误。【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22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英国宪法性法律包括权利请愿书、人身保护法、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改革法、国会法、国民参政法、共同体法等。故选 B、C 、D 项。自由大宪章不属于英国宪法性法律,但对英国宪政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2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宪法的作用,是指宪法对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行为,以及现实社会的影响,它是国
25、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宪法的主要作用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确认和巩固作用;限制和规范作用;指引和协调作用;评价和宣传作用。故备选项应全选。【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2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故选 A、B、D 项。【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2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考查要点是选举法第五次修改的主要内容。2010 年选举法第五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1)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2)关于代表候选人提供个人情况和两地代表问题。(3)关于乡镇人大代表名额。(4)关于接受代表辞职的程序。(5
26、)关于对破坏选举行为的调查处理。可见,备选项应全选。【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2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A 项错在: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B 项错在: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而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D 项错在:自治州属于民族自治地方,但并不等于说自治州管辖的所有区域都为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宪法第 16 条的规定,C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2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立法法第 88 条规定,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
27、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1)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第 66 条第 2 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第 66 条第 2 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3)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委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5)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
28、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6)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7)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据此,备选项应全选。【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三、四、论述题每小题 20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28 【正确答案】 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的主要工作原则有如下四点:(1)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必须坚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2
29、)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原则是人民检察院正确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保证。检察院及检察人员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忠于自己的职责,不畏权势,不徇私情,秉公执法。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并不是独立于一切监督之外,它要对本级权力机关负责,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受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3)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必须实事求是,贯彻群众路线,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各级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忠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全心全意为
30、人民服务,保证办案质量,防止错案的发生。(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对于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人民检察院应当用当地的语言进行讯问,发布起诉书、布告和其他文件。【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29 【正确答案】 法治原则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方式。我国宪法关于法治原则体现在如下方面:(1)我国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的地位,即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该规定是法治原则的根本体现。(2)宪法第 5 条规定,一切法律、行
31、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该规定明确了宪法与法律文件、宪法与组织和个人的关系,从而使得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有了真正实现的前提条件。(3)1999 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中增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的规定,从而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法治原则。(4)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的规定体现了法治原则。(5)宪法关于平等原则的规定体现了法治原则。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权是法治原则的应有之义。(6)宪法关于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规定体现了法治原则。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知识模块】 中国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