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58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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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 5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按照狭义的解释,下列哪一行为属于法的适用?( )(A)某人认为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而拒绝同女友结婚(B)海关工作人员认为某人有走私嫌疑而查办该案件(C)检察机关根据群众检举对某人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D)审判员办案途中发现两个人口角,依事实和法律对其进行劝解2 下列属于法律事件的法律事实有( )。(A)人的死亡(B)甲违章驾驶撞死一人(C)甲抢劫银行(D)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3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诸多区别的原因

2、主要在于( )。(A)历史渊源不同(B)法的分类不同(C)法律术语不同(D)法的渊源不同4 夫妻问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种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A)行为结果(B)非物质财富(C)物质财富(D)无形财产5 我国宪法第 33 条第 2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法律”一词应作( )解释。(A)字面(B)限制(C)扩充(D)逻辑6 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是( )。(A)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B)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C)准确、及时、合法(D)实事求是、有错必纠7 欧洲大陆国家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A)1679 年英国人身保护法(B) 1791 年法国宪

3、法(C) 1215 年英国自由大宪章(D)1787 年美国宪法8 中国改革开放以后, ( )增加规定了“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A)1982 年宪法(B) 1988 年宪法修正案(C) 1993 年宪法修正案(D)1999 年宪法修正案9 在我国直接隶属于省、自治区下面的区域建置是( )。(A)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B)自治州、县、自治县、市(C)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区(D)自治州、县、自治县、民族乡10 ( )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A)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B)民族区域自治制度(C)人民代表大会制(D)选举制度11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

4、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A)言论自由(B)平等权(C)宗教信仰自由(D)批评建议权12 西周法制的一个重要思想是( )。(A)恭行天罚(B)行刑重轻(C)明德慎罚(D)德主刑辅13 中国奴隶制五刑是指( )。(A)宫、脯、膑、劓、斩(B)斩、剕、脯、刖、墨(C)大辟、宫、剕、劓、墨(D)黥、戮、枭首、劓、剕14 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囚徒的复核审录,对下级司法机关审判的案件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便平反冤案的制度,汉朝称为( )。(A)读鞫(B)录囚(C)别勘(D)翻异15 “八议”中有“议宾”一项,“宾” 指( )。(A)皇帝的亲戚(B)皇帝的故旧(C)外邦的客人(D)前朝君主的后代16 民事活动

5、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 )。(A)地方性法规(B)经国家认可的习惯(C)社会公德(D)国家政策 17 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是( )。(A)判决宣告之日(B)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间之日(C)判决书中确定的死亡日期(D)下落不明之日18 甲、乙两个企业法人新设合并后成立新法人丙,合并前甲、乙两法人的债权债务由( )承担。(A)原法人甲(B)原法人乙(C)新法人丙(D)甲、乙、丙三法人连带19 赵文和周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将其出租给郑流。在租赁期间,周成欲转让自己的共同份额。现赵文和郑流都表示愿意购买,该房屋应当卖给谁?( )(A)在同等条件下由赵文优先购买(B)在同等条件下由郑

6、流优先购买(C)根据赵文和郑流的实际情况,视双方实际需要程度确定由谁购买(D)在同等条件下由周成决定出卖给谁20 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A)追认无权代理(B)催告无权代理(C)对要约的承诺(D)交付租赁物21 下列行为不能代理的有( )。(A)签订买卖合同(B)行使追认权(C)起诉(D)演讲22 某人购得一条电热毯,在使用时因该电热毯漏电而受伤害,如果他向法院起诉,法律保护其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1 年(B) 2 年(C) 20 年(D)6 个月23 我国物权的设立采( )。(A)登记主义(B)公示主义(C)法定主义(D)任意主义24 1997 年刑法典确立了

7、与 1979 年刑法中类推制度相对立的原则,即( )。(A)罪刑法定原则(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D)刑罚人道主义原则25 犯罪的目的只存在于( )之中。(A)直接故意犯罪(B)间接故意犯罪(C)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D)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26 陈某于 1999 年 7 月秘密成立“中国国家自由党” ,制定了党纲,以推翻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当月发展了一批成员,同时策划到香港地区与美国驻港领事馆取得联系向美方介绍该党纲领及组织人员情况,争取经济援助。陈某还企图偷渡出境,利用境外敌对势力实现其政治目的。在其准备过程中被安全人员抓获。陈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

