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张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的下列哪一证据既属于言词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A)用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工具(B)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C)张某关于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供述(D)判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真伪的鉴定结论2 “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系下列哪一证据规则的要求?( )(A)传闻证据规则(B)意见证据规则(C)补强证据规则(D)最佳证据规则3 关于证据
2、的审查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被害人有生理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故其陈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B)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提供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C)公安机关制作的放火案的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一律不得采信(D)搜查获得的杀人案凶器,未附搜查笔录,不能证明该凶器来源,一律不得采信4 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犯罪嫌疑人
3、供述和辩解(B)视听资料(C)书证(D)物证5 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A)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B)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C)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D)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6 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证事实?( )(A)甲的身份状况(B)甲用柴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C)甲用柴
4、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7 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B)李某逼我去抢的(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8 某银行被盗,侦查机关将沈某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在进行警犬辨认时,一“功勋警犬”在发案银行四处闻了闻后,猛地扑向沈某。随后,侦查人员又对沈某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论显示,只要犯罪嫌疑人说没偷,测谎仪就显示其撒谎。关于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下列哪一选顼是正确的?( )(A)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可以(B)警犬辨认可以,心理测试结论不可以(
5、C)警犬辨认不可以,心理测试结论可以(D)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不可以9 甲致乙重伤,收集到下列证据,其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哪一项?( )(A)有被害人血迹的匕首(B)证人看到甲身上有血迹,从现场走出的证言(C)匕首上留下的指印与甲的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D)乙对甲伤害自己过程的陈述10 公安机关勘验杀人现场时,提取了插在被害人胸部上的一把匕首。从证据分类的角度看,该匕首属于下列哪种分类?( )(A)原始证据、直接证据(B)传来证据、间接证据(C)实物证据、直接证据(D)原始证据、间接证据11 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 岁)的证言。高某
6、证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B)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出示(C)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12 关于法院可以决定对什么人采取拘传这一刑事强制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作为该公司诉讼代表人而拒不出庭的高某(B)抢夺案中非在押的被告人陈某(C)盗窃案中非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卢某(D)贿赂案中拒不出庭的证人李某13 甲将潜艇的部署情况非法提供给一外国著名军事杂志。在审
7、判过程中,法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关于对甲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 (B)公安机关(C)军队保卫部门(D)国家安全机关14 在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被告人某甲有毁灭证据的可能,遂决定逮捕某甲。关于该案逮捕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可以自行执行逮捕(B)异地执行逮捕的,可以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执行(C)执行逮捕后,应当由法院负责对某甲进行讯问(D)执行逮捕后,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15 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 3 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
8、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C)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D)吴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6 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B)在做 DNA 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C)证人在犯罪
9、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 ”的陈述(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17 关于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B)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C)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D)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18 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是当事人以外的人(B)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C)具有不可替代性(D)有义务出席法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19 关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总是与一定的积极诉讼主张相联系,
10、否认一方不负证明责任(B)总是与一定的不利诉讼后果相联系,受到不利裁判的不一定承担证明责任(C)是提出证据责任与说服责任的统一,提出证据并非完全履行了证明责任(D)是专属于控诉方独自承担的责任,具有一定的责任排他性20 关于吴某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下列哪些选项属于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A)吴某是否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是否存在为吴某所实施的被指控事实(C)被指控事实是否情节严重(D)是否具有法定或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及免除处罚的情节21 石某杀人后弃尸河中。在法庭审理中,对下列哪些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证明?( )(A)被弃尸的河流从案发村镇穿过的事实(B)刑法关于杀人罪的法律规
11、定(C)检察机关和石某都没有异议的案件基本事实(D)石某的精神状态22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实物证据?( )(A)杀人案中现场勘验笔录(B)贪污案中证明贪污数额的账册(C)强奸案中证明被害人精神状态的鉴定结论(D)伤害案中证明伤害发生过程情况的监控录像23 侦查人员怀疑已批捕的甲患有精神病,拟对其进行鉴定。关于对甲进行鉴定一事,下列哪些程是正确的?( )(A)应当由省级医院进行(B)精神病鉴定结论应加盖医院公章(C)精神病鉴定的时间计入办案期限(D)作为证据的精神病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24 下列哪一情形下,法院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A)涉嫌盗窃的孕妇张某,
