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职业资格卷一(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 1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已经被羁押的被告人王某因为盗窃罪被起诉,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对其作出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对于王某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宣判后将王某立即释放(B)判决生效前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C)判决生效前将王某继续羁押(D)判决生效后将王某释放2 李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交付执行之前,李某声称怀孕并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对于李某的申请应当由下列哪个机关审查决定?( )(A)看守所(B)人民法院(C)人民检察院(D
2、)公安机关3 李某因故意杀人被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交付执行前突然发现李某怀孕。对此,负责执行的法院下列哪项做法是正确的?( )(A)立即撤销判处死刑的判决(B)立即进行改判(C)停止执行死刑并且报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D)停止执行死刑并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4 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下列有关执行机关执行范围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处罚、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B)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 2 年的有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
3、行(C)监狱负责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送交执行时余刑 2 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D)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和劳动教养处罚的执行5 张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在判决确定前,张某并没有被羁押,在判决生效后,由哪个机关负责对张某的羁押以及交付执行?( )(A)由监狱直接对张某羁押并收监执行(B)由人民法院对张某羁押并送交监狱收监执行(C)由人民法院对张某羁押后送交公安机关。再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D)由公安机关对张某羁押并送交监狱执行6 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哪个顺序执行是正确的?( )(A)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
4、费用;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其他民事债务;罚金;没收财产(B)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其他民事债务;退赔被害人的损失;罚金;没收财产(C)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罚金;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其他民事债务;没收财产(D)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没收财产;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其他民事债务;罚金7 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说法与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种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或者对精神病的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B)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上一级监狱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批准(C)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
5、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1 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D)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种类有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三种8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李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李某因犯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对李某决定适用监外执行(B)张某被判有期徒刑 11 年,在交付执行后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C)郑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逃脱,逃脱的期间不计人执行刑期(D)赵某在监外执行期间,依法实行
6、社区矫正的,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9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需要贯彻分案处理原则,关于分案处理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分案处理是指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案件要实行诉讼程序分离(B)分案处理包括分别审理、分别关押、分别执行等(C)分案处理主要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串供。影响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D)分案处理应当以不影响案件的处理为原则,并尽可能地采取分案处理10 在刘某(15 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应当贯彻不公开审理的原则,下列做法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A)法院不准新闻记者采访报道(B)法院宣布对于刘某涉嫌抢劫的审理过程不公开(C)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刘某的健康成长
7、,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D)法院允许刘某的父母到场11 人民法院受理某甲抢劫案件,开庭时,公诉人出庭公诉。某甲没有委托辩护人,并查明某甲在案件受理后刚满 18 岁。人民法院如何为某甲指定辩护人?( )(A)由于某甲在实施抢劫犯罪时尚不满 18 周岁,因此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B)某甲在案件受理后已满 18 岁,但是案发时未满 18 岁,因此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C)某甲不符合法定的应当指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不为其指定辩护人(D)人民法院不能为某甲指定辩护人12 下列关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的说法,错误的是:( )(A)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逮捕措施(B)
8、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C)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服从管理、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能够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D)对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13 未成年被告人赵某被检察机关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内,应当由以下哪个机关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查?( )(A)人民检察院(B)公安机关(C)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D)社区矫正机构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
9、题 2 分,共 80 分。14 针对减刑、假释的案件,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A)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走私犯罪罪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严重暴力恐怖犯罪罪犯(B)因罪犯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拟提请减刑的(C)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减刑幅度大、假释考验期长、起始时间早、间隔时间短或者实际执行刑期短的(D)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考核计分高、专项奖励多或者鉴定材料、奖惩记录有疑点的15 在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下列哪些情况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女罪犯张某被发现服刑时怀有身孕(B)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的罪犯王某。在狱中自
10、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李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D)被判处 5 年有期徒刑的妇女赵某,服刑时其正值哺乳期16 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有关情形时,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下列哪些情形应当适用该规定?( )(A)发现关键定罪证据可能是刑讯逼供所得(B)判决书认定的年龄错误,实际年龄未满 18 周岁(C)提供一重大银行抢劫案线索,经查证属实(D)罪犯正在怀孕17 李某因强奸罪在甲地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越狱而逃后来在乙地作案被公安机关抓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乙地公安机关不知道李某
11、为服刑期间脱逃的罪犯,则办理逮捕手续(B)如果乙地公安机关知道李某为服刑期间脱逃的罪犯,则也应重新办理逮捕手续(C)如果乙地公安机关知道李某为服刑期间脱逃的罪犯,即使其行为又该逮捕的,也无须办理逮捕手续(D)如果李某在脱逃期间其服刑期届满,即使其犯新案又符合逮捕条件,也无须办理逮捕手续18 人民检察院收到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书副本后,应当及时审查下列哪些内容?( )(A)人民法院对罪犯裁定予以减刑、假释。以及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实际执行刑期、减刑幅度或者假释考验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B)人民法院对罪犯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C)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减刑、假释的程序是否合法(D)按照有