8、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27 根据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将共同犯罪形式划分为( )。(A)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B)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C)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D)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28 王某与有夫之妇李某勾搭成奸,李某因受丈夫责骂,与王某中断了关系,王某怀恨在心。某日下午,王某将李某骗至自己住处将其杀害,当晚又潜入李家将其丈夫杀死。王某的行为属于刑法中的( )。(A)连续犯(B)继续犯(C)吸收犯(D)结果加重犯29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A)1 年以上 5 年以下(B) 3 年以

9、上 5 年以下(C)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D)1 年以上 10 年以下30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下列哪种人员不得假释?( )(A)累犯(B)惯犯(C)因故意杀人被判处 9 年有期徒刑的罪犯(D)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31 法的本质主要表现在( )。(A)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B)法是统治阶级整体利益与共同意志的体现(C)法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D)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32 下列哪些是依据法律原

10、则涉及的内容和问题的不同,对法律原则进行的分类? ( )(A)实体性原则(B)政策性原则(C)公理性原则(D)程序性原则33 下列哪些是根据法律的规范作用的主体范围和方法的不同,对法律规范作用进行的划分?( )(A)调整作用(B)保护作用(C)指引作用(D)评价作用34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在于( )。(A)大陆法系只有制定法才是正式法律渊源,而英美法系则只有判例法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B)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而英美法系无此分类(C)在诉讼程序上,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纠问制,而英美法系则一般采用抗辩制(D)大陆法系在法律职业教育方面突出法学理论,而英美法系的法律职业教育注重

11、处理案件的实际能力35 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不同之处在于( )。(A)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B)法律关系是以相应的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而形成的社会关系(C)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D)所有的法律关系都是合法的36 从世界各国的宪政实践来看,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有( )。(A)事先审查(B)事后审查(C)附带性审查(D)宪法控诉37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同一法律规则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几个法律条文来表述(B)并不是所有的法都表现为法律条文形式(C)表述法和法律规则内容的文件被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D)因为法的构成要

12、素等同于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所以法与法律的概念完全相同38 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国际法是国内法的渊源(B)国内法的一切规范性文件均在全国范围内适用(C)国内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在领陆范围内适用的法律(D)国际法就是国际公约39 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客体包括( )。(A)公民和企事业单位(B)军队和政党(C)国家权力机关及其组成人员(D)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40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特别行政区的政权组织是特别行政区的( )。(A)行政长官(B)行政机关(C)立法机关(D)司法机关41 我国宪法规定,( ) 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A)乡、民族乡、镇(B)县、自

13、治县(C)设区的市、自治州(D)不设区的市、市辖区42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 )的情况下,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A)遭受自然灾害(B)年老(C)疾病(D)丧失劳动能力43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保障我国宪法实施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最高人民法院(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44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工作部门受( )领导。(A)本级人民政府(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C)本级人大常委会(D)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45 下列各项中属于公民政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的是( )。(A)选举权与被选举权(B)言论自由(C)宗教信仰自由(D)出版自由46

14、 国务院会议分为( ) 。(A)国务院全体会议(B)国务院常务会议(C)国务委员会议(D)部务和委务会议47 秦朝的诉讼程序中,官府不予受理的有( )。(A)州告(B)非公室告(C)甲告(D)公室告48 太平天国的纲领性法律文件有( )。(A)天朝田亩制度(B) 太平条规(C) 太平刑律(D)资政新篇49 元朝在法律制度上公开确认各民族的不平等地位,将全国人民分为四等,分别是( )。(A)蒙古人、色目人(B)色目人、契丹人(C)汉人、南人(D)女真人、南人50 汉朝经济立法的内容有( )。(A)盐铁专卖(B)抑制商业(C)加强对外贸易(D)实行海禁51 监护人应当承担的职责包括( )。(A)照

15、顾被监护人的生活(B)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C)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D)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52 在( ) 的情况下,被代理人死亡后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A)代理人知道被代理人死亡,并表示自己愿意继续进行代理行为(B)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C)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D)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之一明确表示承认的53 下列权利在质押时,应当向有关单位办理登记手续的是( )。(A)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B)债券、存款单(C)汇票、提单、仓单(D)依法可转让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54 甲和乙、丙依法签订合同,将甲的一套房屋以 14 万元的价格卖给乙、丙,此合同产

16、生的债属于( ) 。(A)单一之债(B)简单之债(C)特定之债(D)多数人之债55 遗嘱继承适用的条件包括( )。(A)没有遗赠扶养协议(B)遗嘱合法有效(C)遗嘱继承人既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D)遗嘱必须经过公证56 民法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法典有( )。(A)查士丁尼法典(B)法国民法典(C)德国民法典(D)中国民法通则57 提存的原因有( ) 。(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B)债权人下落不明(C)债权人丧失行为能力(D)债权人死亡58 下列关于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意外灭失风险责任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有( )。(A)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交付以前由出卖人负担,交付后