12、认罪态度良好(B)涉嫌故意杀人的李某,因对其进行司法鉴定该案尚未审结,法律规定的期限已届满(C)涉嫌走私的王某,由于案件复杂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D)涉嫌贩毒的孙某,患有严重疾病25 关于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解除强制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被逮捕后发现患有严重疾病(B)乙被逮捕后经检查正在怀孕(C)丙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须继续查证(D)丁被逮捕后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 年缓刑 2 年,判决尚未发生效力26 逮捕条件中“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 ?( )(A)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B)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应当是主要犯罪事实
13、(C)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D)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7 关于被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未经法院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B)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C)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D)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28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关于检察院审查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B)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检察人员参加(C)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戒具(D)对难以判断犯罪嫌疑
14、人实际年龄,影响案件认定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9 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甲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要求甲父交纳 10 万元保证金。甲父请求减少保证金的数额。公安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应当考虑下列哪些情况?( )(A)当地经济水平落后(B)甲和甲父靠种地为生且无其他收入,生活贫困(C)甲只偷他人一头牛,可能判处的刑罚不重(D)甲无前科,社会危险性小,妨碍诉讼可能性小30 对下列哪些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执行先行拘留?( )(A)为投毒而买毒药的甲(B)在其住处发现被盗金项链的乙(C)被举报挪用公款企图逃跑的丙(D)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丁31 在侦查中,下列哪些情形,检
15、察院有权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拘留?( )(A)张某刑讯逼供案,在场的人指认他犯罪(B)姚某徇私枉法案。在取保候审期间企图自杀(C)王某贪污案,在取保候审期间毁灭证据并串供(D)高某受贿案,在其家中发现赃款、赃物32 被取保候审人高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关于保证金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由正在审查起诉的检察院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B)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C)由正在审查起诉的检察院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D)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33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提出赔偿要求
16、经记录在案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B)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再受理(C)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D)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无需制作调解书,也不需记入笔录34 某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十六岁的马某提起公诉,被害人刘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审理该案时,法院只能适用刑法、 刑事诉讼法等有关的刑事法律(B)在审查起诉阶段,马某、刘某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马某按照协议给付了刘某五万元,法院仍可以受理刘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C)法院受
17、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马某,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通知马某(D)法院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马某的赋产35 关于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犯罪分子非法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C)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D)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35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
18、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请回答。( )36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检察机关决定对甲批准逮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只需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B)应当在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后,再报省人大常委会许可(C)应当分别报请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D)等待人大常委会许可期间,应当先取保候审37 关于检察院对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可以对乙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B)可以直接建议公安机关对乙取保候审(C)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决定另行侦查(D)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通知
19、公安机关38 关于检察院对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市检察院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自行作出决定(B)市检察院认为需要逮捕的,报省检察院审查(C)省检察院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D)省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应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可以把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言词证据又被称为“人证”,它是依靠人的陈述来反映有关案件的事实,并表现为语言形式的证据。言词证据
20、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等。需要注意的是,尽管鉴定意见在我国通常表现为鉴定书的形式,但因其实质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问题所表达的个人意见,所以属于言词证据。实物证据是广义的“物证”,指的是以痕迹、物品为材料的证据,既包括犯罪 l 的工具、赃物等物品和犯罪留下的痕迹,也包括对案情有证明意义的书面文件等。需要注意的是,勘验、检查笔录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过程中对所观察的有关案件的情况进行的记载,也属于实物证据的范畴。此外,对于视听资料属于言词证据还是实物证据,应当具体分析。多数资料属于实物证据,但是录音资料应当属于言词证据。根据证据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