12、关规定应当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人民法院是否开庭审理19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哪些事项的执行?( )(A)罚金、没收财产(B)责令退赔(C)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D)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20 被告人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同时被害人李某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经法院调查,张某还有债务若干,若张某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罚金和损失,关于对他的财产的执行。哪些是错误的?( )(A)应该先支付李某因受伤而住院的治疗费用(B)应当先履行被害人李某提出的民事赔偿责任(C)张某在案发前所有的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
13、还(D)若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则应当首先偿还债务20 王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刑罚执行 1 年以后,王某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请根据本案情况回答下列问题:21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证明王某患有严重疾病,确需保外就医(B)如发现王某系自伤自残,则不得对其适用保外就医(C)应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批(D)批准机关应将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文书抄送检察院22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王某:( )(A)应当由王某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对其严格管理监督(B)应当由王某居住
14、地公安机关执行,对其严格管理监督(C)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如果刑期已满。王某不必再被收监(D)监外执行的期间应当计人刑期23 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暂予监外执行可以实施的监督有:( )(A)审查王某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B)发现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时,可以依职权予以撤销(C)书面纠正意见应直接送交批准或者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D)批准机关在接到书面纠正意见后应当对该决定重新核查23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剥夺政治权利 3 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剥夺政治权利 2 年,罚金 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15、8 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 1 年,剥夺政治权利 1 年。请回答下列各题:24 在本案中,由监狱执行刑罚的罪犯是:( )(A)王某(B)朱某(C)李某(D)周某25 对周某实施刑罚的执行机关是:( )(A)社区矫正机构(B)公安机关(C)监狱(D)基层组织或其所在单位26 所判刑罚既需要法院执行,又需要公安机关执行的罪犯是:( )(A)王某(B)周某(C)李某(D)朱某法律职业资格卷一(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 1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执行。
16、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9 条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知识模块】 执行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的解释,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因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原因,依法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的,有关病情诊断、妊娠检查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由人民法院负责组织进行。因此答案选 B。【知识模块】 执行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的停止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51 条第 1 款
17、第(3)项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 7 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第 2 条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 251 条第 1 款、第 252 条第 4 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暂停执行死刑,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该规定第 6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依法已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依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确认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依法改判因此选 D。
18、【知识模块】 执行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的场所。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 3 个月的有期徒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看守所负责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 3 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监狱负责死刑缓期 2 年执行、无期徒刑及送交执行时余刑在 3个月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而无罪或免除处罚的判决、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和裁定,均由人民法院自己执行。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A。【知识模块】 执行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
19、场所问题。刑诉解释第 429 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交付执行时在押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 10 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执行。罪犯需要收押执行刑罚,而判决、裁定生效前未被羁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将罪犯送交看守所羁押,并依照前款的规定办理执行手续。【知识模块】 执行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 13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20、(1)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2)退赔被害人的损失;(3)其他民事债务;(4)罚金;(5)没收财产。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1)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知识模块】 执行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 254 条第 4 款规定,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该法第 145 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结合以上两个条款,确定 A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254 条第 5 款
21、规定,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所以 B 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256 条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1 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所以 C 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 第 258 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
22、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所以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执行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 254 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 2 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由此可知,A 选项
23、错误,B 选项正确。第 257 条第 3 款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由此 C 选项正确。第 258 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因此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执行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分案处理,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把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分离,分别审理、分别关押、分别执行。分别审理,是指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或者与犯罪有牵连时,只要不妨碍审理,要进行分案审理,
24、包括对未成年被告人分案讯问、分案起诉、分案审理和分案宣判。分别关押,是指在采取刑事诉讼中的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时要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分别关押看管。分别执行,是指未成年人案件的判决、裁定生效后执行刑罚时,要将未成年罪犯与成年罪犯分开执行,不能放在同一场所以防止成年罪犯对未成年罪犯产生不良影响。刑事诉讼法第 269 条第 2 款规定,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知识模块】 特别程序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公开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96 条第 1 款的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故而在我国,无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
25、都必须公开。【知识模块】 特别程序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律援助。刑事诉讼法第 267 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但根据刑诉解释第 467 条的相关规定,被告人是否为未成年人,以开庭时为准。故某甲不属于未成年人的范畴因而只是“可以”指定,当然法院也可以不为其指定辩护人故 C 项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特别程序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9 条的规定,选项 A、B、D 正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