17、由买受人负担(B)因买受人原因导致不能按约定期限交付的,买受人自违约之日起负担风险责任(C)出卖人交付了标的物,但未交付有关单证的,由出卖人负担风险责任(D)运输中的标的物,由承运人负担风险责任59 非法撤销他人的荣誉称号,侵犯他人的( )。(A)姓名权(B)名誉权(C)荣誉权(D)身份权60 下列行为中,属于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 )。(A)擅自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B)擅自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C)擅自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D)擅自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61 下列选项中,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有( )。(A)犯罪与刑罚必须

18、由立法明确规定(B)禁止重法效力溯及既往(C)禁止采用习惯法(D)禁止对犯罪人判处不定期刑62 利用下列哪些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不可能构成抢劫罪?( )(A)以揭发隐私相要挟,逼他人交出财物(B)用酒灌醉他人(C)乘人不备,公然夺取(D)利用他人昏迷状态63 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A)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B)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C)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一般的(D)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64 下列犯罪中,哪几种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 )(A)逃税罪(B)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C)污

19、染环境罪(D)行贿罪65 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直接故意犯罪规定的既遂形态具体包括( )。(A)结果犯(B)危险犯(C)行为犯(D)举动犯66 下列选项中,应当以单位犯罪处罚的有( )。(A)某国有公司明知他人进行走私,为其提供货款的(B)某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层为了单位利益,集体决定走私假币的(C)自然人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后,该公司以实施走私为主要活动的(D)自然人以走私石油为目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后,该公司大量走私石油的67 下列哪些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A)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B)脱逃罪(C)利用影响力受贿罪(D)武器装备肇事罪68 下列选项中,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的有 ( )。

20、(A)甲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一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自己未从中牟利(B)乙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某街道办企业使用(C)丙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某国有企业使用,自己未从中获利(D)丁将公款借给朋友,供该朋友的孩子出国留学 69 下列行为中,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的是( )。(A)提刀在剧院里寻找他人(B)为盗窃财物而进行实地考察(C)守候在被害人必经之处意图杀害(D)将毒药投入被害人饭碗中70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主张对下列哪些犯罪行为适用“从一重罪处断” 的原则处罚?( )(A)结合犯(B)连续犯(C)牵连犯(D)想象竞合犯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71 甲

21、公司委托公民乙到外地签订一份彩电买卖合同,并为此开具了正规授权委托书。乙到外地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买卖合同后丙又向乙推销电冰箱。乙经考察,认为该品牌电冰箱物美价廉,在丙地很畅销。于是,未经甲公司同意,乙便利用甲交给自己的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丙又签订了一份电冰箱买卖合同。甲公司得知后,明确表示反对。请问:(1)甲与丙之间的电冰箱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设甲给乙的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代理事项为购买家电,则该电冰箱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设甲根本未给乙开具授权委托书,则该电冰箱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72 红星小学二年级学生张某、田某、刘某

22、趁老师未来上课,溜到学校操场玩耍,在相互打闹中张某被田某、刘某摔倒在地,造成左肋骨骨折,花去医疗费 5000 元。田某、刘某及学校方就责任分担问题协商未果,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及田某、刘某各承担损害赔偿费 6000 元。张某的主张能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73 1983 年 5 月,王某因犯抢劫罪与强奸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16 年,因服刑期间表现不错,1996 年 5 月被假释。1998 年 10 月的一天,王某盗窃一辆汽车(价值 8 万多元) 而未被发现。2002 年 4 月,王某因参与一起重大诈骗犯罪行为而被逮捕,交待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

23、汽车的行为。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对王某是否还需要撤销假释? 为什么?(2)对王某假释考验期限内的盗窃行为应如何处理?(3)对王某假释考验期满后的诈骗罪应如何处理?(4)对王某最后的刑罚应当如何确定?(5)假设王某在假释考验期内并没有实施新的犯罪行为。表现正常。到 2002 年 4 月,其因参与一起重大诈骗犯罪行为而被逮捕,在侦查羁押期间发现王某的真实姓名为“汪某某”,因其在 1981 年的元月曾经实施了一起重大恶性爆炸案件,公安机关在全省发布通缉令,他作为被通缉的重大嫌疑犯,为了逃避惩罚而改名为“王某” 。问:在此种情形下对其应如何处理?为什么?74 邢某(20 岁) 和刘某(