21、,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独立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凡是直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证据,都是直接证据。原则上,一个直接证据经过查证属实后,就可以对案件的主要事实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结论。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部分情节的证据。间接证据必须与案内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构成一个证据体系,才能共同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选项 A 中“用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工具 ”是犯罪的工具,属于实物证据;仅凭此证据不能证明张某利用这些工具实施了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还需结合其他证
22、据,并经过推理才能作出判断,因此该证据为间接证据。选项 A 不符合题意,不当选。选项 B 中“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犯罪的赃物,属于实物证据;仅凭此证据并不能证明该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出自张某所做,因此该证据也是间接证据。选项 B 不符合题意,不当选。选项 C 中“张某关于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供述 ”是当事人对自己感知的案件事实情况的表达,属于言词证据;且仅凭此证据即可直接单独地证明张某实施了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因此该证据属于直接证据。选项 C 也不符合题意,不当选。选项 D 中“判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真伪的鉴定结论 ”是鉴定人就
23、鉴定的专门问题所表达的个人意见,属于言词证据;凭此证据也不能单独证明上述公文、证件、印章是由张某伪造、变造,因此该证据也是间接证据。选项 D 符合题意,为应选项。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证据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规范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审查以及证据的评价等诉讼证明活动的准则。现代刑事诉讼证据规则主要有:关联性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等。证据规则可以划分为两类:调整证明力的规则和调整证据能力的规则。一般认为,关联性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等属于调整证明力的规则,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等,都属于调整证据能
24、力的规则。传闻证据规则也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是指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根据这一规则,如无法定理由,任何人在法庭之外的陈述,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只能就自身感知的事实提供证言,一般情况下,不得发表意见,即不得对其感知、观察到的事实进行推断、猜测进而发表意见、评论。意见证据规则是规范证人证言的重要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为了防止错误认定案件事实或发生其他危险性,而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明显薄弱的证据认定案件时,法律规定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补强证据规则主要适用于言词证据。由于被迫诉者的口供与其他言词证据在诉讼特征上有很大的不同,又可以将补强
25、证据规则分为口供的补强和其他证据的补强。最佳证据规则,又称原始证据规则,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时,其原件的证明效力大于副本等非原始材料,是最佳证据。该规则要求书证的提供者应尽量提供原件,如果提供副本等非原始材料,则必须提供充足理由并予以说明,否则,该书证不具有可采性。综上所述,“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属于证人陈述的自身感知的事实,而是对其感知、观察到的事实进行推断、猜测进而发表意见、评论,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本题题于陈述体现了意见证据规则的基本要求,故选项 B 为应选项。“刑事证据规则”是 2011 年司法考试大纲刑事诉讼法部分最重要的新增内容,考生应
26、当要对刑事证据规则的概念、分类及不同证据规则的内涵进行正确理解把握。另外,新刑事诉讼法明确建立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考生对此部分应结合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排除非法证据规定领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指导意义。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证据的审查判断,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对收集、保全后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辨别其真伪,确定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诉讼活动。本题考查了根据证据的不同种类对证据的可采性进行审查判断。关于证据可采性的审查判断标准和要求,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作出了明文规定。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 37 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证据应当慎重使用,有其他证据印证的
27、,可以采信:(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被害人、证人和被告人,在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上存在一定困难,但尚未丧失正确认知、正确表达能力而作的陈述、证言和供述;(二)与被告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被告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对该被告人不利的证言。”根据上述条文第1 项的规定,被害人即使有生理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但若其在自身判断和表达能力范围内对案件作出了准确陈述,并且有其他证据印证,则可以被采信。选项 A 说法过于绝对,错误。同理,根据上述条文第 2 项的规定,“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提供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言”,在有其他证据印证
28、的情形下,也可以被采纳。选项 B 说法也过于绝对,错误。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 26 条规定:“勘验、检查笔录存在明显不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的情形,并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说明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勘验、检查笔录存在勘验、检查没有见证人的,勘验、检查人员和见证人没有签名、盖章的,勘验、检查人员违反回避规定的等情形,应当结合案件其他证据,审查其真实性和关联性。”据此,在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的情况下,应当结合案件其他证据审查其真实性和关联性并决定是否予以采纳,而非“一律不予采纳”,选项C 说法错误。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 9 条第 l 款规定:“经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
29、有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提取笔录,扣押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据此,搜查获得的杀人凶器,在未附搜查笔录,不能证明其来源的情况下,不能予以采信,选项 D 为应选项。2010 年颁布的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在我国刑事证据立法进程中意义突出,这两个规定在 2011 年司法考试中多次被考查,需要考生重点掌握。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8 条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下列 8 种:(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
30、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这些物品和痕迹包括作案的工具、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物、行为过程中所遗留的痕迹和物品,以及其他能够揭露和证明案件发生的物品和痕迹,等等。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的意思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物品。这些物品大致包括:用文字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的书证,以符号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情的书证以及用数字、图画、印章或其他方式表露的内容或意图证明案情的书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