26、序规定第 316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后服从管理、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能够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将变更强制措施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因此选项 C 错误。【知识模块】 特别程序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刑事诉讼法第 272 条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查。【知识模块】 特别程序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27、分。14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第 6 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调查核实:(1)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严重暴力恐怖犯罪罪犯,或者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社会关注度高的罪犯;(2)因罪犯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拟提请减刑的;(3)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减刑幅度大、假释考验期长、起始时间早、间隔时间短或者实际执行刑期短的;(4)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考核计分高、专项奖励多或者鉴定材料、奖惩记录有疑点的;(5)收到控告
28、、举报的;(6)其他应当进行调查核实的。据此可知 BCD 选项均正确。A 选项中。因走私犯罪并不在列举的罪名当中,且亦未限定为重大影响、社会关注度高的犯罪,故不选。本题答案为BCD。【知识模块】 执行15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 254 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 2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
29、,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故 B 项不正确,ACD 正确。【知识模块】 执行1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 251 条第 1 款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 7 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
30、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刑事诉讼法第 54 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刑法第 49 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本题中 A 项和 B 项属于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案件,故这两个选项也是应选选项。本题正确答案是 ABCD。【知识模块】 执行17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这是关于服刑罪犯脱逃后又犯罪是否需要办理逮捕手续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
31、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关于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是否办理逮捕手续问题的批复第 1 条、第 2 条的规定,如查明查获的犯罪分子确为服刑期间脱逃的劳改犯,可由捕获地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羁押,不必再办逮捕手续。其中,对于未发现有其他新罪的,通知原羁押劳改单位解回处理;如果在捕获地发现犯有其他新罪的即由捕获地公安机关将新的犯罪事实侦查核实后,向当地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在人民法院判决后,通知原押劳改单位解回执行。当时没有查明犯罪人系脱逃的劳改犯,其所犯罪行又应该逮捕的,可依法办理逮捕手续,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处理。【知识模块】 执行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人民检察院办
32、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第 19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收到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书副本后,应当及时审查下列内容:(1)人民法院对罪犯裁定予以减刑、假释,以及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实际执行刑期、减刑幅度或者假释考验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2)人民法院对罪犯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减刑、假释的程序是否合法;(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人民法院是否开庭审理;(5)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书是否依法送达执行并向社会公布。【知识模块】 执行1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 1 条规定,本规定所称
33、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1)罚金、没收财产;(2) 责令退赔;(3)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4)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5)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项。刑事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知识模块】 执行2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财产刑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 13 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1)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2)退赔被害人的损失;(3)其他民事债务;(4) 罚金;(5
34、) 没收财产。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1)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由上可知,选项 A 是正确的, BCD 不正确。【知识模块】 执行【知识模块】 执行21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保外就医的条件、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刑事诉讼法第 254 条规定: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
35、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故 A、B 项正确,C 项不正确。第 256 条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1 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故 D 项正确。 【知识模块】 执行22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57 条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所以当刑期已满,则不必收监。第 25
36、8 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知识模块】 执行23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审查。高检规则第 645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接到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抄送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1)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2)是否属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3)是否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4)是否属于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5)是否属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6)决定或者批准机
37、关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254 条第 5 款的规定;(7)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检察人员审查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可以向罪犯所在单位和有关人员调查、向有关机关调阅有关材料。高检规则第 646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1 个月以内,报经检察长批准。向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下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立即层报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向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第 64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向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提出不同意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
38、后,应当监督其对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结果进行重新核查,并监督重新核查的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核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知识模块】 执行【知识模块】 执行2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罚的执行机构。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监狱负责死刑缓期 2 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执行: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到 3 个月的有期徒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执行;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由此可知,本题中王某的有期徒刑 15 年、朱某的有期
39、徒刑 10 年都需要由监狱执行李某的有期徒刑超过 3 个月,由监狱执行;周某的管制刑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 ABC。【知识模块】 执行25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罚的执行机构。周某的管制刑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所以最终对周某刑罚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本题正确答案是 AB。【知识模块】 执行26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罚的执行机构。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到 3 个月的有期徒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执行;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由此可知,王某的没收财产刑由法院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由公安机关执行;朱某的罚金刑由人民法院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由公安机关执行。本题正确答案是 AD。【知识模块】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