24、15 岁)经过预谋,在某日下午伺机行窃。当见到被害人李某在摊位上买鸡时,刘某示意邢某掩护,邢某即站在李某跟前假装买鸡,刘某从李某的裤兜里窃取了一个钱包(内有人民币 850 多元、信用卡两张以及身份证等),然后迅速离去。当李某发现被窃而要追赶时,被面前的邢某故意挡住视线和出路,李某就将站在面前的邢某抓住。邢某为了逃脱,掏出尖刀朝李某连刺数刀,将李某刺伤。案发后,邢某逃到他的朋友张某家躲藏。张某知道邢某的犯罪事实之后,就将邢某送往外地隐藏。在邢某躲藏期间,张某 3 次前去看望,并资助他 500 元钱生活费用。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邢某与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为什么?(2)张某与邢某

25、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为什么?(3)邢某、张某构成什么罪?(4)邢某、刘某的行为各如何定性或处理?四、论述题每小题 20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75 试论法律的局限性与法治的代价。76 阅读并比较下列宪法条文,说明白现行宪法颁布以来个体、私营经济的宪法地位的变化。1982 年宪法第 11 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1988 年宪法修正案第 1 条:宪法第 11条增加规定:“ 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1999 年宪法修正案第 16 条:宪法第 1l条修改为:“ 在法律规

26、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 年宪法修正案第 21 条:宪法第 11 条第 2 款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77 “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角度解释这段文字的真实含义。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 5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27、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具体参见法的适用的含义。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均属于法律事实,其主要区别在于,法律事实的发生是否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法律事件是不以权利主体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A 项为法律事件,其余选项皆为法律行为。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而英美法系则是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历史渊源的差别决定了两大法系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很多差别。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构成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

28、之一。法律关系的客体基本上可以分为:(1)物;(2)人身;(3)精神产品;(4)行为结果。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扩充解释,是指对法律规范所作的广于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的说明,以充分实现立法原意。此处“法律”是广义的,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法规和其他具有普遍效力的规范性文件。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准确、及时、合法是我国多年法律实施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概括的结论。其余选项均为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 项英国人身保护法是 1679 年制定的宪法性文件,它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不是成文宪法。C 项自由大宪章 是英国 1215

29、 年制定的,它也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只是宪法性文件,不能称之为成文宪法;并且英国也不是欧洲大陆国家。D 项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但是美国不是欧洲国家。 B项法国宪法是 1791 年制定的,是欧洲大陆国家第一部成文宪法。从制定的国家上看,只有 B 项符合题意。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宪法修正案内容的考查。我国现行宪法为 1982 年宪法,到目前为止,共经过四次修正。这四次修正的内容都可能成为命题的考点,因而要牢记。此外,也应了解一下宪法修正的背景,以便于记忆,也可以在记不清楚时推出答案。本题的答案为 B 项。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30 条的规

30、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 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在这些民主形式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选举制度只是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的途径,而多党合作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实现民主的形式,在实现民主的主体方面存在限制,而且在实现民主的范围和效能方面

31、,也无法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比。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公民作为国家政治主体而享有的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和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根据我国宪法第 35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故本题只有 A 项符合题意。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从夏商时期单纯宣扬“天命”、“天罚“,到西周时代强调“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周人创造了“以德配天“的天道思想。将“德”的抽象准则具体落实到现实的统治之中,便形成“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这就是说,要想“享天之命”,就必须以德治民,慎用刑罚

32、。因为西周统治者已经认识到,“天命”是靠民意来维系的。周公反复强调“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既然“天命关怀民意,时常根据民众的意愿来选择统治者,那么,以严刑峻法残害民众,自然要受到“天命”的谴责,为“天命”所唾弃。这就是夏桀和殷纣王先后被推翻的根本原因。选项 A 不正确,从文献记载来看,夏代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恭行天罚“,“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选项 B 不正确,行刑重轻是商鞅提出的刑罚思想。商鞅说:“行刑,重其轻者,轻其重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该思想为秦国统治者所采纳。选项 D 不正确,德主刑辅是西汉中期法制指导思想的转型过程中形成的,以儒法合流为特色的一种新的