31、司法工作人员所作的陈述,即通常所说的口供。口供通常包括三种情形:(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并就有关事实所作的陈述;(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辩解;(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揭发、举报他人犯罪行为的陈述,也叫攀供。视听资料是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将可以重现案件原始声响、形象的录音录像资料和储存于电子计算机的有关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提供的信息,用来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本题中,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是以它的图像、储存资料、信息来证明是否存在刑讯事实的,而不是以文字、符号、图画所表示的内容和含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更不是以它的外部形态、质量、规格和特征来起证明作用的,因此,不属
32、于书证、物证。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的内容虽然可能包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但本题中,这一录音录像是被用来证明侦查讯问程序是否合法的,而不是用以证明被告人是否犯罪的,因此,本题中,该录音录像不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而是视听资料。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证据来源、出处的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就是来自原始出处的证据,即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例如,证人根据他亲自看到、听到的事实所提供的证言,被害人对自己受害经过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自己罪行的供认,文件的原本、物证的原物等,
33、都是原始证据。传来证据不是直接产生于案件事实,不是从第一来源直接获取,而是从第二手以上的来源获取的证据,也就是从原始出处以外的其他来源获得的证据。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的事实,而是通过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就叫传来证据,又叫派生证据。例如,证人没有亲自看到、听到案件的真实情况,而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他人的谈话中了解某种事实并就此提供的证言。根据证据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即能不能独立地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独立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凡是直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独
34、立地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并经过推理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选项 A 中“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因此是原始证据;而且单凭此证据可以单独直接地证明被告人丁某伤害了被害人,因此是直接证据。选项 A 不符合题意,不当选。选项 B 中“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同样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因此是原始证据;但是仅凭这一证人证言并不能够判断出丁某是否实施了伤害行为,还需结合其他证据,并经过推理才能够作出判断,因此为间接证据。选项 B 符合题意,为正确答案。选项 C 中“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 ”,
35、这是证人李某从被害人的陈述中了解到某种事实进而进行的转述,而并非他亲自看到的案件事实,因此不是直接产生于案件事实,是传来证据;另外,这一证据可以独立地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因此为直接证据。选项C 不符合题意,不应当选。选项 D 中“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不是文件的原本,因此不是原始证据,是传来证据;而且,根据这一证据,只能证明被告人的精神状态,而不能独立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因此属于间接证据。选项 D 也不符合题意,不应当选。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是指需要运用证据予以证明的一切案件事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凡是与追究犯罪嫌疑人
36、、被告人刑事责任有关的一切需要查明的事实,都是证明对象。与此无关的事实不应成为证明对象。一般来说,案件事实就是证明对象的范围。刑诉解释第 52 条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的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四)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五)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六)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七)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八)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本题中,选项 A 甲的身份状况”属于上述第 1 项,选项 B“甲用柴
37、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属于上述第 5 项,均为法律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因此选项 AB 错误。刑法第 18 条第 13 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如果行为人是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则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
38、精神病人,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 C“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即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若这一情况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行为人就不负刑事责任,这属于上引刑诉解释第 52 条第 7 项的内容,因此也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选项 C 错误。高检规则第 334 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一)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三)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四)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五)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本题中,“甲
39、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并且有“法院生效裁判”,因此选项 D 中“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属于上述第 2 项的内容,因此不必提出证据加以证明。选项 D 正确。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相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办案人员所作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部事实真相的陈述。选项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是张某就抢劫案之外的另外一起案件,向办案人员所作的有关案件事实真相的陈述,由于张某与此案件没有切身利害关系且知道这一案情,所以张某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选项 D 正确。选项 A、B、C 的内容是与本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张某承认自己犯罪的有关事实和共同犯罪
40、人的犯罪事实,不是证人证言,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司法工作人员所作的陈述,即口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并就有关事实所作的陈述为供述,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陈述为辩解。因此,A 选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而 B 项、C 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不应当选。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8 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 8 种:(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