33、封建思想体系,作为一种法制指导思想,它影响了汉武帝以后的刘姓王朝乃至此后整个中国封建时代的法制实践。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奴隶制五刑是指中国奴隶制时代长期存在的大辟、宫、剕、劓、墨等五种常用刑。这五种刑罚由重至轻,构成了中国早期法律中完备的刑罚体系。大辟是死刑的总称。在夏、商、周三代,死刑尚不规范,方法多种多样,而且极端残酷。特别是在商朝末期的纣王时,除常见的斩、戮等死刑方法外,还出现了炮烙、醢等酷刑。墨刑是肉刑的一种,又称黥刑,刺面并涂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这种墨刑既是刻人肌肤的具体刑,又是使受刑人蒙受耻辱、使之区别于常人的一种耻辱刑。墨刑是奴隶制五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剕刑,又

34、称刖刑,指砍脚。另外,与砍手足相类似的还有砍去膝盖骨的膑刑。砍去受刑人手足也是早期各古代民族经常使用的处罚方法。宫刑,指残害生殖器官,男性去势,女性闭幽。这种宫刑剥夺了受刑人“传宗接代,的能力,在中国古代社会被视为最大的耻辱和不幸,因而是五刑中除死刑以外最为残酷和最重的刑罚,一般适用于所犯罪行较重的人。选项 A 不正确,脯,即将罪犯晒成肉干;斩,即腰斩,均为死刑之一种。选项 B 不正确,剕和刖指同一种刑罚,即砍脚。选项 D 不正确,戮和枭首均为死刑之一种。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录囚制度始于汉代,是指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囚徒的复核审录,对下级司法机关审判的案件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便平反

35、冤案,疏理滞狱的制度。录囚之制对平反冤案、改善狱政、统一法律的适用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而被后世所沿用直至清末。选项 A 不正确,汉朝经过审判的各项程序,事无可疑后,法官可依据律令条文的规定作出判决,并向被告及其亲属宣读,称为“读鞫”。选项 CD 不正确,翻异别勘制度是宋代的审判制度,即犯人否认其口供,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案件改由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审理。改换法官审理,称为“别勘”。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八议是指封建贵族官僚中的八种人犯罪后,须“议其所犯”,对他们所犯罪行实行减免刑罚的制度,表现出封建法律特权思想的鲜明特征。“八议”制度源于西周“八辟之议”的主张,曹魏时期

36、“八议”正式入律形成“八议之制”。根据唐律疏议.名例中“八议”条的注疏,其内容包括:(1)议亲,即皇亲国戚,包括皇帝袒免以上亲,太皇太后、皇太后缌麻以上亲,皇后小功以上亲。(2)议故,即皇帝的亲密故旧。(3)议贤,即“德行“可供人效法的贤人君子。(4)议能,即具有杰出军事、政治才能的人。(5)议功,即对国家有卓越功勋的人。(6)议贵。即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以及有一品爵位的人。(7)议勤即为国家服务极其勤劳的人。(8)议宾,即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凡属以上这八种人,犯死罪时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理,必须将其犯罪事实及应享受特权的理由上报皇帝,由皇帝交朝臣“集议”,最后由皇帝作出裁决,一般均可免除

37、死罪;若犯流以下的罪,则可直接减一等处罚。但是“十恶”者不得适用八议的规定。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据民法通则第 6 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 36 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B 项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间之日为得申请宣告死亡之日。C 项,虽有学说认为判决书中确定的死亡日期为死亡日期.但立法和司法解释并未采纳,因此,仍以判决宣告之日为死亡日。D 项下落不明之日为计算下落不明期间的起算日,而非死亡日。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企业法人合并后的债务承担。企业

38、法人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同时原法人人格全部消灭,此时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新法人享有和承担。此题中,甲、乙两企业法人新设合并成立丙企业法人后,甲、乙两企业的法人人格已消灭,故其债权债务应由新法人丙承担。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的是优先购买权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共有人在其他共有人出售其份额时,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售租赁物时都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当两者发生冲突时,由于共有财产权属于物权,而租赁权属于债权,依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共有人应优先于承租人享有购买权。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单方法律

39、行为是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A 项中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则将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而无需他人的意思表示。B 项中催告无权代理并不能直接产生法律后果。C 项中承诺是对要约方的要约的同意,需要约方与承诺方双方的意思表示才能产生法律后果。D 项中交付租赁物是履行合同的行为。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代理的适用范围。依民法规定,代理制度可以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为其他法律部门所确认的法律行为。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包括:(1)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不得通过代理进行。如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

40、子女等行为不适用代理。(2)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应由特定人亲自为之的,也不适用代理。如某些与特定人身相关联的债务的履行(预约撰稿、演出、授课、演讲等)。2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人身受到伤害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故选 A。2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物权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物权法定主义,包括物权的设立法定和物权的内容法定。A 项登记主义是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 B 项公示主义是物权变动的原则。D 项任意主义是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也是合同与物权的主要区别所在。2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这道题涉及我国现行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

41、现行刑法即 1997 年刑法确立了三项基本原则:一是罪刑法定原则;二是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三是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其中,罪刑法定原则与 1979 年刑法中的类推制度相对立。罪刑法定原则的原意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历经两个世纪的发展变化,其基本内容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其二是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规定。其三是明确化,即刑法条文必须用清晰的文字表述确切的意思,不得含糊其辞或模棱两可。我国刑法第 3 条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

42、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事立法中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刑法第 13 条对犯罪的定义,为区分罪与非罪行为确立了总的标准。(2)刑法第 14 条至第 18 条明文规定了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为认定犯罪提供了一般的规格和标准。(3)刑法分则条文对每一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作了明确规定,为认定各种具体犯罪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4)在刑法第 32 条至第 35 条中明确规定了刑罚的种类,即 5 种主刑、3 种附加刑以及对犯罪的外国人单独适用的附加刑,为依照法律处刑提供了根据。 (5)明确规定了量刑的原则,包括刑法第 61 条

43、规定的一般量刑原则以及具备各种法定情节的量刑原则,如自首、累犯等。(6)刑法分则条文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为对具体犯罪的正确量刑提供了具体的法律标准。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中的适用表现为:(1)司法机关在具体办理个案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严格按照刑法明文规定的各种犯罪的罪状和法定刑,以刑法总则规定的原则为指导,准确认定犯罪,恰当判处刑罚,不得偏离法律条文的规定滥定罪、滥处刑。(2)司法机关在忠于法律规定的原意和符合法律规范含义的范围之内正确进行司法解释,指导具体的定罪量刑活动,不得用司法解释任意修改、补充或变更立法内容,不得脱离法律条文的规定去创制新的法律规范。换言之,不得以司法解释代替

44、刑事立法。选项 D 不正确,我国刑法中未明确规定刑罚人道主义原则。2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目的对犯罪目标的直接指向性,说明具有犯罪目的的罪过必须具有直接追求性。间接故意只具有伴随性,犯罪过失对危害结果具有否定性,都不可能具有犯罪目的。只有直接故意,才可能具有犯罪目的。因此,犯罪目的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之中。2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陈某的行为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由于颠覆国家政权罪属于举动犯,一经实施,即构成犯罪既遂,不存在未遂形态。因此,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既遂,而非犯罪预备、犯罪未遂或犯罪中止。27 【正确答案

45、】 B【试题解析】 根据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可以把共同犯罪形式划分为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简称事前共犯,指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就已形成。这种形式的共同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甚为常见。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些犯罪,便以事前是否具有通谋作为该罪的共同犯罪与他罪的单独犯罪的区分标准。比如,依据刑法第 310 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事前有通谋的,构成共同犯罪,否则构成窝藏、包庇罪。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简称事中共犯,指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之时或实行犯罪的过

46、程中形成。如甲对乙实施抢劫,乙奋起抗争,恰逢甲之友丙经过,甲请丙帮忙,共同抢得乙身上钱物若干。此案中,甲、丙的共同犯罪即为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而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的划分标准是: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依据法律的规定任意形成。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的划分标准是: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的划分标准是: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组织形式。2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自着手实行之时直至其构成既遂、且通常在既遂之后至犯罪行为终了的一定时间内,该犯罪行

47、为及其所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吸收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因其所符合的犯罪构成之间具有特定的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从而导致其中一个不具有独立性的犯罪行为被另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犯罪行为吸收,对行为人仅以吸收之罪论处,而对被吸收之罪置之不论的犯罪形态。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发生了刑法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刑法规定加重其法定刑的犯罪形态。继续犯、结果加重犯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行为人仅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而本题中的王某实施了两个危害行为(一是杀害李某,一是杀害李某的丈夫),因而不属于继续犯、结果加重犯;吸收犯的一个基本特征是行为人实施的数

48、个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和指向的对象具有同一性,而本题中王某的两个行为指向的对象分别是李某、李某的丈夫,不具有同一性,因此,王某的行为也不属于吸收犯。2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根据刑法第 55 条、第 57 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以下四种情况:(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 1 年以上 5 年以下。(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

49、刑的,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所以刑法第 57 条第 2 款明确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3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刑法修正案(八)对原第 81 条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内容如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 12 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13 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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