41、)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凡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8 种证据种类的证据材料,都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根据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的含义与特征,无法将其划人以上 8 种证据种类中,即它们都不属于法定证据种类,因此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选项 D 正确。对于心理测试,还需要说明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CPS 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规定:“CPS 多道心理测试( 俗称测谎)鉴定结论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鉴定结论不同,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可以使用 CPS 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帮助审查、判断证据,但不能将 CPS 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使用。
42、 ”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播证据是能够独立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其含义是指某一项证据的内容,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犯罪行为是否为正在被追诉的人所实施的。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间接证据。根据证据材料来源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即通常所说的第二手材料。选项 A 中“有被害人血迹
43、的匕首”,直接来源于此案件,因此是原始证据;但是单凭此匕首不能判断被害人是自伤还是被他人伤害的,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并经过推理才能够作出判断,因此其为间接证据。选项 B 中“证人看到甲身上有血迹,从现场走出的证言”同样直接来源于此案件,因此是原始证据;但单凭此证人证言亦不能够单独直接地证明就是甲伤害了乙,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因此为间接证据。选项 C 中“匕首上留下的指印与甲的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 ”也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因此是原始证据;同样,只有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不能够单独直接地证明乙就是被甲所伤,因此是间接证据。选项 D 中“乙对甲伤害自己过程的陈述”直接来 源于案件,是原始证据,且此证据
44、可以单独直接地证明甲伤害了乙,因此是直接证据。此选项为正确答案。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 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本案中的匕首取自于被害人的胸部,直接来源于此案件,因此是原始证据。选项 B 认为此匕首是传来证据是错误的。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本案中虽然匕首插在死者胸部上,但不能就此判断死者是自杀还是他杀,还必须结合其他证据及现场的情况,需要经过推理才能够证明此案件的事实情况,因此匕首是间接证据。选项 A、C 认为匕首是直接证据也是错误的。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
45、据和实物证据。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包括书面文件),都是实物证据。证据种类中的书证、物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均属此列。本案中的匕首符合实物证据的特征,是实物证据。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此匕首是原始证据,同时也是间接证据,选项 D 的说法正确。此外,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把证据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凡是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以及可以证明犯罪行为情节
46、轻重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可以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是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区别及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60 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应当注意的是:生理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不必然导致证人的不适格。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只要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仍然可以作为证人。高某虽然只有 9 岁,但对其所证“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的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因此
47、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出示,选项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的说法错误,选项 B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187 条第 1 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因此,证人应当出庭作证,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1)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2)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3)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根据刑诉解释第 14l 条的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符合下列情形,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1)未成年人;(2)
48、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3)其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4)有其他原因的。本案中的证人高某为未成年人,因此,经人民法院准许,高某可以不出庭作证,选项 C 错误。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不论证人与案件是否有利害关系,只要其知道案件情况且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都有作证的义务,其证言都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选项 D 错误。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它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最轻的一种。拘传的特点是:(1)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
49、于已经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讯问,不需要经过拘传程序;对于其他诉讼参与人也不能适用拘传。(2)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就讯,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讯问后,应当将被拘传人立即放回。刑诉解释第 210 条规定,接到出庭通知的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出庭。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拘传到庭。也就是说,只有在必要的时候,人民法院才可以对拒不出庭的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进行拘传。而选项 A 的内容并未体现对高某拘传是必要的,因此不当选。选项 C 中的卢某作为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对其进行拘传,但是拘传的主体不是人民法院,而应当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只能对未被羁押的被告人进行拘传,选项 C 错误。拘传的对象只能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对证人不能适用拘传,选项D 错误。选项 B 中未被羁押的被告人陈某符合人民法院进行拘传的条件,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选项 B 正确。对于本题,考生还应当注意掌握以下三点:(1)拘传的对象和条件,考生务必准确掌握其具体内容,并将其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拘传对象及其条件联系起来记忆。(2)